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现代中国的时空背景下,近代西方的主流政治传统——民主共和政治体制及与其相适应的政治观念/文化/传统——逐渐成为中国人(主要是精英阶层)倡议仿行的对象,是无可争辩的历史事实。 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并非西方近代民主思想的机械译述,其发生、发展受到中国社会矛盾的严格制约,也带有接受者鲜明的个人色彩。本节将考察西方民主在中国的演进过程和趋势。鉴于“五四”时期是中国知识分子大力引进和传播西方民主观念的一个重要时期,本节也将分析“五四”时期知识分子民主观的共通之处,即将民主视为与封建专制制度和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儒学相对立的意识形态,视为批判后者的强有力的武器。“五四”以后,新文化运动阵营分化,胡适等竭力主张在中国建立英美式民主政治,而李大钊、陈独秀等则选择了认同苏俄革命理论和国家形式。本节也会分析中国知识界在认同苏俄模式时所伴随的对俄罗斯文化的误读现象。
19世纪四五十年代,魏源、徐继畲等开始注意中西政治之别,赞扬民主制度既“公”又“周”;60年代,冯桂芬提出“君民不隔不如夷”,批评封建专制制度不如立宪制度通达民情;70年代,个别改良派人物如郑观应等提出了开设议院的观点;80年代,部分洋务派人物如崔国因、张数声等提出立宪问题,个别改良派代表如何启开始宣传“公平”思想;90年代,知识界普遍提出了建立议院的主张,继而传播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自由、平等思想。由此可见,近代中国民主思想进程始于政治制度,先提出立宪主张,而后才出现自由平等思想,遵循了议会制度——自由平等的逻辑, 即从民主的制度层面进入民主的价值层面。
20世纪初,革命派大力宣扬民主、革命思想,辛亥革命结束了封建帝制,“中华民国”于1912年成立,并颁布了借鉴欧美民主制度并结合中国国情而设计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可惜因政局动荡、军阀割据,无法切实落实《临时约法》。新文化运动期间,陈独秀、胡适等人努力探讨“中华民国”有名无实的深层原因,希望通过思想文化的改造来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变革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因而倾力引进和传播西方的民主、科学观念。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开始实施孙中山精心设计的“军政、训政、宪政”三部曲的政治路线图。1928年10月,国民党颁布了《中国国民党训政纲领》,宣布“中华民国”由“军政”时期进入“训政”时期。1931年6月1日,国民政府公布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6年5月5日,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46年1月,政治协商会议召开。1946年11月15日,国民党片面召开“制宪国大”。1948年3月29日,“行宪国大”开幕。但是,国民党的训政违背了孙中山革命程序论的基本精神,它所建立的一党专制、领袖独裁的政治体制,对人民自由权利的剥夺,使其训政所标榜的向宪政过渡的目标无法实现。 从以上对百年来中国政治思想史的简要梳理可以看出,西方民主在中国大致经历了制度—价值(观念)—制度的演进过程。
西方民主在中国演进的另一个趋势是从英美法式资产阶级民主到苏俄式无产阶级民主的演变,即英美法等国的民主思想对中国的影响逐渐减弱,苏俄式民主对中国的影响逐步增强。清末,康有为、梁启超等发动戊戌维新,仿效英国和日本,希望在中国建立君主立宪制度;孙中山等资产阶级革命派学习、借鉴欧美的三权分立和代议制民主,渴望把“中华民国”建成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胡适为代表的自由主义者和以中国民主同盟为代表的中间势力均主张在中国建立英美式民主政治。然而,中国的特殊国情和历史事实表明,有名无实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在中国是行不通的。自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以来,马克思主义传入了中国,中国共产党于1921年成立并不断发展、壮大,借鉴苏联革命和建设经验,成功地领导中国革命走向了胜利,并艰难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然而,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中国知识分子和政治家在学习俄国经验时,对俄国也产生了某种误读。林精华先生对这一现象有着深刻的分析:“中国对俄罗斯的误读是基于向外寻求思想资源以改造民族性的过程中发生的,俄国文化进入中国的身份是引导我们的‘强者’,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越来越强势的社会主体力量,把自己的感情和诉求投注在对俄国文化的引进中,现实性需求掩盖了想象俄国的理性审视。” 基于某种建构出来的“中俄两国文化上的相似性”原则,中国知识界一直特别关注俄国。在1919年7月25日的《苏俄第一次对华宣言》和1920年9月27日的《苏俄政府第二次对华宣言》中,苏俄政府宣布放弃帝俄时代在华攫取的一切特权,此举引起了中国知识界和中国社会对苏俄的普遍好感。中俄两国于1924年5月31签署《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议》,苏联表示愿意放弃所有在华特权,并支持中国反帝废约。孙中山和毛泽东为解决中国现实问题而强烈认同苏俄的言行、政策导向,连同李大钊的《俄罗斯文学与革命》(1920)、周作人的《文学上的俄国与中国》(1920)、鲁迅的《祝中俄文字之交》(1932)等著名篇章,塑造了于中国人而言是亲切而伟大的俄罗斯形象、代表国际社会正义方向的俄罗斯形象。 这种对俄罗斯的误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误读范围不断扩大,即从热衷俄国文学到更倾心苏俄文学;第二,误读过程不断延伸,即从接受苏俄文论到认同苏俄社会革命理论;第三,误读代价不断上涨,即从激进主义成长到民族认同的缺失。这种对俄罗斯的误读现象在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茅盾等著名知识分子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在中国语境中,“民主”一词最早出现在先秦时代的《尚书》《左传》等经典中,如“天惟时求民主”“简代夏作民主”“其语偷,不似民主”,但此处的“民主”意思是“民之主”,即国家和民族的最高统治者,完全没有西方近代意义上“民主”(democracy)的含义。 西方近代意义上的“民主”一词,直到晚清时期才进入中文词汇。1864年出版的《万国公法》(The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美国人惠顿著,丁韪良译)中已多次使用“民主”,如“若民主之国,则公举首领官长,均由自主,一循国法” 。此后,近代意义上的“民主”一词频繁地出现于《万国公报》(1868—1907)、《西国近事汇编》(1873—1899)等报章杂志中。
在“五四”前后,许多知识分子发表了多篇介绍和评述西方民主的文章,如陈启修的《庶民主义之研究》(《北京大学月刊》第1卷第1号,1919年1月),谭鸣谦(即谭平山)的《德谟克拉西之四面观》(《新潮》第1卷第5号,1919年3月)、《现代民治主义的精神》(《新潮》第2卷第3号,1920年),李大钊的《Pan……ism之失败与Democracy之胜利》(《太平洋》第1卷第10号,署名“守常”,1918年7月)、《平民主义》(上海商务印书馆,1923年1月)。关于“Democracy”这一概念在中国的引进和翻译的过程,朱志敏先生曾发表《五四运动前后Democracy译语演变之考察》一文进行梳理和辨析。在当时,为国人较多接受的Democracy的中文翻译主要包括“德谟克拉西”“庶民主义”“唯民主义(惟民主义)”“民主主义”“民权主义”“平权主义”“民治主义”等,及其衍生语“平民政治”“全民政治”等。 “五四”时代的民主观念“涵括了近代以来西方国家不同时期几乎所有有影响的民主观念,并溶进了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互助主义、泛劳动主义等思想内容,以及传统中国的某些理想道德观念” 。“五四”知识分子的民主观念体现了两个重要的变化:“一是由单纯的政治观念演变成为包罗万象的社会理想观、生活伦理观,乃至文化审美观;一是由主张个性解放的自由主义民主观发展为追求社会平等的大众民主观” 。
在“五四”时期,李大钊、陈独秀等将民主看作一种与中国封建专制制度和与此相适应的封建意识形态(主要表现为封建伦理、儒学)完全对立的意识形态,甚至夸大民主的功能,视之为一种“民主乌托邦”,由此产生了对民主的有意或无意的误读。为了阐明“五四”作家和知识分子的民主观,有必要辨析“封建”概念,考察“五四”文人对封建专制制度、封建意识形态的看法。
学界一般认为,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近代中国革命被称为民主革命,包括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辛亥革命和毛泽东等共产党人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因此反封建就成了民主革命的一个重要特征、内容和目标。为了辨析中国近代民主思想,有必要对“封建”一词进行辨析。
“封建”“封建时代”“封建社会”等概念在中国近现代历史、政治等领域的使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泛化倾向。冯天瑜在其专著《“封建”考论》中对“封建”这一概念进行了翔实的考辨:
“封建”本意为“封土建国”“封爵建藩”。封建制的基本内涵是世袭、分权的领主经济、贵族政治。中国秦汉至明清社会流离封建渐远,实行地主经济基础上的君主集权官僚政治。欧洲中世纪制度feudalism与中国的殷周封建制相近,与日本中世及近世的公-武二重制“酷似”,中国晚清、日本明治间遂以“封建”对译feudal。清末民初中国采用这一汉外对译间形成的新名。五四时期,陈独秀忽略中日、中欧历史差异,引入西欧及日本近代化进程中的“反封建”命题,形成了“封建=前近代=落后”的语用范式。20世纪20年代,共产国际文件以“反封建”指称中国现实。随后的中国社会史论战,把……秦汉至明清的两千余年纳入“封建时代”,以与西欧中世纪对应,“封建”概念泛化……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五种社会形态”说框架内的泛化封建观普被国中。
本书基本沿用了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对“封建”概念的用法,即主要采用了泛化封建观。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最早在战国时期被提出,经过秦朝确立、西汉巩固、隋唐完善、北宋加强、元朝发展,在明清时期得到进一步强化。从秦汉到隋唐时期,该制度主要起积极的作用,如适应了地主阶级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促进对外交往和抵御外族入侵,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等,为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北宋时期封建专制制度开始产生了明显的消极作用,明清时期其消极作用已经占主导地位,其弊端主要表现为:皇帝个人素质对国家政局影响极大;地方积极性得不到有效发挥,官吏大多尸位素餐;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的萌芽。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和封建专制主义的空前加强,在文化领域也表现出强烈的专制色彩,如八股取士、文字狱、查封书院或改为官办、理学走向极端等;人民受到严密的控制,思想受到钳制。
如何看待儒学的现代意义问题是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上激烈的中西古今之争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儒学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和伦理体系中占据中心地位,这种地位在传统文化内部就受到了非儒学派别的非难,近代以后则受到了西方近代文化的挑战。到了“五四”时期,非儒学化或反孔的倾向终于发展成为一种主流选择。这里所说的儒学意识形态具体包含两种含义:一是指从汉武帝以来被奉为官学的儒学,它是传统文化的正统;二是指康有为所提倡的孔教,它具有政教合一的性质。二者都具有独尊、一统的特性,都发挥着意识形态的功能。 在中国历史上,儒家自觉地使家族制度与巩固封建统治秩序的历史要求相适应,并使之完善化、理论化,其结果则是形成了君、父、夫并尊的“三纲”学说。这种制度和学说,在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中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然而,家族制度的消极作用不容忽视。家族制度的消极作用在封建社会后期表现得越来越明显:第一,家族制度以维护男权制的父子继承血统关系为核心,完全剥夺了妇女的权力;第二,它束缚着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第三,它因其自身的专制倾向,易于压制个性,最终导致腐败。
“五四”时期,文化领域的反孔和政治领域的民主与专制的斗争密切地交织在一起。新文化阵营对儒学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批判儒家伦理为君主专制服务并导致“阶级尊卑制度”;二是批判儒家伦理束缚个性,“礼教”压抑人性;三是批判儒家伦理重义轻利、讲究虚文的价值观。许多重要思想家和文学家为了在中国传播民主思想,坚定地反对和批判孔教、封建家族制度对人的压抑、束缚和戕害。“五四”时期的许多著名人物如陈独秀、吴虞、李大钊、胡适、鲁迅等人敏锐地发现孔子思想被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利用,孔子思想不合于现代生活;认识到封建家族家长制度是维护封建专制制度的社会基础,必须打破家族家长制度,以更好地追求个人的独立、自由和幸福。
吴虞被视为“打孔家店”的一个代表人物。1917年6月到1919年11月期间,他在《新青年》上连续发表了《家族制度与专制主义之关系》《读〈荀子〉之后》《消极革命之老庄》《礼论》《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儒家大同之义本于老子说》《吃人与礼教》等文章,以实证主义的方法,从思想史的角度论证了“孔子之道不适合现代生活”这一重要观点。1917年2月,吴虞在《新青年》杂志发表《家族制度与专制主义之关系》,把孝和家族制度和君主政体联系在一起,做了全面的进攻,指出“盖孝之范围,无所不包,家族制度之与专制政治,遂胶固而不可分析。而君主专制所以利用家族制度之故,则又以有子之言为最切实……其于销弥犯上作乱之方法,惟恃孝弟以收其成功……儒家以孝弟二字为二千年来专制政治、家族制度联结之根干,贯彻始终而不可动摇。使宗法社会牵制军国社会,不克完全发达,其流毒诚不减于洪水猛兽矣” 。这在当时的思想界发生了很大的影响。
新文化运动期间,李大钊敏锐地发现了陈独秀等通过非孔来反对君主专制和复辟、维护共和国体、建立民主制度的深刻用意,并发表了《孔子与宪法》《自然的伦理观与孔子》两篇文章来响应之。在《孔子与宪法》中,李大钊提出了孔子与宪法的四点重大区别,并明确指出孔教与宪法的原则不相符合。第一,“孔子者,数千年前残骸枯骨也。宪法者,现代国民之血气精神也”。第二,“孔子者,历代帝王专制之护符也。宪法者,现代国民自由之证券也”。第三,“孔子者,国民中一部分所谓孔子之徒者之圣人也。宪法者,中华民国国民全体无问其信仰之为佛为耶,无问其种族为蒙为回,所资以生存乐利之信条也”。第四,“孔子之道者,含混无界之辞也。宪法者,一文一字均有极确之意义,极强之效力者也。” 在《自然的伦理观与孔子》中,李大钊指出:“余之掊击孔子,非掊击孔子之本身,乃掊击孔子为历代君主所雕塑之偶像的权威也;非掊击孔子之本身,乃掊击专制政治之灵魂也。” 这样一来,李大钊就把孔子本人与被后来历代君主所利用的孔子区别开来,从而将陈独秀等人批孔非孔的本意点明,并进一步强化了反孔的反封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