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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纯政治转向经济关系”的前奏

黑格尔主义构成马克思历史理论的思想起点。《博士论文》的写作目的主要是为青年黑格尔派的政治观点提供哲学辩护。但是,在这一著作中,马克思并没有完全信奉思辨哲学,他一方面赋予“自我意识”以原初性的涵义,另一方面又极力表达对伊壁鸠鲁朴素唯物主义的欣赏之情,希望把黑格尔思辨哲学“拿到阳光中来”。在为《莱茵报》撰写政论文章的初期,为捍卫精神的自由,马克思把自我意识哲学实际应用到政治生活领域。1842年10月以后,由于鲜活的现实对已有的历史观构成挑战,马克思的思想蕴含着某种相当紧张的内在矛盾。对物质利益难题的理论思考,是他把研究重心“由纯政治转向经济关系”的前奏。

(一)以黑格尔主义为思想起点

从19世纪初开始,黑格尔主义在德国社会产生了强烈的影响,甚至被推崇为“普鲁士王国的国家哲学”,而且这种影响并没有随着这位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的逝世而止步。当时,黑格尔哲学在思想意识领域占据绝对的主导性地位,它广泛渗透到各种文化作品之中,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影响深远。诚如恩格斯所说:“正是从1830年到1840年,‘黑格尔主义’取得了独占的统治,它甚至或多或少地感染了自己的敌手;正是在这个时期,黑格尔的观点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大量渗入了各种科学,也渗透了通俗读物和日报,而普通的‘有教养的意识’就是从这些通俗读物和日报中汲取自己的思想材料的。” 在这种思想背景下,黑格尔主义特别是作为其分裂后“左翼”的青年黑格尔派的自我意识哲学,构成了马克思哲学的起点。

在父亲的建议下,马克思在大学修读法律专业,但他更钟情于哲学和历史,而只是把法律当作后两者的“辅助学科”来研究。1836年10月,在转学到黑格尔派的大本营——柏林大学之后,马克思逐渐放弃自身的浪漫主义情怀,开始“专攻哲学”,并试图构建贯穿于法的全部领域的法哲学体系。在施特拉劳养病期间,他系统研究了黑格尔的全部著作及其大部分弟子的著作,并积极参加布鲁诺·鲍威尔等青年黑格尔派组建的博士俱乐部活动,从而同以黑格尔主义为代表的“现代世界哲学”的联系变得更为密切。

马克思之所以关心社会政治问题,与青年黑格尔派哲学的冲击有直接关系。在《博士论文》的序言中,他写道:“不妨把这篇论文仅仅看作是一部更大著作的先导,在那部著作中我将联系整个希腊思辨详细地阐述伊壁鸠鲁主义、斯多亚主义和怀疑主义这一组哲学。” 当时,基于政治理论建构的需要,青年黑格尔派希望借助于古希腊晚期哲学的这三个“主义”,来为他们的自我意识哲学和无神论提供论证。这与马克思的主要写作目的是相契合的。在后来致拉萨尔的信中回忆这个研究工作时,马克思就坦诚道:“与其说出于哲学的兴趣,不如说出于[政治的]兴趣。” 这里所说的“出于[政治的]兴趣”,正是表达为青年黑格尔派的革命民主主义政治观点提供哲学辩护的目的。

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的思想总体属于自我意识哲学。他指出:“正如原子不外是抽象的、个别的自我意识的自然形式一样,感性的自然也只是对象化了的、经验的、个别的自我意识,而这就是感性的自我意识。” 由此可见,他把“自我意识”归结为“原子”和“感性的自然”的基础。那么,马克思究竟有没有把“自我意识”归于一切存在的基础?在批判黑格尔关于神的存在的证明时,他指出,对神的存在的证明只是“空洞的同义反复”,例如,本体论的证明无非就是使“想象的东西”(一切神)具有一种实在的存在。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通过区分“真正的塔勒”和“可能有的塔勒”,批判了证明神存在的各种方法。马克思认为康德的批判是徒劳的,并进一步提出自己的观点:“对神的存在的证明,不外是对人的本质的自我意识存在的证明,对自我意识存在的逻辑说明。例如,本体论的证明。当我们思索存在的时候,什么存在是直接的呢?自我意识。” 在此,自我意识被赋予了“原初性的存在”的涵义。

然而,对于以传统形而上学的意义把其思想归为“自我意识本体论”的倾向,马克思显然是不赞同的。他之所以把自我意识与本体论结合起来论述,主要是希望揭示“关于神的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与反驳”的错误,进而为解决这个“声名狼藉的题目”提供新的思路。

我们同样不能忽视马克思与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差异。其实,早在1835年中学考试德语作文中,马克思就不仅隐约表达出人们的职业选择要受社会关系制约的观点,还强调人比动物的优越之处,在于前者能选择和在自己的领域内独立地进行创造。如果仅就这个观点而论,“这是一种非常深刻的思想。……后来马克思在许多著作中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 。只是由于马克思当时坚信“神的旨意”高于一切,因而这更多的只是其朴素感情的直观体现。另一个证据似乎更有说服力。在写作《博士论文》以前,马克思于1837年致信父亲,表示自己并不希望像青年黑格尔派一样,仅仅学习黑格尔思辨哲学的“剑术”,而是想转向“阳光中”去寻求和检验思想:“先前我读过黑格尔哲学的一些片断,我不喜欢它那种离奇古怪的调子。我想再钻到大海里一次,不过有个明确的目的,这就是要证实精神本性也和肉体本性一样是必要的、具体的,并且具有同样的严格形式;我不想再练剑术,而只想把真正的珍珠拿到阳光中来。”

在《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并不完全信任黑格尔主义,相反,关于原子的辩证运动、宗教的根源、哲学与现实的关系等方面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他对后者有所突破。具体而论,这种突破主要体现在:其一,关于原子的辩证运动。马克思深入研究了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朴素唯物主义原子论。他指出,把两位希腊哲学家的自然哲学等同起来面临着严重的困难,因为德谟克利特强调的是必然性,而伊壁鸠鲁则强调与之截然相反的偶然性,这种对立的区别在于是否承认“原子偏离直线而倾斜”的运动规律。与黑格尔及其弟子们一味强调必然性不同,马克思赞赏伊壁鸠鲁关于偶然性和偏斜规律的主张,认为“偏斜”能够促进形式规定的显现,推动原子概念所蕴涵的矛盾的对象化。其二,关于宗教的根源问题。与青年黑格尔派一样,马克思也认为自我意识才是最高的神性。但这位伟大的思想家显然要走得更远一些,他驳斥关于宗教与理性相容的认识,提出神的存在源于“自然安排得不好”和“非理性世界的存在”的观点,触及了一定的世俗根源。 其三,关于哲学与现实的关系。为了利用黑格尔的原理来超越这位伟大的思想家,马克思提出必须使哲学成为“实践力量”,即面向“尘世的现实”,并得出富有见解的结论:“世界的哲学化同时也是哲学的世界化。” 在后来的《〈科隆日报〉第179号的社论》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等论著中,这得到进一步的阐述。由此可见,马克思在当时已经开始对应有和现有、理论批判和积极行动的矛盾有所察觉。这种察觉在马克思探索历史规律理论的进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在社会舞台中遭遇物质利益难题

马克思写作《博士论文》主要是出于政治的兴趣,而他把自我意识哲学实际应用到政治生活领域,则要发生在为《莱茵报》撰写政论文章之后。离开大学以后,马克思开始走向社会,并逐步将批判的矛头由基督教指向封建专制主义王国。当时的德意志,不但没有像英国、法国一样爆发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反而处于封建主义的“水深火热”之中。在刚即位不久的威廉四世的统治下,自由派大失所望,原因在于,这位君主显然并不愿意真正满足他们对于政治自由和民主的强烈要求。马克思在谋求大学教职受挫后,开始投身于新闻写作,此时其写作风格已不同于《博士论文》,而是转为关注实际的法律制度和政治斗争。

在第一篇政论文章中,马克思反对“虚伪”的新书报检查令,并以此为出发点抨击普鲁士封建国家制度的“痼疾”。但是,他用来批判的武器却是“自我意识”,批判的目的是“捍卫精神的自由”。由此可见,《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文虽然是马克思政治活动的开端,但它更多的只是《博士论文》观点的延伸。确切地讲,这篇论文表明马克思把自我意识哲学进一步用来论证书报检查和出版自由问题。1842年4月前后,马克思写作《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在给卢格的信中谈及这篇文章时,他说道:“我给《莱茵报》寄去了一篇关于我们最近莱茵省议会的长文章,文章有一个对《普鲁士国家报》的讽刺性引言。由于出版问题的辩论,我又重新回到书报检查和出版自由的问题上来了,从另一观点加以考察。” 这里所说的“另一观点”,指的是辩论人“实际上进行论战的是他们的特殊等级” 的观点。这个认识具有深刻性,只是由于马克思还未真正触及推动他研究经济关系的物质因素,因而其所捍卫的还是革命民主主义的政治观点。

那么,马克思究竟何时开始遭遇“物质利益难题”?不妨先来看他自己的描述:“1842—1843年间,我作为《莱茵报》的编辑,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 马克思是在1842年10月上半月来到科隆的,他担任《莱茵报》编辑(事实上的主编)的时间是10月15日。如果说,马克思在1842年10月以前还和青年黑格尔派基本上保持思想的一贯性的话,那么接下来担任《莱茵报》编辑期间对林木盗窃法和贫困问题的理论思考,则表明他要与柏林“自由人”(以鲍威尔兄弟为首的青年黑格尔派小组)分道扬镳了。

《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是马克思在《莱茵报》工作期间研究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问题而发表的第三篇论文。在开篇,作者就阐明了写作目的,指出“现在我们来到坚实的地面上演戏”“谈到意义重大的真正的现实生活问题”。 针对一项把“捡拾枯枝”归入盗窃范围的法案,马克思公开为广大贫苦阶级辩护,深刻揭示了普鲁士的国家和法律制度维护私有财产利益的本质。他指出,捡拾枯树和盗窃林木具有根本性的差异,省议会故意抹杀它们之间的差别,这背后涉及各个等级的“物质利益的对立”问题,“我们为穷人要求习惯法……这种习惯法按其本质来说只能是这些最底层的、一无所有的基本群众的法” 。而且,私人利益是狭隘的,它把自身看作是世界的最终目的,把国家贬为自己的手段,使国家沦为林木所有者的“奴仆”和“工具”。马克思最后总结道:“我们的全部叙述表明,省议会怎样把行政权、行政当局、被告的存在、国家观念、罪行本身和惩罚降低为私人利益的物质手段。” 这些观点表明,遭遇物质利益难题困惑的马克思,已经开始察觉到头脑中的黑格尔思想因素与社会现实状况之间的矛盾。

1843年1月初,马克思再于《莱茵报》发表《摩泽尔记者的辩护》一文,深入考察了摩泽尔河沿岸地区居民的贫困处境的根源,特别是长期受上级机关怀疑的葡萄种植者悲惨状况产生的原因。他深刻阐述道:“人们在研究国家状况时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但是存在着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既决定私人的行动,也决定个别行政当局的行动,而且就像呼吸的方式一样不以他们为转移。只要人们一开始就站在这种客观立场上,人们就不会违反常规地以这一方或那一方的善意或恶意为前提,而会在初看起来似乎只有人在起作用的地方看到这些关系在起作用。” 由于当时尚未揭示市民社会的本质,所以马克思还不知道上面所提到的客观关系的内容是经济关系和生产关系,“而是一种抽象的、原则的提法,但是问题已经提出来了” 。在这个理论原则的指导下,他进一步指出,该地区居民经常性的贫困状况是由官僚一手创造出来的管理原则和制度造成的,体现了当局管理工作和现实之间的矛盾。而在因受到官方审查被中断发表的续篇《摩泽尔河沿岸地区的种种主要弊端》中,马克思还试图通过更多的事实来证明上述矛盾的“普遍性”。 这表明他对黑格尔主义的理性国家观产生了怀疑。如果国家真如黑格尔所说是理性的,那么这些矛盾就不会产生,摩泽尔河沿岸地区居民的处境就不会如此悲惨。

以黑格尔主义为代表的思辨哲学所忽略和不关心的现实社会的“物质利益难题”,对马克思已有的历史观构成了严峻的挑战。由于这个缘故,可以说,“在马克思莱茵报时期讨论物质利益的论文中,必定包含着某种内在的矛盾,而且这种矛盾的性质必定是相当紧张不安的” 。应有和现有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推动他接下来把研究重点转向物质关系和经济关系。恩格斯在1895年致费舍的信中证实了这一判断,他回忆道:“我曾不止一次地听马克思说过,正是他对林木盗窃法和摩泽尔河沿岸地区农民状况的研究,推动他由纯政治转向经济关系,并从而走向社会主义。” 5KlgV+5EXrINTjqEuGyxAiUup7xo32Teror4W9IV5r4c+YhGDiS2bOEyPzO8qn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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