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尔德认为:“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时间在质上是不同的。” 那么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时间的质的不同到底是什么呢?只能是必要劳动时间。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土地或者地产作为空间生产力具有支配性地位。这时,作为必要劳动时间的价值实体表现为“自然必要劳动时间”。因为不同的空间所提供的自然生产力是不同的,这是理解社会发展的空间差异的根本。如果不懂得“自然必要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差异我们就很难说明文明发展的不平衡性。马克思认为处于地理空间的热带地区的人们,因为自然生产力过于强大,使得人们离不开自然的脐带;而寒带地区则因为自然生产力过于低下,使得人类没有充足的剩余劳动时间用来发展社会生产力。因此,只有温带才是社会生产力得以快速发展的温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还指出,在人类发展的初期,作为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对生产的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等。
为了不至于发生误解,我们必须对“自然必要劳动时间”做出一点说明。首先,在人类的初期,人类共同体本身还是一种自然共同体,因此,必要劳动时间的意思还包含了马克思所讲的“原生形态”的意思。所谓“原生形态”就是说“自然形成的部落共同体……是人类占有他们生活的客观条件的第一个前提” ,也就是说,这种共同体的社会性与自然性还没有发生分离。那么自然共同体的自然性与社会性是如何发生分离的呢?严格来说,任何一种自然共同体都可以发生社会性与自然性的分离。但是这种分离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中表现得最不明显。按马克思的说法就是,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中,乡村与城市之间是一种无差别的统一。这样“价值实体”作为“自然劳动时间”与作为“社会劳动时间”在空间上就很难发生分离。因此,马克思和黑格尔一致认为亚细亚的生产方式保存得最为长久,似乎没有发生历史形式的变迁,这表现在中国五千多年来一直没有中断的文明,以及中国的“天人合一”等思想中,也就是人与自然的同一。
在历史上,“自然必要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有在古典古代的生产方式中,才在空间上发生了明显的分离。马克思把古希腊文明称之为正常的儿童,因为古希腊文明是建立在以城市为中心的城邦文明之中,而城乡分工则是自然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发生分离的一种空间表现形式,也可以说是“自然必要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发生分离的社会空间形式。自然必要劳动时间主要用来标识前资本主义社会农村的不动产和土地的自然生产力,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主要用于标识前资本主义社会城市的、动产的文明生产力。
在前资本主义社会,自然必要劳动时间都起到了支配作用。“自然的生产工具”土地始终是起支配作用的。而在古希腊,城市则为“文明的生产工具”,即积累的劳动时间,提供了一个独立发展的空间。因此古典古代文明为我们理解自然必要劳动时间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差异提供了一个显著的形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城市中获得空间上的独立发展为价值实体突破共同体对它的空间封锁提供了条件,价值实体开始了自己的“自为存在”,也就是说,价值实体开始作为“资本”而存在,即价值表现为脱离了地产的、自由的、不受空间限制的共同体,即货币共同体(货币的第三种规定)。但是,它并没有建立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只是瓦解了古典古代的共同体,使得古希腊和古罗马文明衰落(近代的文艺复兴和思想启蒙运动都回到古希腊寻找哲学与艺术的灵感,在法律上借鉴了古罗马法,而古典时代的思想之所以能够被近代借鉴就是因为那时资本主义的交往方式已经建立,已经是一种模糊的资本主义思想,只是没能建立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而已,因此马克思才说意识形态没有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