我成了爱德华手下的第二个书记员,尽忠职守,勤奋守时;交代下来的事,都能决心尽力做好。克里姆斯沃斯先生想挑我的错儿,但没能得逞;还让他最喜欢的工头蒂莫斯·斯坦图先生来监视我。蒂莫斯发现我工作跟他一样严谨,在反应速度上还胜他一筹,觉得十分受挫。克里姆斯沃斯先生打听我的境况,想知道我有没有负债——一分钱没欠;我从没有拖欠过房租。我的住处很小,交租靠的都是在伊顿省下的一点零花钱。我向来看不起管人家要钱,所以很早就习惯了朴素节俭的生活,小心翼翼地保管好每个月的零钱,避免将来求人救急。记得自己以前常被叫作守财奴,我曾安慰自己:现在被误解总要好过以后被讨厌。今天我尝到甜头了,这也不是第一次。回想我正准备告别烦人的舅舅们,其中一个当着我的面往桌上扔了张五美元,钱我没动,只说旅费已经准备妥当了。克里姆斯沃斯先生让蒂姆向房东太太打探,看看她对我的为人有什么不满。她说我是个虔诚的基督徒,还向蒂姆打听我有没有意向去教会工作;虽然她的房客中不乏助理牧师,但都不如我这么稳重沉静。蒂姆本身也“信教”,还入了卫理公教会,但混账起来却毫无顾忌。他装模作样地听了这些赞美我的好话,回去传达给克里姆斯沃斯先生。这位先生本身不怎么去教堂,神明里只信财神,对我冷嘲热讽叫我不安生。他开始对我隐隐地冷笑,我起先没有察觉,直到房东太太提起和斯坦图先生的谈话,才恍然大悟。之后我去账房都有所准备,当磨坊主人再次渎神想侮辱我,我一脸漠不关心,让他捉摸不透。不久他就厌倦了这种拳头打在棉花上的做法,但没有放弃,握好了拳头收在一旁。
我做书记的时候受邀去过一次克里姆斯沃斯府,参加主人的生日盛会。每逢这类周年庆典他都会邀请职员参加,这次当然也免不了叫上我,却一直把我晾在一旁,生怕我出风头。一身绸缎礼服点缀着蕾丝花边,衬托得克里姆斯沃斯夫人气质高贵,充满青春活力,分外耀眼。她也不过远远地向我致意,没有其他任何表示;当然,她先生更是从头到尾没跟我说过一句话。那群少女裹着云彩似的白纱裙,也没人介绍我认识一个。在这个宽敞的厅室里,她们就并排坐在我对面;但我却是孤零零的,只好远远地看看那些耀眼的人物,等看得厌倦了,又开始琢磨起地毯的花样来。克里姆斯沃斯先生站在地毯上,一手撑着大理石壁炉架,跟身边一群年轻佳人谈笑风生。看到我一脸疲惫,孑然一身,像被排挤的家庭教师,他很是满意。
舞会开始了。本该有人介绍我认识某些聪慧可爱的姑娘,好让我展示社交热情和能力,让她们知道我不是个碍眼的物件或者一件家具,而是个有血有肉、有思想有灵魂的人。眼前掠过多少盈盈笑脸、曼妙身姿,但她们是在对着别人笑,扶着她们身子的也是别人的手,没我的份儿。我在一旁干着急,只好离开跳舞的人群,去装着橡木护墙板的餐室转转。对这宅子里的人我没有一丝感情,索性去找母亲的画像。我从架子上取了支烛台举着,热切地盯着画像看了半天,沉浸其中。我发现自己遗传了母亲的大部分面部特征和神情,从额头到眼睛再到肤色。在普通的长相中,跟自己相似却又更柔和精致的相貌最能满足人类的自负,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父亲会为女儿的容貌颇为自得——他们通常能在女儿柔和的肤色和精致的五官上找到自己的影子。这幅肖像旁人看了会有什么反应?我正饶有兴味地寻思着,背后突然传来一句“哼,这张脸上倒有点神情”。
我转过身,胳膊肘旁站着个强壮的年轻男人,年纪长我五六岁。他外表生得异于常人,但现在我不想细讲,只是按当时的观察说了个大概,请读者见谅。我没有辨别他眉毛或者眼睛的颜色,只是看到他的身高和体形,还有他挑剔的翘鼻子。我观察到的特征不多,也稀松平常(除了翘鼻子),但也够我认出他是谁了。
“晚上好,亨斯顿先生。”我鞠着躬低声道,随即像个胆怯的傻瓜准备溜走。干什么要跑?仅仅因为人家是工厂主、磨坊主,我只是一个小文员,凭直觉就要躲着这些人物。我经常在比格本巷见到亨斯顿,他几乎每周去那儿找克里姆斯沃斯先生做生意,但我俩没说过话。我对他有股不自觉的怨恨,因为他不止一次无动于衷地看着我被爱德华羞辱。我打赌自己在他眼里是个懦弱的奴隶,所以现在要躲开他、避免跟他讲话。
“去哪儿啊?”我正慢慢往一旁移动,他冷不丁问起来。我知道他讲话唐突,并乐此不疲。
我在心里反抗道:“他觉得跟小职员讲话可以随心所欲,但我的脾气也不是好惹的,这人鲁莽得真是让人不快。”
我简单回应了一下,没有巴结,而是冷漠,又继续往外走。只见他不慌不忙,稳稳地挡在了面前。
“待一会儿,”他说,“舞厅太热了。况且,你又不跳,你今晚都没个舞伴。”
说的不错,他讲话的神情、语气和态度也都不惹人厌,我的自尊心得到了安慰。他不是想屈尊俯就,只是来餐室凉快凉快,再找人聊天解解闷。我讨厌别人装模作样来关心我,但却乐意替人效劳,所以留了下来。
“是幅好画。”他接着说,回到肖像前。
“你觉得画中人美吗?”
“美?不,不,不。眍眼睛、双颊凹陷,这怎么算得上美?但这画中人很特别,好像在思索,如果真有其人,该跟她聊聊打扮、游览和恭维话以外的东西。”
我嘴上不说,心里暗暗赞同他的话。他继续道:
“我并不欣赏这种长相,它还缺了些个性和力度;嘴巴显得人太敏感(他撇着嘴说出这个词),还有,她眉宇和体态都透着贵族气质。我讨厌你们这些贵族。”
“怎么你觉得贵族血统会体现在贵族特有的外形特征上?”
“去他的贵族血统!你们这些爷都有‘贵族特有的外形特征’,就像我们生意人长得一副做生意的模样,有谁会怀疑?但谁长得最好?肯定不是贵族。但贵族女子,又有所不同。她们从小下功夫修炼美貌,跟东方的宫女一样,细致的生活和长期的训练也许让她们的美达到了某种极致。但这优势不是绝对的,看看画里的女子跟克里姆斯沃斯夫人,谁比较美?”
我轻轻回答:“还是比比你自己和克里姆斯沃斯先生吧,亨斯顿先生。”
“哎,我知道克里姆斯沃斯身材比我好,而且他鼻子又直,眉毛又弯,处处都好。但这些优点,姑且算优点吧,不是他的贵族母亲给的,而是他父亲老克里姆斯沃斯传给他的。我父亲说,他在郡里是个十足的蓝染工,总是在往桶里加靛蓝;另外,他还是东西北三区最俊的小伙。威廉,你才是你们家的贵族,长相跟你的平民哥哥差一大截呢。”
亨斯顿先生的话虽然直白,但有点意思,让人自在。我有点兴趣,接上话茬儿。
“你怎么知道我是克里姆斯沃斯先生的弟弟?我以为你跟别人一样,觉得我只是个书记员。”
“我们就是这么觉得;你还能是什么?你给克里姆斯沃斯打工,他付你工钱,钱还少得可怜。”
我没开口。亨斯顿的话近乎粗鲁,但我丝毫不生气,反而感到好奇。我想听他继续讲,不一会儿他又开始了。
“这世界奇怪得很。”他说。
“此话怎讲,亨斯顿先生?”
“你居然还问我。我说世界之离奇,你自己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我觉得用不着我去要求,他会自己解释这番话,所以依然保持沉默。
“是你自己要当商人?”他开口问。
“我三个月前还决心从商来着。”
“哼!傻透了。你真像是个商人,长得好一张务实又会做生意的脸。”
“我生来就长这样,亨斯顿先生。”
“老天给你的模样和头脑都不适合X镇。你那些个理想、分析力、自尊,还有良心在这有什么用?但要是你喜欢比格本巷就留下吧,也不关我的事。”
“可能我没得选吧。”
“哎,我才懒得管。你做什么、去哪里都跟我没关系。我现在凉快够了,要接着跳了。那边有个美丽的小姐坐在沙发边上,挨着她母亲。看我让她立马跟我共舞!看,沃迪,山姆·沃迪正跟她搭讪,看我不把他踢出局。”
亨斯顿先生阔步走开。他打败了沃迪,邀请美丽的小姐,搭着她的手神气地走开了。小姐身材修长,婀娜多姿,锦衣华服,很有克里姆斯沃斯夫人的丰韵。
亨斯顿跟她随着华尔兹旋转起舞,兴致盎然,余下整晚他都陪着小姐。她脸上写着喜悦,不难看出亨斯顿成功留下了好印象。小姐的母亲也很开心(她身材结实,戴着头巾,人称勒普顿太太);她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亨斯顿系出名门,即便约克(刚才和我说话的人)装作对高贵出身嗤之以鼻,其实他虽不是贵族,却深知自己的家族遗传,异常珍视,这在X镇这个发展迅猛的地方尤为难得,都说这里的人连祖父都不认得。再者,亨斯顿家曾是豪门,现在也能自立。有消息断定约克生意成功,有希望重整旗鼓,复兴家族。想到这些,又看到这位亨斯顿庄园的继承者,忙着讨自己的乖女儿莎拉·玛莎欢心,勒普顿太太的阔脸上自然应该挂上骄傲的笑容。但是旁观者清,照我看她是空欢喜一场。这位先生不是被迷得神魂颠倒,而是渴望让人对自己难以忘怀。我看着亨斯顿先生(我也没其他事),他身上某些地方总让我觉得他是外国人。他身形长相倒像英国人,仍有点高卢味道;但性格上完全没有英国人的腼腆。他在某处学会了落落大方,不让岛民的羞怯坏了方便或兴致。他虽称不上文雅,但也不至于粗俗。他不古怪,毫无疑问。我以前却从没见过他这样的。他整体看去很独立、自信;但某些时候,他脸又猛地阴沉下来,难以名状,像月食一样。我觉得这是他突然对自己起了强烈的怀疑,他的言行举止可能表现出对生活和地位的不满,抑或是对前途和精神世界的担忧——我也不清楚是前者还是后者;不过,这也许都是一时心血来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