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中学历史教学新史观相当流行,不少历史教师,尤其是青年历史教师很重视用文明史观、全球史观等一些新的史观来阐释历史事物和评述当今高考历史试题,且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与传统的历史唯物史观、革命史观对立起来。或许我辈顽愚,因没有深入学习和研读过文明史观,至今对什么是文明史观,文明史观与历史唯物主义史观有何联系与区别,还是云里雾里,不知其所以然。现以某历史教师套用文明史观和革命史观评析辛亥革命胜败感悟为例,求教于方家。
有教师在讲授人教版《辛亥革命》一课时,为激发学生思维,设计出如下问题引导学生讨论。现实录如下。
教师:(多媒体展示)有人说:“辛亥革命胜利了”,也有人说:“辛亥革命失败了”,你怎样认识,为什么?
教师:(讨论引导)衡量一场革命的成败,关键是看革命的根本目的和预定目标是否或者在多大程度上达到了。辛亥革命的根本目的是要推翻帝国主义压迫,铲除封建制度,使中国成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为资本主义发展开辟道路。直接目标是要推翻清政府,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以挽救民族危亡。现在请同学们分组讨论辛亥革命的胜败。
(学生分两大组展开讨论,教师规定时间为一分钟)
学生1:我们认为辛亥革命胜利了。因为,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
学生2:辛亥革命胜利了,还有一个重要理由,那就是辛亥革命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革除了一些封建旧俗恶习,社会风气发生巨大变化,有助于社会生活近代化的发展。
学生3:我再补充一个理由,辛亥革命胜利了是因为辛亥革命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扫除了一些障碍,有利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学生4:我们认为辛亥革命失败了。因为,这次革命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封建土地制度,没有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
学生5:辛亥革命失败了,还表现在辛亥革命没有赶走外国侵略者,废除不平等条约,相反还承认帝国主义此前与清政府所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
学生6:我再补充一个理由,那就是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被北洋军阀袁世凯篡夺,清朝皇室继续保留。
学生6:不错。正因为辛亥革命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任务,也就没有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因此,辛亥革命失败了。
学生7:(负责组织讨论的学生)刚才两组同学都从不同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应该说两组同学的阐述都是正确的。这实际上是告诉我们应以唯物辩证的观点来评价辛亥革命的胜败。也就是说,辛亥革命有其成功或胜利之处,也有其不成功或失败之处。(学生报以热烈掌声)
教师:不错,用不同的历史观来评价辛亥革命成败其结论是不一样的。从文明史观来看,辛亥革命一方面推翻了清王朝封建统治,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另一方面又建立了中华民国,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所以说辛亥革命胜利了。从革命史观来看,辛亥革命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中国社会在性质上仍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因此,辛亥革命失败了。
实事求是地说,在本节历史课中,师生就有关辛亥革命胜败所组织的讨论是精彩的。师生通过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既加深了学生对辛亥革命历史意义或影响的理解,又提升了学生辩证认识历史问题的意识与能力。本课的失败之处来自教师贴标签式的“小结”,即教师分别以文明史观与革命史观评析辛亥革命的胜败,认为从文明史观看辛亥革命就胜利了,从革命史观看辛亥革命就失败了。以这两种史观评析辛亥革命的意义真的如此吗?在我看来,回答自然是否定的。
什么是文明史观?以文明史观看待辛亥革命就胜利了,难道没有失败之处?要弄清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要厘清什么是文明史观。文明史观,通常被称为文明史研究范式,是研究历史的一种理论模式。最初产生于启蒙运动时期。文明史观认为,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从本质上说就是人类文明演进的历史。“文明”从纵向可以分为农耕文明(新石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和工业文明(手工工场时代、蒸汽时代、电气时代等),从横向可以分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其划分标准是生产力。纵向的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都包含那个时代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文明史观重视至今仍有重大影响的文明成果,从现实追溯历史,从历史联系现实,说明现代文明是如何传承演变的,把历史与现实予以结合。要正确评价各种文明成果,正确认识人类文明成果与代价的关系。人类文明每前进一步,都须付出代价,如战争、浩劫、争权夺利和历史暂时的倒退……这些代价与文明进步所带来的成果相比是次要的,我们不能过多地讲代价,而忽略了人类坚持不懈地追求文明的诚恳步伐。文明史观以文明类型作为基本研究单位,承认文明的多元性,承认历史发展的多样性;既要看到人类社会发展有共同的规律和趋势,又要看到各个文明的独特性,同时还应关注不同类型文明之间的关系。
据此,说辛亥革命胜利了确实没错。因为“辛亥革命一方面推翻了清王朝封建统治,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另一方面又建立了中华民国,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体现了“人类文明演进”。但“辛亥革命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中国社会在性质上仍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则表明辛亥革命在纵向上并没有完成从农耕文明到工业文明的全部演进。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难道不能判定辛亥革命失败了,不知读者以为然否?如果“从现实追溯历史,从历史联系现实,说明现代文明是如何传承演变的,把历史与现实予以结合”,我们也可以判定辛亥革命失败了。因为,当今仍有一些人在抨击中国至今还保留着某些专制独裁等封建因素。
其实,文明史观并不是一个严谨的理论体系。正如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在其所著《文明形态史观的兴衰——评汤因比及其〈历史研究〉》一文中所说,文明史观可分为文化类型史观A和B两种。“文化类型史观A。作为文化类型学说,它与下面讲到的文化类型史观B一样,以共时态的各种‘文化’横向并列否定了历史时态的各种‘社会发展阶段’的纵向演进。但与B不同的是:这种史观主张‘文化’有优劣之分,因而往往站在某一文化本位的立场,甚至从文化优劣论,走向种族优劣论。法西斯主义的‘雅利安史观’与‘皇国史观’即为其典型。当代已不存在明显的种族优劣论史观,但文化优劣论,以及以文化基因优劣决定各民族历史不同进程的文化决定论史观仍然流行。”“文化类型史观B。它也强调各种文化或文明的共时态并列而否定超文化的全人类社会发展‘阶段’论。但与文化类型史观A不同,它有文化相对主义的倾向,不强调文化有优劣或明确否认文化有优劣。因此可能表达一种反种族主义、反特定文化本位主义的普世人文主义价值。也正因此,它还可能认为(与史观A往往强调某一优秀文化之永恒活力相反)不同文化会有类似的‘生命历程’,即都经过起源、繁荣、衰落与灭亡等阶段,而且其间有许多机制是各文化的生命历程中共同的或相似的。与进化史观不同的是这里的文化生命历程并不具有‘进步’的意义。因而一种文化衰亡后如果有另一文化兴起,那也不意味着由落后向先进的演进,而只是生命周期的又一轮循环。所以尽管各文化或‘文明’在经验上存在着时序的先后,但‘在哲学意义上’仍可以把它们都看作是共时态的。”由此可见,我们在没有完全深刻理解文明史观之前,盲目套用文明史观阐释辛亥革命的胜败是不妥当的。
什么是革命史观?难道历史唯物史观、革命史观就不认可人类文明的进步?以革命史观看待,辛亥革命就失败了,难道没有胜利之处?在运用革命史观阐释辛亥革命胜败之前,我们也不妨先看什么是革命史观。关于什么是革命史观,有人认为“革命史观,是近代中国的一种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历史研究的方法论,最先由毛泽东所提出的,他大胆地将中国近代历史看成是一部革命运动史,从而形成了一种革命史观,即从现实革命斗争的需要出发,从革命者的立场与视野来研究和品评以往革命斗争史中的事件与人物的一种历史观” 。有人认为,革命史观包含在阶级斗争史观中。 还有不少人则有意无意地将革命史观与唯物史观混为一谈。实际上,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还是毛泽东的革命史观,都是承认人类文明的演进和发展进步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 ,马克思认为可以依据人类早期物质生活的不同特点,即以采集天然物为生、能够饲养动物和种植植物、出现剩余生产物因而开始财富的积累,等等,来划分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文明产生于城市和乡村的分离过程中。“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全部文明的历史并一直延续到现在……” 恩格斯在晚年关于唯物史观的书信中讲:“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还充分肯定:“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 资产阶级的共和制、议会和普选制,所有这一切,从全世界社会发展来看,是一大进步。
在关于政治文明中的民主与自由等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同样给予了肯定。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指出,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态和基本制度,其特点在于人民是国家的主体:“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必表现为一种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 “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法律、国家本身,就国家是政治制度来说,都只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和人民的特定内容。” 国家制度是“人民自己的作品” ,“必须使国家制度的实际承担者——人民成为国家制度的原则” ,西方学者认为:“马克思也是一位激进的民生主义者。马克思认为,在民主制中,宪政制度是人民自己的作品——人民自己的决定。在马克思所设想的民主制类型中,社会中的个人不再与政治国家、公共领域和共同体相互分离、疏远和孤立。社会的政治制度就是人民自己的作品、自己的表达和自己的决定。” [1] “人民在自己的发展中从君主专制过渡到君主立宪,就是否定自己从前的政治存在。” 马克思指出:政治革命打倒了封建专制权力,摧毁了一切等级、同业公会、行帮和特权,使市民社会从政治上获得解放。政治解放当然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一次历史进步,但“政治解放本身并不就是人的解放” ,“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 。马克思主义也绝不否定或忽视自由,相反,它比自由主义更广泛地阐述了自由的价值和自由的实现途径。马克思对自由是如此重视,以至他把社会主义的价值目的规定为:每个人最全面而自由地发展。他在抨击德国的封建专制制度时指出:“没有一个人反对自由,如果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反对别人的自由。可见,各种自由向来就是存在的,不过有时表现为特殊的特权,有时表现为普遍的权利而已。”就是说,“自由确实是人的本质”, 差别在于,专制社会里,自由是少数统治者的一种“特权”;民主社会里,自由是所有人的一项“普遍权利”。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权是权力最一般的形式,是人按其本性应当享有的权利,“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平等“是完善的政治制度或社会制度的原则”。
毛泽东认为,“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是我们对于文化和政治、经济的关系及政治和经济的关系的基本观点。” “代表先进阶级的正确思想,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 “我们不但要把一个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 “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到来,不可避免的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 1938年,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倡导“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1942年,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他明确要求文艺家,“必须继承一切优秀的文学艺术遗产”。“我们决不拒绝和借鉴古人和外国人,哪怕是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东西。”1949年以后,毛泽东还强调,“中国的和外国的,两边都要学好。半瓶醋是不行的,要使两个半瓶醋变成两个一瓶醋” 。由此可见,毛泽东的革命史观并不排斥古今中外文明,相反极力主张科学吸纳古今中外先进文明成果。
具体到辛亥革命评价上,毛泽东更没有以革命史观否定辛亥革命胜利成果。如毛泽东在1940年1月《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指出:辛亥革命“按其社会性质说来,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1954年9月14日,毛泽东在《关于辛亥革命的评价》一文中更明确指出:“孙中山及其一派人领导的辛亥革命,是人类历史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的一次。……他公开号召实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中华民国和临时革命政府,并制定了一个《临时约法》。辛亥革命以后,谁要再想做皇帝,就做不成了。所以我们说它有伟大的历史意义。”1954年9月,毛泽东在《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草稿)〉的批语》中还指出:“辛亥革命使民主共和国的观念从此深入人心,使人们公认,任何违反这个观念的言论和行动都是非法的。”由此可见,毛泽东以革命史观阐释辛亥革命胜败时是充分肯定“辛亥革命一方面推翻了清王朝封建统治,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另一方面又建立了中华民国,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这两大胜利成果的。
以上论述表明,当我们在运用某新史学观阐释或评价古今中外历史时,必须充分明确其得失,不要人为地将其与历史唯物史观、革命史观对立起来。否则,很容易使我们的评述走向荒谬。
[1] Philip J. Kain. Marx and Modern Political Theory:From Hobbes to Contemporary Feminism.Lanham [M] . Md. : Rowman&Littlefield, 1993, P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