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的财务会计改革正在以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为目标向纵深发展,会计国际化的发展已取得可喜成就。
到 2017 年底,中国财政部先后通过发布和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42 项具体准则、32 项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 12 项会计准则解释,还印发了规范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等会计处理的专门规定,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中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在深化中国企业财务会计改革的进程中迈出了新的步伐。
除了企业会计标准体系以外,中国会计标准体系还有政府会计标准体系以及其他会计核算制度或规范。到 2017 年底,财政部公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先后印发了关于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和政府储备物资六项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以及固定资产准则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规范性文件,标志着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现代会计涉及四方面的工作,即会计要素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其中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包括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报告。由于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是为了适应会计要素报告的需要,故越来越多的国际和境外会计组织发布的准则,采取了“财务报告准则”的表述。
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西方国家,如何进行交易或事项的账务处理,取决于会计师依据会计准则的原则规定所作出的职业判断;对此不同的财务会计书籍中对同一交易或事项,有可能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与此不同,目前中国仍通过国家统一发布的会计核算制度来规范主体的会计处理行为,这是由中国会计立法的现行体制所决定的。对此,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改革与发展进程中,能够进行国际借鉴的会计处理行为,应当是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这样针对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讨论,就构成了本书的主要内容。
本书侧重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要求展开对企业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讨论。
尽管《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涉及的会计要素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项,但按照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要求,并参照 2012 年以来政府会计标准体系改革与发展中体现的改革思路,可以认为,未来企业会计要素也应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所构成,以便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会计要素的界定保持趋同。对此本书涉及的主要内容,是有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的确认、计量与报告中涉及相关理论与实务问题的讨论。
进入 20 世纪以来,尽管西方国家的民间会计组织是通过发布会计准则来限定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行为,使不同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具有空间上的可比性,以适应经济区域化发展并进一步向经济全球化发展方向延伸;但在中国则是通过不断深化财务会计改革,来逐步扩大会计师的职业判断空间范围。现代社会的会计工作,既不能允许会计师“随心所欲”,不受限制;也无法做到让会计准则的规范“事无巨细”。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务日趋繁杂,允许会计师做出职业判断的空间范围还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会计师针对不同交易或事项是通过相应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来体现的,对此现代会计对企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披露就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在本书中,也安排了一章的篇幅来讨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等事项。
本书中的有关国际借鉴,主要涉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其解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和会计准则汇编;英国财务报告理事会发布的财务报告准则;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澳大利亚会计准则以及新西兰外部报告理事会发布的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新西兰会计准则;等等。由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方向,故本书中主要借鉴的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及其解释。
由于理论水平有限,加之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仍处于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进程中,本书又成稿仓促,不足或者错误或所难免,敬请业内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不吝赐教。
周国光
2018 年 1 月 24 日于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