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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价值观与生态价值观

一、价值的基本内涵与分类

“价值”一词作为学术研究和日常生活中应用最广泛的一个名词,不同的学科、不同的人对“价值”一词的理解是不同的。因此,在讨论生态价值观时,首先把握“价值”的含义和本质特征,是澄清许多有关争论的关键所在。

(一)学科体系中的价值概念

“价值”一词作为学术用语,从学科体系方面看,具有三种不同的含义。

一是作为政治经济学概念的“价值”。马克思认为,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人类劳动,使用价值是商品的有用性。商品作为用来交换、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具有“交换价值”。所谓交换价值,特指商品内在的社会本质特征,商品交换的社会尺度;价格则是交换价值的货币形式。这种“价值”,是政治经济学研究领域所特有的、专用的概念。二是政治学、法学、历史学、社会学、宗教学、伦理学、美学、教育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的“价值”概念,特指某个客体对某个主体所具有的意义,兼有“好”“有用”“善”“美”“宝贵”“重要”“有意义”等含义。这些学科就各自领域和各自层次对价值问题加以研究,形成各自专门的价值理论。其特点是对“价值”做狭义的理解和使用,表现为把“价值”同其他同质范畴看作是同等的、并列的概念形态。三是哲学所说的“价值”。这是对功利、道德、审美以及政治、法律、历史、社会活动、宗教和科学技术等具体价值的共性的最高概括和抽象,成为“价值一般”,即泛指在主体认识和改造客体的实践中,客体对于主体的某种意义。

(二)以人为主体的价值概念

根据认识的角度不同,以“人”为主体的关于价值的具体定义存在下列几种。

(1)价值是指自然的资源、矿产、宝藏、生态与人类生活和商业交换的不可或缺的联系,以及凝结在或物化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信息的痕迹。

(2)价值是知识的内在规定和组成部分。价值是知识所具有的属性和能力,任何知识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都具有意义和效用,对人类的进步和发展不具有任何意义的知识是不存在的。

(3)价值是社会意识的内在规定和组成部分。社会意识是人脑产生的指挥人在社会中生活和行为的意向、意念、理想、法则、方案、路线、政策。

(4)价值是社会意识具有的属性和能力,是社会意识的组成部分。任何社会意识都具有指导人在社会中如何生活和行为的意义和效用。如,真理是对人类社会、对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的社会意识。对绝大多数人的生存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是真理的属性和组成部分,是真理的唯一标准。

(三)本书的价值解析

价值是客体具有的功能或属性,这些功能或属性能够对主体产生一定的意义和作用。从属性或功能的范畴看,价值反映客体的特质;从关系范畴看,它反映客体对主体的意义。价值包括正价值和负价值,既具有正面意义也具有负面意义,是正面意义和负面意义的统一体,是正面价值和负面价值的统一体。

“价值”作为一个概念,可以认为是以“人”为主体形成的,价值是表示物与人的一种关系,或用马克思的话来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 。价值具有三个内在特征。第一,人是实践者、认识者,是主体;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社会和人本身)是实践对象和认识对象,是客体。第二,主体根据自己的“内在尺度”,即主体自身的结构、规定性和需要,对客体进行认识、利用和改造。第三,客体以自己的属性,接受主体的改造和规定,带上主体赋予的特征,满足主体的需要。

二、价值的本质

从本质上看,价值的存在体现在三方面。

(一)价值是“人”认识与感知世界的观念形态

价值是以人的评判意识为媒介而成立的,是“人”关于物质、现象、关系等方面的评价意识的投影,是某种精神性的东西或精神的产物。它只产生并存在于人对客观事物的评价之中,不属于客观世界的独立存在,所以,价值是属于人的欲求、旨趣、情感、意向、好恶态度等主观观念的感受状态。

上述概念形态,从源泉上看,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自然进化形成的意识。通过长期的自然与社会的进化和演化,人类在自己的意识中形成了固定的基因,能感受到自然界中物质的效用性,并形成了固定的观念形态。二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积累。人类在不断发展与演化中,形成了自己的内在特性,这些特性直接左右着自身的意识和看法,久而久之就形成固定的观念形态,成为价值观的内核。这些例子不胜枚举。例如,人类对森林作用的认识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早期的人类只将其作为生存环境来看待;工业革命以来,其资源实物性属性被赋予了较高的地位,其他作用被忽略;近年来,由于人类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森林的生态功能开始被高度重视,其生态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既然是观念形态,其自然而然就存在利己与利他性。从历史的演进看,人类对价值的理解多从利己性出发来界定,而对利他性的内涵则重视不够。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把价值看作是“理念”的等级阶梯。他认为,理念本身是永恒不变的、单一的、不可分割的完整的本体,它构成了一个客观独立存在的唯一真实的世界,人的感官所接触的具体事物所构成的世界则是不真实的虚幻世界,价值就是这种理念中的等级阶梯:处于最高等级的是“善”,以下依次是“智慧”“勇敢”等伦理学理念。

(二)价值是度量有用性的尺度

价值除了本身是人认识世界的一种观念形态外,还是人度量事物“有用性”大小的尺子。人们在认识和评价某事物有用性的同时,往往还必须判断这些“有用性”的大小,而这种大小的度量就是我们理解的价值的大小。主要有下列几方面:一种对自然物有用性的度量,如植物对人类生存所需营养供给大小的状况,矿物资源可利用程度等等。二是对作用关系的度量,包括人与自然、物与物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程度。三是对精神世界的度量,如对“善”和“恶”程度的判断等。这些度量,有的可以用现代自然科学手段标定,有的则只能感受或经验来判断。

(三)价值是反映主客关系的基本状态

价值是作为社会实践中主体和客体相统一的一定关系和内容而存在的,是主客体之间在社会实践中的一种客观的特定的关系状态,即“关系态”或“关系质”,也就是客体的存在、属性同主体的需要、能力是否一致的状态和性质,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对于主体的意义,其最终的存在形态是这种作用所形成的主体性事实。因此,对价值的本质的理解取决于对作为主体的人的本质及其社会存在方式——实践的理解。

三、价值的有效域与产生过程

(一)价值只适用人对世界的认识与评价范畴

在无限的宇(空间)宙(时间)中,只有与人类的实践活动有关的时间与空间,才适于使用“价值”这个概念。它包括:人类观测所及,从而能够感知其信息,但未经人类的实践活动所改造,仍然保持其原始直接性的那部分自然,我们称之为“人化自然”;已经被人类的实践活动改造过的,打上了人类实践“烙印”或已经凝结着人类的能动性、创造性和目的性的那部分自然,例如生态环境,人类利用自然物作为材料所创造的各种劳动工具、劳动资料和劳动产品等等,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人工自然”。正如马克思所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所以,价值的实现既离不开客体的属性,也离不开主体的需要。从哲学的高度来看问题,即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世界观看,价值是由社会历史所界定并在社会历史中形成的,它既不是纯粹主观的,也不是纯粹客观的,而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主客体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主体性事实,明显具有人类社会生活实践的特征。

(二)价值创造过程

从价值创造的过程看,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社会物质生产过程,是人类劳动使自然物的物质形态发生变化,提高它的结构有序性、功能有序性,使它能满足人和社会的各种需要。二是自然物质生产过程,它作为创造价值的物质生产过程,由于负熵(主要是太阳辐射)的输入,植物、动物、微生物的生产过程,把无机物质(水和二氧化碳等)转化为生物产品,提高了自然事物的有序性,从而为人类对它们的利用创造了价值。三是知识的创造和应用,正在为社会创造越来越多的价值。

四、价值观

价值观是人们对客观世界及行为结果的评价和看法,即认定与理解事物、判定是非、指导行动的一种思维观念或价值取向。社会成员用来评价行为、事物的准则或对周围客观事物意义、重要性的评价和看法。价值观通过人们的行为取向及对事物的评价、态度反映出来。价值观从根本上决定着人们的价值判断、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价值判断是行为的基础,因此价值观对人的行为具有导向作用,是人社会生活和行为的指南针,是生存与发展中最重要的精神追求、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

(一)价值观的特点

(1)相对稳定性。价值观是价值意识的一个层次,价值意识包括价值心理和价值观念,它是随着人们认知能力的发展,在环境、教育的影响下,逐步培养而成的。人们的价值观念一旦形成,便是相对稳定的。

(2)方向性。对价值的不同的理解,则会产生不同的价值方向,价值追求是有方向的,即价值观具有方向性,决定人前进的方向,在不同的价值方向上会创造出不同的文化,建立起不同的社会制度。今天是一个价值观多元化的时代,人们的价值观会产生矛盾和冲突,由此给人类带来诸多要解决的问题,也使得世界丰富多彩。

(3)群体共性与个体差异性。价值意识决定于价值存在,价值观是人们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人们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包括人的社会地位和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处于相同或相似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人,会产生基本相同的价值观念,每一社会都有一些人们共同认可的普遍的价值标准,从而形成基本一致的社会行为模式。同理,由于每个人的先天条件、后天环境、人生经历不同,所形成的价值观也不同,因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和价值观体系。

(4)可变性与时代性。人是社会的人,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生存条件是发展变化的,无论个人还是社会群体的价值观都是可以或可能变化的,不同的时代价值观也具差异性。传统价值观会不断地受到新价值观的挑战,这种价值观冲突的结果,总的趋势是前者逐步让位于后者。价值观念的变化是社会改革的前提,又是社会改革的必然结果。

(二)价值观的作用

(1)价值观是价值评价、价值选择的标准。价值不是客观的事实,而是事物对人的意义。是以客观事实为基础的人的主观评价,对于价值的标准,要由人的文化属性、社会属性来衡量。文化属性和社会属性中最重要的就是价值观,价值观的形成是由文化和社会塑造的,我们所理解的价值和意义就是由价值观解释的,不同的价值观就有不同的价值标准,从不同的价值观出发可以看到一个历史事件的不同意义,从不同的生态价值观出发可以看到生态系统不同的生态价值以及人的行为对生态环境的价值。

(2)价值观是人发展的内在动力。人的行为是受一定观念支配的,有什么样的观念就有什么样的行为,虽然观念的形成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社会条件决定的,但是观念一旦形成就会影响决定人的行为,对人的行为起导向的作用。人生在世总是有生存的目的和追求,或是远大,或是平庸,价值观不同,决定人奋斗的目标和程度不同,价值观对人的行为起激励作用,是人发展的内在动力。

(3)价值观是制度建设的前提。人首先是自然的人,但更是社会的人,人类社会产生以后,人类就在建立各种各样的规范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道德、法律、宗教等,以期社会有序的运转和和谐发展。人无时无刻不生活在自己建立的各种制度中,无时无刻不受各种规范的约束,也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能延续和发展。但是,制度是观念的物化,各种制度的建立是以人的价值观为前提的,世界上同一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同一国家和地区的不同历史时期,其各种制度的不同,是由制定者的价值观的不同决定的,价值观必定体现在社会的经济、政治、法律等等制度中,通过制度对人类的活动进行规范,通过制度的调节把价值观作用于活动主体与活动过程。不仅如此,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种制度要改革、要完善,那么首先需要价值观的更新,由观念的变革来带动制度的革新,可以说,价值观的变革和发展是制度变革的先声,没有观念的变革,就没有新制度的真正建立。因此价值观是制度确立和变革的前提。

五、生态价值观的内涵与特性

(一)生态价值与生态价值观

生态价值是指我们在利用与改造自然的实践中,由各种自然要素及其环境所构成的生态系统所提供的有用性和效用。从此可见,生态价值是人类价值意识的具体化,也就是人类对其所感知的由物质和环境构成的生态系统的有用性及可利用的程度。

生态价值观是人们长期认识自然,利用和改造自然过程中,逐渐产生的有关生态环境意义、好坏、美丑、利害等观点和看法,以及人类看待人与自然关系及利用生态环境的基本价值取向。生态价值观决定着人与自然或生态的基本关系,其形成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过程,生态价值观一旦形成,对人类经济社会行为的影响是久远的。

(二)生态价值是由生态系统内在性质决定的

这是因为,第一,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物质决定意识。作为意识领域的价值认识,必然离不开物质。众所周知,任何生态系统都是由一系列物质要素及其相互作用关系即环境构成的,这些物质与环境直接影响到我们的意识,从而也就决定了我们对生态的价值理解。第二,生态系统有其内在的规律,这些规律决定了生态价值的基本属性和尺度。一个完整、健康的自然生态系统通过生产者、消费者(捕食者)、分解者的有机组合,形成了物种和自然物质的更新、演替、再生的良性循环。这种按自然力进行的物质循环或自然再生产保持了生态系统的相对稳定,也为生命有机体的生存、繁衍提供了充足的物质和能量,正是其这种内在价值,为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物种的生存提供了基础。生态系统在维持生命有机体与其赖以生存的环境稳定,完成其自身更新、演替的同时,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具有特殊的生态功能或生态屏障作用,如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湿地生态系统的水质净化功能等,这是生态价值的工具价值的具体表现。第三,生态系统自我更新、演替、再生是客观存在的,其生态功能是不可替代的。生态资源的自我更新的特殊性,生态功能的固有特征和属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即生态系统具有存在与发展的自身内在价值。

(三)生态价值主要由生态系统中生物和非生物的资源性决定的

从主客二元论的角度看,以人类为主体感知的生态价值,主要由生态系统中生物和非生物的资源性决定的。而且,随着人类认识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类对其资源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之中,因而对生态价值的理解也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生物包括植物、动物等,其对人类生存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动物和植物等作为要素存在于生态系统中,形成了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变化,因而也就造就了其不同的价值效应和特质。生物要素的演化决定着生态系统的演化,也就决定了特定生态系统的生态价值的演化。作为资源,生物的价值大小,一定程度上决定生态价值的大小。

非生物资源主要是指矿产、大气、水、土等资源,它们既是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也是生态系统形成与演化的重要支撑,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生态系统的功能特征和状态,因而也就决定了生态价值的基本内涵。尤其是某些特定的生态系统,上述要素对生态价值起决定性作用。

从社会发展历史看,由于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增长,自然再生产已无法满足人类的需要,人类需要投入必要的劳动对自然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对自然物质进行社会再生产,让它们参与商品的流通和交换。这种社会再生产与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一样,使得自然物质具有了经济价值,因而生态系统就有了非常强经济价值。过分强化生态系统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它的其他特性,是导致现代生态危机的根源之一。

(四)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关系是生态价值观的基本出发点

生态系统作为包括人在内的生命有机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只有其良性发展才能保障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事物的生存与发展。以人为主体的经济社会与以自然为客体的自然生态系统必然长期相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形成包含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内的生态价值意识。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人对自然的认识经历了从“敬畏”到“征服”,再从“征服”到“和谐”的曲折过程。这期间,人类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是不一致的。“人类中心论”对立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强调人在生态系统中的主导、支配作用,把自然生态系统作为为人类提供物质的源泉——多数情况下只强调这一点,认为离开了人一切自然物就无“价值”可言,从而导致了对资源的过度开采,对环境的肆意破坏。与“人类中心主义”相反,“自然中心论”毫无区别地将人与自然等同,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强调自然的地位和权利,认为人类只能顺应自然,这势必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目前我国倡导的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注意区别人与自然的不同,既充分考虑到人的利益和创造性,又考虑到自然生态系统的作用,强调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因此,可以概括,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是对“人类中心论”和“自然中心论”的批判和扬弃,是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创新。 5JuVGQIIbvGYtCMvXEHbgzzhNGg9d/8s2z60nA4VFS1zBYkMeWtjxmgVg2ZN6A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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