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第三节
研治深入

清人考《孟》,其研治的深入程度是历代无法比拟的。仅以两点说明之。

一、专题研究兴盛

清代不乏全面考证《孟子》的著作,如焦循的《孟子正义》、俞樾的《孟子平议》等,但比较而言,专题研究更加兴盛,且影响较为深远。

首先,分工细密,学有专长。

清代考孟的146种专著,可细分为:辑佚类(40种)、年谱类(43种)、弟子类(5种)、章指、篇叙类(3种)、外书类(5种)、辨赵(岐)类(2种)、辨朱(熹)类(2种)、综合类(5种)和其他类(41种)等九个类别。在其他类41种著作中,有王谟的《孟子古事案》、林春溥的《孟子列传纂》、于鬯的《孟子分章考》、刘曾 的《孟子人考》、船山主人的《孟子杂录》等。似乎经过细密规划,各人专司一行。

学不在多,有长则名。在清代《孟子》学中,论考孟子时年,虽有43种专考,近百种专著涉及,人们却无法忘记阎若璩的《孟子生卒年月考》、周广业的《孟子出处时地考》,而这两部著作都是较为短小的专题考证,极受清人推崇,原因是考证精密,颇有学界广泛关心的问题和前人未考定之结论,所见之高,让人难以忘怀。

张宗泰的《孟子七篇诸国年表》,盖不超万言,专考各国相关史实之时年,考证极为精审,《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曰:“其据《竹书》纪年以驳《史记》,极是。谓见梁惠王必在改元之后,以来见之初,即称之曰王,则为证。既在改元之后,而惠王复胪陈三事以析之。又下章即接见梁襄王,非后十六年而何?此则确当不可易。……孟子逮事湣王,故篇前称齐王而无谥,中间曾以葬母故归邹,后又反齐。此亦确当不可易。……他若辨邹即是邾,邹国邹邑之非一,《竹书》纪年载越灭滕之误俱甚确。”用一个“极是”,两个“确当不可易”,一个“俱甚确”评价之,可见张氏之著的价值、地位和影响。

周广业的《孟子章指考证》,应该说考证的问题较为冷僻,此著目前难以见到,可清人在著述中却广泛征引,焦循在《孟子正义》中就引了34次,可见其研究的深入程度。

其次,学倡争鸣,愈辩愈明。

清代虽然大兴文字狱,但学术争鸣气氛仍较为浓烈,不仅敢于怀疑古代权威,当代权威也常被质疑,这就推动了清代学术的发展。

《孟子》赵注颇受学者推举,可宋翔凤的《孟子赵注补正》多用“望文生义”“其说谬误”“此言诞不足信”批评赵注之误,并予以订正,故《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曰:“多所发明。”近人亦认为:“《孟子赵注补证》也体现了清代考据学家所共有的一个特点,即引证材料非常丰富精审。……无论在考据方面还是在资料方面都堪称孟子学史上的重要著作,有着广泛的参考价值。”

孟子弟子,也是历代学者常考证的问题,清代就有五部专著,朱彝尊的《孟子弟子考》乃清前期“弟子类”有影响之论著,可清晚期的陈矩大胆地予以补正,作《孟子弟子考补正》,因而此著不仅同样有较大影响,而且还更受关注。于此,学界对孟子弟子的分歧范围也就更小了。

焦循在《孟子正义》中,共引征文献826种,在同一个条目下,最多引征文献30余种,他将古代和当时的关涉某一问题的相关论述,汇集一处,进行对比考证,使所考问题更明,结论更加可信。不因权威而从,不因推崇而采,这种争辩的精神、勇气可嘉,求真的态度可推。

二、考辨细致入微

清代学者深入研《孟》,不仅表现在广泛开展专题研究,还体现在考证问题细致入微。有时细小问题解决了,大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关于“告子”,赵注:“告子者,告,姓也。子,男子之通称也。名不害。兼治儒、墨之道者,尝学于孟子。”赵氏以告子名不害,盖以为即浩生不害。为此,阎若璩在《释地又续》云:浩生,复氏。不害,其名。与见《公孙丑》之告子,及以《告子》题篇者,自各一人。赵氏仍于《告子篇》误注曰名不害,且臆度其尝学于孟子,执弟子问者。后来毛奇龄亦以赵氏为误。继之,陈矩在《孟子弟子考补正》中进一步考证告子与浩生不害“判为两人”。这一问题解决,孟子弟子中相关分歧也就解决了。

对孟子至齐次数和时间的考证。《史记》云:“道既通,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史记》所叙似与史实有诸多不符,《通鉴》则曰孟子先至梁,故后人对孟子游历争论不休。清代学者有主“先齐”,有主“先梁”,但都不能说服对方。后来张宗泰《孟子七篇诸国年表》说孟子实三至齐,只得到“此说亦不为无因” 的评价,却引发狄子奇的继续思索,在《孟子编年》中提出孟子一生实际到过齐国两次,并考定时年,证明司马迁疏漏,只记录了后一次,故造成了错误和混乱。对孟子至齐次数和时间的考定,就解决了历史悬案,接受狄子奇的结论,实际上就肯定《史记》“先齐后梁”之说。

清代学者,考证问题,细微处往往也是精彩之处。如焦循《孟子正义》之《告子章句上》“今夫奕之为数,小数也”条,赵注“奕,博也。或曰围棋。《论语》曰:‘不有博奕者乎?’” “奕”为围棋,“博”为局戏,赵氏不懂棋艺,以“博”释“奕”,显然是混二为一。焦循为了纠正赵氏混“博”“奕”为一的错误,引征:《方言》《孟子字义疏证》《说文》《荀子》《楚辞》《史记》《春秋》《左传》《广雅》《广雅疏证》《韩非子》《西京杂记》《列子》《六博经》《博奕论》《小尔雅》《小尔雅训纂》《大戴礼记》《文选》《艺经》《后汉书》《九章算术》《奕旨》《论语》等文献的相关论述,最后云:“赵氏以《论语》博奕连言,故以博释奕。其实奕为围棋专名,与博同类而异事也。” 考证如此细致入微,且精彩之至,非清人不能为也!

时至今日,人们常常强调《孟子》的义理之学的成就和对后世的影响,而忽略《孟子》考据学的成就和对后世的影响,这是因为对《孟子》学缺乏全面了解所致。 xu0cHkX8jzpFwo/fCda/IHjLWa4ieP38XgYU2PU8CbBfG8T8+TW5x2ezVMFkANvm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