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7 年,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轰动文坛,她的处女作《教书先生》( The Professor )相较而言却少有人问津。《教书先生》(也有译本译为《教师》)写于 1845 年至 1846 年间,成书后屡遭出版社拒稿,直到勃朗特去世两年后(1857 年)才得以出版。《教书先生》作为勃朗特的第一本小说,在文学成就上固然不如她后来的作品,但其故事取材于作者的亲身经历和感受,语言风格和文学技巧反映了作者早期的写作特点,在今天仍然值得一读。
夏洛蒂·勃朗特于 1816 年出生于英国一个贫穷的牧师家庭,母亲 1821年去世后,勃朗特由姑妈照顾。为了减少家里的经济负担,勃朗特19 岁就开始教书,1842 年远赴布鲁塞尔求学,次年再次任教。《教书先生》也把情节设置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书中对当地风土人情的描绘十分生动,想必都是基于作者的所见所闻。
小说主人公威廉·克里姆斯沃斯的母亲原本是贵族小姐,她不顾阶级鸿沟嫁给一名商人,同家族决裂。威廉父母早逝,两位舅舅被迫资助他完成了学业。威廉得知舅舅的恶行后对他们心生厌恶,后去X镇投奔继承了父业的兄长,不料大哥并未把自己当作手足,在金钱和权力的腐蚀下变得冷酷无情。所幸威廉在X镇结识了名门之后约克·亨斯顿,并在其帮助下获得了一份在布鲁塞尔男校教授英语的工作。在校长珀莱先生的支持下,威廉在隔壁女校也当起了兼职英语老师,并和聪明能干的女校长佐拉德·路透走得很近,几乎擦出爱情的火花。但他后来偶然发现路透小姐和家境富裕、受人敬仰的珀莱先生私下已经谈婚论嫁,对自己的挑逗不过是玩弄感情;而珀莱先生也是表面热情友好,实则城府颇深。心灰意懒的威廉刻意疏远两位校长。路透小姐为了向威廉展现自己的善良慷慨,曾经安排教编织的瑞士孤女弗朗西斯·伊万·亨利到他的班级学习英语。威廉发现弗朗西斯虽然生活贫苦、相貌平平,但是温和善良、顽强倔强,倾慕于她的才华和品质。发现端倪的路透小姐恼羞成怒,借口关心弗朗西斯的健康将其开除,并且刻意隐瞒其住址。威廉寝食难安,一心寻找弗朗西斯的下落,一个月后终于在城郊偶然碰到了正在扫墓的心上人。为了彻底摆脱路透小姐的控制和玩弄,威廉辞去教职,但又不愿拖累弗朗西斯,一个人默默寻觅教职。几经坎坷,威廉找到了报酬丰厚的工作,对弗朗西斯表露心意。两人情投意合,结为连理。弗朗西斯在婚后创办学校,夫妻二人都在教育事业上十分成功,并育有一子。十年后,威廉一家获得了财务上的自由,移居英国故乡,和老朋友亨斯顿先生成为邻居。
《教书先生》的情节算不上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作者笔触细腻,尤其擅长描写环境、刻画人物,让读者仿佛身临其境,融入小说情景和人物内心中去。小说中的场景就像一幅幅画卷,每一幅都经过了作者细致的勾勒,能有效地渲染气氛、展现人物的心情。例如,威廉忍受不了哥哥的残酷压榨,只身一人去布鲁塞尔,沿途都是绿色的芦苇、整齐的田野、缓缓流动的运河、乱糟糟的家畜棚和粉刷一新的农舍,虽然景色不算优美,但相比永远笼罩着浓雾和烟尘的英国工商业小镇,这一路上的田园风光充满了生活的气息,威廉感受到了自由和新生活的气息。到达布鲁塞尔的时候已经是晚上,整座城市给威廉的第一印象就是漆黑雨夜中的点点灯光。这一点灯光正好像这座城市给威廉的希望,现在的他前途未卜,但至少灰暗阴冷的生活有了一点光亮。这种复杂微妙的心情作者没有直白地写出来,而是融入了景色中,让读者自己去体会。再如,在描写威廉和路透小姐的情感纠葛中,景物烘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五月的午后两人在花园小径上散步,天空蔚蓝,两旁都是开花的树;走到花园中央,高大的灌木遮住了周围的楼房,营造出一块隐秘的空间,两人坐在丁香树下的长椅上聊天。这样的场景,仿佛空气中都弥漫着甜蜜。那天夜晚也格外美好:银色的月光、芬芳的花香和悦耳的军号声,一盏灯火让威廉浮想联翩,读者自然而然地感受到了主人公陶醉在爱情里的心情。后来路透小姐和珀莱先生在花园里幽会,威廉借着一抹月光把真相看了个明明白白,随之最后的一丝灯光也熄灭了。此时美丽的景色反衬出现实的残酷,主人公在花好月圆的夜晚遭受了失恋的打击,对友谊和爱情失望透顶。
作者对小说人物的刻画也是细致入微、生动而真实。小说中大量桥段都是以主人公威廉·克里姆斯沃斯的视角展开;通过写主人公对人性的洞察和思考,作者比较完整地构筑起了威廉的内心世界,让读者能深入而全面地理解这个人物。威廉理性稳重,观察力十分敏锐,能够透过表象看到人的内心。初次见到美丽活泼的嫂子,威廉在她身上看不到半点智慧,失望地叹气。他察觉到嫂子暗自得意,以为他是惊讶于其美貌;而哥哥也觉得娇妻招人觊觎,轻蔑又愤怒地看了他一眼,这些统统没能逃过威廉的眼睛。他能够发现金玉其外的女学生其实骄傲虚荣、胸无点墨,对她们严肃冷淡,绝不迎合;他戳穿了佐拉德·路透的谎言,知道对方狡猾贪婪,喜欢玩弄别人以获得权力的快感,所以快刀斩断了对她的幻想和感情;他看出来亨斯顿心直口快、言语尖刻,但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为人也光明磊落,和他保持着长久的友谊;他被弗朗西斯的才华吸引,逐渐发现这个娇小羸弱的苦命女工原来内心坚韧倔强、爱憎分明,从而深深地倾慕于她。威廉年纪轻轻就心如明镜,刚直不阿,执着勇敢地追求自己理想的生活。与此同时,威廉自身也存在偏见:他多次流露出作为新教徒的道德优越感,认为天主教让人变得野蛮残忍、诡计多端;他认为英国人优雅而理智,而弗拉芒人则粗鲁愚蠢。
小说的女主人公弗朗西斯·伊万·亨利生在瑞士日内瓦,幼年丧母,母亲是英国人。父亲去世后,她跟着相依为命的姑姑来到布鲁塞尔。正值花季的弗朗西斯,为了补贴家用,接受培训成为修补蕾丝花边的女工人;后来到路透小姐的女校教学生针线活,被安排到威廉的班级学习英语。贫穷卑微、性格温和的弗朗西斯经常被学生欺负,对于误解和侮辱也逆来顺受。但是她勤奋好学、坚韧不拔,在威廉的帮助下唤醒了骨子里的自信和倔强,蜕变后的她渐渐受到尊重与欣赏。对于老师的关注和培养,弗朗西斯一开始满怀感激,后来在相处中渐渐地爱上了这位风度翩翩、充满智慧的年轻绅士。被威廉疏远的校长路透小姐怀恨在心,撵走了弗朗西斯。威廉也离开了学校重新开始。两人各自顽强地渡过难关,终于携手组建家庭。弗朗西斯在事业上积极上进,甚至不甘比丈夫落后,最后成功创办了自己的学校。作者似乎把自己的理想寄托在了女主人公身上:两人都遭遇不幸但是勤勉好学,孜孜不倦;都独立坚强、有事业心——勃朗特也曾尝试办学,以失败告终,这一夙愿只能通过笔下的弗朗西斯实现了。
亨斯顿是小说中另一个塑造得十分精彩的人物。他观察敏锐,言辞犀利:稍微坐了会儿就把威廉做账房伙计的遭遇看得一清二楚,并且直言不讳,威廉在他哥哥眼里就是一个下人、一条狗。他疾恶如仇,喜欢“多管闲事”:看见威廉遭受兄长残酷的剥削,他没有办法冷眼旁观,动用自己的交情给威廉提供了布鲁塞尔的工作机会。他痛恨贵族传统,追求平等自由:威廉的贵族血统一直饱受亨斯顿的嘲讽,英国贵族的虚荣冷血和上层社会对其他的人的践踏让亨斯顿咬牙切齿,几番痛斥。但他也是真实而矛盾的:一方面痛恨王公贵胄,渴望实现平等;另一方面心里又放不下自己家族的贵族荣誉,只能接受门当户对的婚姻。封建等级绑住了英国社会迈向平等的双脚,亨斯顿一心为国家松绑,却忽略了自己也早被缚住了手脚。亨斯顿的眼睛就像是小说里的另一面镜子,反映上流社会的视角。威廉觉得舞会上的女子没有智慧和灵魂,敬而远之;亨斯顿觉得威廉是不善交际受了冷落,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威廉惊觉路透小姐诡计多端、阴险虚伪,对她毫无眷恋;亨斯顿以为威廉不如情敌有钱有势,被情人抛弃。
小说用了大量笔墨揭露阶级剥削和压迫。哥哥对威廉没有手足情谊,只有雇主对工人的压榨。在金钱和权力的冲击下,连亲情都荡然无存。威廉在账房工作起早贪黑,没有休息也没有假期,像个木头人一样干活,薪水却只够勉强维持生计。他用带着冰碴的水洗手,坐在桌前瑟瑟发抖,直到冻僵的双手恢复知觉才能写字。他在刺骨的寒风中回到简陋的屋舍,屋里没有温暖的炉火,穷人家的壁炉里只有惨白的灰烬。弗朗西斯被校长开除后也有类似的经历:冬天为了节约煤炭花销,只有家里来客人时才会生火,客人一走连忙把火熄灭。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漫漫寒冬,仿佛看不到尽头。即便如此,社会也不同情和善待贫穷不幸的人,因为阶级不仅区分财富,也区分尊严。威廉被哥哥呼来喝去,就像一条狗被主人任意使唤。风度翩翩的珀莱校长面对两个弗拉芒仆人不讲半点客气。要是他们在晚饭时间迟到了一分钟,他一定会当众羞辱,罚他们不准吃饭。两个仆人整天跟在学生后面维持秩序,精疲力竭,嗓子都喊哑了。威廉担心他们的工作可能太繁重了,校长只是轻蔑地骂了两声“这些畜生”。这些片段拼凑起来,就是当时西方社会令人心寒的现实:金钱至上,世风日下。
爱情观和婚姻观是小说另一大探讨的主题。反面角色佐拉德·路透因为金钱地位和校长结婚,郎才女貌,门当户对,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算得上是“天作之合”;亨斯顿站在世俗角度也十分赞同,觉得换了哪个脑子清醒的女人都会这么选择。当时大多数人都认为婚姻是一种交易,让男女双方提高、巩固自己的社会地位。小说女主人公弗朗西斯却说没有爱情的婚姻不过是奴役,任何向往自由的人都会拼死挣脱,这在当时是非常大胆的想法。威廉在婚后劝弗朗西斯辞掉工作,安心在家享清福,觉得“像上帝浇灌田野里的百合那样养活心爱的人、供她吃穿,这能彰显男人的力量、迎合他的骄傲和尊严”。但是弗朗西斯坚决反对,工作反而更加积极。女性不是男性的附庸,要争取物质和精神上的独立;双方一起奋斗、共同进步,才能维持相互欣赏和平等交流。威廉全力支持妻子的工作,弗朗西斯也能够平衡好家庭和工作的关系,工作上果断睿智、尽心尽力,回到家马上从雷厉风行的校长变成慈爱的母亲、温柔的妻子。勃朗特笔下的理想婚姻强调女性独立和男女平等,挑战了当时根深蒂固的社会观念。《教书先生》的主题丰富,还探讨了宗教对社会风气和人性的影响、国家主义与世界主义、理性与情感等,多以主人公内心独白或者人物对话的方式呈现。
《教书先生》是 18 世纪英国和布鲁塞尔的写照,是勃朗特早年经历和心路历程的体现,是反抗社会不平等、呼唤自由的呐喊。
翻译本书是我外交学院本科导师张晓立教授布置的一项课外作业,目的是让我有一个笔译实践的经历。翻译从我大二的 2014 年开始,断断续续进行了三年多到我大学毕业,终于完成。翻译期间我常常品味小说的文字和情节、琢磨原文的意思和风格、体会人物的性格和语气、推敲译文的选词和技巧,这些都是我翻译实践中非常宝贵的经验。导师对我的翻译提出了很多建议,尤其是建议我放开手脚、让译文自然流畅。这项要求实践起来并不容易,直到现在我的译文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感谢导师给我的机会和帮助!受限于我的翻译经验和功底,译文难免有不当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译者
2017.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