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仁学的核心,是关于行动的思想,而如何行动可以归纳成两个方面,即忠与义。忠是认识真实的自己,并在日常生活中面对真实的自己,不违背自己的良知,不违背自己的志向,不违背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这就是孔子讲的“受命”。
正是基于对自己的认识,对自身命运的认识,人要完成与生俱来的使命,人需要面对真实的自己。“仁、义、知、信、直、勇、刚、恭、慎、木、毅、讷、诚、忠、恕、孝、悌、好学”都由此而来。这就是对自己的“忠”。而后是“义”,“义”是在社会中处世的法则。基于对自己的“忠”而生的美德,在社会中都是有条件、有限度的,“过犹不及”,其标准和限度是“义”。“义”是君子从“小人”走向“大人”的行为模式,是君子的内在本质。
(一)忠的真正含义
对自己的忠,首先要有忠,而后才能有信。这就是孔子一再强调的“主忠信”。曾子的“每日三省”都是关于忠信的,为人谋划是否做到“忠”,与朋友交往是否做到“信”,自己从孔子那里得到的传承是否在日常生活中贯彻?“信”的基础是“名”,对外界事物的了解及对其本质的认识,“名”也是“忠”的基础。只有对外界事物有客观、正确地把握,才会有对自己的了解和把握,否则,一味地强调认识自己是不可能实现的。
对自己的忠,就是正视自己,正视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正视自己的自然属性、正视自己的兴趣与爱好、正视世俗性、正视自己的神性,真正地了解自己、发展自己、完善自己。
而正是对自己的忠,才会有对他人的忠、对国家的忠,以及对君主的忠。这就是孔子讲的“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这也正是孔子讲的“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忠是以自身的成长、自身的潜力发挥为基础的,如“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在孔子时代,儒家没有后来发展出来的一成不变的政治性的“愚忠”一说。“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君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在孔子那里,是活泼的个人和冷静地对现实的正视,而非固执地对偏见的坚持。“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君子无执着,无偏执、无局促偏狭,有的是知权变而不离正道。“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君子的行动是有策略、有步骤的,充满着理性和对仁的追求。
个人要实现“授命”,必须要在“三人行”的世界中实现,必须要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实现,这就是“君子和而不同”的“以友辅仁”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只有依“义”而行,一个人才可以实现自己的命运。
(二)义的真正含义
在个人实现自己的命运过程中,在自身美德的实践、潜力的开发过程中,“义”不可缺少,而要实现“义”,“友”亦不可缺少。
“义”是君子的行动准则,而君子是一个人从“小人”走向“大人”的行为模式,也是君子的内在的本质。君子在天下行事,没有什么东西是必须做的,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必须做的,都是遵循义的准则。“君子依义而行,小人依利而行。”义是一个人改变行为方式的标准。“义”与“不义”是一个人获得外在最有价值的东西的取舍标准。
“義”是“义”的古字,是“我”顶着“羊”,是祭祀的一种仪式。古时祭祀与人的生老病死有关,是人生大事的见证,也是氏族或是家庭最为隆重的仪式。举行祭祀活动时,氏族或家庭的所有有资格的成员都得出席,而且,这种仪式是大家公认的最为神圣的行为方式。后来人们将这个“义”字当作“为人”的最为大众公认的、最符合大家价值观的行为方式。由此,这个“义”,就是“道”或是“仁”的理性化的表述方式,是符合人的理性、符合大众共识的行为的理性模式。“道”与“仁”具有不可言说的特点,但“义”就不同了,是大家公认的、需要共同遵循的准则。
人在发挥自身的美德中需要各种美德,而各种美德均有自身的局限性,而“义”具有纠正各种美德偏差的作用,如孟子讲“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是从”,义可以纠正“信和行”的美德所带来的绝对化的后果,起到纠正的作用。孔子自己也讲过,“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不考虑场合、不考虑情形的“言必信,行必果”是不足取的,是“小人”的表现。
“义”使一个人的行为具有内外一致性、公开性、一贯性和整体性。内外一致性即自己内外一致,也就是真诚、善良、诚实努力要达到的结果,可以在行动中不断地认识自己;公开性即自己的行为具有普适性,能放在阳光下受公众的审视,这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贯性即不管是在什么情形下、不管是在什么时间中,行为都具有一贯性,不受利益的诱惑、压力的挤压,符合“吾之道,以一贯尔”的特征;整体性即“义”是道的外在表现,它可以经过类比的考验,如事物的普遍、通行的法则。孔子的“好学”“多闻”“九思”是用来理解“道”与“义”的整体性的,只有在整体性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理解“道”与“义”。
“义”是维系“友”的法则。友在个人的成长中是非常重要的,孔子非常强调“友”的重要性,如“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以友辅仁”,“有朋自远方来”,“人不知而不愠”,“友士之贤者”等。但与“友”交往的法则是什么呢?“依义而行”,这些都是在“友”的层次上展开。
“义”是忠的延伸,在对友的关系中,待人如己。其一,只有通过友,才能认识自己,也只有通过友,才能认识自己。单纯的自我认识的功能是非常有限的,而且还会形成很多自我认识的误区。如果别人问他,你的拯救在哪儿,你的义在哪儿,他永远不能指向自己。这正是孔子所指出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无友不如己者”。其二,“义”可以突破自我认识的局限,让潜力突破自我认识与自我能力的羁绊,即“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于比”。而所谓“适”与“莫”,都是自我认识的羁绊,如果借助于“义”,就可以突破这些理性的羁绊,更容易激发自身的潜力。因为,君子的思维应该是“不器”,“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其三,“义”是各种美德的延伸,是自己的“忠”“信”“利”由己扩及他人。一个人潜力的发挥不仅仅可以使自己受益,也可以扩及他人,也只有在扩及他人的过程中,自己的潜力才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来。这种能力可以扩及自己的父母、亲人、朋友,也可以扩及普通的陌生人,更可以扩及与自己作对的竞争对手,甚至是害自己的敌人。
同时,孔子指出,只有在“君子”“大人”中才能维系“义”。“义”是“大人”间的法则。孔子将人分为“小人”“中人”与“大人”,孔子的仁学是从“小人”走向“大人”的运动。“君子群而不党,小人党而不群”,小人没有办法在友中成长,而君子则可以在友中成长。与友的关系,是一个日常反省的对象。即曾子所言,“曾子曰:吾日三省乎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