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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第二空间:网络社会之划时代形成

爱因斯坦认为,“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马克思主义则认为生产工具是人类社会生产力的集中体现,且科学技术是人类提高生产力和自身认知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凭借;事实上,这在发展进程与逻辑上,为我们探究互联网技术何以冲破依附、搭载于现实的人类社会生活,并转型为缔造全新虚拟生活空间的成熟技术,确立了方位。

一、从局限于现实到拓展现实的技术成熟

媒介哲学家利文森(Paul Levinson)指出:“前提条件的缺乏是阻碍技术发展的原因。同时,前提条件的具备也使得技术发展成为可能。” 回顾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史、成熟史,不难发现,正是随着计算机硬件的大众普及、互联网应用的普遍参与和网络信息的编辑开放,奠定了信息化时代、网络时代和网络社会的立体式时空拓展。

(一)计算机硬件的大众普及

在早期计算机出现时,硕大到需要用仓库实现容纳且对运行环境要求甚高的硬件平台,一直带着某种神秘的色彩。早期计算机一如今天的超级计算机实验室,通常出现在科幻电影或科教纪录片中,观者们通常会看到它们的使用者穿着实验服对着看不懂的信号灯做着记录或运算。那时的计算机体形硕大、价格高昂、使用方法复杂,由于具备优越的运行环境、使用者专业知识水平积累充分,它们系统强壮度欠佳且可视化表达程度不高,完全不符合寻常人家使用。随着计算机硬件技术的发展,计算机的发展经历了由中心到边缘、由贵族到平民的历程 ,传统的能耗、体型均非常巨大,且造价昂贵的计算机依然在巨量计算、云计算、量子计算等高端平台上不可或缺;但在民用方面,却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过渡,轻量化、计算能力适中、使用门槛低的微型个人电脑逐渐普及,家庭甚至个人拥有若干台电脑的情况已然十分普遍。

计算机的迭代升级过程,是基于电子管、晶体管、集成电路、半导体、储存设备和信息传播方式的发展而实现的。第一代计算机,是由艾肯与1944年制造的电子管计算机,属于中介于传统机械运算和电子运算之间的过渡产品,后来者ENIAC在其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度的优化,且开始接入常规民用,成为现代计算机出现的里程碑。区别于第一代计算机,第二代计算机以晶体管的普遍应用为基础,在提及、运算速度、功耗比和稳定性上都有着巨大的进步,但由于晶体管技术虽成熟却尚未普及于市场,在价格和产量上,1960年以前的第二代计算机都难以承接民用功能,更多地用于处理类似微电子、原子等科学领域的数据运算。除却对计算机能力的综合提升,晶体管技术还触发了计算机外部增强型设备的发展,如提升信息存储能力的磁盘、磁带,提升运算负载能力的内存,改善信息输出能力的显示器和打印机等,为下一代计算机的飞跃式进步奠定了基础。

第三代计算机属于真正意义上面向大众的计算机,它基于集成电路的硬件支撑,不仅在体积、功耗和运算能力上有着明显提升,更是由于可视化操作系统的应用,为后期彻底跨越人机交互需要重新学习语言的屏障提供了可能。随后的第四代计算机随着半导体技术的发展,其小型化、便携化、易用化的处理,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选择个人计算机处理文档、表格和通讯事务,及至IBM公司推出面向非科研机构和个人的“PC”机、苹果公司推出强调人机交互优化的“麦金托什机”,计算机的样态和使用方式已与当前业已成熟的状态几无本质上的区别。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自计算机的诞生到计算机的普及,计算机的发展生成了巨型计算机与微型计算机两条分支,其中的超级计算机支系依然面向国家事业和科学研究事业,而与人们现实生活相关联的支系则成为商品而被交付于市场和客户,成为人们生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与此同时,这种计算机由官方或机构使用转向服务于个人的趋势,事实上体现了一种宏观上社会权力的“转移”趋势,这也是我们探讨网络时代人类伦理重构的肇因所在。

(二)互联网应用的普遍参与

在探讨了作为互联网硬件支撑的计算机的大众普及过程后,需要进一步对互联网应用的普及过程进行回溯。事实上,如今被普遍使用的因特网(或称万维网),是由20世纪50年代美国寻求新技术支持下军事优势的美国国防部高级计划研究署(ARPA)项目变体而来,它既是计算机硬件发展的必然产品,也是冷战格局下的国际政治衍生品。历经多年的实验和调整,美国国防部高级计划研究署于1969年将若干家美国大学和研究院所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联网,并将其命名为“ARPANET”(也即“阿帕网”),第一次将局域网拓展至广域网的维度,并为如今的互联网架构做出了先导性实验。但“ARPANET”与如今的“Internet”显著差异也是清晰可见的,犹如初期的计算机,它的使用者也主要是以计算机专家为大头的科学家群体,一如诺顿(John Naughton)所言,ARPA网的用户群体只是当时整个计算机科学界的一小部分人,在互联网出现的早期,美国(及其他地方)有众多教师和研究人员渴望使用网络,但都被排斥在外

类似于计算机的个人化、商业化转向,互联网的应用拓展也经历了这样的迭代发展过程,这一过程主要经历了两个节点,其一是1989年CompuServe公司开始面向市场提供互联网服务,其二是1995年美国政府将互联网使用股份转让于两家通讯公司,前者意味着冷战结束后美国政府对互联网的控制融冰,后者则表明了美国政府对互联网市场化应用的鼓励。虽然有着政府的鼓励,但当时的互联网应用并没有被普及开来,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当时计算机硬件的价格尚高且尚未开发出普及的互联网接入硬件,另一方面则与早期计算机的应用普及困难类似,早期互联网没有经过交互优化,在使用和操作上过于复杂,使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语言解码能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计算机设备的降价与普及,第一个问题被自然地解决,而第二个问题则直到博纳斯·李(Tim Berners-Lee)发明并公布“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后才得以解决。

由于当时的互联网用户需要使用MS-DOS、Unix等呆板而专业性的编码方式来使用互联网,这从来源上限制互联网用户量的扩大,又由于使用者数量的不足,互联网中的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获取方式狭窄而单一,使得互联网远不具备如今的吸引力,这又进一步地局限了其普及化的动力。在20世纪90年代,这样的被动循环由博纳斯·李对互联网搭建体系的彻底更新所打破,他先后以“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实现互联网页面的写作规范制定,将“超文本标记语言”编写的网页以独立的URL标记并实现互联,开发和优化专用于此类页面读取的浏览器,最终实现万维网(World Wide Web)的搭建,并使得互联网发展的各大阻碍被逐个击破。一如他自己所描述的,万维网对互联网的升级主要在于使其成为开放、交互且使用门槛更低的互联网。

博纳斯·李对互联网的更新使其真正开始面向普罗大众,他创新性地发明网络浏览器使人们能够轻松地接触到互联网这个文字丰富、五彩斑斓、音画同步的美好空间,这种创新极大地扩大了互联网的用户量,同时又允许这些用户创造性地编译和发布属于自己的信息,使得互联网的爆炸性发展成为必然,也使得互联网迅猛发展所带来的社会伦理变化成为我们不得不回应的问题。

(三)立体式时空拓展的实现

通过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普及的发展进程解析互联网技术的成熟过程,是为了充分解读和解答人类社会进入信息化时代的宏观命题,人类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与网络时代的到来互为表里,二者相互成就、彼此促进,在历程上和发展目标上也高度统一,是重塑人类社会伦理的关键肇因。

出乎我们意料的是,美国学者、作家约翰·奈斯比特(John Naisbitt)早在其1984年出版的著作中就已指出,“信息社会开始于1956年和1957年,这正是美国工业力量强大的50年代中的两年”,并以“1956年,担任技术、管理和事务工作的白领工人人数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超过了蓝领工人”和“信息经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6%左右,而占收入所得的53%多” [1] 作为这一论断的支撑依据,也即是说,他认为网络时代和信息化社会早在20世纪中叶就已然到来。虽然学界对奈斯比特的看法态度不一,但相关领域的学者们基本都承认奈斯比特对网络时代和信息社会所做的概括性定义:其一,信息资源是人类社会诞生以来唯一会因共享而扩大效用的资源,它取之不尽且越取越多,作为互联网的支撑性资源,它在成就自身效能扩大的同时改善着人类的自由状况;其二,互联网技术革命是人类社会进入网络时代的内生驱动,在本质上这种技术革命的目的在于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进而增加人们可支配闲暇时间的比重,目标在于使人更接近自由全面发展的境遇。

与网络时代和信息社会到来之内生驱动因素相对应的,是人类自我需求实现的外部表达。心理学家马斯洛在其人类需求划分理论中,将现实个体的需求由低级至高级划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五个层次,这其中的自我实现需要指谓个体实现自我价值、充分发挥自我潜能与现实能力,进而实现自我理想,达成自我认同并最终完成与自身追求与能力相匹配的事务的能力。在此基础上,马斯洛认为为了追求这种自我实现需要的满足,人们会主动地采取各种各样的路径;而自由地表达自身观念和自由地参与社会交际是自我实现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实现这种需要的关键手段。自网络时代和信息社会的到来至今,人们自由表达和自由参与社会交际的需要在互联网空间中被极大地满足,这种在常规空间中被各种客观条件所束缚的需要,随着通讯的发达、表达权的下放和闲暇时间的增加,为个体借助信息与传播技术通过自我表达、社会交往和参与社会活动满足自我实现的需求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一)虚拟生活对现实生活的反向影响与覆盖

随着网络空间中信息的爆炸性增长,以及互联网用户在网络空间中实践自身信息取向和行为情境增多,对经由现实生活转向网络空间的巨量信息的分类、信息化和管理显得日益重要。由于互联网技术扁平而自由的特性,这种分类、信息化和管理的规模前所未见,且鉴于互联网空间内部用户个体视角的不同,这种规制性的操作只能通过互联网空间中信息的生产和消费者之主动参与,才有实现的可能。就此意义而言,网络空间中的社会内容分类,其诞生和延展必然地对传统人类信息之划分、处理、分享和应用产生难以估量且不可逆转的优化。随着这种全新分类系统的发展,网络社会中的社会分类已然在自身不断成熟的同时,反向影响和覆盖着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世界观与“分类——认知”标准,而与这种反向蔓延所并行的,是网络信息分类作为具足前沿与创新意涵的命题,成为研究网络空间中社会生活与伦理模型所不可回避的探讨目标。

(二)传统的社会信息分类

对社会事物进行分类,是人类认知外部世界的基础性思维方式,也是人类思维在脑神经维度上的一种本能;基于分类而认知世界的过程是依据事物的“根本属性”“关键特征”或“显著属性”,而将人们主观意识所遇到的外部事物整合为各种门类以便形成系统认知的过程。长期以来,人类在学习和生活中广泛地运用分类这种方法来认识事物、区别事物和理解客观世界;作为人类认知、区分、理解外部世界的方法逻辑,分类的实践几乎与人类文明的发展相同步,无论是结绳记事还是语言符号的初步应用,都无一例外地彰显着分类的应用。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就已确立将书籍和知识划分成经、史、子、集四类的传统 。在西方,对作为概念的“分类”研究则更为深入,英国学者穆勒、赫胥黎曾言:“分类者,乃一种方法,使事物之观念,以最善之次序,排列于世人心中者也”,“我人之所以格事物分类者,所以分其异,类其同,以求区别事物,而便于辨识记忆也。”

一如上文所言,人们知识的产生,需要经过对信息的分类与加工来实现,也即是说,想要获得可靠、合理的知识,首先要对外部世界进行可靠、合理的分类。传统上来说,进行可靠、合理的分类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其一,需要既关注外部事物的普遍性,也要关注其特殊性,普遍性是确定分类内容的依据,而特殊性是确定分类边缘的依据。其二,需要将事物的本质属性与其他属性进行区分,并将其本质作为分类的标准和依据,由于认识事物的目标是要认识其本质并摆脱被现象的迷惑,因而将事物的“类本质”找出来,是认识事物的重中之重。其三,在对事物进行分类时,虽然需要将事物本质属性的探寻视为重点,但也需要从系统和宏观的维度考量其他属性对本质属性的牵引与带动。其四,由于看待外部事物的视角不同,所观察到的事物本质属性会有所差异,因而可以经由多方面的综合来实现对事物的立体分类,但这需要规避视角过多而导致的分类庞杂、冗乱问题。其五,对外部事物的综合分类通常是可以不断细分和重组的,一方面,被认定有着某种共同本质属性的事物可被归为同一类的事物,从而将在这一本质属性上不具备的事物确定为他者;另一方面,拥有着同样本质属性的同类事物群内,还可以通过更为细致、微观的本质属性而进行同类事物内部的再分,并且不断地延展和进行下去,在两方面的协同发展和不断进化中最终实现分类的趋于完满与系统化

在对人类认知与社会发展的意义上,对外部事物和社会现象进行分类具备难以取代的作用和根植于底层的奠基地位。首先,由于分类将外部世界划分为更容易理解、更容易找到认知抓手的客体,因而对社会事物进行系统的分类有助于人类认知客观世界、把握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其次,由于对外部世界的分类是不断进行和不断深化的,因为它的发展与人类知识的发展与进步密切联系、甚至一体两面,成为人类社会进步的关键动力;最后,对外部世界的分类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知识信息的传播成为可能,如果没有基于分类而对外部世界作出的外延与内涵之明晰,那么世界呈现于人类严重的状态必然是混沌而难以捉摸的。

“假如语言不具有抽象性,那么最简单的事情都得唠叨半天,而且未必说得清楚。” 通过语言对外部事物进行初步的抽象,是分类进程的第一步,由此我们不难看到,事实上作为概念的分类与信息的传播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对于人类的主观世界而言,客观世界之纷繁多样具有近乎无穷无尽的特质,人类为了在自身的繁衍与发展过程中获得优势,则必须要对外部世界形成特定的、符合客观规律的认知体系,而就目前的科研成果来看,将外部世界抽象、概括为语言、图像、文字或其他符号化的表达形式,并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是人类达成如此目标并形成社会的唯一出路。

与之相对应的,经系统分类后的信息才有可能被有效表达和传播,而没有经系统分类的信息即使在现有语言系统的情况下,也只能在语言所及范围内被传播和知晓。换言之,经过系统分类与编译的信息才是能够流传于世的显性信息,只有被明确知悉与确认的显性信息才能够被多种形式的表达所彰显,从而成为可被广泛传播、解码和再编译的信息。印度学者兰加纳坦(Ranganathan,S. A)认为,传播的客体必须是以表述、书面或其他形式加以有声或有形的表达,并且能够经由某种介质而发射、传递、接收的信息;进而指出,人类进步有赖于信息传播的成立,而信息传播的效果又有赖于作为传播主体的人的信息分类能力,因而人类信息分类能力的高低显然就成为人类进步程度的标尺 [2]

基于此,我们大致可以判定,无论个体还是集体,其传播信息的能力和知识获取水平实质上都直接地由其对所传播信息的分类与解码能力决定。与此同时,若我们将现代的科学技术看作现代化的人类社会信息分类技术,那么,随着此类信息分类技术的增强,人类的信息传播能力和知识获取能力亦随着得到增强。因而,国内学者倪延年指出,随着现代科技转入信息传播的视域,人类信息传播活动的时空、范围与效率都有了本质上的飞跃,这使得人类的信息传播实践进入全新的历史阶段;通常而言,信息是不断变化和流动的知识,而知识是经过处理和提炼的信息,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人们的生活被浸泡在信息的海洋中,这使得处理、筛选、提炼和再整合客观世界内的各种信息,成为当前亟待处理和解决的问题

(三)传统社会信息分类的窘境

虽然我们明确地知晓人类对信息分类能力与人类自身存续与发展之间的重大关联,但在现实性上,当前人类的信息分类能力远远不足以匹配互联网技术所带来的信息爆炸式增长。

首当其冲的,是传统的信息分类模式未能充分地将分类主体与信息关联在一起。由于人类获取信息、形成认知的谱序可大概表达为“人—分类—信息”的关联,要实现人类在获取和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对信息的充分理解与应用,需要将这种关联进行细节上的优化和系统上的强化;而要实现这种优化与强化,关键的不仅是要对外部信息的分类进行“精确”和“匹配”的提炼,更重要的是需要对分类方法进行更符合信息分类主体需求的升级,也即是说,需要让分类的实践更符合人本身的感知与实践本能 。然而,我们不难看到的是,传统的信息分类模式基本属于纵贯或横贯并在脉络上不断分支的线性分类模式,虽然能够在“分类—信息”的环节上形成较为系统的结果,但却忽视了作为信息使用者和分类再实践的人在这信息分类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也即是说,这种传统的信息分类方式与网络时代以个体为出发点进行去中心化传播的信息传递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是相违背的。

其次是无法完整而适当地映射无限广阔的客观世界。在各种社会信息分类中,一定阶段的分类模式,只能反映该阶段的人类认知水平与分类水平;而且更为紧要的是,特定的分类系统一旦被制定,便会在系统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这种稳定固然是信息分类能够被人们学习和掌握的前提,但也事实上决定了其无法时刻与时俱进的缺陷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若干与这个日益叠加且信息爆炸相匹配的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被构建出来,并对传统学科所缔造的信息分类模式进行着各方各面的重构,与此同时,这些交叉学科虽然在信息分类方法上有着一定的创新,但其研究视域也随着其对互联网技术的依赖而日趋主观、更加观照个体,因而也很难对社会信息的方方面面进行客观而真实地还原。新的立体式的学科与信息划分方式,企图借助互见、参照、组配、交替等手法来对类目的划分进行升级,但依然无法解决立体全面地映射客观外部世界间各种内在联系的问题,同时还衍生出各种新兴学科在分类尺度与标准上自说自话的新问题,使得信息分类的改革创新之路模糊难辨。

更为重要的是,传统信息分类模式中的信息分类规则过于复杂。如果将问题还原到哲学视域内,我们会发现黑格尔在其代表作《大逻辑》和《小逻辑》中实际上是试图以一种融贯宏观、中观、微观的分类方法将世间万物进行囊括,其创举实质上是传统信息分类方式的巅峰之作,但事实上,我们也不难发现,黑格尔所做的信息分类也并没有成为人类共识。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传统信息分类模式在本质上依然是基于传统社会伦理而制定的,也即“少数精英制定规则、作为多数的大众对此依从”的模式。这实际上表征了一种对大众信息生产、获取、改造、消费之自由的剥夺,在网络时代到来的如今,这种传统的信息分类模式虽然依然在根基上塑造着人们的基础价值观,但却也在被不断地解构与遗弃;而取而代之的,是规则简单、尊重个体、权力相对均等的网络社会与赛博空间中的全新信息分类模式之勃兴。

二、基于网络分类的更广阔网络社会形成

在对传统社会信息分类缺陷进行分析的同时,事实上我们也自然地将视域转入了网络时代信息分类模式的探讨中,更重要的是,随着网络时代对信息的群体传播理论和市场经济体系的关注增加,对信息的分类不仅指向实存或实际发生的事物,而且还指向作为信息分类与传播之主客体的人的分类。

网络时代的社会信息分类,满足了人们更自主地管理信息和更自由地进行社会交往的需求。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传播学者卡特兹(James. E. Katz)就已经指出:信息受众基于自身目的地使用媒介以满足自身的需求,因而信息传播效果的实现,必须立足于信息受众或使用者的需求来进行;同时大众传媒事实上只能部分地满足信息受众的需要或者只满足部分受众的需要,因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考量人们借助信息媒介来完成什么,而非信息媒介如何影响人类。就此意义而言,作为信息传播平台与媒介的互联网,在当今能够成为主流的人际交流工具、甚至衍生出主流的交互空间,其信息分类模式对人类需求的更好满足注定是探讨互联网相关问题的重中之重。

首当其冲的,是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人们对信息的管理更为自主。历史上和传统上,对社会信息的分类、解读、组合和管理都由专门的机构或专家来完成,作为信息受体的大众在需求上的诉求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对信息分类系统进行新型的“自由化”“民主化”革新,成为早已存在的诉求。由于传统的信息分类模式是由经过专业机构或人员为了管理(或统治)的便利而制定的,在对社会信息进行分类时,天生具备排序逻辑和科层逻辑,在此模式中被分类的项目被要求尽可能地完备且需尽量规避彼此重叠。由此而生成的信息分类结果中,各项目基本上被确定只能被分入某一门类之中,同时尽量回避被分入多个门类,这样事实上方便的对象是信息的管理和制造者,而非使用者或接受者。具体的,我们可以借用图书管理的逻辑来进行举例,通常而言,一部大型书籍在内容上往往是丰富而交叉的,很难以一个特定的分类将其完全囊括,例如诗歌类文集,既可以是文学类,也可以是美学类,甚至可以被纳入历史学类或者哲学类,然而它却以特定的编号被记录且被放在固定的位置,如果一个想从该文集中获得哲学灵感或者历史截面凭证的读者想找到它,就必须到文学类目去寻找它。

由此不难看出,传统的信息分类模式由于其创制者是管理机构或管理者,因而其编译的逻辑也是服务于管理的。当特定的信息被发布于互联网上时,会呈现出明显有别于传统信息分类模式的状况。互联网空间中的用户不仅可将它依据自身判断而分入与他人认知所不同的类别,而且可以对这种分类依据自身的使用需要和习惯进行随时的调整,而无须考虑传统信息分类模式和惯例的限制。更为重要的是,区别于传统的信息分类模式,网络时代的信息分类将信息的生产和消费权都赋予了互联网用户,既极大地提高了信息分类的有效性,更提高了信息分类的实时更新性,从而从根源上解决了传统信息分类模式结果中的不准确、滞后和有效使用率不高的问题。

其次是网络时代的信息分类,满足了人们进行信息分享和社会交际的需求。互联网空间中的用户被赋予了为所接触到的信息添加标签,并给予这样的标签浏览无穷无尽信息和内容的权力。这不仅体现了互联网空间中信息分类兼顾个体性和公共性的双重精神品质,而且还能基于用户对新的自由分类和自主管理而满足其分享信息、贡献社会的需求。事实上,由于网络时代信息分类与传播的公开性,使用者对信息的梳理与分类行为也是公开的,因而认同特定分类模式的其他用户可以直接地基于某一使用者已完成的信息分类而延展自己的信息分类,由于这能够充分地满足使用者获得社会认同的需求,因而也在反向地激发着各种信息分类者分享和宣传自己信息分类模式的动力。由此,互联网空间中的信息分类进入到另一个层面,当使用者开始普遍地渴望以自己所作出的信息分类获得他者认同时,他们所追求的实际上是一种互联网空间中的新型话语权,这也昭示着网络时代信息权威的权力生成。

这样的状况在网络时代进入自媒体和平台互动阶段时,变得愈发显著。一如加拿大互联网实践者、传播学者巴特菲尔德(Herbert Butterfield)所指出的:“社会网络革命——从Flickr、互联网空间、博客、维客到P2P等——鼓励我们分享一切。要分享的不仅仅包括内容而且包括思想,如我们对内容的看法(评价性标签)以及API接口等。这种开放性催生了以Flickr和Del.cio.us为中心的多如群星的辅助应用。” 在自媒体和平台式互动滥觞之前的网络时代,用户所业已完成分类的网页或链接等形式的信息,通常仅仅存储在他们自己的硬盘中,既缺乏分享机制、也缺乏分享动力,因而其他人难以获取。虽然这样的私人收藏能够充分体现特定互联网用户的品位、格调、知识水平、价值取舍和精神追求,但其对外将这些符号刻入使用者的能力尚未被发掘出来。直指全新的以比特币的广泛而迅速流通为特征的网络时代,兼具私人收藏和公共传播特征的社会信息分类才更多地具备了对外彰显使用者个性与见解的能力,从而促成了很多曾经秘而不宣或者被束之高阁的人类精神成果被大众接触或认领,并在宏观上提升了人类的整体知识水平和精神交往深度。

[1] Naisbitt,J. Megatrends: Ten New Directions Transforming Our Lives ,Warner Books,1984,p.1.

[2] Ranganathan,S. A.: Claunfication and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Delhi,1951,p.26. oRgD3Dnkf4uzt9KpabadADEBJqjYwsCJ8WUiQKfK7TTMBrzjA3/bYy/jgwohu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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