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语境中,“民主”(Democracy)具有很长的历史,有古典民主和近现代民主之分。数千年来,西方学者对“民主”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定义,复杂纷呈,褒贬不一,客观上增加了理解民主概念的难度。本节将对“民主”概念做一简要的说明,阐释民主概念的五个层面,即政治制度、社会价值、社会结构、生活伦理和话语伦理;分析曾对近代中国产生过重要影响的西方民主的两种模式(英美式经验主义民主和欧洲大陆式理性主义民主)及其对中国的影响,梳理中国近现代作家对民主概念的理解和他们的文学活动中的民主诉求。
在西方语境中,“民主”一词形成于公元前5世纪,源于希腊语δημοκρατíα,它由两个更短的词“人民”(δημο)和“权力、统治”(κρατíα)构成,所以“民主”的原义是“人民的权力”,即权力属于人民。后来“民主”一词逐渐在其他语言中出现,它在拉丁语中表示为dēmokratia,在法语中表示为démocratie,16世纪英语中出现了democracy。直到19世纪,“民主”一直是个政治概念,即民主只意味着政治民主,后来逐渐衍生出社会民主、工业民主、经济民主等概念。
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将民主界定为:“民主是一种政治方法,即,为了达到政治——立法与行政的——决定而作出的某种形式的制度安排。”
该定义的影响至为深远。
为了更好地理解民主是什么,我们有必要理解民主不是什么。一般来说,民主的反义词包括专制、独裁、专政、绝对统治、极权主义、权威主义等。“专制”(Despotism)一词自18世纪末期就与西方语言中的暴君混同使用了,意指“拥有无限权力的政府”,“两千年来,专制和暴君是个人对全体国民实行政治统治的政体形式。”
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一般采用君主专制制度,君主拥有无限的权力,实行专横统治。“独裁制”(Autocracy),顾名思义,是指一个人的统治,他不向其任何追随者和下属负责,这实际上是只有单个统治者的独裁主义。“独裁者最基本的特征是不受(宪法或法律的)限制。独裁者的统治不能受到挑战,他体现着主权和国家权力。”
“专政”(Dictatorship)一词原意指无限的权力,是拉丁文dictature的意译,原为古罗马最高执政官的称谓,并用以特指拥有至高无上绝对权力的统治者和统治方式。在近代西方,专政通常与独裁、专制混用,指高度集权的个人统治或党派统治,一般认为专政的统治形态是与民主政治、分权体制互相对立的。“绝对统治”(Absolutism)这一术语1796年首次出现于法语,1830年左右出现于英语和德语,泛指“在没有代议机构或宪法制约的情况下行使权力的各种政体”,“在当今常常被用作暴政或专制的同义词,但一般说来它只适用于早期的现代国家”
,它与欧洲17、18世纪的绝对君主政体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现代意义上,绝对统治政体中的绝对权力是指免于控制、不受约束的权力,是指无限制地任意使用权力。“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一词最早出现于1925年,是由法西斯主义发明的,是指把整个社会囚禁在国家机器之中,是指对人的非政治生活的无孔不入的政治统治。
[1]
“权威主义”(Authoritarianism)指的是滥施淫威、践踏自由的压制性权威。
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权威主义是由法西斯主义创造出来的,在民主主义者看来,权威主义是伪造和滥用权威的政体,是一种几乎没有给自由留下余地的政治制度。上述关于“民主”概念的反义词的辨析有助于我们找到划定民主的起点或终点的界限,以便较为清晰地认识民主的内涵和正面特征。
民主问题纷繁复杂,众说纷纭,定义很多。民主的内涵可以概括为政治制度、社会结构、社会价值、生活伦理(或生活方式)、话语伦理等多个层面。
下文将对民主概念的这五个层面做一简要的说明,并结合梁启超、陈独秀、鲁迅、胡适、茅盾、巴金等中国现代作家的民主观予以分析。
第一,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从民主的原初含义来看,它是指一种政治制度,“近来甚至被更精确地认作是选择政体的方法”
。那些主张民主主要是一种政治制度的学者,一般愿意承认在政治领域实行民主原则,包括普选权、公民投票、政党竞争、代议制度等。
如美国著名政治学者乔·萨托利认为,现代民主制度取决于三个因素:有限的多数原则、选举程序和代表权的转移。
从晚清时期直至20世纪,几代中国知识分子和政治家竭力引进西方的民主制度,以使中国从传统走向现代,与世界接轨,成为一个独立富强的现代民族国家。在很大程度上,包括作家在内的知识分子成为中国社会的(激进)代言人
,积极地参与和促进了中国的现代化和民主化进程。梁启超、陈独秀、胡适、鲁迅、茅盾、巴金等作家或者直接投身政治领域,力图以文人参政的方式促进民主制度在中国的建立;或者把对民主制度的憧憬、想象和讴歌诉诸文学作品,希望借助文学的力量,传播民主理念,推动政治社会变革。
第二,民主作为一种社会结构。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罗伯特·K.莫顿在《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的第十八章中专门分析了科学与民主的社会结构。他认为:“普遍主义在民主的精神气质中仍是一个居支配地位的指导原则。民主化即是逐渐消除那些对具有社会价值的才能的运用和发展的种种限制。成就的非个人化标准和地位的不固定性规定了民主社会的特性……尽管那些使民主的价值付诸实施的政治手段各不相同,但它们都坚持了普遍主义这个标准。”
在中国近现代史上,许多知识分子和政治家之所以大力从西方引进民主观念,其目的就在于用民主原则改造中国的社会结构,使之日趋合理化和民主化,营造适合个人自由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推动中国社会不断进步。
第三,民主作为一种社会价值。众所周知,在长达数千年的西方政治思想史上,除了古希腊时代和最近200年左右的时间,民主政治始终是被批判、被否定的一种政治制度。因此,我们有必要搞清楚现代民主所具有的正面价值和无法避免的缺陷。民主理论家主要关心的民主的价值有四项:平等、自主、参与、文明(或和平)。民主政治所预设和体现的第一项价值是“平等”。民主与平等之间的关系大概是最不证自明的关系。民主政治所体现的第二项价值是“自主”。“自主”是指每个人都有权力决定与自己生命发展息息相关的事情,而不是任由他人摆布。民主政治的第三项价值是“参与”。参与式民主理论的支持者认为参与至少有两个重要的作用:参与既是激发人民公共德行的机制,也是提供决策正当性的最终依据。民主政治的第四项价值,也是经常被人所忽视的价值是“文明”或“和平”。大致来讲,凡是民主制度巩固的国家,发生军事政变和内战的机率很低,国与国之间发生战争的机率也很低。
从中国现代文学史来看,晚清时期梁启超的许多诗歌、散文充满了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讴歌;新文化运动时期陈独秀、胡适、鲁迅等人的文学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民主”“人权”“科学”观念的传播;20世纪20至40年代期间,巴金创作了一系列关于法国大革命的传记、小说和散文作品,以弘扬自由、平等观念;茅盾三四十年代的多篇文论、小说和话剧作品反映了当时民众对民主权利的强烈诉求和对和平建国的热烈期盼。
第四,民主作为一种生活伦理或生活方式。许多学者主张民主不应只是一种安排政治权力的制度,而也应是一种生活方式。据此观点,他们把政治领域里的民主精神和价值扩大到政治以外的各个领域,如经济、文化、社会、家庭、教育等。这样就引发了“产业民主”“大众文化”“平等社会”“民主家庭”“校园民主”等术语口号及行动纲领的出现。
胡适对“易卜生主义”的宣扬和其“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容忍比自由更重要”等观点就体现了其对民主的这一维度的深刻认识和关注。
第五,民主作为一种话语伦理。当代德国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于尔根·哈贝马斯认为民主是一种话语伦理。哈贝马斯政治哲学的核心是“通过语言的相互理解构建个人自由和无强制集体生活的激进民主制理想”
。哈贝马斯讨论话语的关键不在于话语本身,而在于如何形成理性、民主的“话语机体意志”和行动共识。正是从话语在民主政治中的重要作用出发,他认为民主的体制空间是“公众空间”,话语不仅是解决争端和促成集体行动的手段,而且是民主制度运作的检验手段和合理性所在。哈贝马斯的话语民主理论是为推进民主和增强民主的合理性服务的。从现代政治伦理学角度来看,话语伦理学就成为法律和民主话语理论的基础。从中国语境来看,梁启超、胡适、鲁迅、巴金、茅盾等作家对出版检查制度的批判、对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的争取均体现了对民主的话语伦理维度的重视。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向来缺乏民主的传统,仅有“民本”思想,民主对近现代中国而言是一种舶来品。上述民主概念的五个层面在批判和解构中国的封建专制文化传统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人们通常所讲的传统,主要是指秦汉以来逐渐积累和形成的一套政教、风俗、伦理、道德等。这些东西虽然在历代略有因袭沿革,但根本性质并未发生大的变化。直到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君主专制王朝——清朝被推翻若干年以后,表现于观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等层面的传统的东西,仍未发生大的改变。20世纪20年代,传统的旧势力仍然深刻影响甚至支配着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习惯。新文化运动的领袖如胡适、陈独秀等人深切地认识到:秦汉以来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制度,历经2000年的发展完善,几乎笼罩了国家、社会、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孔学孔道曾为历代专制君主(及其帮闲者们)所利用,并渗透到政治、教育、文化乃至人们精神生活的诸多领域。
为了在共和国体下,循名则实,“在思想文艺上,替中国政治建筑一个革新的基础”
,把中国建成真正的“民国”,中国知识分子义无反顾地举起了民主和科学的旗帜。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许多重要作家如梁启超、陈独秀、鲁迅、胡适、茅盾、巴金等在其作品中大力弘扬民主观念,强调民主的价值和内在精神,把民主作为一种改造中国封建传统的手段和工具。他们集中反对和抨击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孔教和家族制度,充分地表达个性解放、婚恋自主、民主自由的强烈诉求。
17—19世纪,随着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和资产阶级力量的壮大,资产阶级要求打破封建专制的束缚,建立资本主义制度,以维护资产阶级利益和发展资本主义。西方近代民主政治一般有两种模式:英美式民主和欧洲大陆式民主。英美式民主也被称为经验主义民主,欧洲大陆式民主则被称为理性主义民主。
英美式民主是指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和美国的民主共和制。英国是现代议会制度的发源地,其议会被誉为“议会之母”。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控制的议会与斯图亚特王朝之间的矛盾逐渐激化。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经过长达近半个世纪的复杂而曲折的斗争,这场革命于1688年以“光荣革命”为标志结束了。1689年《权利法案》等文献的颁布,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司法权独立于王权的原则,奠定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基础,使英国走上了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君主立宪制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英国的政治体制成功地提供了现代政治体制的某些因素:它具有稳定性但不停滞,充满活力但不造成破坏。 [2] 在这样一种体制下,财产所有者有安全感,穷人有改善生活的希望,所有人都因为属于这个被称为世界上最成功的社会而感到自豪。 [3]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为后来世界上许多国家建立民主政治提供了一种新型模式。
北美13个殖民地与英国之间不断加剧的矛盾最终导致了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的爆发。1776年颁布的《独立宣言》体现了人权、政治参与和有限政府等三项原则。 [4] 1783年,独立战争胜利结束,美国的创建者们决心构建一种新的政治体制,以维护资产阶级和大种植园主的统治秩序。在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的影响下,美国于1787年颁布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这部宪法在政治制度的建设上有许多首创,如在国家权力的建构上,集中体现了联邦制原则、分权制衡原则和民主原则,确立了美国的联邦制、共和制、总统制等基本制度,协调了南方和北方、大州和小州、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为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并为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也为近代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的确立提供了范式。《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它之所以能够在200多年的美国政治生活中持久地发挥重要作用并产生了世界性的影响,是因为它既体现了崇高的民主理想,又适合美国的国情,且具有可操作性和很强的适应性。正如美国著名政治学者托马斯·E.帕特森所说,“美国的政治文化聚焦于一套核心理念——自由、平等、自治、个人主义、多样性和统一”,这些理念一直以来都是联结所有美国人的共同纽带,“美国政治的运作是在民主程序、宪政和资本主义的环境中发生的,涉及多数统治、多元主义和精英治理等因素。” [5] 这些民主程序有助于美国民主价值观的实现。应该看到,美国的民主制对英国的立宪制具有某种程度的继承性,它从英国遗产中获得了一些政治上的、知识上的资源,如它借鉴了1215年的《大宪章》、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年的《权利法案》和英国的习惯法等 [6] ,并在此基础上创建了美国式代议制民主制度。
欧洲大陆式民主主要是指法国式民主和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德国君主立宪政体。欧洲民主模式是在法国大革命中被创造出来的,它有着具体的承诺,与英美式自由民主制不同。 [7] 由于法国面临着各种非常复杂的矛盾,而且小农经济发达,君主专制的基础比较牢固,法国共和制走过了一条艰难曲折的发展道路。从1791年制定第一部宪法,到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颁布,法国在80多年间先后制定了11部宪法,数量之多、变换之频繁在世界上绝无仅有。
德国资本主义起步较晚,资产阶级力量相对弱小,封建容克和军阀势力相对强大,同时德国的统一是由普鲁士王国通过王朝战争(普奥战争)来实现的,普鲁士贵族和主要由贵族阶层人士组成的军官团在社会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1871年颁布的《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帝国采用君主立宪的联邦制政体。德国名义上的立法机构是帝国议会和联邦参议院,但是德皇集立法、司法和行政权于一身。因此,德国的君主立宪政体具有较浓厚的封建色彩和军国主义特征。1896年德国颁布了《德国民法典》,并于1900年开始实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第一次建立了联邦共和国,正式宣告废除帝制,成立了民主共和国,并于1919年颁布了《魏玛宪法》。1933年,希特勒领导的纳粹党在德国建立了法西斯独裁统治,史称“德意志第三帝国”。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英美式民主还是欧洲大陆式民主,都具备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具有代表民意行使国家权力的议会;二是实行权力制衡原则;三是实行政党政治。二者之间的一个重大差异在于,英美式民主属于经验主义民主,而欧洲大陆式民主则属于理性主义民主。经验主义民主把民主观建立在人性恶的基础上,把民主看作一种针对人性本恶的现实而建构起来的一套监督、制约和防范政治权力的具体制度。英美式经验主义民主是一个渐进的、有着很大连续性的历史发展过程的产物,它的建立主要是反馈和归纳因素的产物。在英美国家的经验主义民主中,至少是在它们的有关法律和民主实践中,极少涉及“人民是什么”,也很少向人们解释“什么是民主”,它们的政治家们更多地关注“如何使民主运转”的问题,其“民主理论的特点在于它是一种论述民主政治的方式方法的理论”
,所以更强调民主的工具性。理性主义民主是以至善论为基础,至善论既对人性抱有天真的信任,又设定了终极的道德理想——至善天国。理性主义民主把民主本身视为某种道德的理想境界,或者等同于传统的大同社会,并且把民主与革命或者解放相联系,视民主为实现某种理想目标或者目的的过程和手段。法国式的民主完全是诞生于一次革命的决裂,法国人民采用民主“不但因为人民的统治被视为镇压罪恶势力最完美的救治手段……而且是被当作不言自明的真理的一般抽象原则的服从”
。1896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逻辑严密,概念科学,用语准确,体现了浓厚的理性主义精神,被西方法学界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的集大成”,为世界近代以来的民法立法增加了一个新的辉煌典范。1919年颁布的《魏玛宪法》也被西方政治学者誉为宪政理性主义的范本。理性主义民主是以演绎的、严格按照从前结论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尽可能严密地做到一环扣一环。然而,理性主义民主因其注重抽象的原则和理想社会的目标,总是处在变成一种想象的民主的危险中,它有可能离开现实太远,以至于无力应付现实世界中产生的问题。
上述西方民主的两种模式对近现代世界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中国知识分子和政治家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和影响。中国的近邻日本仿效英国经验,发动明治维新,建立了君主立宪政体,并迅速实现了富国强兵,这一事实强烈地震动了康有为、梁启超等晚清知识分子,因此他们发动了戊戌维新运动,希望引导中国走向宪政之路。美国的民主体制的强大生命力也令国人心向往之,梁启超甚至把对美式民主政治的憧憬写入了他的政治小说《新中国未来记》。孙中山等对美式民主极为推崇,并仿照美国宪法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胡适终生都在为中国建设美式民主政治而努力。新文化运动期间的陈独秀对法兰西文明极为推崇,并大力在中国传播民主和“人权”观念。巴金也深受法国思想家卢梭民主观念的影响,他为了研究无政府主义理论问题而前往无政府主义的诞生地法国进行学习和考察。1930年代,中国爆发了“民主与独裁”的论争,翁文灏、蒋廷黻、丁文江、陶希圣、张继等人极力主张中国仿效意大利和德国的法西斯主义体制,胡适则针锋相对地批判这些人的“独裁”与专制论断,主张民主政治。这一争论反映出法西斯体制对当时一部分中国知识分子的政治思想和主张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 C.J.Friedrich,ed. Totalitarianism .Cambridge 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4,pp.52-53.
[2] Malcolm Pearce and Geoffrey Stewart. British Political History , 1867-2001 : Democracy and Decline ,3rd ed.London:Routledge,2002,p 16.
[3] Malcolm Pearce and Geoffrey Stewart. British Political History , 1867-2001 : Democracy and Decline ,3rd ed.London:Routledge,2002,p 16.
[4] Fred R.Harris. America ’ s Democracy : The Ideal and the Reality ,2nd ed.Dallax,Texas:Scott,Foresman and Company,1983,p 9.
[5] Thomas E.Patterson. The American Democracy ,3rd ed.New York:The McGraw-Hill Companies,Inc.,1997,pp.1-4.
[6] Milton C.Cummings,Jr.and David Wise. Democracy Under Pressure : An Introduction to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ystem ,10th ed.Belmont,California:Thomson Wadworth,2005,p 37.
[7] James Livesey. Making Democracy in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2001,p 2.
在近现代中国的时空背景下,近代西方的主流政治传统——民主共和政治体制及与其相适应的政治观念/文化/传统——逐渐成为中国人(主要是精英阶层)倡议仿行的对象,是无可争辩的历史事实。
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并非西方近代民主思想的机械译述,其发生、发展受到中国社会矛盾的严格制约,也带有接受者鲜明的个人色彩。本节将考察西方民主在中国的演进过程和趋势。鉴于“五四”时期是中国知识分子大力引进和传播西方民主观念的一个重要时期,本节也将分析“五四”时期知识分子民主观的共通之处,即将民主视为与封建专制制度和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儒学相对立的意识形态,视为批判后者的强有力的武器。“五四”以后,新文化运动阵营分化,胡适等竭力主张在中国建立英美式民主政治,而李大钊、陈独秀等则选择了认同苏俄革命理论和国家形式。本节也会分析中国知识界在认同苏俄模式时所伴随的对俄罗斯文化的误读现象。
19世纪四五十年代,魏源、徐继畲等开始注意中西政治之别,赞扬民主制度既“公”又“周”;60年代,冯桂芬提出“君民不隔不如夷”,批评封建专制制度不如立宪制度通达民情;70年代,个别改良派人物如郑观应等提出了开设议院的观点;80年代,部分洋务派人物如崔国因、张数声等提出立宪问题,个别改良派代表如何启开始宣传“公平”思想;90年代,知识界普遍提出了建立议院的主张,继而传播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自由、平等思想。由此可见,近代中国民主思想进程始于政治制度,先提出立宪主张,而后才出现自由平等思想,遵循了议会制度——自由平等的逻辑,
即从民主的制度层面进入民主的价值层面。
20世纪初,革命派大力宣扬民主、革命思想,辛亥革命结束了封建帝制,“中华民国”于1912年成立,并颁布了借鉴欧美民主制度并结合中国国情而设计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可惜因政局动荡、军阀割据,无法切实落实《临时约法》。新文化运动期间,陈独秀、胡适等人努力探讨“中华民国”有名无实的深层原因,希望通过思想文化的改造来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变革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因而倾力引进和传播西方的民主、科学观念。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开始实施孙中山精心设计的“军政、训政、宪政”三部曲的政治路线图。1928年10月,国民党颁布了《中国国民党训政纲领》,宣布“中华民国”由“军政”时期进入“训政”时期。1931年6月1日,国民政府公布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6年5月5日,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46年1月,政治协商会议召开。1946年11月15日,国民党片面召开“制宪国大”。1948年3月29日,“行宪国大”开幕。但是,国民党的训政违背了孙中山革命程序论的基本精神,它所建立的一党专制、领袖独裁的政治体制,对人民自由权利的剥夺,使其训政所标榜的向宪政过渡的目标无法实现。
从以上对百年来中国政治思想史的简要梳理可以看出,西方民主在中国大致经历了制度—价值(观念)—制度的演进过程。
西方民主在中国演进的另一个趋势是从英美法式资产阶级民主到苏俄式无产阶级民主的演变,即英美法等国的民主思想对中国的影响逐渐减弱,苏俄式民主对中国的影响逐步增强。清末,康有为、梁启超等发动戊戌维新,仿效英国和日本,希望在中国建立君主立宪制度;孙中山等资产阶级革命派学习、借鉴欧美的三权分立和代议制民主,渴望把“中华民国”建成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20世纪三四十年代,以胡适为代表的自由主义者和以中国民主同盟为代表的中间势力均主张在中国建立英美式民主政治。然而,中国的特殊国情和历史事实表明,有名无实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在中国是行不通的。自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以来,马克思主义传入了中国,中国共产党于1921年成立并不断发展、壮大,借鉴苏联革命和建设经验,成功地领导中国革命走向了胜利,并艰难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然而,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中国知识分子和政治家在学习俄国经验时,对俄国也产生了某种误读。林精华先生对这一现象有着深刻的分析:“中国对俄罗斯的误读是基于向外寻求思想资源以改造民族性的过程中发生的,俄国文化进入中国的身份是引导我们的‘强者’,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越来越强势的社会主体力量,把自己的感情和诉求投注在对俄国文化的引进中,现实性需求掩盖了想象俄国的理性审视。”
基于某种建构出来的“中俄两国文化上的相似性”原则,中国知识界一直特别关注俄国。在1919年7月25日的《苏俄第一次对华宣言》和1920年9月27日的《苏俄政府第二次对华宣言》中,苏俄政府宣布放弃帝俄时代在华攫取的一切特权,此举引起了中国知识界和中国社会对苏俄的普遍好感。中俄两国于1924年5月31签署《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议》,苏联表示愿意放弃所有在华特权,并支持中国反帝废约。孙中山和毛泽东为解决中国现实问题而强烈认同苏俄的言行、政策导向,连同李大钊的《俄罗斯文学与革命》(1920)、周作人的《文学上的俄国与中国》(1920)、鲁迅的《祝中俄文字之交》(1932)等著名篇章,塑造了于中国人而言是亲切而伟大的俄罗斯形象、代表国际社会正义方向的俄罗斯形象。
这种对俄罗斯的误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误读范围不断扩大,即从热衷俄国文学到更倾心苏俄文学;第二,误读过程不断延伸,即从接受苏俄文论到认同苏俄社会革命理论;第三,误读代价不断上涨,即从激进主义成长到民族认同的缺失。这种对俄罗斯的误读现象在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茅盾等著名知识分子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在中国语境中,“民主”一词最早出现在先秦时代的《尚书》《左传》等经典中,如“天惟时求民主”“简代夏作民主”“其语偷,不似民主”,但此处的“民主”意思是“民之主”,即国家和民族的最高统治者,完全没有西方近代意义上“民主”(democracy)的含义。
西方近代意义上的“民主”一词,直到晚清时期才进入中文词汇。1864年出版的《万国公法》(The Elements of International Law,美国人惠顿著,丁韪良译)中已多次使用“民主”,如“若民主之国,则公举首领官长,均由自主,一循国法”
。此后,近代意义上的“民主”一词频繁地出现于《万国公报》(1868—1907)、《西国近事汇编》(1873—1899)等报章杂志中。
在“五四”前后,许多知识分子发表了多篇介绍和评述西方民主的文章,如陈启修的《庶民主义之研究》(《北京大学月刊》第1卷第1号,1919年1月),谭鸣谦(即谭平山)的《德谟克拉西之四面观》(《新潮》第1卷第5号,1919年3月)、《现代民治主义的精神》(《新潮》第2卷第3号,1920年),李大钊的《Pan……ism之失败与Democracy之胜利》(《太平洋》第1卷第10号,署名“守常”,1918年7月)、《平民主义》(上海商务印书馆,1923年1月)。关于“Democracy”这一概念在中国的引进和翻译的过程,朱志敏先生曾发表《五四运动前后Democracy译语演变之考察》一文进行梳理和辨析。在当时,为国人较多接受的Democracy的中文翻译主要包括“德谟克拉西”“庶民主义”“唯民主义(惟民主义)”“民主主义”“民权主义”“平权主义”“民治主义”等,及其衍生语“平民政治”“全民政治”等。
“五四”时代的民主观念“涵括了近代以来西方国家不同时期几乎所有有影响的民主观念,并溶进了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互助主义、泛劳动主义等思想内容,以及传统中国的某些理想道德观念”
。“五四”知识分子的民主观念体现了两个重要的变化:“一是由单纯的政治观念演变成为包罗万象的社会理想观、生活伦理观,乃至文化审美观;一是由主张个性解放的自由主义民主观发展为追求社会平等的大众民主观”
。
在“五四”时期,李大钊、陈独秀等将民主看作一种与中国封建专制制度和与此相适应的封建意识形态(主要表现为封建伦理、儒学)完全对立的意识形态,甚至夸大民主的功能,视之为一种“民主乌托邦”,由此产生了对民主的有意或无意的误读。为了阐明“五四”作家和知识分子的民主观,有必要辨析“封建”概念,考察“五四”文人对封建专制制度、封建意识形态的看法。
学界一般认为,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近代中国革命被称为民主革命,包括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辛亥革命和毛泽东等共产党人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因此反封建就成了民主革命的一个重要特征、内容和目标。为了辨析中国近代民主思想,有必要对“封建”一词进行辨析。
“封建”“封建时代”“封建社会”等概念在中国近现代历史、政治等领域的使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泛化倾向。冯天瑜在其专著《“封建”考论》中对“封建”这一概念进行了翔实的考辨:
“封建”本意为“封土建国”“封爵建藩”。封建制的基本内涵是世袭、分权的领主经济、贵族政治。中国秦汉至明清社会流离封建渐远,实行地主经济基础上的君主集权官僚政治。欧洲中世纪制度feudalism与中国的殷周封建制相近,与日本中世及近世的公-武二重制“酷似”,中国晚清、日本明治间遂以“封建”对译feudal。清末民初中国采用这一汉外对译间形成的新名。五四时期,陈独秀忽略中日、中欧历史差异,引入西欧及日本近代化进程中的“反封建”命题,形成了“封建=前近代=落后”的语用范式。20世纪20年代,共产国际文件以“反封建”指称中国现实。随后的中国社会史论战,把……秦汉至明清的两千余年纳入“封建时代”,以与西欧中世纪对应,“封建”概念泛化……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五种社会形态”说框架内的泛化封建观普被国中。
本书基本沿用了长期以来约定俗成的对“封建”概念的用法,即主要采用了泛化封建观。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最早在战国时期被提出,经过秦朝确立、西汉巩固、隋唐完善、北宋加强、元朝发展,在明清时期得到进一步强化。从秦汉到隋唐时期,该制度主要起积极的作用,如适应了地主阶级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促进对外交往和抵御外族入侵,有利于促进科技进步等,为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北宋时期封建专制制度开始产生了明显的消极作用,明清时期其消极作用已经占主导地位,其弊端主要表现为:皇帝个人素质对国家政局影响极大;地方积极性得不到有效发挥,官吏大多尸位素餐;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的萌芽。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和封建专制主义的空前加强,在文化领域也表现出强烈的专制色彩,如八股取士、文字狱、查封书院或改为官办、理学走向极端等;人民受到严密的控制,思想受到钳制。
如何看待儒学的现代意义问题是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上激烈的中西古今之争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儒学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和伦理体系中占据中心地位,这种地位在传统文化内部就受到了非儒学派别的非难,近代以后则受到了西方近代文化的挑战。到了“五四”时期,非儒学化或反孔的倾向终于发展成为一种主流选择。这里所说的儒学意识形态具体包含两种含义:一是指从汉武帝以来被奉为官学的儒学,它是传统文化的正统;二是指康有为所提倡的孔教,它具有政教合一的性质。二者都具有独尊、一统的特性,都发挥着意识形态的功能。
在中国历史上,儒家自觉地使家族制度与巩固封建统治秩序的历史要求相适应,并使之完善化、理论化,其结果则是形成了君、父、夫并尊的“三纲”学说。这种制度和学说,在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社会中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然而,家族制度的消极作用不容忽视。家族制度的消极作用在封建社会后期表现得越来越明显:第一,家族制度以维护男权制的父子继承血统关系为核心,完全剥夺了妇女的权力;第二,它束缚着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第三,它因其自身的专制倾向,易于压制个性,最终导致腐败。
“五四”时期,文化领域的反孔和政治领域的民主与专制的斗争密切地交织在一起。新文化阵营对儒学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批判儒家伦理为君主专制服务并导致“阶级尊卑制度”;二是批判儒家伦理束缚个性,“礼教”压抑人性;三是批判儒家伦理重义轻利、讲究虚文的价值观。许多重要思想家和文学家为了在中国传播民主思想,坚定地反对和批判孔教、封建家族制度对人的压抑、束缚和戕害。“五四”时期的许多著名人物如陈独秀、吴虞、李大钊、胡适、鲁迅等人敏锐地发现孔子思想被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利用,孔子思想不合于现代生活;认识到封建家族家长制度是维护封建专制制度的社会基础,必须打破家族家长制度,以更好地追求个人的独立、自由和幸福。
吴虞被视为“打孔家店”的一个代表人物。1917年6月到1919年11月期间,他在《新青年》上连续发表了《家族制度与专制主义之关系》《读〈荀子〉之后》《消极革命之老庄》《礼论》《儒家主张阶级制度之害》《儒家大同之义本于老子说》《吃人与礼教》等文章,以实证主义的方法,从思想史的角度论证了“孔子之道不适合现代生活”这一重要观点。1917年2月,吴虞在《新青年》杂志发表《家族制度与专制主义之关系》,把孝和家族制度和君主政体联系在一起,做了全面的进攻,指出“盖孝之范围,无所不包,家族制度之与专制政治,遂胶固而不可分析。而君主专制所以利用家族制度之故,则又以有子之言为最切实……其于销弥犯上作乱之方法,惟恃孝弟以收其成功……儒家以孝弟二字为二千年来专制政治、家族制度联结之根干,贯彻始终而不可动摇。使宗法社会牵制军国社会,不克完全发达,其流毒诚不减于洪水猛兽矣”
。这在当时的思想界发生了很大的影响。
新文化运动期间,李大钊敏锐地发现了陈独秀等通过非孔来反对君主专制和复辟、维护共和国体、建立民主制度的深刻用意,并发表了《孔子与宪法》《自然的伦理观与孔子》两篇文章来响应之。在《孔子与宪法》中,李大钊提出了孔子与宪法的四点重大区别,并明确指出孔教与宪法的原则不相符合。第一,“孔子者,数千年前残骸枯骨也。宪法者,现代国民之血气精神也”。第二,“孔子者,历代帝王专制之护符也。宪法者,现代国民自由之证券也”。第三,“孔子者,国民中一部分所谓孔子之徒者之圣人也。宪法者,中华民国国民全体无问其信仰之为佛为耶,无问其种族为蒙为回,所资以生存乐利之信条也”。第四,“孔子之道者,含混无界之辞也。宪法者,一文一字均有极确之意义,极强之效力者也。”
在《自然的伦理观与孔子》中,李大钊指出:“余之掊击孔子,非掊击孔子之本身,乃掊击孔子为历代君主所雕塑之偶像的权威也;非掊击孔子之本身,乃掊击专制政治之灵魂也。”
这样一来,李大钊就把孔子本人与被后来历代君主所利用的孔子区别开来,从而将陈独秀等人批孔非孔的本意点明,并进一步强化了反孔的反封建意义。
梁启超是中国近代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和学者,是近代中国大力进行民权宣传、民主启蒙和民主政治实验的先驱之一。从晚清至民国时期,面对西方列强不断入侵和国内四分五裂、动荡不安的危机局势,梁启超以日本为中介,吸收西方民主宪政思想,并不断地调整自己的政治主张,勇做一名“善变之豪杰”,先后倡导君主立宪、共和革命、共和立宪、“开明专制”和国民政治,而宪政民主则是贯穿他一生政治活动的不变追求。他著述宏富,结集为数以千万言的《饮冰室合集》。在文学领域,他倡导文学观念的变革,发起了“诗界革命”“文界革命”和“小说界革命”等文学革新运动,并创作了大量情文并茂、影响广泛的诗词、戏曲、政治小说、游记和散文等。梁启超文学叙述的一个重要内容和鲜明特色是民权宣传、民主启蒙和对民主政治的大力倡导。本章将探讨梁启超的杂糅、渐进民主观的成因和发展演变,并考察民主观念及其变化在他的文学活动和文学创作中的具体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