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传世的一些早期儒家经典记载,“中”自传说中的上古时代起就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观念,“允执厥中”、坚持“中道”是中国古代早期政治领袖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重要政治原则。尽管对这些儒家经典中的某些部分的真伪或确切产生年代或有争议,但自从儒家学说产生以后,这些记载就已经被接受为一种合法的历史叙事,代代相传,在儒学发展史上产生了无法抹灭的深远影响。
《尚书·大禹谟》记载舜帝、大禹与皋陶三人之间的谈话。在谈话中,舜帝赞扬皋陶担任掌管刑狱的官能够以“五刑”辅佐“五教”,从而达到社会大治以至于最终无刑的境界,称赞道:“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 又记载舜帝打算把天下禅让给大禹,对大禹说:“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尽管《大禹谟》在《尚书》学史上是属于所谓“伪古文《尚书》”的篇章之一,它作为先秦古籍的真实性受到后来一些学者的质疑。前人指出《大禹谟》中有关“人心”“道心”的说法,可能是根据《荀子·解蔽》引《道经》所谓“人心之危,道心之微,危微之几,惟明君子而后能知之” 这几句话杜撰出来的。但无论如何,这些段落在后来儒家道统建构中的地位都是很重要的。尤其是“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这 16 个字,已经被后来宋明理学认为是儒家传统和中国文化中的“十六字心传”。而且《大禹谟》中记载的舜传授给禹的“允执厥中”的政治教喻,在《论语》《中庸》等传世文献中也有佐证。《论语·尧曰》记载:
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
从《论语》的这一段记载我们还可以看出,舜在把天子之位禅让给禹时所交代的“允执厥中”的训诫,实际上是从他的前任尧帝那儿继承而来的。也就是说,当尧帝禅位给舜、舜帝禅位给禹的重要时刻,他们都把“允执厥中”或“允执其中”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教喻郑重其事地交代给自己的继承人。
《礼记·中庸》也记载:
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文献资料可以证明,“执中”是中国古代政治领袖代代相传的重要政治原则。例如,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提到传说中比尧帝更早的远古所谓“五帝”中的帝喾高幸,说“帝喾溉执中而遍天下”。司马贞《索隐》曰:“即《尚书》‘允执厥中’也。”张守节《正义》曰:“言帝俈(喾)治民,若水之漑灌,平等而执中正,遍于天下也。” 此外,《孟子》书中也记载了商朝的开国君主商汤王也以“执中”为政治原则。孟子说:“汤执中,立贤无方。” 还有证据表明,商汤王的后继者也都十分重视“中”的原则。例如,《尚书》中有《盘庚》上、中、下三篇,记录了殷商中期的君主盘庚对商朝大臣和贵族们发表的三篇讲话,旨在说服他们支持他迁都的决定。他告诫他的臣属们说:“汝分猷念以相从,各设中于乃心!”
此外,今所见《逸周书》(《汉志》称“周书”)也保留了一些有关“中”在上古政治中已经成为一个重要概念的材料。《逸周书》第一篇《度训》开宗明义便指出:
天生民而制其度,度小大以正,权轻重以极,明本末以立中,立中以补损,补损以知足……夫力竟非众不克,众非和不聚,和非中不立,中非礼不慎,礼非乐不履。
更令人惊叹的是,在新发现的出土文献中我们也能找到证据,表明“中”在上古政治传说中的确是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中有一篇被命名为《保训》的文献,据专家们研究认为这是周朝开创者周文王的最后遗嘱。在这篇遗嘱中,周文王对他的儿子姬发,也就是后来的周武王,留下了他最后的政治交代,其中四次提到了“中”。他讲述了古代的舜帝是如何“求中”“得中”,又提到商王朝的一位先祖上甲微是如何借助“中”的原则来处理与一个叫作“有易”的部落之间的关系,以至于有易主动服罪,从而使黄河流域的人民都归顺了“中” 。
综合上面这些文献,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这里面明显有一个从尧、舜、禹、汤直到周文王、周武王,一直代代相传、一以贯之地坚持“中道”的历史叙事。尽管上面提到的这些文献记录的历史真实性也许还有待更多考古发现来进一步证实,文献记载中有关帝喾、尧帝、舜帝等早期人物的故事在很大程度上也带有神话传说色彩,但这些文献在先秦时期的存在本身却是事实。而这些有关“中”“执中”观念的文献的存在本身即足以表明,在春秋战国时期,即中国古代“哲学突破”的时期,先秦儒家先哲明显试图建构起一个在古代圣王中代代相传的“中道”的历史叙事。根据这些文献,“中”已经成为古代圣王和政治家努力追求和坚持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原则,并且是他们想要传给他们的继任者的重要的历史经验和政治遗产。而后代儒家的道统话语正是建立在这种带有某些神话色彩的历史叙事基础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