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善恶问题,自孟、告之辩始,直至今日,人们依然在思考。
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孟子曰:“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孟、告此处所辩之“性”,乃人之本然之性。告子认为人性本无所谓善恶,犹水也,引向东则东,引向西则西;换言之,引向善则善,引向恶则恶。孟子认为人性善犹水就下也,人性无有不善,犹水无有不下也。孟子在此只有结论,没有论证。孟子对性善论证最具代表性的是:
孟子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孟子以性统心,以心显性。此乃后世心学之源。孟子所言“性”,本来指向本然之性;而以心显性,此“性”就指向人的社会属性,或曰后天之性。孟子言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此处所谓“人”,乃大写之“人”,是具有社会伦理道德之“人”,而非生物体之“人”。因为呱呱坠地之婴儿,不会产生恻隐之心,襁褓之婴,亦不会有羞恶之心,不管见孺子将坠井还是将入火,都不会产生怵惕恻隐之心,因为他们还是小“人”,还没有正常思辨能力,没有伦理道德,虽有四体,但不具“四端”。故孟子所言“四端”乃能明善恶、能辨是非的大“人”所具有。“四端”是人的社会属性,是人后天在“善”的环境中熏陶出来的,是人和禽兽的本质区别。而且此“四端”是一定社会伦理道德规范下而被普遍接受的“正能量”,并不是人类一产生就有此“四端”的。所以,孟子所言的善端——四端,是具有正常思辨能力、能明善恶、能辨是非的大“人”的情思。
陆九渊、王阳明进一步发展了孟子心性之学。陆九渊强调“心即理”。认为事物之理本然地存在于人心之中,“万物森然于方寸之间,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此理” ,因此心是第一性的,“理”是离不开心的。主张“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 ,又倡“心即理”说。断言天理、人理、物理只在吾心之中。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往古来今,概莫能外。王阳明承陆九渊之说,强调“心即是理”,即最高的道理不需外求,而从自己心里即可得到。认为“天地虽大,但有一念向善,心存良知,虽凡夫俗子,皆可为圣贤” 。“心者身下主宰,目虽视而所以视者,心也;耳虽听而所以听者,心也;口与四肢虽言动而所以言动者,心也” ,“凡知觉处便是心”,“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 ,“心即理也”,“心”不仅是万事万物的最高主宰,也是最普遍的伦理道德原则。陆、王认为心即性,性即心,主张‘心即理’,断言天理、人理、物理只在吾心之中。此处的心,不是生物体的心,而是具有正常思辨能力的大脑在是非、善恶伦理道德标准影响下的情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