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年终于在汉堡出版了“ 资本论 。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卷。这部著作是整个一生科学研究的成果。它是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的科学表述。这里所涉及的不是鼓动性的词句,而是严密的科学结论。任何人,不管他对社会主义采取什么态度,都不能不承认,社会主义在这里第一次得到科学的论述……现在谁还要想同社会主义作斗争,那他就必须对付马克思。
上面是1869年7月28日恩格斯写的《卡尔·马克思》一文中的一段话。他告诉人们,对社会主义的科学的论述,存在于对资本中。所以,对“谁还要想同社会主义作斗争,那他就必须对付马克思”一句,我们也可以做进一步的延伸理解,即:如果谁想真正懂得社会主义,那他就必须了解马克思的资本理论。
《资本论》是马克思的一部最伟大的著作,它科学地揭示了资本走上历史舞台的必然性和之后的社会发展趋势。在发表这部著作的时候,马克思向读者特别地强调说:
问题本身并不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自然规律所引起的社会对抗的发展程度的高低。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
通过写在序言中的这个被他特别强调的问题,马克思实际上是给读者指出了《资本论》对社会主义所做的科学论述中最核心的理论观点。——这个理论观点就是:对资本规律的揭示,就是对社会主义的科学论述;正是资本本身的自然规律以铁的必然性所发挥的作用,决定了共产主义正在不可阻挡地实现着的趋势;所以,尊重资本,就是尊重人类解放运动即社会主义本身。
在任何一个存在着资本的现实的社会中,都会有这样的一个社会现象,即:“资本”与“资本家”(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是分不开的,也就是说,没有资本家,就没有资本。这是一个一般的社会现象。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既指出了普通经济学家忽略了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产生,是资本增殖过程的主要产物的错误,同时也批判了有些社会主义者的错误言论。——他说:在资本的增殖过程中,
物化的劳动同时又表现为工人的 非对象性 ,表现为与工人对立的一个主体的对象性,表现为工人之外的异己意志的 财产 ,所以资本就必然的同时是 资本家 ,而有些社会主义者则认为,我们需要资本,但不需要资本家,——这是完全错误的。在资本的概念中包含着这样一点:劳动的客观条件(而这种客观条件是劳动本身的产物)对劳动来说 人格化了 ,或者同样可以说,客观条件表现为对工人来说是异己的人格的财产。资本的概念中包含着资本家。
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使用“资本”和“资本家”这两个概念时,也往往是不做严格区分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他们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人,他们观察的是他们自己眼前的资本时代。换句话说,他们所看到的生动的社会生活,是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生活,是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因而财产所有权和资本的生产方式及其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两者相互重合而存在的社会。所以,虽然在理论上说,资本家作为“人格化的资本”,即作为他所承担的资本的生产职能,和他作为“资产阶级的所有制”的主要体现者,即作为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者的身份,是两个可以区分开的不同的东西,但是,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两者却是严丝合缝地重合在一起的。简单地说就是:资本的生产职能是由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者承担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也不可能看到,十月革命以后,陆续在经济落后的国家——例如俄国、中国等等国家——中陆续出现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情况。
正像他们自己所说的那样,工人阶级的理论家需要做的事情,只是注意眼前发生的事情并且有意识地把这些事情表达出来而已。他们的社会存在的时代特殊性,决定了他们的理论的特殊性。所以,在他们的理论著述即对现实生活的忠实的理论表述中,“资本家”这个概念就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资产阶级的所有制”的概念发生了重合。也就是说,资本(即资本的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与资产阶级私有制这两个东西,在西欧发达国家的现实生动的社会中,通过资本家这个中介,它们完全地重合在了一起,从而表现为它们似乎天生就是“同一”的。所以,“资本”与“资产阶级私有制”这两个概念,在理论上也就不必特别加以区别,而且事实上也是可以相互替代使用的。由于这个原因,在理论上就出现了这样一个实际上存在的等式:“资本=资本家=资产阶级私有制”。这样一来,与之相对应,在工人阶级解放的运动中也就有了这样一个等式:“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消灭资本家=消灭资本”。这是他们那个特殊时代的特殊社会现象与资本时代的一般社会现象相遇之后,在理论上必然会产生的结果。
但是,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中所存在的这个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实际情况的特点,并不意味着在《资本论》的科学理论中,这几个概念本身的含义是同一的,或者说是没有什么区别的。相反,无可争辩的事实是,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资本”、“资本家”、“资产阶级私有制”这三个概念各自都是有自己明确的、特有的含义的。
所谓“资本”,从静态的存在形式即积累起来的物化劳动的角度看,它是一定数量的自我增殖的价值;从动态的存在形式即生产活动的角度看,它是一种生产方式——即先将“生产资料”与“劳动”分离,然后又通过在两者之间进行的商品交换活动再把两者结合在一起的生产方式。通过这种生产方式,及其由这种生产方式决定的生产关系,资本表现出了自己的生产本性。马克思的结论是:
由此可见, 资本是生产的 ;也就是说,是 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 关系 。
所谓“资本家”,他是资本的人格化。资本无止境地增殖自身的本性,就是通过资本家无止境地占有财富的欲望实现的。所以,在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资本时代,所谓的“资本家”,他不是作为一个人而存在的,更为确切地说,他是作为人格化了的资本、自为存在的资本而存在的。由于资本家有着无止境地追求利润的欲望,所以资本家也就成为了资本时代社会机构中的主动轮。
所谓“资产阶级私有制”,则是在社会化的大生产中存在于一切生产要素上的私人占有权的社会(即政治)表现形式。
如果我们不能在理论上因而也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们明确地区分开来,而是把它们混为一谈,那必然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例如,长期以来,我们认为我国公有制经济中不存在资本,原因就是把资本等同于资本家、等同于对工人的剥削,等同于资产阶级私有制。所以,从我们已经消灭了剥削制度这个事实出发,就推论说,在我们的国家,资本已不存在了,资本在中国这个舞台上的历史使命已经结束了,所以市场经济自然也已经随着它退出了中国的历史舞台。
其实马克思并没有把资本本身等同于资产阶级的统治、资产阶级私有制。他不过是因为在他生活的时代资本本身与资产阶级的统治、资产阶级私有制完全重合,从而把它们视为同一个东西而已。但是,这绝不意味着马克思认为它们不是各自独立存在的东西。如果社会中的这种重合现象不存在,那他是绝对不会把它们视为同一个东西了——视为“同一”是因为它们事实上“不同一”。这一点,可以从他认为在资产阶级的统治、资产阶级私有制产生之前或者消亡之后,社会中都存在着资本中得到证明。
第一个证据是,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出现之前,因而同时也是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出现之前,资本就已经存在了。——他说:“商业资本是资本本身的最早的自由存在方式”,“生息资本也是资本的古老形式” 。
他举了多个实例来说明商业资本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的要早得多:
例如十七世纪英国的呢绒商人曾经把那些仍然是独立的织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把羊毛卖给他们,而向他们购买呢绒,——但就它本身来说,它并没有引起旧生产方式的变革,而不如说保存了这种生产方式,把它当作自己的前提予以维持。例如,直到本世纪中叶,法国的丝织业以及英国的织袜业和花边业的工厂主,大部分仍然只是名义上的工厂主,实际上只是商人,他让织工按照他们原来的分散的方式继续劳动,而他只是作为商人实行统治,织工实际上是为这种商人劳动。这个方法到处都成了真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障碍,它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消灭。它不变革生产方式,只是使直接生产者的状况恶化,把他们变成单纯的雇佣工人和无产者,使他们所处的条件比那些直接受资本支配的人所处的条件还要坏,并且在旧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占有他们的剩余劳动。同样的情况在伦敦一部分手工家具制造业上也可以看到,不过略有变化。这种制造业,特别在哈姆雷特塔区,经营的规模非常大。整个生产分成许多互相独立的营业部门。一个部门只做椅子,另一个部门只做桌子,第三个部门只做柜子等等。这些部门本身或多或少都是按手工业方式由一个小老板带领几个帮工经营的。不过,如果是直接为了私人劳动,生产规模就未免太大了。它们的购买者是家具店主。每星期六老板都上他们那里去,并把产品卖给他们;这时进行讨价还价,就象在当铺内对这件或那件东西该当多少钱进行讨价还价一样。这些老板单是为了在下一周能够重新购买原料并支付工资,就需要逐周出售自己的产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实质上只是商人和他们自己的工人之间的媒介。商人是真正的资本家,他把剩余价值的最大部分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在那些过去用手工业方法经营,或者作为农村副业经营的部门向工场手工业过渡时,可以看到类似的情况。
生息资本或高利贷资本(我们可以把古老形式的生息资本叫作高利贷资本),和它的孪生兄弟商人资本一样,是洪水期前的资本形式,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前很早已经产生,并且出现在极不相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中。高利贷资本的存在所需要的只是,至少已经有一部分产品转化为商品,同时随着商品买卖的发展,货币已经在它的各种不同的职能上得到发展。高利贷资本的发展,和商人资本的发展,并且特别和货币经营资本的发展,是联系在一起的。在古代罗马,从共和国末期开始,虽然手工制造业还远远低于古代的平均发展水平,但商人资本、货币经营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却已经——在古代形式范围内——发展到了最高点。我们已经知道,有了货币,就必然出现货币贮藏。但是,职业的货币贮藏家只有当他转化为高利贷者时,才起重要的作用。商人借货币,是为了用这个货币牟取利润,是为了把它作为资本使用,也就是为了把它作为资本耗费。因此,即使在以前的社会形式内,贷款人对于商人的关系,也完全和他对于现代资本家的关系一样。……在奴隶经济(不是家长制的奴隶经济,而是后来希腊罗马时代那样的奴隶经济)作为致富手段存在的一切形式中,因而,在货币通过购买奴隶、土地等等而成为占有别人劳动的手段的一切形式中,货币正是因为可以这样使用,所以作为资本可以增殖,生出利息。
这就是说,资本的发展历史是这样的:起初工业生产是以商业为基础的,只是到了工场手工业(尤其是大工业)相当巩固并为自己创造市场和用自己的商品来夺取市场时,商业才成了工业生产的奴仆。所以,与之相一致,资本与资产阶级私有制之间的关系应当是这样的:当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关系的基本形式即产业资本在社会中形成时,它碰到了商业资本和生息资本或高利贷资本这些更为古老的形式,并把它们作为自己的前提。
所以,通过以上的关于商业资本和生息资本或高利贷资本的论述,完全可以证明,在马克思的理论中,资本本身与资产阶级私有制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马克思认为资本就是资产阶级私有制的话,他就不会说在没有资本家和雇佣工人存在的时候就有资本存在了。
第二个证据是,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统治的灭亡并不意味着资本也随之灭亡,资本会因其存在的条件存在而仍然继续存在。
例如《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十条“须对所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强制性干涉”的措施,其中的第五条是:
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
在这里不仅提到了“国家资本”即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灭亡之后归无产阶级的国家所有的资本,而且认为,应该利用国家资本和国家对银行的垄断性的所有权,让社会中存在的在资本的生产方式中进行的生产为无产阶级的国家服务。——这条措施中提到了“银行”、“信贷”,它们毫无疑问是属于无产阶级国家“信用制度”的机构,而无产阶级的国家中存在信用制度这件事本身,就是无产阶级的国家中存在资本的最有力的证明,因为信用制度是以资本的存在为前提的:
只要生产资料不再转化为资本,信用本身就不会再有什么意义。
关于资本的历史地位,马克思是这样讲的:
资本的伟大的历史方面就是创造这种剩余劳动,即从单纯使用价值的观点,从单纯生存的观点来看的多余劳动,而一旦到了那样的时候,即一方面,需要发展到这种程度,以致超过必要劳动的剩余劳动本身成了从个人需要本身产生的普遍需要,另一方面,普遍的勤劳,由于世世代代所经历的资本的严格纪律,发展成为新的一代的普遍财产,最后,这种普遍的勤劳,由于资本的无止境的致富欲望及其唯一能实现这种欲望的条件不断地驱使劳动生产力向前发展,而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一方面整个社会只需求较少的劳动时间就能占有并保持普遍财富,另一方面劳动的社会将科学地对待自己的不断发展的再生产过程,对待自己的越来越丰富的再生产过程,从而,人不再从事那种可以让物来替人从事的劳动,——一旦到了那样的时候,资本的历史使命就完成了。
在这段话中,马克思在指出资本的伟大的历史方面的同时,也提出了资本消亡的三个条件:一是生产力条件;二是人自身的条件;三是社会条件。
第一,生产力条件。
他说:“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 也就是说,一方面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已缩小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大量的生产活动由机器来完成,人不再是生产过程的主要当事者,而是站在生产过程旁边的监督者和调节者。
第二,人本身的条件。
他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也就是说,全面而自由地发展个人本身的能力作为社会生活的原则,已经实现,个人本身之外的任何东西都不再是目的,例如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人对自身能力的自我享受。
第三,社会条件。
他说:要“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这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人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鲁滨孙的劳动的一切规定在社会范围内又重演了。也就是说,就像鲁滨孙不会、也没有必要向什么人主张他对自己的劳动产品的独占的所有权一样,在个人所有制的社会里,人们已经没有财产所有权的概念,面对着充分涌流的财富,每个人各取所需,同时也各尽所能地进行生产财富的创造性活动。而且,由于这种活动就是对人的本性的满足,所以它成为了人的自我享受,乐在其中。
但是,资本消亡的这三个条件并不是某种外在的力量为它准备好的,而是资本本身内在的力量创造出来的,也只有它自己才有资格为自己创造出这些消亡的条件。马克思反复指出,只有资本自己才能创造出使自身消亡的条件,这是一个铁的自然规律。人们虽然能够认识这个规律,也能够通过掌握这个自然规律来加快历史发展的进程和减轻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痛苦,但绝不可能跳过,也绝不可能用法令取消这个自然的发展阶段。他说:资本家
作为人格化的资本,他是为生产而生产,想为发财而发财。既然他是资本职能的单纯执行者,即资本主义生产的承担者,他所关心的就是交换价值和它的增加,而不是使用价值和它的数量的增加。他只关心抽象财富的增加,对别人劳动的愈来愈多的占有。他象货币贮藏者一样,完全受发财的绝对欲望支配,所不同的只是,他并不以形成金银财宝的幻想形式来满足这种欲望,而是以形成资本的形式即实际生产的形式来满足这种欲望。
这就是说,
他狂热地追求价值的增殖,肆无忌惮地迫使人类去为生产而生产,从而去发展社会生产力,去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现实基础。资本家只是作为资本的人格化才受到尊敬。
正因为如此,所以马克思说:
李嘉图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看作最有利于生产、最有利于创造财富的生产方式,对于他那个时代来说,李嘉图是完全正确的。他希望 为生产而 生产 ,这是 正确的 。如果像李嘉图的感伤主义的反对者们那样,断言生产本身不是目的本身,那就是忘记了,为生产而生产无非就是发展人类的生产力,也就是 发展人类天性的财富这种目的本身 。如果……把个人的福利同这个目的对立起来,那就是主张,为了保证个人的福利,全人类的发展应该受到 阻碍 ,因而,举例来说,就不能进行任何战争,因为战争无论如何会造成个人的死亡。……这种议论,就是不理解:“ 人 ”类的才能的这种发展,虽然在开始时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靠牺牲整个阶级,但最终会克服这种对抗,而同每个个人的发展相一致;因此,个性的比较高度的发展,只有以牺牲个人的历史过程为代价。至于这种感伤议论的徒劳,那就不用说了,因为在人类,也像在动植物界一样,种族的利益总是要靠牺牲个体的利益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其所以会如此,是因为种族的利益同 特殊个体的利益 相一致,这些特殊个体的力量,他们的优越性,也就在这里。
由此可见,李嘉图的毫无顾忌不仅是 科学上的诚实 ,而且从他的立场来说也是 科学上的必要 。因此对李嘉图来说,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究竟是毁灭土地所有权还是毁灭工人,这是无关紧要的。如果这种进步使工业资产阶级的资本贬值,李嘉图也是欢迎的。如果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使 现有的 固定资本贬值一半,那将怎样呢?——李嘉图说,——要知道人类劳动生产率却因此提高了一倍。这就是 科学上的诚实 。如果说李嘉图的观点整个说来符合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这只是因为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符合生产的利益,或者说,符合人类劳动生产率发展的利益,并且 以此为限 。
从马克思的以上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下面两个结论:第一,资本不等于资产阶级私有制,它是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能为更高级的社会形式即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出现实基础的实际的生产形式;第二,在资本为每个人都能自由发展的社会形式创造出现实的基础之前,消灭资本是违背历史发展规律的。
这就决定了,我国的经济必须融入到世界性的市场经济之中才能快速发展;我们能够而且必须向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发展经济的经验,学习先进的经营方式和管理办法。
资本是“生产的”。——这就是马克思“资本”理论的核心和灵魂。
关于“资本”,他首先指出:“必须把资本在某 一定 点上表现出来的一定形式固定下来。否则就会发生混乱。”就是说,首先应该研究的是资本的产生过程,并由此认识“ 资本一般 ,也就是使作为资本的价值同单纯作为价值或货币的价值区别开来的那些规定的总和” 。那么,应该在哪个“一定点上表现出来的一定形式”上把资本固定下来呢?认真读一下马克思的《资本论》和其他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手稿就能得出结论——马克思所说的那个“一定点上表现出来的一定形式”,就是自为存在、自我增殖的价值。因为,只有通过自我增殖,资本才表明了自己是资本。
他指出,在资本概念的形成中,要阐明三个因素。“第一个因素以由流通产生并以流通为前提的价值为出发点”,这是资本的简单概念,是进一步直接规定为资本的货币;“第二个因素以作为生产的前提和结果的资本为出发点”,这是以增值为目的而进入生产过程并最终实现了目的的资本;“第三个因素,是与劳动对立的原始积累,从而也是与积累对立的无对象的劳动” ,这是在生产过程中的、以生产资料和劳动相分离的生产方式存在的资本。说得通俗一点,所谓资本,在它产生之时是这样一种价值:首先,它是已经在流通中发展起来并以货币形式存在的交换价值;其次,它是物化了的并且独立化了的交换价值,即为了不断更新自己并从自己出发重新开始流通;最后,它是有一定价值量的交换价值,即独立于活劳动之外的、积累起来的物化劳动,它把自己变成劳动材料,同时又把劳动并入自身,因此它就表现为一个生产过程而成为一个自我增殖的交换价值。马克思指出,资本的前两个因素在第三个因素中形成了一个统一体,这个统一体就是资本本身,是刚刚产生出来的资本即资本一般;它是产生资本的实际运动在观念上的反映,以后的资本是这一萌芽的发展。
具备了以上三个要素之后,资本——作为前一个社会生产方式瓦解的产物,和后一个社会生产方式的前提——就产生了。也就是说,资本是生产力本身在发展过程中产生出来的要求呼唤出来的。这三个要素的总和之所以能够被称之为“资本”,那是因为它体现了一种关系,即生产关系(生产方面社会关系),而不是一种物,不是货币。因为同样的机器、货币,“有时可以包括在资本的规定中,有时可以包括在另外的、对立的规定中,因此,它或者 是 资本,或者 不 是 资本。可见,资本显然是 关系 ,而且 只能是生产关系 ” 。正因为资本是这种生产方面的社会关系,即为满足生产的需求而产生和存在的社会关系,资本才是生产的,或者说才称得上是资本。
在资本的生产性问题上,马克思为什么说资本是“生产的”,而不说直接的生产活动本身即劳动是“生产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他是这样说明的:
在资本构成生产的基础,从而资本家是生产的指挥者的地方,劳动本身 只有 在被资本吸收时才是 生产的 。正如商品的一般交换价值固定在货币上一样,劳动的生产性也会变成资本的生产力。与资本相对立的、 自为 存在于工人身上的劳动,也就是在自己的 直接存在中的 、与资本相分离的劳动,是 非生产的 。作为工人活动的劳动也是非 生产的 ,因为它只加入简单的、仅仅在形式上发生变化的流通过程。因此,有些人证明说,归于资本的一切生产力是劳动 生产力的倒置 , 换位 ,这些人恰恰忘记了,资本本身在本质上就是这种 倒置 ,这种 换位 ,而雇佣劳动本身以资本为前提,因而从劳动方面来看,它也是这种 变体 ;是把这种劳动本身的力量变成对工人来说是 异己的 力量的必要过程。因此,要求保存雇佣劳动,同时又要扬弃资本,这是自相矛盾和自相取消的要求。
其他一些人,如本身是经济学家的李嘉图、西斯蒙第等等则说, 只有 劳动 是生产的,而资本不是生产的。但是他们不是把资本看作处在 独特形 式规定性上的资本,看作自身反映的生产关系,而只是想到资本的物质实体,原料等等。可是这种物质要素还不能把资本变成资本。
所以,在形成资本概念的三个因素中,第三个因素是核心、是本质性的因素。因为只有劳动资料与劳动分离之后,即只有出现了“与劳动对立的原始积累,从而也是与积累对立的无对象的劳动”的时候,被称之为资本的“生产的”关系才能产生,资本才是生产的。
对资本生产关系之所以能拥有这种生产特性的原因,它对人本身的发展即对历史的意义,马克思也有论述。他说:
资本和劳动的关系在这里就像货币和商品的关系一样;如果说资本是财富的一般形式,那么,劳动就只是以直接消费为目的的实体。但是,资本作为孜孜不倦地追求财富的一般形式的欲望,驱使劳动超过自己自然需要的界限,来为发展丰富的个性创造出物质要素,这种个性无论在生产上和消费上都是全面的,因而个性的劳动也不再表现为劳动,而表现为活动本身的充分发展,在那种情况下,直接形式的自然必然性消失了;这是因为一种历史形成的需要代替了自然的需要。由此可见, 资本是生产的 ;也就是说,是 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的关系 。只有当资本本身成了这种生产力本身发展的限制时,资本才不再是这样的关系。
发展社会劳动生产力是资本的历史任务和存在理由,并因此具有了自己的本性、自己的特点和自己的趋势。
首先,增殖自身是资本的本性。资本合乎目的的活动只能是“发财致富”,也就是使自己增大或者说增殖,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目标。所以,资本通过资本家而表现出来的追求财富的欲望作为生产力发展的动力,不仅永远不会枯竭,反而会在得到每一次的满足之后变得更加旺盛。
其次,社会化是资本的特点。资本从一开始就表现为集体力量,社会力量,表现为对分散性的扬弃。资本的生产方式本身不再容许生产工具处于分散状态和劳动者处于孤立状态,而是要求工具变成机器,劳动者联合在大工场内从事有分工但又互相衔接的活动,大规模地生产面向市场的商品,并且把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纳入自己的市场之中。
最后,无限度地提高劳动生产力是资本的必然趋势。马克思说:当“ 固定 资本 在生产过程内部作为机器来同劳动相对立的时候,而整个生产过程不是从属于工人的直接技巧,而是表现为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的时候,只有到这个时候,资本才获得了充分的发展,或者说,资本才造成了与自己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可见,资本的趋势是赋予生产以科学的性质,而直接劳动则被贬低为只是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同价值转化为资本时的情形一样,在资本的进一步发展中,我们看到:一方面,资本是以生产力的一定的现有的历史发展为前提的,——在这些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另一方面,资本又推动和促进生产力向前发展” 。
总之,资本的本性、特点和趋势充分证明了,资本是一个自为存在、自我增殖的价值。
在生动的现实生活中,资本是积累起来的交换价值。当它体现在生产原料和生产工具上时,它们作为生产条件是资本的实体,而作为资本的实体,它们是资本物质要素的静止的形式;当积累起来的交换价值体现在活劳动上时,它作为无对象的劳动是资本的形式,而作为资本的形式,它是资本物质要素的活动的形式。资本的这两个物质要素——生产原料、生产工具和无对象的劳动——作为资本自身的实体和形式,它们的统一和相互关系构成了资本的内容,即资本本身。它们两者之间区别的形成和扬弃,就是生产过程即构成资本内容的过程(资本的生产方式)。所以资本本质上是生产的。
但是,这时的资本只是自在地表现为资本,或者说,只是资本的物质要素,还不是表现出来的资本。历史是人本身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因此资本的物质要素只有人格化以后,即采取一定的社会形式以后,才是真正的资本。也就是说,资本作为自为的价值,是通过资本所有者对财富无止境的追求的意识和意志实现的,所以资本的概念中必然包含着资本家。这时,与资本对立、并被资本并入自身的劳动,必然表现为工人,而作为自为存在的劳动,它是通过工人不断产生的生存需要而实现的。资本内容中的这两种物质要素的关系,只要它一成为现实的关系,即成为生产过程,就立刻表现为生产条件所有者与劳动力所有者之间的生产关系。由于资本本身就是两种物质要素之间区别的形成和扬弃,所以这两种物质要素只有分别人格化并构成生产关系时,资本才能实现自己,才能自我增殖。这是资本存在的前提。因此,哪怕就是在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同时又是使用这个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的劳动者的情况下,资本的两种物质要素也必须同时人格化在这一个人身上,即必须使这个人同时具有两种相互独立的人格。资本之所以必须同时造就两种相互对立的独立人格,这是资本实现自己职能的需要,也是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对资本的正确理解应该是:资本是以物质要素为内容,以社会规定性为形式的自为存在、自我增殖的价值。资本的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相辅相成的,缺任何一方,就不能称其为资本。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两者没有主次之别。从生产力的角度看,内容更为根本。所以,马克思一方面说,自为存在的资本就是资本家,另一方面又说,“资本家所执行的 职能 ,不过是用 意识 和 意志 来执行的资本本身的职能(通过吸收活劳动来自行增值的价值职能)。资本家只是作为人格化的资本,作为表现为人的资本执行职能” ,资本家只有作为人格化的资本执行资本的生产职能时,他才具有历史的价值。显然,资本本身是主客体颠倒的异化现象——在资本中,物质要素是生产的、是主体,劳动要素是非生产的、是客体,作为客体它只有被主体吸收后才是生产的。
所以,对于资本,我们应该这样来认识它:虽然它是物质生产中即现实社会生产过程中把主体颠倒为客体的人本身劳动的异化,但是“ 从历史上看 ,这种颠倒是靠牺牲多数来强制地创造财富本身,即创造无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必经之点,只有这种无限的社会劳动生产力才能构成自由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这种对立的形式是必须经过的,正象人起初必须以宗教的形式把自己的精神力量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来与自己相对立完全一样。这是人本身的劳动的 异化过 程 ”。我们应该看到,“既然生产过程同时就是实际劳动过程,既然资本家作为生产过程的 监督者 和 指挥者 必须在实际生产中执行职能,他的活动实际上就获得了特殊的、多种多样的内容”;但是,我们同时也要看到,在这个生产关系中,“ 劳动过程 本身只表现为 价值增殖过程 的 手段 ”,“资本家活动的绝对欲望和内容,实际上只是货币贮藏者的合理化了的欲望和目的,——这是非常贫乏和抽象的内容,它从另一方面使资本家完全同工人一样地处于资本关系的奴役下,尽管是在另一方面,在对立的一极上” 。也就是说,要透过资本家活动看到资本这种“生产的”关系,看到资本的正反两个方面:既要看到它有“特殊的、多种多样的内容”,即生产出尽可能多种多样的商品(使用价值)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培养出人们尽可能丰富的能力的一面;又要看到它有“非常贫乏和抽象的内容”,即仅仅为了获得价值而生产的一面。
在明确地给出了资本的概念、科学地揭示了资本的本质的同时,马克思也批判了两种错误的观点。
第一种错误观点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们的观点,他们抓住资本的生产过程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过程它必然首先是一个一般生产过程这一点不放,“以便把资本说成是一切生产过程的必要因素” ,借以为资产阶级的所有制辩护,希望它永世长存。
第二种错误观点是一种虽然相对于第一种错误而言是从相反的一极出发的,但是它“也具有政治经济学家们的局限性,即把这一发展的 对立形式 和这一发展的内容本身混淆起来……为了摆脱这种对立而决心牺牲在这种对立形式范围内产生的成果” 。
恩格斯说,自从《资本论》发表后,社会主义就第一次得到科学的论述,如果谁还要想同社会主义作斗争,那他就必须对付马克思。他为什么会这么说即他这么说的道理是什么呢?那就是马克思已经在《资本论》中无可辩驳地证明了:
第一,资本的生产内容所创造的财富正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它使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
马克思说:
古代的观点和现代世界相比,就显得崇高得多,根据古代的观点,人,不管是处在怎样狭隘的民族的、宗教的、政治的规定上,毕竟始终表现为生产的目的,在现代世界,生产表现为人的目的,而财富则表现为生产的目的。事实上,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那么,财富岂不正是在普遍交换中造成的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吗?财富岂不正是人对自然力——既是通常所谓的‘自然’力,又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统治的充分发展吗?财富岂不正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这种发挥,除了先前的历史发展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前提,而先前的历史发展使这种全面的发展,即不以 旧有的 尺度来衡量的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
第二,只有资本本身才能消灭资本狭隘的形式。
马克思说:
只有资本才创造出资产阶级社会,并创造出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由此产生了资本的伟大的文明作用;它创造了这样一个社会阶段,与这个社会阶段相比,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 地方性发展 和 对自然的崇拜 。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而对自然界的独立规律的理论认识本身不过表现为狡猾 ,其目的是使自然界(不管是作为消费品,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服从于人的需要。资本按照自己的这种趋势,既要克服民族界限和民族偏见,又要克服把自然神化的现象,克服流传下来的、在一定界限内闭关自守地满足于现有需要和重复旧生活方式的状况。资本破坏这一切并使之不断革命化,摧毁一切阻碍发展生产力、扩大需要、使生产多样化、利用和交换自然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限制。
但是,决不能因为资本把每一个这样的界限都当作限制,因而 在观念 上 超越它,所以就得出结论说,资本已在 实际上 克服了它,并且,因为每一个这样的限制都是同资本的使命相矛盾的,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是在矛盾中运动的,这些矛盾不断地被克服,但又不断地产生出来。不仅如此。资本不可遏止地追求的普遍性,在资本本身的性质上遇到了界限,这些界限在资本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会使人们认识到资本本身就是这种趋势的最大限制,因而驱使人们利用资本本身来消灭资本。
第三,在资本创造的物质基础上就能实现人自身的解放。
马克思说:
如果 资本 {即生产条件和劳动者相分离}是利润的源泉{也就是说,剩余劳动表现为资本的收入,而不表现为劳动的收入},那末现在利润又成了资本的源泉,成了新资本形成的源泉,也就是说,追加的生产条件作为资本同工人相对立,作为手段来保持工人的工人身份并一再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劳动者和劳动条件之间原有的统一{我们不谈奴隶关系,因为当时劳动者自身属于客观的劳动条件}有两种主要形式:亚洲村社(原始共产主义)和这种或那种类型的小家庭农业(与此相结合的是家庭工业)。这两种形式都是幼稚的形式,都同样不适合于把劳动发展为 社会 劳动,不适合于提高社会劳动的生产力。因此,劳动和所有权(后者应理解为对于生产条件的所有权)之间的分离、破裂和对立就成为必要的了。这种破裂的最极端的形式(在这种形式下社会劳动的生产力同时会得到最有力的发展)就是资本的形式。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还证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社会主义运动即工人阶级争取人类解放的运动过程中,也有资本的位置。——他认为,资本作为自为存在的价值,它既然是物质内容和社会形式的统一,那么,社会制度的变化必定要引起资本的社会形式发生某种不违反内容要求的变化。也就是说,在一般的情况下,资产阶级的统治使相互分离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分属于不同的人,占有生产资料的人成为资本家,拥有劳动的人成为雇佣工人,造成了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的剥削。但是,如果一旦工人们在某一个生产机构(如工厂)中占有了生产资料,而与此同时,资本消亡的条件这时还不具备(经济的条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这必然会在这个生产机构中消灭阶级压迫和剥削,因为工人们在为自己劳动;另一方面,又必须要继续保持生产条件和劳动者相分离这个资本的生产关系,继续让剩余劳动表现为资本(所有权属于劳动者自己的资本)的收入而不表现为劳动的收入,即要继续保持资本的生产方式,使得社会劳动的生产力可以继续在这种生产方式下得到最有力的发展。
一方面消灭了资本家的统治和剥削,另一方面要让资本继续发挥它对生产力的极大推动作用。这种情况可能存在吗?在马克思的研究中,这种资本与资产阶级的私人财产所有权相分离而独立存在的情况,在两种条件下是可以出现的。而且,按照他的观点,只要这种情况所要求的特殊条件具备了,出现这种情况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
第一种条件是:在资本的一定发展阶段上,产业资本家与货币资本家出现了分离,在这一条件下,就可以出现这种资本与私人财产所有权相分离而独立存在的情况。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马克思的具体分析。
首先,马克思认为,资本家是可以分成“货币资本家”和“产业资本家”两种身份的,而这两种身份可以相互分离,独立存在。例如他在指出产业资本家的特点时说:
同货币资本家相对来说,产业资本家是劳动者,不过是作为资本家的劳动者,即作为对别人劳动的剥削者的劳动者。他为这种劳动所要求和所取得的工资,恰好等于他所占有的别人劳动的量,并且当他为进行剥削而亲自花费必要气力的时候,还直接取决于对这种劳动的剥削程度,而不是取决于他进行这种剥削所作出的并且在他支付适当的报酬时可以让一个经理去作出的那种努力的程度。
这就是说,货币资本家只是人格化的“资本”,而产业资本家既是人格化的“资本”,同时又是人格化的“劳动”。对产业资本家而言,他把别人的劳动和这个别人劳动的对象一起看成是自己的生产资料,他自己使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这时他似乎就像是一个小私有者,所以在他看来,“他为这种劳动所要求和所取得的工资”,就是他自己在使用自己的生产资料的劳动中所获得的劳动收入。但是,这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实际上,现实的生产活动是在资本的生产方式中进行的,所以“他为这种劳动所要求和所取得的工资”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部分是他作为“资本”所获得的利润;一部分是他作为“劳动”所获得的工资。即使产业资本家使用他自己的资本,也有一部分利润被看作是利息,这仅仅是因为,这种收入具有单独的存在形式。
其次,马克思指出,一个没有财产的人也可以成为产业资本家。例如他在分析生息资本时说:
就生息资本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重要要素来说,它和高利贷资本的区别,绝不在于这种资本本身的性质或特征。区别只是在于,这种资本执行职能的条件已经变化,从而和贷款人相对立的借款人的面貌已经完全改变。即使得到贷款的产业家或商人是没有财产的人,那也是由于相信他会用借来的资本执行资本家的职能,占有无酬劳动。他是作为可能的资本家得到贷款的。一个没有财产但精明强干、稳重可靠、经营有方的人,通过这种方式也能成为资本家(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每一个人的商业价值总会得到相当正确的评价),这是经济辩护士们所赞叹不已的事情,这种情况虽然不断地把一系列不受某些现有资本家欢迎的新的幸运骑士召唤到战场上来,但巩固了资本本身的统治,扩大了它的基础,使它能够从社会下层不断得到新的力量来补充自己。
“一个没有财产但精明强干、稳重可靠、经营有方的人”可以因为他能够履行“资本执行职能”而成为资本家,这个事实足可以证明,资本执行职能与资产阶级私有制不是同一个东西,它们之间没有必然的、不可分离的关系。
第二种条件是:在同一个人既是“资本家”又是“雇佣工人”的条件下,可以直接出现这种资本与私人财产所有权相分离而独立存在的情况。
他说: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即使劳动者拥有自己的生产资料,并且不雇用其他任何劳动者,这些生产资料仍被看作是资本,而劳动者自己的在普通工资以外实现的那部分劳动,表现为由他的资本产生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本身将分解为不同的经济身份。他作为他自己的工人得到自己的工资,又作为资本家得到自己的利润。
事实上,在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中,马克思亲眼看到了他所描述的这种情况。他从理论上分析和评论说:
工人自己的合作工厂,是在旧形式内对旧形式打开的第一个缺口,虽然它在自己的实际组织中,当然到处都再生产出并且必然会再生产出现存制度的一切缺点。但是,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对立在这种工厂内已经被扬弃,虽然起初只是在下述形式上被扬弃,即工人作为联合体是他们自己的资本家,也就是说,他们利用生产资料来使他们自己的劳动增殖。这种工厂表明,在物质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形式的一定的发展阶段上,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怎样会自然而然地从一种生产方式中发展并形成起来。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工厂制度,合作工厂就不可能发展起来;同样,没有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产生的信用制度,合作工厂也不可能发展起来。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逐渐转化为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同样,它又是按或大或小的国家规模逐渐扩大合作企业的手段。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作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只不过在前者那里,对立是消极地扬弃的,而在后者那里,对立是积极地扬弃的。
按照马克思的这个观点,我们完全可以进一步推论说,在工人阶级上升为国家的统治阶级,并把生产资料、最起码是把主要的生产资料收归国家所有之后,如果这个国家还不具备资本消亡的条件的话,资本将会继续存在。这,应该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在这样的国家里,劳动条件与劳动者必须继续保持分离的状况,即继续保持资本的生产方式,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的生产力得到最有力的发展。
让劳动条件与劳动者继续保持分离与所有制的性质没有关系,它是生产力发展本身所要求的,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是生产力在其现实的发展水平上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资本,它既存在于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中,也会存在于无产阶级统治的社会中;在这两种社会中存在的资本之间的根本区别仅仅在于:在资产阶级的社会中,劳动条件和劳动分别属于不同的人,而在无产阶级的社会中,劳动条件和劳动属于同一个人即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我国的企业家和工人都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他们都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劳动者。
有人可能会说,既然无产阶级已经取得了国家政权,劳动者已经掌握了劳动条件,那么劳动者把自己分成两种经济身份就完全没有必要了。但是,正如马克思的分析已经说明的那样,只有劳动条件与劳动实现了分离,才能造就资本,否定了这种分离,就否定了资本。而只有资本,才能在人本身有资格获得解放之前,或者说,在获得自己把自己当作人来看的能力之前,最有力地促进生产力发展,为人的解放准备好物质财富方面的和人本身素质方面的条件。分析工人阶级在巴黎公社中的革命行动时,马克思所说的那段话,明确地表达了他的这种观点:
工人阶级并没有期望公社做出奇迹。他们不是要凭一纸人民法令去推行什么现成的乌托邦。他们知道,为了谋求自己的解放,并同时创造出现代社会在本身经济因素作用下不可遏止地向其趋归的那种更高形式,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加以改造的历史过程。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而只是要解放那些由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
而工人阶级所要解放的“新社会因素”,正是由资本孕育的。如果在资本还没有将新社会因素孕育成熟(即“环境和人都完全改变”)之前,我们就把资本在我们的意识中因而也就在我们的现实社会生活中“否定”掉,那么我们所要解放的新社会的因素就会连同资本一起,被我们自己扼杀在母腹之中。
在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里,要想让资本继续孕育存在于它的腹中的新社会因素,劳动者就必须把自己分成两种经济身份。这是因为,如果资本没有被“人格化”即没有人来执行它的职能的话,就等于没有资本(无论是货币,还是生产资料,它们作为“物”是没有精神的,是不会“自己”去追求自身的增殖的)。对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说来,如果工人自己没有承担起资本家的身份的话,就等于否定了资本。马克思十分看重人格化的资本的社会作用和意义,这一点可以从他把人格化的资本即资本家称之为“社会机构中的一个主动轮”这个称谓中充分地表现出来。如果没有这个主动轮,资本就无法发挥自己的职能,因而社会生产力也就得不到最有力的促进。——我们不妨再阅读一遍他的表述:
资本家只有作为人格化的资本,他才有历史的价值,才有象聪明的利希诺夫斯基所说的“没有任何日期”的历史存在权。也只有这样,他本身的暂时必然性才包含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暂时必然性中。但既然这样,他的动机,也就不是使用价值和享受,而是交换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增殖了。他狂热地追求价值的增殖,肆无忌惮地迫使人类去为生产而生产,从而去发展社会生产力,去创造生产的物质条件;而只有这样的条件,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创造现实基础。资本家只是作为资本的人格化才受到尊敬。作为这样一种人,他同货币贮藏者一样,具有绝对的致富欲。但是,在货币贮藏者那里,这表现为个人的狂热,在资本家那里,这却表现为社会机构的作用,而资本家不过是这个社会机构中的一个主动轮罢了。
马克思说:
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要使 这种 个性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
也就是说,在人成为真正的人的过程中资本的历史阶段是不可缺少的,它是人类必然要经过的一个历史阶段,谁也不能例外。全面发展的个人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历史的产物——即在资本家这个社会机构中的主动轮驱动下的、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活动的产物。因此,像中国这样的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劳动者保有资本家的经济身份是绝对必需的,也是必然的。
所以,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观点,我们应该这样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第一,当生产力从小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发展时,劳动和所有权之间的分离、破裂和对立是必要的,这种破裂的最极端的形式就是资本的形式;第二,因为只有在资本的形式下社会生产力才会得到最有力的发展,所以这种破裂是必然的;第三,劳动与所有权之间的统一只有在资本所能创造出的物质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也就是说,如果中国在资本消亡的条件没有具备的情况下就否定资本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因而资本的生产方式特有的经济运动规律得不到尊重的话,那么中国就不会有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了上述这个客观地存在于历史之中的自然规律,而正是因为揭示了这个规律,他才最终让社会主义运动变成了科学,才让共产主义理想不再是乌托邦。恩格斯说,现在任何人想要对付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他就必须对付马克思所揭示的这个历史发展的自然规律。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的中国,否认资本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即否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就是认为共产主义仍然是乌托邦,就是否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