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赣苏区党组织是在湘赣边、赣西南、湘东南地区党组织的基础上发展和壮大起来的。1931年8月1日,成立湘赣临时省委,下辖西路、北路、湘南三个特委,永新、安福、吉安、莲花、茶陵、萍乡、攸县、酃县八个直属县委和遂川、宁冈两个直属临时县委,50个区委,600多个支部,党员20687人。10月8日,湘赣省一大通过了政治、组织、苏维埃等问题的决议案,并选举产生了中共湘赣省委员会。到1932年7月,省委下辖的党组织有分宜中心县委、河西道委、湘南道委、长湘区委和省属的10个县委,发展了党员9000余名。
湘赣苏区党组织进行了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以及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
中共湘赣省委指示“支部要能经常地召集会议,依照当地实际情形讨论和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议。支部要做群众工作,使支部真正地成为与群众的连环”。领导干部要“面向支部”“到支部中去”,与支部同志打成一片。区委及县委一直到省委成员须经常出席会议。党支部负责组织各种问题的研究会和政治讨论会;组织读书班和读报组,阅读报刊及党的各种文件;召集新党员的特别会议,由一些比较有经验的老党员轮流到支部教育他们。经常召开支部生活会,生活会采取民主集中制,自上而下地开展自我批评,以提高党员的政治水平,清除非无产阶级的思想。各地基层组织的建立和健全,有力地推动了根据地的扩大红军、支前参战、购买公债、发展工农业生产、节约粮食和经费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从临时省委成立到1932年1月,湘赣苏区的党组织不断吸引新的干部,13个县委4个特区委员会共146人,2 /3是从区委支部提出来的,且工人成分占31%、农民占50%、知识分子占13%。1932年这一年,湘赣全省共提拔干部2498人。边区党组织采取了党校、训练班等形式进行干部培训。1932年5月,湘赣省委在永新开办了一所党校,共有学员120人,课程设置有政治、党建、苏维埃实际工作和群众工作等。茶陵、永新、攸县等县都开办了短期的“党务训练班”。边区党还利用战争间隙或短暂稳定时期,创办红军学校、党校、列宁干部学校和青少年干部学校等,以培养军队党员干部。
1931年10月。中共湘赣省委为了发展和纯洁党员队伍,决定“坚决地大胆地洗刷阶级异己分子和消极怠工、腐化堕落、脱离群众的分子,勇敢地发展党的组织,吸收斗争坚决的工人、雇农、贫农分子入党”。在入党的条件上比较注重成分,特别注重吸收“忠实勇敢积极的工人、雇农、贫农分子进党”,当然,对于其他革命分子和中农不一味加以拒绝,经过“慎重的严格的考察,规定更严格的条件,可以介绍入党”。同时,湘赣省委还特别强调必须按照入党手续,以公开征收党员方式进行,反对拉夫式发展。1932年上半年,省委举行了一次登记党员运动,一方面发动党的思想斗争,以改造党的组织;另一方面,借以统计党员的数量和成分,提高党员的质量,在登记中,有些地方清除了一些坏分子。在此运动中全省共发展了新党员6400余名,其中工人、雇农成分占21%。
为了克服党内在革命斗争中时常表现出的农民意识、盲动主义、地方主义、派别意气之争和严重的个人主义等错误倾向,增强无产阶级观念,边区党组织广泛开展了思想政治教育。一是通过召开党的活动分子会、工作会、批评会以及发指示、通告等形式,对盲动主义及地方主义错误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严厉的批判,并提出了克服的办法。二是对各级党组织加强训练和教育。一方面,通过党的支部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加强对上级机关的决议、通告、指示信和国内外形势的讨论和学习,各支部还利用会议和个别谈话的方式,对党员的错误和缺点提出批评和帮助;另一方面,由宣传部门及时将党的政治路线、决议、土地革命、苏维埃运动、国内外形势等材料印发出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和讨论,联系实际进行启发教育。三是创办各种类型的党报、党刊,用浅显的理论、贴近生活的事实,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思想理论教育。
苏区党组织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强化党的纪律,增进党的作风建设。中共湘赣省委一大通过的《组织决议草案》强调:“每个党员都应该有党的组织观念,养成行动纪律化的习惯。在国内阶级战争的现在,党需要实行军事纪律,每个党员,尤其是负责党员,都要遵守苏维埃的纪律和红军的三条纪律八项注意。” 湘赣省的党组织以经常召开生活会的形式,总结成绩,批评缺点,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党的布尔什维克化”。对于犯了错误的同志,强调耐心帮助教育,而不是“组织制裁”,但对于投敌叛变或阶级异己分子,则严厉制裁。茶陵就曾开除76名消极腐化分子。
1931年10月,湘赣省苏维埃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召开,成立了湘赣省苏维埃政府,辖有14个县苏、43个区苏、425个乡苏。1932年8月,湘赣省苏维埃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召开,使苏维埃工作有了相当大的进步,政权机关得到了初步的改造,各部的政治工作也积极地开展起来。到1932年10月,湘赣省苏维埃政府辖有永新、莲花、茶陵、安福、吉安、萍乡、酃县、遂川、宁冈及北路的分宜中心县、新峡县、河西的上犹、崇义共有14个县苏、75个区苏、516个乡苏。为了领导和巩固政权,湘赣苏区党组织进行了以下探索。
湘赣苏区对如何处理党委与政府的关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基本上建立了党团制度、明确了党管干部的原则。
湘赣省苏维埃政府成立初期,一切大小事情都是由党委包办,甚至于苏维埃成了党委的办事处。为了纠正这种局面,1932年1月5日,省苏维埃政府召集了各县苏维埃主席及执委参加的第一次执委扩大会,对前段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指出要“建立代表工农劳苦群众解决一切问题的真正为他们利益而奋斗的苏维埃政府”,要“建立苏维埃的日常工作”。党对苏维埃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上的领导,并在苏维埃政府和群众团体中普遍建立了党团,形成了党“应该经过党团的形式在苏维埃中起领导件用”,而“不能直接命令苏维埃或代替苏维埃”的执政思想。党在各级苏维埃政府中建立自己的组织,派出有经验有威望的干部担任政府中的领导工作职务。如湘赣省委常委袁德生、张启龙分别兼任湘赣省苏维埃政府的主席和副主席。党管干部的原则就是凡苏维埃政权和群众团体的领导人选,均由党组织提出名单,在群众中进行宣传,使群众接受这种意见,再经民主选举产生。政权机关和群众团体中各种职务的人选,经当地党委同意后,再由党团提出,由苏维埃政府任命。
党团制度和党管干部原则,对解决根据地以党代政、党委包办政府事务的现象有着重大作用,可以使各级党组织从繁杂的政府事务性工作中摆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党的大政方针政策的制定。
湘赣苏维埃政权是工农民主政权,政权的组织形式采取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工农兵代表大会包括乡、区、县和省四级。1932年1月12日湘赣省苏维埃政府颁布了《湘赣苏区各级苏维埃政府暂行组织法》,就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的责权,代表的数量、比例、任期,大会执行委员会的责权、名额、任期以及大会的各种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做了具体的规定,以保证工农群众的选举和被选举权,使民主权利与集中领导有机结合,既体现人民的意志,又确保政权的权威性。
根据临时中央政府的规定,苏区各项政府机构中的工作人员配备相当精简,乡苏维埃政府只配备3人,区苏维埃政府15人,县苏维埃政府25人,省苏维埃政府90人。而政府的工作却十分繁杂,如土地革命、“扩红”、组织春耕和经济建设等,这就要求各级干部必须具有忘我的精神,勤勉扎实工作。为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建立了包括司法监督、党政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在内的监督机制,对于那些贪污腐化、人浮于事的政府工作人员,予以坚决打击和处理。在勤政廉政建设过程中,苏维埃政府严惩了一些贪污腐败分子,整肃了政府工作作风,使苏维埃政府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军队是胜利之本,军队建设是湘赣革命根据地巩固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湘赣省委、湘赣省苏维埃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红军、扩大红军的工作。同时,湘赣革命根据地也加强了军校教育、军工生产等方面的建设。
湘赣革命根据地扩红工作的最大特点是全员“扩红”,即党政军民一体扩大红军。首先是中共湘赣省委做出扩大红军的决议,制定优待红军条例,发出“扩红”竞赛号召,决定从1932年3月15日至6月15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革命竞赛。湘赣省委第二次全体大会通过了扩大红军的决议,号召全党必须通过最大的努力来扩大红军,至少扩大8000人,完成并超过11月、12月和1月三个月的扩大红军计划。
接着,湘赣省苏开始对省委扩大红军决议进行落实。省苏二大讨论通过的《扩大红军与健全地方武装决议案》 指出,要切实执行优待红军条例,凡属志愿参加红军的工农分子,必须到各乡苏政府详细登记,然后才有享受红军条例的权利。在“扩红”工作中,团组织发挥了先锋作用,每个团员都负有参加红军的责任,还要发动少先队员到红军中去,运用模范队、营、团的方法去扩大红军;各级工会也积极响应,号召全省青年雇农工人积极扩红参战,鼓动领导青年群众购买革命战争短期公债,切实帮助政府执行优待红军条例;湘赣省军区大力协助;拥红会、优红会切实做好拥红优红工作。
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湘赣省“扩红”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大批工人农民加入红军。在1932年11月21日至1933年2月20日三个月的“扩红”工作中,苏区有919名工人加入红军,白区也有200人左右加入红军,不少地方组建了少共国际团。同时,加强了党在红军和地方武装中的领导,归队运动也收到实效。广大群众踊跃参加支前,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支援。
湘赣红军的军校教育是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工农革命军教导队及红军学校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1931年8月,在永新县城由红七军教导队、西路教导队、红二十军干部队组成红军教导队,也称河西教导队,培训赣西红军指挥人才,同时代赣西南地区培训地方武装游击队、赤卫队骨干,学员达400余人。11月,河西教导队改为湘赣红军学校,开设军事课、政治课,建制仿照黄埔军校模式,设军事队和教导队。12月,根据中央军委统一军队编制的命令,湘赣红军学校正式定名为中国工农红军学校第四分校。红四分校下设军事队、政治队、特科队3个专业学科,每队设队长和政委各一人。军事队主要培训红军,游击队中的班、排、连、营长及地方武装的优秀青年干部;政治队主要培训连、营一级指导员、教导员以及游击队政治工作干部;特科队专门培养训练重机枪手、迫击炮手等技术人才。红四分校训练严格,理论联系实际,学员先后到湘、赣各县与主力红军和地方武装紧密配合,实施对敌作战。红六军团突围西征前夕,红四分校又更名为随营学校,随军西征。红四分校前后开办五期,每期学员多则800名,少则200名,共培训学员2500名以上。
湘赣省军区和省苏维埃以颁发决议、文件、指示、工作大纲等形式,加强正规红军和地方武装的军事教育。内容包括:军事技能教育,专门提高战时军事技术;部队平时教育,教育不仅在驻军休息时进行,也在行军作战时进行;设立政治干事,加强政治教育。
兵工厂。湘赣省军区成立前,部分县建立了一批修械所或规模不大的兵工厂。省军区成立后,决定将永新鄱阳兵工厂、莲花修械所及红军独立师修械,合并成立湘赣省军区兵工厂。开始只有50多人,1932年12月扩大到150人,后又扩大到240多人。1933年上半年,省军区兵工厂分为兵工厂和炸药厂。兵工厂专门负责制造和修理枪械,弹药厂负责制造子弹、炸药及手榴弹、迫击炮弹等。红六军团突围西征时,兵工厂抽调100多名工人组建随军修械处,随红六军团西征。各县苏政府也创办了小型兵工厂,保障地方武装武器装备。
军服厂。湘赣省军区军服厂(也称被服厂),是吸收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时期成立的桃寮被服厂的经验,1932年在永新开办的。刚开始只有三四十个工人、四五台老式木架缝纫机和几台老式织布机,机制或手工缝制军衣、军被、军裤、军帽、军棉衣、绑腿、子弹袋、红袖章、旗子等。产品由军区统一分配,主要供红十七师、红十八师使用。后几次搬迁,1932年11月,全厂发展到100多工人、10多台缝纫机。在湘赣省永新、酃县、莲花、攸县、安福等县都办了被服厂、缝纫厂,1932年达到19个,全省被服厂职工五六百人。
湘赣革命根据地进行了农业、工业、商业等方面的经济建设。
实行土地革命,激发农民的生产及革命积极性。早在1928年5月,湘赣边界就开展了土地革命,以乡为单位,以原耕为基础,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井冈山失守后,湘赣边界各县融入赣西南根据地,在1930年“二七”会议后,再次实行了土地分配,按人口平均分配,抽多补少。湘赣省委成立后,1932年1月9日湘赣省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及其附件《湘赣苏区重新彻底分配土地条例》 ,至同年秋全省实行了重新分配土地。其基本政策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将以前分给豪绅地主及反动分子家属、富农及其他剥削者的土地全部重新收回,所有土地打乱重新分配;贫雇中农和红军家属分好田;所有权归农民,可自由买卖。
通过重新分配土地,根据地占农村人口80%以上的贫雇中农分得了较好的田,人均两亩左右。废除了不合理的高利贷和债务,提高了农民的经济地位,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革命积极性高涨,促进了粮食丰收,有力地支援了革命战争。
实施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解放农业生产力。第一,党和政府重视农业生产,指示各级党组织指导、督促农业生产,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第二,开垦荒地,兴修水利。据1933年2月统计,永新开垦荒田3250担,吉安县开垦1513担,安福开垦350担,使得苏区粮食大量增产,永新城还修建了十余处水利工程;第三,发挥妇女主体作用,为发展农业生产做出了重大的贡献;第四,组织力量帮助红军家属耕地,武装保护秋收;第五,开展革命竞赛,促进农业生产;第六,开展经济动员突击运动;第七,贮藏粮食及调剂经济价格;第八,发展农业合作经济。
由于实行了土地革命,采取了发展农业生产的有效措施,又开展了查田运动,苏区农业有了较大的发展,粮食产量连续三年获得丰收,农民生活有了改善,红军的军粮供给得到保证,为革命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可靠的物质基础。
一是成立生产合作社。湘赣根据地建立后,省委、省苏政府为摆脱个体手工业的落后状况,改善人民生活,在全省各县开办了各种生产合作社。1932年4月27日召开的省职工联合会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上通过了《生产合作社简章》,规定了生产合作社的宗旨:“为着发展社会生产,养成工人的集体生活,取消一切资本制度的剥削与压迫。”合作社按照产业或职业组合,实行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据不完全统计,到1932年10月,湘赣苏区共成立了96个生产合作社。
二是开办民用工厂。1930年2月,永新县城开办了一座小型简陋的石印厂,次年11月,扩大成立了湘赣省石印局。石印局负责印刷省委、省苏及省军区各机关的报刊、文件、通令、通告和红军学校的列宁小学课本、画册等。1932年开始为省苏政府印制票币及公债券。赤色邮政总局成立后,石印局又承担了印刷邮票的任务。
1932年上半年,湘赣省造币厂在永新黄岗炉下村成立,有40多名工人。造币原料来源于红军及地方武装打土豪没收来的银器或湘赣省工农银行与苏区群众兑换票币的银器。10月,该厂铸造出与白区市场流通一模一样的银元。到了12月,该厂已具备月造4万现洋的能力,解决了到白区购买必需物资缺少现金的困难。
湘赣省苏政府责令各县以集股的形式创办了造纸厂、油墨厂、蜡纸厂、木材厂、铁厂、煤矿、锅炉厂、石灰厂、石膏厂等厂矿企业。全省在职工人与失业工人纷纷自动集股,组织成立了缝衣、织布、造纸、烧石灰、造油墨、制肥皂、熬硝盐等各种生产合作社。湘赣省苏还开办了一批公营企业,其中永新创办铁厂20个、樟脑厂9个、石灰厂和煤矿各4个;安福开办樟脑厂20个、石灰厂11个;吉安创办樟脑厂和石灰厂各5个;萍乡和攸县各办铁厂1个。此外,湘赣省苏还提倡保护私有企业。
三是发展军用工业。1933年年底,湘赣全省先后建立了多所兵工厂、修械厂、被服厂、石印局,而且规模不断扩大,产量不断增加,为规模战争提供了较为充裕的武器弹药。除了地方上创办军用工厂外,湘赣省军区还在永新潞江区创办了一个规模较大的兵工厂,有240多名工人。这些军用工业的开办,有力地支援了湘赣苏区及中央苏区的军事斗争。
增设贸易圩场,保护商业自由。湘赣苏区的重要村镇,原先未设圩场的,都陆续开办,定期逢圩,除周围群众参与物资交流外,还有商人以及从白区来的农民。
建立赤白区贸易关系。一方面组织苏区的剩余农副产品输入白区,与白区商人签订销售合同,由合作社、商人或农民将农业及手工业产品运往白区,获取现金或其他生活用品,另一方面在赤白交界处设立货物交换所,让白区商人、小贩定期在交换所自由贸易。
建立消费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是人民群众的经济组织,由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凡入社者须认购股金,并享受一定权利。至1933年1月,全省开办了千余个消费合作社,遍及湘赣各地。
建立税收制度。1931年10月,省苏正式成立后,在各级政权中设立了财政部。在湘赣省苏一大通过了《土地问题决议案》及其附件《土地和商业累进税暂行征收条例》,宣布废除一切苛捐杂税,制定了详细的土地累进税条例和商业累进税条例。
创办湘赣省工农银行。根据地创建之初,市场流通的货币非常紊乱,于是苏区决定创办银行和造币厂。1932年2月16日,省苏批准了《湘赣省工农银行暂行简章》,行址设在永新县城,基本金为4万元银洋。工农银行的资金来源,一是省苏政府拨出的基金,二是集股,三是吸收储蓄。工农银行发行“壹元”“壹角”两种面值的银元券。
设立湘赣省分库。1933年2月9日,省苏财政部颁布了《湘赣省分库组织暂行条例》和《湘赣省分库办事细则》,对分库、支库的任务、职责和组织机构做了具体的规定。
发行公债。1932年下半年,湘赣省苏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发行第一期公债8万元,年利为1分,还本付息时间为1933年7月1日。11月,省苏政府公布了《发行第二期革命公债条例》,宣布发行第二期公债15万元,年利率为5厘。不久又增加20万,以粮食调剂局、对外贸易局及其他款基金所得利润为付还本息之基金。公债面额分为5角、1元、5元三种。号召群众自愿认购,反对摊派。
广泛筹款。主要方式有打土豪、从白区筹款、征收税款、发行公债和发行购谷期票等。
节省开支。省苏的财政支出主要有革命战争的战费支出、政府费用支出。湘赣苏区各级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一律不发薪水,乡以下工作人员自带伙食办公,县区以上工作人员只发标准很低的伙食费和很少的零用钱。1933年2月16日,省苏财政部在永新发布训令第二号《节省办法》,详细列举了节省用量、减少用途、利用废物等节省办法。
1931年10月,湘赣省委、省苏成立后,省、县、区三级苏维埃政府设立了文化部(1933年7月,分为文化、教育两个部),乡苏维埃政府设立教育委员会,分别管理各级的文化教育工作。1931年冬,各县成立识字运动总会。区成立分会,乡成立基层委员会。1932年年底,成立消灭文盲协会。1933年4月,省、县、区文化部设有普通教育科和社会教育科,设部属巡视员。普通教育科主要管理成年补习教育、青年教育(如夜校,识字运动等)及儿童教育(如列宁小学等)。社会教育主要管理俱乐部的工作,包括书报阅览所、地方报刊、革命博物馆及巡回讲演等。
湘赣省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文化教育问题》,要求各县开办列宁高级小学及女子职业学校,各区开办一所至几所列宁初级小学,并由每区规定几个学校作模范学校,尽可能地开办中学一所;每乡应普遍开办工农夜校、妇女半日学校,尽可能地做到一村开办一所。工会开办工人学校及工人子弟学校等各种补助学校;各县文化部在寒暑假期内开办教师讲习所,省苏文化部开办长期师范学校,培养教师人才;开办技术人才培训班,培养技术人才;改善教师生活和待遇,养成学生的社会活动能力。 到1932年10月,湘赣全省(除上崇苏区外)共开办700余所列宁初级小学、7所列宁高级小学、6所女子职业学校、800余所工农学校、204所妇女半日制学校。1933年1月,少共湘赣省委给团中央的报告中说:“列宁学校从村到县都普遍建立了,在冲锋季中建立了626个初小学校,12个高级学校,儿童有十分之六的去学校读书,列宁室、识字运动、读书报、俱乐部、游艺场、阅报处等大多数地方建立起来了,青年及儿童识字、娱乐情绪比以前提高了,他们的文化程度也提高了” 。
厉行识字教育,铲除文盲。省县区乡都成立了识字运动委员会,与同级文化部共同组织开展识字运动。农村中以邻舍数家为一组,受乡识字运动委员会的指挥,红军赤卫队以一班为一组,少先队每小组或若干人为一小组,各机关团体、工厂合作社,以工作有联系的为一组,受同级识字运动委员会指导与帮助。
1933年3月16日,湘赣省苏维埃文化部发布第十六号通令《关于女子职业学校暂行简章的决议》,决定成立女子职业学校,“以造就女子职业专门人才。发展苏维埃经济,使每个女子都有一种职业,达到女子的经济与职业独立” 。学校开设缝纫、纺织、染色三个专业,招收16岁到25岁,稍识字、身体强健的工农女子入学,免收学膳费。在1933年上半年,永新、莲花、安福等县苏维埃政府均创办了女子职业学校,各地青年妇女积极参加女子职业学校的学习。
为了提高群众觉悟,中共湘赣省委在群众中开展了许多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反击敌人造谣欺骗的宣传教育、婚姻自由教育、购买公债教育、工人文化教育、反帝拥苏的宣传教育等。
湘赣苏区省、县、区、乡、村各级均成立了儿童团组织,受共青团领导,胡耀邦、曾涤先后任湘赣省儿童局书记。湘赣省儿童团一大通过的《文化教育工作决议案》中,规定了文化教育工作的任务,包括反对封建迷信;实现贫苦儿童免费教育;各级儿童团部委员要领导儿童以乡村为单位,普遍建立游艺场、娱乐所,组织演讲组,出墙报壁报,组织宣传队刷写标语,开展各种宣传工作;各地儿童团要经常定期下操上课;要训练儿童做士兵运动及白区工作等。
湘赣省委成立后,组成了党报委员会,负责报刊宣传工作。1932年6月19日,湘赣省委通过的《宣传鼓动工作决议》 提出了宣传工作八大任务,如切实扩大党的政治主张,动员团员领导青年群众踊跃加入红军,等等。要求健全各级宣传机关,县委以上的宣传部必须设置干事或组织宣传委员会,经常召集宣传联席会议,检查与研究宣传工作。普遍组织新剧团、化装演讲及画报宣传,成立通俗演讲组、读书班,组织壁画队,学习写大字。
湘赣省委成立不久,就创办了党报《湘赣红旗》,接着出版各种报刊,有《列宁青年》《湘赣斗争》《红报》《红色湘赣》《湘赣红星》《革命法庭》《红孩儿报》《特别通讯》《宣传通讯》《组织通讯》《医院小报》等十几种。湘赣革命根据地还非常重视发行中央革命根据地的《斗争》《红旗》《红色中华》《红星报》等报刊。湘赣苏区的报刊宣传工作为教育团结人民,打击、瓦解敌人,发挥了重要作用。
省委宣传部负责全省文艺工作,各群众团体都设立了分管文艺工作的机构。1932年1月,在中央苏区文艺运动蓬勃发展的影响下,湘赣省委要求少先队和儿童团以村为单位建立新剧社、讲演团、通俗讲演所,进行化装讲演,出墙报壁报等。据不完全统计,1932年年底,湘赣全省有文艺团体60余个,到次年2月,发展到71个,湘赣省第二次党代会决定设立俱乐部管理委员会,下设晚会委员会、艺术委员会、墙报委员会等。
文艺作品内容丰富,体裁多样。湘赣根据地的文艺作品主要有拥军扩红、婚姻自由等内容。
配合军事政治形势,开展群众性文艺宣传。1930年5月,中国赣西南特委在永新举行了永、莲、宁三县歌舞会演,成为推动这一地区群众文艺活动的新起点。1931年10月,湘赣省委成立后,新剧团、歌舞团、讲演团经常被集中起来,担负起政治宣传的重任。1932年3 ~ 7月,省委在永新县城举行“五一”大型文艺会演,仅参加活动的群众就多达两万人。此外,各级宣传部门和文艺组织编了不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剧、歌舞、革命斗争故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