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人与自然之间的“对象性关系”?这种关系是如何确立的?对于这些问题,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用了大量的篇幅阐发了这个思想。
在马克思看来,对象性关系是客观事物普遍具有的互为对象、各自表现和确证对方的存在、对方的生命、对方的本质力量的一种客观而必然的关系。基于此,马克思从现实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人,从现实的自然界而不是抽象的自然界出发,较为全面地揭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对象性关系。
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马克思说:“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 人类归根结底是地球生物化学过程和生态系统循环的组成部分,人不是外在于自然界的“尤物”,其生命完全受制于自然界,在这方面人是十分脆弱的。在人类盲目生产和盲目消费的驱使下,自然状况日益恶化,已经深深地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我们面对的空气是污染的,水源是污染的,粮食、蔬菜和肉蛋也有污染的情况出现。人类在大自然的庇护下发展到今天,科学技术如此昌明,但此时我们却惊愕地发现,我们的生存成了大问题。我们不知道吃什么?喝什么?用什么?穿什么?这样看来,人类的确是受大自然限制的存在物,人类的确到了在大自然面前谦虚、谨慎、戒骄、戒狂的时候了。
“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 马克思强调人是“人的自然存在物”,是想说明人的生存方式的另一个特征,即“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 。而这种生命的律动,又表现了人的主体能动性。人在其生存过程中,一定会以不同的方式作用于自然界,这种能力本身就是自然界的“杰作”。人类“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这些对象是他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 。人类对自然界的改变是一定会发生的,对此不必大惊小怪。我们要注意的是,应该充分了解人的对象性活动对自然界的影响。因为,“动物也进行生产,但是它们的生命对周围自然界的作用在自然界面前只等于零,只有人才给自然界打上自己的印记,因为他们不仅变更了植物和动物的位置,而且也改变了他们所居住的地方的面貌、气候,他们甚至还改变了植物和动物的本身,使他们活动的结果只能和地球的普遍死亡一起消失。” 自从人类产生以来,人类的实践活动对自然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做了很多有利于自然生态平衡的“善事”,如栽培植物、驯养动物、植树造林、治理沙漠等。同时,人类也做了不少破坏生态环境的“恶事”。在我看来,人们以往忽视对人与自然对象性活动性质的分析,是导致对象性活动失误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见,“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以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的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对象,就不是对象性存在物……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 “但是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一种非现实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虚构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 因此,我们不能从非现实的人与自然关系出发,不能把人类的实践活动虚拟化、僵滞化。而应该承认人对自然环境影响和作用的不可避免性。人的生存的两种状态,决定了人是一个矛盾着的存在物,其中充满着人的受动性与主动性、限制性与超越性、派生性和创造性的矛盾。法国思想家帕斯卡尔在《思想录》中的一句名言充分表达了这种矛盾景象:“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毁灭他;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要死亡,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是一无所知。”
凡是现实的存在物都是以自身之外的他物作为确证自己存在的对象,那种封闭的、僵死的、单独存在的东西只能是观念上的抽象。在以往的理论研究中,由于人与自然之间矛盾关系的激化程度不明显,人们还没有紧迫感去仔细研究、反思人与自然之间的诸种对象性关系。理论上的漏缺阻蔽了人们对大自然本质的真实把握,模糊了人们对人与自然之间对象性关系的明晰透视。所以,在人与自然关系异化日益严重的今天,我们认真反思种种对象性关系是很有意义的。
客观事物所具有的对象性关系是一种原生形态的、自在意义上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以双方互相依赖、互相确证和共生共荣为特征的,属于肯定性的对象性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每一事物的存在都必须以他物对其表现和确证的存在状态为前提。反过来,一事物的存在又保有了和支撑着其对象性事物的存在状态。具体到人与自然之间的肯定性关系中,我们可以看到,人是受制于自然的,并成为自然生态进化链条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与动植物一样也具有自然生存层面的存在价值。此时,人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依附于大自然的怀抱,人与自然相互表现、相互肯定,结存着对象性关系。大自然在影响、支配着人类的同时,人类也在很大程度上反作用于大自然。因为人同时也是一种自为的、能动的、有意识的存在物。人类从来就不会像动物一样在大自然面前“俯首帖耳”“逆来顺受”,自然界从来不会完全满足人的需要,所以人类要不断地“重整河山”。事实上,几千年来,人类一直在创造着新的自然生态系统。中国的都江堰工程、法国的葡萄园、英国和意大利的新古典主义园林等,都是人造自然景观的典型。在这种肯定性的对象性关系中,人们的主体能动性得到了充分的张扬,人作为实践的主体把目的、需要、愿望、本质力量通过现实的客观活动灌注到大自然之中,使人的生命及其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性的存在,形成人所需要的、适合人的价值尺度的、新的肯定性的对象性关系。此时,自然界的表面特征是有了一些变化,但这些变化是在自然生态环境承受能力之内发生的,自然界的价值与尊严不是被破坏了,而是以一种新的方式得到了尊重和认可。
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人与自然之间还存在着否定性对象性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忽视了大自然的价值与尊严,不是善待,而是虐待大自然;不是关爱,而是控制、占有大自然。这种否定性对象性关系存在的表现,就是生态环境状况的日益恶化。
其实,人在对自然界加以否定的同时,自然界也对人类进行了无情的否定。自然界对人类否定自己的行为决不会漠视不管,在自然界的承受能力崩溃之时,自然界就会对曾经“虐待”、否定自己的人类进行“报复”。第一,否定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否定外部世界的初衷,是为了从中创造出更加适合人的要求、满足人的欲望的外部世界。但这一切都要以外部自然界为前提,人不可能从“无”中创造出“有”。因此,既在的、现实的外部自然界首先是人的对象性活动得以展开的物质前提,没有它,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将是一句空话。自然界在人类对其否定性对象性关系的作用下发生了逆向性变化,由对人的肯定性作用转向了对人的否定性的限制,即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越来越严重地制约着人的现实的、能动的活动。楼兰曾经是古代丝绸之路上的一个繁华重镇,但是,由于人们破坏了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特别是水源的枯竭,导致了土地的沙化、大片胡杨树的死亡、湖泊干裂,人们被迫迁徙他乡。文明的古国由此成了历史。可见,人与自然之间的否定性对象性关系必然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恶化。第二,否定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可能性。人在现实的改造自然的活动中,淋漓尽致地展示了自己的主体能动性。但是,一旦人们在自然面前狂妄起来,盲目地在自然面前炫耀、抬升自己的占有欲和攻击欲,自然界就会反过来否定人的生存方式。这样,人的主体能动性就很难、甚至不可能发挥,人在恶化的自然界面前,只能发出“有心杀贼,无力回天”的感叹。例如,“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 然而,正是人们在加速工业化进程的时候,工业污染悄然降临了。生产中的废气、废水和废渣污染了天空、河流和土地,各种工业污染引发的疾病严重影响着人类的健康,人类生存环境日益恶化。这样就产生了工业异化问题,正如马克思所说:“在通常的、物质的工业中,人的对象化的本质力量以感性的、异己的、有用的对象的方式,以异化的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 可见,如果我们不注意否定性、异化性对象性关系的存在,而一味期望在改造、支配、征服自然中凸显人的本质力量的至上性,那么,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就是不可避免的。人否定与自然界的对象性关系的同时,自然界也必将以各种方式否定与人的对象性关系。正是这种双向否定关系的存在,构成了人类征服、控制自然,而自然又会向人类“开战”,会引发“剥夺剥夺者”的斗争这样的双重危机。
我认为,在人与自然界打交道时,有一种以“小我”为价值轴心的对象性关系的存在。这里所谓的“小我”是指行为主体而言的,一般是指个人、家庭、区域性的人群等小团体的人。这种以“小我”为价值轴心的对象性关系,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人们往往以“小我”的利益和需要为价值尺度,裁定用何种方式去改造、支配自然,而很少或根本不考虑其他人的存在,也没有意识到后人生存与发展的自然环境问题。这是一种片面的、狭隘的、地域性的对象性关系,这种对象性中的“对象”是个别的人,而不是类意义上的人类共同体。以“小我”为出发点去与自然界发生关系时,人们对自然界价值的认识是非常功利的、十分短视的。例如,在水资源的利用上,只考虑自己用水的需要,不考虑上游截水过多给下游造成的水荒问题。在污染物的排放上只图自己方便,只图本区域安全,而忽视在更大范围上给其他人造成的伤害。在代际交往方面,只考虑自己这代人的各种需要,而不考虑后代人的各种需要。这些具有“小我”意识的人不知道这样一个道理:我们不是从祖先那里继承了地球,而是从我们的后代那里借用了地球。他们在与大自然发生对象性关系时,表现出狭隘的生态本位主义。当然,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生态本位主义的缺点与不足,开始提倡一种以“大我”为价值轴心的生态整体主义。以“大我”为价值轴心的对象性关系,表现在与大自然交往时,是从整个人类的价值与需要出发,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社会、不同代际之间自然环境、自然资源的供给量。在自己发展的时候,要考虑到他人的发展;在当代人发展的时候,考虑到下一代人的发展。因为,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们对局部地区生态环境的破坏,势必导致整个自然生态环境系统平衡状态的破坏。反过来,本地区的生态环境也在劫难逃。个别人、某个地区如果把各种污染物一股脑儿地“恩赐”给他人,最后的结果必定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大我”不保,“小我”难存。
所以,以“小我”为价值轴心的对象性关系,具有明显的生态本位主义,只想让自然界满足“小我”的需要,而忽视“大我”的存在。在发展理念上是一种“杀鸡取卵”式的发展观,表现出功利性短期行为,是应被唾弃的观念。以“大我”为价值轴心的对象性关系,表现出生态整体主义的致思理念,强调从生态和社会大系统的全方位视角,校验人与自然之间对象性活动的是非功过,站在人是一种类的存在物的高度,重新思考和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对象性关系,这是应提倡的一种价值取向。
人类在与自然界发生对象性关系的时候,还会涉及另一个层面上的问题:人类如何看待自身和动植物与大自然之间的对象性关系。这样我们就面临着两种不同的对象性关系:一种是在自然系统中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唯我独尊的对象性关系,另一种是考虑到动植物生存权利的兼爱共容的对象性关系。人类以往在“人化自然”的过程中只考虑如何实现自身的价值和尊严,只想如何确立和证实自己的本质力量,而根本不考虑其他动植物在自然界中所具有的相应的需要和欲望。甚至为了人类自身的目的,直接或间接、有意或无意地剥夺了动植物在自然界中实现自己的权利。在人类的字典中,动植物的价值是人类赋予的,某种动物的肉可食、皮可制革、骨可入药,某种植物具有某种经济价值等。在这种对象性关系中,人类俨然是一个居高临下、统辖万物的“君王”,只要有人类自身的需要,根本无须顾及其他生灵的生计状况。这些行为破坏了动植物与自然之间原本和谐的生物链,剥夺了动植物与大自然维系对象性关系的可能性。这是极端人类中心主义唯我独尊的对象性关系所导致的恶果。然而,人类所采用的唯我独尊的对象性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也殃及自身,因为自然生态系统是一个巨系统。人与动植物一样,只是该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一个要素,每个要素与系统、每个要素与要素之间都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人类在唯我独尊“霸权”意识的支配下所导致的后果,无疑是大大限制了其他物种的生存与发展。那么反过来,人类此举所产生的自然生态环境衰败的态势又加恶于人类本身。例如,山区的人们砍伐树木是为了盖房,养家糊口过日子,而结果是,山上的树木被砍伐光了,山体表层贫瘠的土壤裸露在外,大雨袭来,导致了严重的泥石流,摧毁了山下的村落,房塌人亡。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怪圈?即人类为了实现自己的本质力量,确证自己的自身价值,而后果却是那么有悖于人类的初衷,其作祟者就是唯我独尊的对象性关系。
有鉴于此,我们要转变观念,身体力行一种兼爱共容的对象性关系。人类要清醒地认识到,地球并不仅是人类的居所,而是所有生灵共同的家园。人类应该具备兼爱共容的思想,在实现自身对象性关系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动植物与自然界的对象性关系。因为与人类一样,自然环境也是它们生存所不可缺少的对象物。如果人类破坏了它们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也就阻碍了这些动植物与大自然建构对象性关系的可能性。那么,大批动植物的灭绝就是不可避免的厄运。这种结果破坏了动植物的种群多样性,不利于动植物的生息繁衍,最终受害者还是人类。单一的动植物种类将无法提供人类充分的食物和生产资料,人类社会发展将严重受阻,人类自身的生存和繁衍也将面临致命的隐患。因此,人类在与大自然形成对象性关系时,一定要全面地、仔细地分析、辨识不同的对象性关系,要清醒地认识到各种不同性质的对象性关系可能导致的不同后果,人类既不能因噎废食,也不能妄自尊大,而应该恰如其分地看待与评价人与自然的诸多关系,做到人与自然万物的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