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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会存在”的原生时空

前面我们研究了占有方式与所有权的历史运动的总过程,这一章我们将介绍不同文明的原生形态的所有制形式。这种所有制形式必然涉及地产所有制。因为在地产所有制之前,人与活动对象之间是一种片面的占有关系,如某个族群只是与同一自然空间中的某个或者某些对象发生关系,而不是把整个自然空间作为自己的活动对象。族群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产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正是人同自然之间的这种关系的全面性,才使得自然空间本身成为人类的对象性关系,也正是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全面关系中,作为自然空间的土地、河流这种“物”才对人存在,即土地、河流、自然空间这种庞大之物才成为人的使用价值,才成为人活动的社会对象。只有自然空间作为一个对象向人展开的时候,才能形成土地所有制,因此自然空间作为对象向人展开,它就已经是人类的生存空间、社会空间了。土地最早一些的空间结构形式,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还关系到不同的文明样式以及不同的社会文化空间的生成。 UtGDeiGW/zgY0UE5iW2mbtPqAczI3adehdMefhKca42Z89+FHmSBqgr/E5aNbHq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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