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权有助于民主责任制度的实现。 分权是政治发展更为民主和更多参与的反映,寻求改善政府对选民的回应性和责任性,使公共产品与服务的提供更符合当地居民的受益偏好。同时分权的优势发挥也需要相应的条件。
集权与分权体现政府纵向权力配置集中或分散的程度。中央更为集权抑或地方更为分权对于国家治理各有利弊,需要根据国家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形寻求最适合的权力配置模式。联邦结构应被视为一个连续体,联邦与州的财政资源与责任的平衡随着时间发展而变化。理论上存在关于各层级政府收入来源与开支责任的最优安排,但在实践中难以达到恰当的平衡。 一般而言,中央集权的优势可能包括以下几点:(1)便于联邦执行关于全国经济发展和稳定的政策,有效配置全国性公共产品;(2)征税管理上的便利;(3)联邦有充足权力拨款促进横向均衡;(4)通过统一税和全国范围内社会福利支付促进个体之间的平衡;(5)降低州之间破坏性税收竞争。相应地,权力集中于中央也可能产生以下弊端:(1)由于开支优先顺序难于反映当地居民利益偏好、关于开支决定缺乏对纳税者的直接责任、各级政府之间互相推诿、拨款协商过程内在的资源浪费,造成政府对地方需求和偏好失去多样性和回应性;(2)州对未来资助等级缺乏稳定预期;(3)州税的征收经常体现成本高、不平等和无效率的特征;(4)可能减少州之间的积极竞争;(5)通过联邦财政权力消解州的政治权力。
分权有利于促进居民参与当地事务,促使地方政府对本地居民负责、发挥地方官员的信息优势,制度创新给人们更多的选择缩小政府的总体规模。但这些优势从可能变为现实需要以下三个先决条件为前提:分权的单位必须足够小、居民必须可以行使以投票影响政府构成的权利、居民必须有自由迁徙的权利。即使满足这三个条件,分权也不是万能的。分权是否有助于缩小政府规模是个实证问题;分权只能在有限范围内促进制度创新;分权无法提供全国性公共物品和服务;分权难以克服跨地区外部效应问题、分权优势无法得到提供共享物品和服务的规模经济效应;分权几乎不可能解决宏观调控问题;分权体制不利于解决收入再分配问题。
就20世纪的前50年而论,不管是政府支出还是财政收入,大多数国家的整体趋势似乎是越来越走向集权。转移支付的迅速增长、国防经费的大幅增加和社会保障支出重要性的提高,都是驱使财政集权程度提高的重要力量。其后50年里没有发生严重且影响普遍的战争和经济萧条,多层级政府财政朝着日趋分权的方向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知识和财富日益增长并灵活流动,分权的各级政府实施独立预算政策的范围会逐渐缩小。分权的税收结构导致的效率缺乏可能会日渐显著,中央政府承担更多的税收职能。技术革新也使得集权体制可能在提供某些公共服务上更有效率。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有更大的力量推动政府部门日趋集中。此外,当重大社会危机发生时,将出现一种“替代效应”,人们更愿意接受政府承担更多的职能和责任,事实也是如此。而在危机过后,政府多半会继续保留其中某些权责。
政府间财政关系不仅受制于经济因素,还受到政治、社会和文化等非经济因素的影响。除了财权财力与支出划分,还涉及相当程度的民主意涵和政府管理方面的要求。罗伊·鲍尔提出了“有效的分权化要求”的评价标准, 具体包括地方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地方任命其领导人、支出职责明确、地方政府有能力征收财政收入并有效提供公共服务、控制某些财政收入的源泉、有一定的借债能力、财政活动有完整的会计记录、中央政府有能力控制财政分权的进程等。
传统财政分权理论认为分权能保证效率和福利(Tiebout,1956;Musgrave,1969;Oates,1972)。基于以下假设:地方政府具有信息优势,能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人口的流动及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竞争,确保地方政府与地区居民之间偏好的一致性。各级政府之间的竞争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责任感和执政的透明度,有助于提高政府管理水平(MNDHR,2004)。然而由于制度背景的不同,发展中国家面临更多问题(Bardhan,2002)。人口流动性差,公众对政府的有效监督有限,对地方政府官员的问责机制不完善,地方征税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较低,导致地方政府财政收支之间联系不紧密。这种情形下财政分权反而可能使地方政府更容易被俘获。因为其公共支出更可能被当地特殊利益集团控制,导致民众负担更多的税收成本。贫困和民主机制的不完善限制了“用脚投票”和“用手投票”的实现(Tanzi,2000)。
在经济语境中,制度设计是分配效率、收入再分配和宏观经济管理等不同目标之间的平衡。开支责任的分权通过促进开支优先性更符合居民偏好,在原则上会达到分配效率的目标。然而理论上来源于分权的效率可能会由于机构限制在实践中被显著削弱。地方政府可能缺乏能力,形成和执行现代化且透明的公共开支管理制度,包括财政控制、会计报告和革新开支项目的充足机制。地方政府还可能难以执行有效开支项目来充分开发潜在的财政资源。此外,腐败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
如何确保分权优势的实现?其一,确保分权真实有效:(1)地方政府承担的责任重要而且具体;(2)地方政府应享有充分的支出自由和履行职责的管理能力;(3)地方政府应具有一定的征税能力。地方政府筹集收入的能力使其能决定自己的支出决策,将分权带来的责任感最大化。居民享受到政府所提供公共产品的益处时,政府收入也会增加,效率也会提高。授权地方政府对相对固定的资产征税,可以阻止流动资产所有者向税负低的选区转移,从而降低“底线竞争”的风险。其二,确保地方政府机构能够代表选民且高效运行:(1)地方政府机构应由民主选举产生。民主选举有助于提高治理效果和财政管理的责任性与透明度。稳定的地方政党制度也是治理效果的重要因素;(2)地方政治制度的设计应有利于提供公共产品。强大的行政部门和有力的法律监督将有助于提供公共产品。多党存在能让民众快速认清每位候选人可能持有的政策立场,并且有助于形成问题驱动而不是个人驱动的政治。当地方领导与国家领导属于同一党派,有助于减少地方浪费并可能提供较好的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