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尤其是进入2010年后,老龄人口变化趋势愈加明显。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最新的人口数据,截至2018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49亿人,占总人口的17.9%,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1.66亿,约占总人口的11.9%。(如图1-1)根据联合国人口数据预测,到203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
图1-1 2011—2018年中国老龄人口变化趋势图
近年来,我国老龄人口逐渐呈现出未富先老、女性多于男性、失能老人多、失智老人多、空巢老人多、丁克老人多、康复医疗需求大、受教育水平高等现象,造成社会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尤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老年人是高血压、糖尿病、老年痴呆、跌倒骨折等急慢性疾病的高发人群,因此,老年人的养老不能仅满足于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的传统养老模式,应更多考虑到老年人对医疗、护理、保健、康复、养生、健身等方面的卫生健康需求 。
而居民健康养老服务观念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也发生着较大的变化,以往的传统孝道已不能适应其发展,社会中新型孝道逐渐形成。当下,农村老人大部分还停留在居家养老层面,农村人群“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而城市人群在新型孝道的影响下已发生变化,大多人愿意接受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健康服务体系,医养结合、旅居养老、候鸟式养老、乡居养老、以房养老、以地养老、金融养老、时间银行、互助养老,公建民营、亲情住宅、智慧养老以及具有国外养老理念的“太阳城”“乐龄公寓”“养老驿站”等多元化养老健康服务模式已悄然在城市中发展起来,各级卫生机构、民政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也相继合作转型开设以“健康养老”为理念的各类具有护理、康复、养生等功能的复合型机构 。
为应对当前老龄化社会需求的这一变化,国家近些年接连出台了相关政策予以应对。如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在2014年下半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091号)中提出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其中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增强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服务能力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6年公布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民发〔2016〕07号)中指出将重点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增加养护型、医护型养老床位,提高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至40张 ;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号)中指出要统筹落实好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深入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建立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合作医院间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服务 。
2017年5月24日,国务院又在发布《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办发〔2017〕44号)中提出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促进医疗与养老融合,建立健全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老年长者有所养,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2018年的“两会”对国务院机构进行改革,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其重要职责有拟定国民健康政策,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2019年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改革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4月,国务院办公厅推出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明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按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为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破除发展障碍,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5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国办发〔2019〕28号),明确指出制定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6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也进一步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国家对健康养老服务事业的重视。7月,《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要求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8月,《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8号)和《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两项通知同时发布,它们主要聚焦4000余万失能老年人迫切的医疗护理需求,指导各地相关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护理服务工作,以此增加老年护理从业人力资源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同时扩大老年护理从业人员队伍,解决社会就业岗位。9月,《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文发布,在城市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农村养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等进行规定。10月,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统一协调下,由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从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推进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优化保障政策、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展开阐述。11月,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经国务院同意,八部委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主要从“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六大块对该体系做了详细阐述。与此同时,国家公布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从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财富储备、改善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劳动力有效供给、打造高质量的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体系、强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科技创新能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五个维度进行阐述。12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公布《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55号),指南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有关精神和部署,为指导规范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老年医学发展,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其组织制定了《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12月23日《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24号),为提高我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内容。此外,各省近年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如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及福建省民政厅在2016年联合发布的《关于确定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通知》(闽卫家庭〔2016〕161号)中指出通过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试点,了解试点范围内医养结合现状,为我省健康老龄化顶层制度设计提供依据,积极探索建立系统完整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为全省医养结合融合发展提供借鉴 ;2017年,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民政厅等部门再次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0号),提到要围绕增进老年人福祉、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等方面的作用,加强部门协作,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实现“养”和“医”对接,紧密结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