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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第一节 美育的意义

美育,是我国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审美素质、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和谐发展的整个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美育不仅是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人类自身美化、完善人格塑造的重要途径。正如教育部《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所指出的:“美育不仅能培养学生有高尚情操,还能激发学生学习活力,促进智力的开发,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美育有着独特的功能和作用,这是其他教育所无法替代的。培养人、提高人的素质,最根本的问题是要提升人的精神境界。美育的最终意义,就在于使人的情感得到陶冶,思想得到净化,品格得到完善,从而使身心得到和谐发展,精神境界得到升华,自身得到美化。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美育的发展过程

尽管美育在培养人与增强人的素质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美育在教育方针中的地位却几经起落,一直处于不稳定的状况。

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1952)教育部所颁布的关于幼儿园、小学、中学的三个《暂行规程》中,都将美育列为与德、智、体育同等的地位,强调美育在整个教育机制中的重要意义。但在1957年制定的教育方针中却取消了美育的位置,后来在越来越左的政治路线影响之下,导致了当时学校教育中忽视甚至取消美育的后果。1961年,中共中央八届九中全会以后,随着“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贯彻,针对教育领域中左的倾向,人们又重提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在不长的一段时间内取得明显的效果。但是不久之后,“文革”开始,美育即被当作封、资、修的东西而遭到无情的荡涤,在“十年浩劫”中,美育在教育领域几乎绝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春风的吹拂使得教育领域万物复苏、百废待兴,而美育也再次被提上学校教育的议事日程。1981年颁布的《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中增加了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内容,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义务教育法”,当时的教委负责人对该法所做的说明中指出,在学校教育中应当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方针。1989年至1996年为发展阶段。这段时期,伴随着我国高校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美育再次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教育呼唤着美育的滋润。

1989年10月,全国第三次美育研讨会在四川师范大学举行,国内有名的美育学专家聂振斌、仇春林、蒋冰海等出席会议,中华全国美学学会会长、著名美学家王朝闻发来贺信,大会的中心议题是“美育与现代化”。会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必须进一步加强美育教育;年底,国家教育委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会议在南京师大召开。国家教委颁发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开创了我国学校艺术教育新局面。1992年5月,全国高校首届美育年会在山东大学召开。同年,《中国教育报》开辟“美育天地”专栏,宣传美育思想和实践活动。1993年2月,国务院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纲要》第35条指出:“美育对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作用。要提高认识,发挥美育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活动。”在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殷切希望“要重视美育”。在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通过并颁发了我国的教育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在《教育法》第五条中明确提出了我国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中的“等方面”,就包含美育。这就意味着美育是与德、智、体紧密相连的,是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正是在这些纲领性文献的鼓舞下,我国美育教育进入富有生机活力的自觉建设期。

1997年至今,学校美育教育工作进入完善深化时期。这一时期,学校美育教育工作得到高度的重视,国家领导人多次发表讲话,强调美育和艺术教育的重要性。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美育第一次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1999年6月15日,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上又强调,“坚持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教育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时任李岚清副总理也强调,“在高校要普及音乐艺术,培养和塑造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素质和精神风貌”。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美育不仅能陶冶情操,提高素质,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尽快改变学校美育工作薄弱状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这说明,党和国家已经正式把美育列为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充分肯定了美育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为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开展美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基本要求。实施素质教育,把美育重新列入教育方针,标志着我们民族审美意识的新的觉醒,标志着我们走过几十年曲折之路以后认识上有了新的飞跃,也表明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然要求。

总之,按照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意见》的要求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所指出的:“美育对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具有重要作用。要提高认识,发挥美育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不同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美育活动。”我国学校美育教育工作发扬传统美育精神,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为核心,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以美育人,“以美滋德”“以美辅德”“以美益智”“以美传真”“以美引善”“以美健体”“以美愉心”,实行完美人格塑造,培养了数千万计的完美性人才,为国家建设,尤其是国家教育事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美育的内涵

那么,为了增强学生素质而被列入教育方针的美育究竟是什么呢?过去曾有不少的说法,至今对此仍有争议。有人以为美育是情感教育。我国“五四”时期的教育家、美学家蔡元培就说: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冶感情为目的者也。但一来因为美学理论并非陶冶感情的唯一手段,美的事物更可陶冶感情;二来陶冶感情也不是美育的唯一目的,通过美育树立崇高的品德以及培养和提高各种技能也是不可忽略的。因此,此说虽有参考价值,但是并不十分科学。

也有人说美育是艺术教育。一些教育行政部门也是这样看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指出:“体育和美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体育和美育工作。2001年,初步建立大中小学相互衔接的、较为科学合理的体育、艺术教育体系,保证学校艺术教育和体育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提高教学水平。”这里显然是把美育与艺术教育看作是一回事了,认为实施美育就是进行艺术教育。正是由于这种认识,所以,在学校里常常是以艺术教育来代替美育,而实施艺术教育又仅限于音乐、美术教育。于是便形成了这样一个公式:美育=艺术教育=音乐、美术=唱歌、绘画。显然,这个公式是不科学、不恰当的。因为美育和艺术教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虽有十分密切的联系,但又有明显的区别,既不能把它们割裂、对立起来,也不应把它们加以混淆。

其实,美育是一种审美教育、美感教育,即通过审美实践活动,运用美的事物对人进行关于审美和创造美的教育。在美的世界中,美的事物多种多样,美的形态多姿多彩,审美领域无限广阔,因此,审美教育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的,它既包括艺术美的教育,也包括自然美和社会美的教育,还包括科技美和形式美的教育,等等。虽然艺术美是美的集中体现,是审美之精华,也因而是审美教育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手段,但是,它并不是审美教育的全部内容,它不能代替自然美、社会美、科技美和形式美的教育。不同形态的美,具有不同的审美特征,也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教育效果,因此,它们不能相互代替。即使在艺术领域中,艺术门类也是种类繁多,异彩纷呈的:除了音乐、美术之外,还有建筑、舞蹈、戏剧、书法、摄影、文学、影视艺术,等等,它们也各具特色,各有其独特的审美特征和审美教育功能。如要把美育仅仅看成是艺术教育,又把艺术教育局限于唱歌、绘画,就必然会缩小美育的范围,减少美育的内容,削弱美育的功能,限制美育的发展。也会使青少年所受的审美教育单一、贫乏,不利于他们的全面发展。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形势的发展,电影、电视和科学技术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它们对人们的影响也日益增强。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影视美和科技美的教育,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在学校中增设影视美、科技美的课程或在美育原理课中增加和突出影视美和科技美教育的内容,看来十分必要。

因此,今天我们提倡素质教育,实施美育就应打破过去的传统观念,把美育从艺术教育(音乐、美术教育)的狭窄范围中解放出来,使它走向更为广阔的天地,以更大的发挥美育的作用。

三、应该避免的几种倾向

首先,我们要防止功利主义倾向的出现和蔓延。近几年来,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大中城市)出现了“美育热”。许多学校(包括幼儿园)的领导和老师都把不少精力用于筹划、组织美育活动上,如举办艺术节、组织文艺会演、开办各种艺术辅导班等。许多学生家长也不惜一切代价支持和鼓励孩子上各种艺术辅导班,有的孩子甚至在一周内要上三四个班,几乎占满了他们所有的课余时间,大人孩子和疲于奔命。虽然他们的目的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但同时,也不能否认,一部分家长这样做或多或少是受到了功利主义的驱使。

有些学校参加上级组织的比赛和评估,是为了取得好成绩,并由此获得荣誉、表彰和奖励,以便于评级和升级;有些学校办艺术辅导班,对办班质量和实效重视不够,而把眼光放在“创收”上,以便增加学校的收入,改善教职工的福利待遇;有些学校热心于组织学生去参加社会上一些企业的庆典活动,并进行文艺表演,主要是为了获取企业的“赞助”,提高学校的声誉;有些学校和学生家长支持学生积极参加艺术学习与演出活动,主要是为了培养“特长生”,争取升学考试加分。这样,学校能提高升学率,学生可以升入好的学校,家长也可以省心省钱。

上述种种带有功利主义性质的动机,与审美教育的性质和宗旨是背道而驰的。我们知道,审美活动的根本性质和显著特点是非功利性。它不计利害,不计得失,排除一切功利的欲求,摆脱生理和物质利益束缚,从而使人的精神处于一种自由解放的状态,达到“至善至美”的境界。这时的人是自由的人、幸福的人。正如美育的创始人席勒所说的:“只有美才能使全世界幸福。谁要是受到美的魔力的诱惑,他就会忘掉自己的局限。” 审美教育的宗旨和任务正是要培养人的超越精神,使人摆脱现实生活中的利害计较,寻求一块精神绿洲,享受心灵的自由,得到精神的慰藉。如果人的审美活动受物质利益所驱动,以追逐名利为目的,就必然陷入功利主义的误区,这就与美育的性质和宗旨大相径庭,不但不能发挥美育的应有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将美育沾上铜臭气,使它变质变味,既腐蚀了人们的灵魂,也损害了教育工作者的形象,还败坏了社会风气。对此,我们必须加以批判和克服,以防美育中的功利主义继续蔓延。

其次,还应防止美育中的技能主义倾向。多年来,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美育的过程中,存在着这样一种带有普遍性的现象,即偏重于艺术技能技巧的传授和训练,而忽视对人的审美情感和审美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如在中小学的音乐、美术课中,虽然也注意了对学生进行审美素质的培养,但更多的是传授理论知识和音乐、绘画的技能技巧。对审美情感的陶冶,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培养,审美心理结构的塑造,健全人格的造就,一般都比较少。至于社会上各种艺术门类的考级辅导,这方面的问题就更为突出,更加严重了。结果,培养出来的人才,在艺术技巧方面也许是比较高超的,有的人甚至是拔尖的,但是,他们在审美素质和人格涵养方面却表现得很差。这样的人才难以领会艺术的真谛,更难以攀登艺术的高峰,甚至,会走进艺术的象牙塔,自我封闭,孤芳自赏,成为性格乖戾、感情冷漠、狭隘自私的“怪才”,这不能不说是美育的悲剧。

再次,美育中的形式主义也应引起我们的注意。美育总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进行,这是无可非议的,然而问题在于:近些年来,在一些美育活动中,不重视实际内容、片面追求形式的倾向有愈演愈烈之势。美育中的形式主义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表现:一方面是在美育活动中一味追求规模的宏大、场面的壮观、气氛的热烈,热衷于搞艺术节、影视周、美育月,以便造成“轰动效应”,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另一方面则是在一些文艺演出中只注重服饰的华贵、化装的靓丽、道具的考究、舞台的辉煌、场面的热闹,让人们眼花缭乱,目不暇接,至于节目的内容,却是空洞贫乏、索然无味,既不能给人以美的感受,也不能给人以思想的启迪,在热闹之后,没有给人留下美好的印象,有的甚至相反,给人造成不良的影响。

最后,我们还应该避免美育功能的单一化、庸俗化。20世纪90年代初,许多学校以及影视制作部门在开展美育活动和制作综艺类节目时,往往偏重于消遣和娱乐,不在开发其中的教育、净化和审美作用上多下功夫,出现了美育功能单一化和庸俗化的偏向。这些节目多是邀请明星做嘉宾,他们在台上使出浑身的解数出洋相,逗人乐,有的装腔作势,哗众取宠,还有的搞低级趣味,俗不可耐。这种节目已经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厌烦和批评。一些有文化涵养的明星开始拒绝参加这种活动,以维护自己的形象和艺术的崇高。

固然,在现代社会,由于竞争的激烈、生活的紧张,人们确实需要放松和休息,需要消遣和娱乐,但是消遣和娱乐只是美育的功能之一,而不是它的全部。如果过多过滥地搞这类消遣娱乐节目,而忽视其教育和审美的功能,必然使它们失去深厚的文化内涵和高尚的品位,而滑向浅薄、庸俗的境地,以至造成难以自拔的恶性循环:庸俗的艺术培养大批庸俗的观众,庸俗的观众又为庸俗的艺术提供市场,促使庸俗的艺术产生和蔓延。这样循环下去就会使人们的审美素质日趋下降,其恶果是不堪设想的。

四、美育的现状与任务

长期以来,不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对美育是不重视的。在他们的观念中,一是认为美育课就是音乐、美术课,这些都是辅助课,是“饭后甜点”,不能当“正餐”;二是认为美育就是要搞好课余文艺宣传活动,活跃学校的气氛。因此,在一些学校里,常常把美育只当成是音乐、美术课教师和负责团队工作教师的事,一提到开展美育活动,就认为只要把音乐、美术课上好,把课外文艺宣传活动组织好,就算完成任务了,美育似乎与其他课的教师无关。有的学校则不重视配备美育教师,经过专业训练的美育师资缺乏。至于美育课则是可上可下,可有可无,常常要给主干课让路。

这种状况是违背中央指示精神的。教育部曾三令五申多次下达文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开设美育课程,保证美育课的课时量,要求配备专职美育教师,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明确指出:“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中小学要加强音乐、美术课堂教学,高等学校要求学生选修一定学时的包括艺术在内的人文学科课程。”这就是说,美育应当渗透在各门课程的教学之中,贯穿在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体现在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形成美育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局面。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美育的作用,才能对学生的全面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一些学校的领导和教师在组织美育活动时,为了获奖、上名次,为了给学校争荣誉,为了培养特长生、提高升学率,只重视对少数文艺活动骨干和积极分子的培养,给他们提供各种条件,创造各种学习、训练和表演的机会,让这些学生充分施展自己的艺术才能。而对大多数学生的审美需求和积极性则缺乏关心和调动,对他们的艺术潜能更缺少发现和发掘,认为他们只能当美育活动的旁观者,做捧场的观众。这样一来,美育活动似乎变成了少数学生的专利。多数学生受到冷落,甚至成为被遗忘的人群,这是认知上的严重偏执。

美育既然是国民素质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就应该面向全体学生,特别是在中小学阶段,美育更应当面向每个学生,不论其背景、天赋如何,也不论其是否有残疾,都有享受审美教育的权利。学校必须保证每个学生的学习条件,教师要关心和尽可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审美需求,善于发现和发挥每个学生的艺术潜能。应当看到,尽管学生在艺术天分和才能上是有差异的,但是天分不高不等于没有资格。如果在基础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因为一些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艺术才能偏低,就把他们排除在美育活动之外,这无疑是剥夺了他们接受审美教育的权利,不仅压制和扼杀了他们的艺术才能,而且也剥夺了他们在审美活动中获取知识的权利,影响了他们的全面发展,这是违背党的教育方针的。

总之,时代的车轮早已迈入21世纪。党中央、国务院已经作出了《决定》,并且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决议和会议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在我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其中包括加强美育。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特别是美育工作者,要乘第三次全教会的东风,认真学习《决定》的精神,并以此为指导,深入学习和研究美育理论,用科学的美育理论去分析解决当前美育误区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把我国的美育引向健康发展的轨道。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美育和艺术教育的关系,以艺术教育为龙头带动全方位的审美教育。要努力克服美育中的功利主义、技能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倾向,纠正一些人对美育功能的片面理解,维护美育的纯洁性和崇高性,充分发挥美育在培养人的审美情感、净化人的心灵、塑造人的健全人格等方面的作用。学校审美教育工作开展则要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高度,认识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积极动员教职工关心和参加美育活动,让他们从中受到美的陶冶,提高自己的审美素质,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

五、美育的独立意义

具体剖析美育,我们可以看到它不可替代的特质与内容。学校教育就其本来的意义说,不过是对学生施加影响,使其得到培育和教化。一个现实的人,无非包括肉体和精神两个方面。对于肉体的培训和教化构成了体育。按照康德以来的传统分类方法,人的精神或心理可分为知、意、情三类。分别与之相对应的哲学范畴是真、善、美,而以它们为对象的哲学分支学科分别为逻辑学(认识论)、伦理学和美学。这些学科运用于教育实践,则分别构成智育、德育和美育。犹如真、善不能代替美,逻辑学、伦理学不能代替美学一样,智育、德育也不能代表美育。美育同德、智、体诸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各育虽然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但各有各的性质、内容、任务和功能,不能相互包含,相互代替。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美育是全面发展教育不可或缺的一根支柱。在教育这个系统工程中,如果缺少美育就不能实现学生自由和谐的发展和素质的全面提高。在素质教育中,美育具有区别于德育、智育和体育的独特功能,这种功能就在于培养和提高包括审美素质在内的学生的全面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等),实现人格的完善。从一定意义上说,美育是通向学生的全面而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早在1793年,德国美学家和文学家席勒就从人道主义理想出发,提出了美育在人格(他称为人性)完善中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他看来,人性的完善要通过感性的人向理性的人的提升来实现,而审美则是从感性的人通向理性的人的不可缺少的桥梁。他说:要使感性的人成为理性的人,除了首先使他成为审美的人,没有其他途径。席勒的理论无疑带有空想的性质,然而他肯定了美育在人格完善中特殊的巨大作用,则是难能可贵的。

美育之所以具有如此巨大的作用,首先由于美育具有完整性与和谐性的特点,它培育学生的有机的、整体的反应能力,使人的心灵在形式感受、意义领悟和价值体验中达到一种和谐而自由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学生的各种能力都得到协调发展而不损害有机统一的整体,从而促进学生人格的完善。正如德国哲学家卡西尔所说,正是审美经验的这一特性,才使艺术成为人文教育体系的一个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艺术是一条通向自由之路,是人类心智解放的过程,而人类心智的解放则又是一切教育真正的终极目标。其次由于美育具有感性与理性、情感与理智相融的特点,它通过对感性形式的直观,达到对其中蕴涵着的意味的领悟和抒情,开启学生的创造智慧;同时通过陶冶性情,净化情感欲念,把情感与理智的沟通融入学生的价值取向、意志抉择和行为动机的取舍之中,从而给学生的理性世界带来灵性和感染力,使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结合在一起,成为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

六、美育与素质教育

思想道德素质是学生综合素质的灵魂与核心。美育则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手段和途径。鲁迅先生曾经指出,审美“可以辅翼道德”。高尔基说:美学是未来的伦理学。其具体作用表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美育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确立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我们知道,具有永久魅力的古希腊神话普罗米修斯造福人间的故事对青少年时代的马克思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产生过多么深刻的影响,致使马克思决心成为第二个普罗米修斯。著名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对世界各国数代青少年人生道路的深刻影响更是人所共知的。

其次,美育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具有强烈的感化作用。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审美教育同人的思想面貌的形成,同儿童和青少年审美和道德标准的形成,密不可分地联系在一起。”

再次,美育对学生的品格情操具有潜移默化的陶冶作用。美育是一种情感教育,它不但可以丰富人的情感,而且可以净化人的情感,使人的品格情操高尚起来。正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说,诗人领导人们追求对于生活的崇高理解和崇高的情操,读他们的作品,会使我们习惯于对一切庸俗丑恶的东西感到厌恶,领会一切好的、美的东西的魅力,爱一切高尚的东西;读他们的作品,会使我们自己变得更好、更善良、更高尚。

美育之所以有助于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是因为审美具有自由感受拥有自由意志的特质。人们恰恰是在自由感受的审美境界中能够实现道德自由即意志选择自由。在这种境界中,个体可以抑制感性欲求,宁静致远,“破人我之见,去利害得失之计较”,保持自身的尊严和高尚的人格,必要时能“舍生取义”“视死如归”。美育具有这种“以美储善”功能的深层原因在于情感活动作为一种信息通道,能将审美与伦理两种心理结构联系沟通。审美教育正是借引发的情感活动作为连接两种心理结构的渠道和中介,使审美情感成为一种行为动力的。只有有了这种动力的推动,道德认识、道德理想、道德信念才能向道德行为转化。人在审美状态中对人生价值的领悟可以进入一种“超凡脱俗”的崇高境界。这种经验一旦在内心巩固下来,就会在各种不同的情境中显示出一种定势力量,就会对道德意志的形成产生一种有选择而又有推动的作用。美育对低级情欲的净化和对高级社会情感的强化,有助于我们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从道德规范的硬性要求转变为意志自由的培养,在个体心理中,道德规范的强制性将逐渐为意志选择的自由所取代。道德的他律将日益化为个体的自律。

学生的基本素质,除了思想道德素质以外,还包括科学文化素质。美育既是科学文化教育的重要内容,又是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美育作为科学文化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无须赘述。这里着重谈谈美育作为提高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手段和途径的重要功能。

第一,美育可以增强学生对科学文化知识的理解和记忆。北京师大附中每天让学生抽出一个小时参加有组织的美育活动,其学习效果高于全天8小时做功课。由此,他们得出“8—1>8”这样一个耐人寻味的公式。保加利亚心理学家洛柴诺夫通过实验得出结论:在高度紧张的脑力劳动之余,经优美的音乐调节后,人的记忆力是通常的2.17~2.5倍。

第二,美育可以促进学生智能的开发。德国诗人歌德、美国发明家爱迪生、我国著名数学家苏步青等人的智能开发,都得益于早期的审美教育。无数事实证明,审美教育对学生智能开发具有重要作用。H.里德说,人的个体意识,尤其是智力和判断力是以审美教育——各种感受力的教育——为基础的。

第三,审美教育有助于学生创造能力的发展。李泽厚说,审美“是开启对客观规律的科学发现的强有力的途径……美学和艺术中享有的自由正是科学中可以依靠的和借用的钥匙和拐杖”。爱因斯坦以其“美学的、直观的”方法研究出《相对论》;开普勒受其家乡和谐曲的启迪提出了行星运动轨道公式;薛定锷由欣赏自然美引起的联想揭示出生命遗传密码之谜。这些都是审美活动启发创造智能的有力证明。

美育之所以有助于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从生理机制上说是因为美育使人脑两半球得到平衡协调发展,实现左右脑各自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不同功能的有机结合和相互补偿,从而充分发挥大脑的潜能。从心理机制上说是因为审美作为自由感受具有自由直观的因素,从而有助于创造心理的形成,美育引导受教育者走向对感性形式及其意味的整体性的直观把握和领悟,培养渗透着理性的直觉思维能力,即形象思维能力。这种思维能力是智力认知走向智力创造的钥匙。可以说,美育开启了由抽象思维能力走向直觉思维能力,由认识真理走向创造发明的通路和渠道。这种“以美启真”的心理机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首先,美育作为形象直观教育,易于引发受教育者浓厚的学习兴趣,从而使他们集中注意力,调动起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正如爱因斯坦所说:“喜爱比责任感是更好的教师。”其次,美育作为情感教育能够牵动受教育者的理智感(包括怀疑感、自信感、惊异感等),激起他们对真理的追求,从而使他们触发创造的灵感,把握创造的契机。再次,美育能够丰富和活跃学生的想象力,从而使智能得到开发,创造力得到发展。想象是创造力的灵魂,美育则是培养和训练想象力的最佳途径。最后,美育作为形象思维教育,能够有效地培养学生的直观领悟能力。这种心理能力在艺术创造中被称为灵感,在科学创造中被称为顿悟。它是创造活动中的突变和飞跃。

身心健康素质也是学生的基本素质。美育对于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素质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首先,美育可以增进学生的健康,塑造学生的健美形体。审美的直接效应是获得美感,美感是一种愉快的心理感受。伟大的生物学家巴甫洛夫说:愉快可以促进人体的健康发展。马克思也曾经说过:“一种美好的心情,比十服良药更能解除生理上的疲惫和痛楚。”所以,音乐、舞蹈、书画等艺术活动能够使人健康长寿的功能历来为人们所重视。美国有人对已故著名乐队指挥的平均寿命与当时美国人的平均寿命做过统计比较,结果表明前者比后者高出5岁。美育还大大有助于健美形体的塑造。实践证明,坚持按照美的规律进行锻炼和训练,就能使人的形体变得和谐健美起来。古希腊人早就懂得这个道理并付诸实践,致使他们的形体有如雕像一样地健美。近几年来,健美操、韵律操、艺术体操的推广和普及对塑造人们健美的形体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

美育之所以具有增进学生身体健康的功能是由于审美使人心情舒畅,肌肉放松,心律舒缓,机能协调。审美的愉悦性消除了各种有害健康因素的困扰,促进了有益于健康的生物化学物质的分泌,从而能够增强体质、体能,提高健康水平。美育有助于塑造健美形体的机制在于以审美情感为中心的多种心理功能的和谐活动对人体结构和身体运动形式的和谐调控,即内部心理和谐对外部形体动作和谐的调控。在这种调控下,通过适当的运动和锻炼、节奏规整、韵律鲜明、多样统一的方向演进,从而使人的形体匀称和谐、强壮有力和生机勃勃,即达到健美。

另外,美育可以增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完善学生的个性品质。人的身心健康除了身体即生理健康以外,还应包括心理健康,而后者常常被人们忽视。随着现代社会竞争的加剧、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生活压力的加重以及自我调适能力的限制,人们的心理健康正在承受着严峻的考验,并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因此,提高人们的心理健康素质显得越来越重要和迫切。而美育在提高人的心理素质方面是可以大有作为的。第一,美育能够促进个体心理活动与社会环境的协调;第二,美育能够促进个体心理与生理特征的协调;第三,美育能够促进个体心理活动内部各种成分之间的协调。上述种种协调能力的增进,就意味着心理承受能力的增强和心理健康素质的提高。美育之所以具有这种协调功能,一是艺术和审美可以消除人脑的高度紧张和疲劳,使大脑各部位的兴奋和抑制有序交替出现,从而有助于脑机能的平衡健康发展;二是艺术和审美可以宣泄情感,疏导情绪,排解压抑,使心理得到平衡。此外,美育对完善学生的个性品质也具有明显的作用。美育能使学生在美的环境中产生幸福感、自豪感和对美好未来的追求。能使学生性格开朗、精神饱满、精力旺盛、情绪稳定、意志坚强,能使人的气质和风度高雅大方,保持鲜明的个性和完美的人格。因此,可以说美育是素质教育大厦不可或缺的支柱,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必要手段和重要途径。它在实施和推进素质教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立地位和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

第二节 美育特点剖析

美育寓美于教,寓教于乐,同时又必须以德育为基础。但德育不能代替美育,美育的独特价值在于通过审美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审美和创造美的教育,通过美育使学生具有美的理想、美的情操、美的品格、美的素养,具有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一、美育与“自由人”

诗人何其芳在《我为少男少女们歌唱》这首诗中写道:

我歌唱早晨

我歌唱希望

我歌唱那些属于未来的事物

我歌唱正在生长的力量。

诗本身就是一种艺术的美。诗人之所以要歌唱“早晨”“希望”“未来的事物”和“生长的力量”,其重要原因就是这些都是美的事物。“早晨”是度过了漫长的黑夜之后迎来的光明,是一天的开始,也是一天中最灿烂的时刻;“希望”和“未来”都为人们所向往;“力量”又是走向未来的物质保证;“正在生长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通向未来。因此,这歌声才能如“一阵微风”“一片阳光”抚慰着青年的心,“成年人也会丢掉成年的忧伤”“重新变得年轻”,对生活“又充满了梦想,充满了渴望”。这样的诗,自然会使学生在浓重的审美教育中,领会生活的真谛。它不是干枯的道德说教,而是令人感到舒适的美。它能激发人的感情,振奋人的力量,使人热爱生活,使人对新生事物充满信心。这里有德育有智育,但它通过对美的情感、美的形象、美的氛围、美的诗歌的感受来实现;这里有美育,但它又以德育、智育为基础。如果它歌颂黑夜,歌颂没落,绝没有这种力量。

同样,诗人郭小川为什么要歌唱《青纱帐——甘蔗林》呢?因为诗人的青春,在“青纱帐里染上战斗的火光”!诗人的战友在“青纱帐里浴过壮丽的朝阳”!诗人的歌声在“青纱帐里生出翅膀”!诗人的祖国在“青纱帐里炼成纯钢”!而甘蔗林呢,又是“我们时代的青纱帐”!看吧,当敌人挑衅时,甘蔗林将叫他灭亡:

那甜甜的秸秆呵,立刻变成锐利的刀枪!

那密密的长叶呵,立即织成强大的罗网!

诗里有抗日烽火的历史记载(这是真),有热爱祖国的至诚表白(这是善),最主要的还是有美:美的风光、美的品格、美的情感、美的理想!然而,我们必须强调指出,美育必须以德育为基础,通过美育可以培养学生高度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但德育又不等于美育。德育劝善惩恶在于通过对善恶原则的道理阐述,以理服人;美育悦情怡性在于通过具体的感性形象以情感人。二者决不能互相替代。20世纪初,蔡元培就批评了那种将美育包括在德育里的做法,认为是太把美育忽视了。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几十年间,竟重犯了这一错误,把美育摈弃在教育方针之外,企图以德育代美育,其结果则是造成口号式说教的失败,甚至使受教育者的道德扭曲,而“文革”中的英雄更成为这种“样板”道德的畸形与怪胎。这是应该深以为诫的。

美育必须以智育为基础。通过美育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历史,了解自然,了解自然和社会的发展规律。但智育也不等于美育。智育对客观规律的理性表述,绝不同于美育对复杂的事物的感性形式的生动、形象的表现。哲学原理、数学公式绝没有文艺作品那样的审美感染力。历史科学与历史小说也有明确分界。

美育与体育关系也十分密切。要用自然景物之美去对学生进行美育,要求学生必须有健康的体魄;同时游览名山大川也有利身心健康。体育的优美姿态既是进行美育的必要内容,又是吸引学生从事体育活动的一种动力。然而体育也不等于美育。体育以体格的健全为主要目的,美育则以心灵的完善为主要目的。

蔡元培认为,人生必有意志,人与人的关系又体现在行为上。要使人人都有适当的行为,就必须以德育为教育的中心。欲求适当的行为,必须掌握因果规律,以做出准确的判断,这要依靠智育的帮助。而不避祸福,不计生死的行为则要靠热烈的感情去推动,这又需美育的帮助。“所以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他之所以奔走呼号,竭力主张“以美育代宗教”,在他看来,人的精神作用分为知识、意志、感情三种。“最早之宗教,常兼此三作用有之。”他认为随着科学的发展,知识独立;随着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的发展,意志独立;因而利用宗教建筑、寺院环境、宗教壁画、音乐、诗歌等陶冶情感的美育亦应独立。实际上,美育本身就是融德育智育为一体的。只不过各有自己的内容和特点,不能互相代替罢了。

德、智、体、美的内在联系是与人的社会实践的综合性分不开的。周扬指出,马克思说:“人类是按照美的规律改造世界的。可见,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总是把自己的意志、道德和审美理想,以及对事物运行规律的认识统一在一起进行的。因此,我们要实现人类最崇高的理想——共产主义,就不能不发展美学,就不能不发展审美的教育。”美育具有自身的独立价值与特殊本质。美育的实施,可以独立进行,也可与其他活动结合进行。蔡元培认为,在学校范围内,“凡是学校所有的课程,都没有与美育无关的” 。语文课则是和美育关系最密切的课程之一。为了更好地培育人的素质,实施美育,必须深入地分析语文课中的美学现象,全面地挖掘语文课中的美学问题。

总而言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个有机的整体,缺一不可。把美育凌驾于一切之上固然不可,视美育为可有可无,也是不对的。随着对素质教育的强调与把美育列为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应该把语文课中的美育提高到适当的地位。

美育的特点与美育的目的分不开。我们知道,美育的根本问题,是培养学生的素质问题。《论语·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章》记述了孔子与弟子四人谈论人生理想以及孔子对学生的态度,其中体现的审美意义尤其值得我们注意。

在这篇文章中,对于子路等弟子的回答,孔子或不置可否,或友善批评,或一般地正面肯定,唯独对曾皙的观点,孔子极力推崇。这是因为曾皙那“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的连续动作是优美的;那“异乎三子”的答话是委婉的;更因为他那“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谈话内容是既形象生动又令人神往的。

我们可以设想:在春意盎然、春光明媚的日子里,与一群志同道合的青少年轻装出游,在河边撩水沐浴,登舞雩被春风吹拂,自由欢歌,尽兴而归,这不是一幅绝妙的游春图吗?游者欢快的心情与春天美丽的景色融为一体。面对此情此景,谁不为之心动神摇呢?

单从美学的角度讲,曾皙以优美的方式描绘出了孔子所主张的风化教育的理想境界,这难道不是最具美的特征吗?把孔子所赞许的公西华和曾皙两人的理想结合起来,就可以看出,孔子理想的人物,就是既可用封建的礼乐去治理国家,又可以尽情去领略各种各样的美的生活、美的自然的理想人。

孔子收门徒三千,教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蔡元培指出,其中“乐为纯粹美育;书以记述,亦尚美观;射御在技术之熟练,而亦态度之娴雅;礼之本义在守规则,而其作用又在远鄙俗;盖自数之外,无不含有美育成分者” 。其目的就在培养人的审美素质,以成为他所理想的全面发展的人。

王国维在《论教育之宗旨》中曾谈论到美育的目的。他认为:“完全之人物不可不备真美善之三德,欲达此理想,于是教育之事起。教育之事亦分为三部:智育、德育(即意志)、美育(即情育)是也。”体育可以“发达其身体”,德育、智育、美育可以“发达其精神”。其共同的目的是要使“人之能力无不发达且调和” 。他仅仅把美育局限于情育,肯定不准确。他所说的德育、美育、智育肯定也有其特定的时代内容。但他认为教育要培养的是“完全之人物”,而且这“完全之人物”非有美育不可,这就有了明确的美育理论做指导,因而他的观点也就有了更多值得我们借鉴的东西。

我们曾经提及,席勒在《审美教育书简》中,就曾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带来的人格分裂和人性自由的丧失这一严重社会弊端,提出通过美育来恢复人的完整、和谐的个性这一建议,它讲的就是培养“完全之人物”的问题。在席勒看来,人性本来是自由的,但是由于受到自然力量和物质需要的强迫,又受到理性法则的羁绊,使人在现实中并不自由。“随着进入任何一种被规定状态,也失去了这种人性” 。这种受自然力量支配的人就是“感性的人”。反之,能够充分发挥自己意志的主动精神的人则是“理性的人”。“要使感性的人成为理性的人,除了首先使他成为审美的人以外,别无其他的途径” 。认真考察起来,席勒对美育的作用有所夸大。他企图用美育来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实现政治自由,是改良主义的空想,但他看到了美育在人性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这在美育史上是有重要贡献的。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继承了前人的美育思想,首先指出分工和阶级压迫对人的才能的压抑和对个性的摧残。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已经形成的无产阶级身上实际上已完全丧失了一切合乎人性的东西,甚至完全丧失了合乎人性的外观”,因为“在无产阶级的生活条件中,现代社会的一切活动条件达到了违反人性的顶点” 。其次又提出了“每一个人都无可争辩地有权全面发展自己的才能” 的要求。最后又谈了全面发展自己的途径是消灭私有制,“私有财产的积极的扬弃,也就是说,为了人并且通过人对人的本质和人的生命、对象性的人和人的产品的感情的占有,不应当仅仅被理解为直接的、片面的享受,不应当仅仅被理解为占有、拥有。人以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 。这种情况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因为“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二、美育的特点与学校的任务

席勒认为,理性的人认识的真理是“思维力自主地和自由地创造出来的”,而审美的人则是“同时被动地和主动地被规定” ,即既有被动的一面,又有主动的一面,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性的,这才是正确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在社会实践中不能不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但人们掌握的客观规律越多,意志越坚强,精神的自主和自由受到的限制也越少。当代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资本主义文明的高度发展,为人们自由支配自然提供了物质基础。在新的世界秩序面前,资本主义制度的某些自我调整给人们以一定的自由;社会主义制度的逐步完善,则给人们自由支配社会提供了保证。于是人们在与客观世界的关系中主动精神得到了较为自由的发展和全面的发挥,逐步摆脱狭隘的感性物质关系的束缚,进一步升华到理性的精神领域中去。

在审美活动中,由于超越了物质利害的束缚,精神的自主和自由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比如艺术创造的自由,面对自然风光而生的无穷遐想,都不受限制。正是在这种精神自由的飞翔中,人们的想象力得到充分发展,美的理想以及为追求美好理想而奋斗所需要的激情、意志、品质、信心等也油然而生。在此过程中,人的器官得到全面发展。人的本质得到了全面展示,人才能成为完整的全面发展的人。

美育对学生的培养的特殊意义就在这里。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郭沫若才说:“人类社会根本改造的步骤之一,应当是人的改造,人的根本改造应当从儿童的感性教育、美的教育入手。”苏联教育家杰普莉茨卡娅也指出:“没有美育,就不可能有个性充分的全面发展。”

也正因为美育的根本意义在培养人、美化人,所以美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赞美人。高尔基说:“美化人、赞美人是非常有益的。它可以提高人的自尊心,有助于发展人对自己的创造力的信心。此外,赞美人是因为一切美好的有社会价值的东西,都是由人的力量、人的意志创造出来的。” 就文艺作品来看,无论是政论文还是文艺性的文章,绝大多数都是与人的美化有关的。通过在艺术中对人的美化来达到在现实中美化人的目的。这既是美育的主要途径,也是美育的主要特征之一。

美育的根本特征是素质教育的审美化。美育的现代使命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而就素质教育和学生的全面发展的关系来看,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等”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审美化是素质教育的选择。

马克思在分析人类劳动与运动本能的区别时,曾指出:“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教育作为人类自我塑造活动,更应按照美的规律来进行。美育的效应不仅在于完善审美心理结构,提高审美素质,而且对于提高受教育者的全面素质具有重要作用。这种作用表现在“立美育人”上,即立美导善、立美启智、立美促健。苏霍姆林斯基说得好:“美——是道德纯洁、精神丰富和体魄健全的强大源泉。”

如前所说,审美化的教育不仅是具体的艺术教育,也不仅是情感教育,它有着更高的目标内涵。它体现了强烈的人文精神和深切的人文关怀,以培养和造就青少年新型的文化品位为崇高使命。德育是一种规范教育,注重人的社会化,偏重于思想观点、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的培养,着眼于人的情感发展。德美并重,促进理性与感性的协调发展,是走出当前德育低效困境的有效途径。正如苏霍姆林斯基说的:“美是一种心灵体操——它使我们的精神正直、心地纯洁、情感和信念端正。”

列宁认为:“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如果把智育与美育结合起来,在教学活动中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热情和求知欲,还可以建立师生之间的良好关系,从而减轻教学和接受的难度,使学习变成一种享受。如此,学生的智力发展当然就会在轻松愉快中顺利进行。体育劳技教育也是如此,爱因斯坦在总结自己的成功“秘诀”时用了这样一个公式来表示:A(成功)=X(工作)+Y(音乐)+Z(不说空话)。这是耐人寻味的。它说明了审美和科学直觉是相通的。美学家H.里德指出:人的个体意识,尤其是智力和判断力的培养是以审美教育为主要方法的。

柳斌认为:素质教育“以促进全面发展为宗旨”。审美化是促进德、智、体诸育发展的有效手段。素质教育呼唤着教育审美化。

教育审美化研究的是教育领域的审美现象及其发展规律,并以教育领域的美来塑造人的主体性和个体性。教育审美化首先指教育活动的审美化。但是任何教育活动都在一定的教育环境中进行,所以教育审美化又包括了教育环境的审美化。

首先是教育环境的审美化。一个美的教育环境可以使师生怡目悦性、身心舒畅。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早就指出:“学校本身应当是一个快意的场所,校内外看上去都应当富有吸引的力量。”苏霍姆林斯基更加强调环境美对人的熏陶作用,他说:“环境美就是更达到天然美与人工美两者的协调,这种协调能激起人们的喜悦感。我们力求使孩子们在校园里到处看到天然美景,并使这种美景在孩子们精心护理下显得更加绮丽。”

教育环境一般可分为物质环境与精神环境。我们认为,物质环境的审美化必须包括:绿化、净化、布局的和谐和人文景观等四个基本因素。因此,学校建设在校舍建筑群的整体布局、建筑造型、色彩谐调及雕塑造型上必须力求协调和谐。建造者应致力于创造优美和谐的教育环境,使校园绿树成荫、繁花缤纷。置身于和谐洁净的环境,无论是谁都会被一种优美健康、积极向上的气氛所感染,与学校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层次分明、错落有致、一步一景、柳暗花明”这正是对校园环境的高度概括。苏霍姆林斯基曾要求“让每一面墙壁说话”,把教室布置得生机盎然,把厅廊布置得高雅悦目,有名言名画,有大型瓷画,有标语宣传画,有图书馆、生物角……这样就可以使学校的每一处场地都得到文化的熏陶,使校园成为教育学生难得的隐性课堂。

精神环境的审美化包括学校风气的审美化、师生人际交往心理环境的审美化和社区的审美化等三个基本因素。第一,学校风气(校风)指学校集体在长期教育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比较稳定的思想行为倾向,如尊师爱生的道德作风、紧张活泼的生活作风、有条不紊的教学秩序、勤奋求知的读书风气,等等。良好的校风具有集体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感染力、同化力。具有鲜明的个性和风格的校风不仅有教育意义而且有审美价值。因此学校必须在实践中逐步形成“治学严谨、勤奋踏实、尊师爱生、文明守纪”的良好校风。学校领导班子之间,应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关系融洽,紧紧地拧成一股绳,以有力地保障各种工作的顺利开展。干群之间、教师之间应团结、融洽,这种良好的人际心理氛围会直接影响到优良校风的形成。而优良的校风又会增强教师集体中每个成员的归属感、义务感和荣誉感。“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奉献进取、改革创新”的精神,会不断激励学校师生奋力攀登,力争上游。第二,构建和谐融洽的师生人际关系心理氛围。良好的师生关系与良好的校风是相辅相成的,师生关系是民主平等的关系,师德的核心是爱生,爱生的基础是尊重学生的人格。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教师对学生施加美育影响的重要手段,直接影响着美育教学质量。同学关系审美化同样有着重要的地位。它具有纯洁的特征。正是这种同学间纯洁的关系维系着学生集体。学生沐浴在充满着爱和美的集体中,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从而才能培养起健康的人格。第三,文明社区的审美化具有启德导善的功能。我们应坚持“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认真做好家长工作,让家长广泛参与学校教育,认真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和厂校挂钩活动,让学生到驻军、省军区参加军训。学校还必须与厂企挂钩,组织学生学工,到农村学农与并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参加社会实践,以推进美育与德育的社会化进程。这种社区环境的审美化让学生接触社会,让社会关心学校,以激发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社会、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感。

教育活动的审美化,则包括了教学活动的审美化和校园文化活动的审美化两个基本因素。教学活动的审美化就是在学科教学中渗透美育,用美的语言、美的直观形象、美的意识去激发学生的兴趣,发展他们的智力。第一,就教学内容而言,要有学科的知识美。文科有美的文字、美的意识,有山川的壮丽、历史的辉煌、文化的瑰丽、哲理的深邃;理科要有自然科学完整和谐的美感、逻辑的美感,等等。第二,就教学艺术而言,要有教师的情感美。教育气氛大致有两种基本类型:热情活泼型和冷漠沉闷型。所谓教师情感美指的是能产生热情活泼的教育气氛的美。这样的教育气氛不仅可以提高教学质量,而且可以使师生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德国教育家梯斯多惠说过:“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的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而没有兴奋的情绪怎么能激励人,没有主动性怎么唤醒沉睡的人,没有生气勃勃的精神怎么能鼓舞人呢?”这就要求教师保持热情活跃的情绪和情感,具有人品的真诚。第三,就教学过程而言,有教学方法美。教师善于运用有声系统的口述语言、情感系统的体态语言、符号系统的板书语言和现代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善于运用有效的教学方法,做到“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贵在得法”;善于掌握教学的节奏,做到动静结合、疏密变化、张弛相间,把学生带入起伏跌宕、波澜壮阔的境界。美的教学方法不仅引人入胜,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而且会使学生在得到知识的同时,感受到审美带来的喜悦,激发其继续探索新知识的情趣。这就首先要求教师提高自身的包括教学审美理想、审美情趣、审美能力在内的审美素质,从而去创造教学美。

校园文化活动的审美化是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各种供青少年参与的活动,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提高青少年的文化品位,陶冶他们的情感,把活动课程列入课表,开设学科、劳技、体育、艺术等活动课程,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开展“班班有歌声”活动和“爱我中华”的读书、讲座、绘画、书法系列活动及小论文、小制作、小发明“三小”比赛,形成各项课外活动的审美化方案。进而大大活跃校园文化。同时举办各类讲座、竞赛、兴趣、体育活动来吸引更多的师生。积极开展劳技动手活动,劳技课以动脑动手为主要特征,培养学生的劳动习惯、劳动技能和动手能力。这样,青少年将体会到动手的审美愉悦。

通过这些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四美”——语言美、仪表美、行为美、心灵美;培养学生创造美的能力,让学生“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逐步培养自己的审美素质与创造美的能力。

三、美育的关键与美育实践方式

教育审美化的关键在于教师的素质美。审美化教育是进行审美和创造美的教育,是塑造受教育者人格的教育。这种教育应如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使学生于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和熏陶。在这个教育活动中,教师的表率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教师的审美素质则是至关重要的,这样才能“以素质换素质”。例如,要求学生仪表美,教师就首先应该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克服教师“忌语”;要求学生行为美,教师首先要做到举止言行符合美的范畴;要求学生心灵美,教师首先要净化自己的灵魂。只有教师认识到教师职业不是简单的谋生手段,而是自己智慧、力量、才能的表现,更是美的创造,他才能对自己的职业有奔放的激情,才会去提高自己的教育才能和教育艺术水平,“成为人的问题这个艰难领域中的美的创造者”。这样的教师往往不计较生活的清苦、工作的繁重,并总是深深地沉醉在自己的职业享受之中,努力使学生的学习不再是一种沉重的负担,而是一种美的享受。正如美国学者奥恩斯坦所指出的:“一个好的教师得到比他的工薪高几倍的酬劳。但是,最好的教师得到的是深刻的内心愉快。这种愉快是无法用言语形容,也是不能用金钱来折算的。”

大力提倡审美素质的培养,对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来说,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美育有利于学生高尚道德情操的形成。有助于开阔学生的眼界,促进他们的智力开发,有助于增进学生的身体健康。美育可以提高学生的体育质量,可以调节他们的情绪,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美育能丰富学生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是培养审美能力和审美习惯的主要依托。同时,美育还有益于学生开发大脑潜能,特别是右脑半球的潜能开发,激发其创造能力和情感能力,提升“情商”水平。

在内容、方式与效果上,美育都有其自身特点。黄宗羲在《柳敬亭传》中给我们讲述了莫生教柳敬亭说书的故事。莫生认为要学好说书的本领,“必句性情,习方俗,如优孟摇头而歌,而后可以得志”。柳氏遵嘱苦练,一两个月后,“能使人慷慨涕泣”;再过一个月,“言未发而哀乐具乎其前,使人之性情不能自主”。于是,所到之处,“争延之使奏其技,无不当于心称善也”。这里所讲的说书的效果,可以说实际上就是美育的效果。

宗璞在《西湖漫笔》中说:她“平生最喜欢游山逛水”,因为那些名山大川异地胜景,“曾给人多少有趣的思想,曾激发起多少变幻的感情”。到了那些地方,“总会有一种奇怪的力量震荡着我,几乎忍不住呼喊起来。这是我的伟大的、亲爱的祖国——”。这奇怪的力量可以说实际上也就是美育所产生的力量。

这两则事例告诉我们:无论是艺术美还是自然美,都能令人“喜”和“欢”,即能令人感到愉悦和快乐。在愉悦和欢乐之际,又能激发人的思虑和爱国之情,给你许多启迪,令你的情感不由自主地跟着艺术家走。像这样,在娱乐中受到思想教育,就是“寓教于乐”。可以说,“寓教于乐”是美育的基本特点。这个特点早在古罗马时期就被美学家贺拉斯发现了,他说,“诗人的作品应该寓教于乐,既劝谕读者,又使他喜爱,才能符合众望”。

那么,美育的这个基本特征是如何具体地体现出来的呢?

首先,从形式上看,美的教育注重感性形式的吸引力。美是有感性形式的。这个感性形式由颜色、形状、声音等因素按一定规律组合而成。它所蕴含的丰富的社会内容,使它本身也有了强烈的吸引力。莫生教柳氏“习方俗,如优孟摇头而歌”,就是要把握事物的外部形体特征。最后能达到“子言未发而哀乐具乎其前”的地步,就是靠的开口之前的形体动作所具有的表现力,犹如《明湖居说书》中王小玉开腔前“向台下一盼”的那种眼神。其实,刘鹗把王小玉的说书声写得那么迷人,是通过形象的比喻,将本身无形的声音具象化、生动化了,所表现的纯粹是声音的形式美,完全没有提说书的内容。至于使宗璞迷恋的则是滇池水波、兴安岭林海、呼伦贝尔草原、华山等形状与色彩美。可见,感性形式的吸引力是巨大的。如果说德育、智育的材料,在形式上要求逻辑的严密,那么美育的材料则要求感性形式的完美。既然“形象在美的领域中占着统治地位” ,感性形式的吸引力就是美育的首要特征。

其次,从内容上看,美的教育追求情感的感染力。美育教育中,要将人们吸引进美的世界,靠什么去打动他呢?靠感情。莫生把“句性情”放在说书的第一位,黄宗羲把“慷慨涕泣”“性情不能自主”,宗璞把激起多少变幻的感情都认为是审美效果的极致,不正是强调情感在美育中的地位吗?从内容上讲,德育、智育在于以理服人,而美育则在于以情动人。产生情感的共鸣才能达到陶冶情感的目的。情感的感染又是精神愉悦的重要内容。激不起情感的事物不是美的事物,不能打动人的感情的教育也不是美育。有人把美育当作情感教育虽属片面,但毕竟也抓住了美育的基本特征。

再次,从接受美育的态度看,美的教育的接受是充分自由的。德育、智育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美育则必须有充分的自由。柳敬亭的说书,“争延之使奏其技”,与强迫毫不相干。宗璞“这几年来,很改了不少闲情逸致,只在山水上头,却还依旧”,足见兴致之浓。至于平时人们不惜重金购买戏票,不辞辛劳外出旅游,更是表现出了接受美育比接受德育、智育有无可比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为什么美育会如此令人自由而积极主动地投入呢?这与上述两个特点有关。德育、智育的逻辑性与严肃性,有时会令人感到枯燥乏味,身心紧张,而美育生动活泼的吸引力与感染力,令人感到亲切、轻松、舒适、愉悦。同时,这也与审美自由的特点直接有关。德育、智育往往直接与人们的切身利害相关,而且要求人们有相应的实践行动,因而要受到物质利害的左右和实践行动的局限。审美活动由于对直接物质利害的超越,只对感性形式进行直接的审美观照,并不要求什么实践行动,因而可以摆脱物质要求的桎梏而进入真正的自由状态。

最后,从产生作用的方式看,对美的教育的接受是情不自禁的。听柳敬亭说书时“性情不能自主”,游览名山大川时“忍不住要呼喊”,这是美育产生作用时的普遍特征。为什么会“不能自主”和“忍不住”呢?因为上述三个特征使美育既有完美的感性形式,又有充沛的内在情感,二者形成一个完整的美的世界,任何人置身其中,都会忘掉你所处的现实世界,而陶醉于美的境界。审美的自由和舒适更增加了你对这种境界的向往。你在自由舒展地感受着美的形式,接受情感感染的同时,也不由自主地、不知不觉地受着思想的启迪,但这思想启迪不同于德育智育的直接说教和耳提面命,令你立时茅塞顿开。美育在美的感受过程中,娱乐是直接目的,教育是间接目的。因而美育的作用相对来讲是缓慢的,思想转变是逐渐的,然而这种作用与转变却又是异常深的。这种潜移默化的特色,不仅使得每一个人都乐于接受,而且会产生终生难忘的印象。

正是由于上述种种作用,赋予了美育娱乐性,并且由此产生了其他教育所不能替代的作用。明代的王守仁说过:“大抵童子之功,乐嬉游而惮拘检。如草木之始萌芽,舒畅之则条达,摧挠之则衰萎。今教童子,必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则其进自不得已,譬之时雨春风,沾彼草木,莫不萌动发悦,自然日长月化;若冰霜落剥,则生意萧索,日就枯槁矣。”这种对青少年进行教育时,“使其趋向鼓舞,中心喜悦,则其进自不得已”的教育方法和通过这种方法所产生的效应,只有实施美育才能够达到。

四、审美教育的特点

第一,是培养正确的审美观,这也是美育的首要任务。因此,我们在探讨审美教育的美学问题时,应注意把对美的事物的分析上升到理论高度,善于运用美学理论来解释美的现象。本书对自然美、社会美与艺术美进行了专门的理论探讨,并力图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说明问题,其目的就是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

第二,是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使其能更加正确地认识美的各种形态。美是多姿多彩的。不同形态的美有不同的特征;它们产生的效果,发挥的美育作用也不同。即使同一个洞庭湖,当“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虎啸猿啼”之时,引起的是“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的情绪。一旦“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壁;渔歌互答,此乐何极”,引起的则是“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喜气洋洋”的情绪。正确认识美的这些不同形态,对于进一步理解美的本质和更深刻地感受不同事物的美,都是十分重要的。

各种形体美的特征属于美学原理,然而这些理论是从各种不同的美的事物与审美活动当中总结出来的,机械地背诵美学原理并非美育的任务,走进美的世界去切切实实地感受不同形态事物的美,才是美育的目标。

美的世界琳琅满目,它有社会人生之美,有自然风景之美,也有艺术美。它们有的崇高,有的优美;欣赏这些美,有的令人喜,有的令人悲。如果停留在这种一般的感受上,仍然不够,还必须掌握各自的特征,把握住各自的规律,使不同形态美的不同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并能进一步创造出不同形态的美,这才是美育的极致。本书的重点部分用来分析审美教育中涉及的各种美的领域和形态,就意在说明这是挖掘审美教育中的美学问题的首要任务。

第三,提高学生的审美欣赏能力。所谓审美能力,即为在生活中、自然中、艺术中发现美领略美的能力。它包括感受力、想象力、理解力、情感的体验力等。法国美学家狄德罗认为审美能力是在反复经验中所获得的敏感。若此,能够最敏锐地发现并领略各个领域的美的人,就是审美能力高的人。

审美能力是获得精神享受的必要条件,也是进行美的创造的前提和基础。

然而审美能力并不是天生的,而是从后天学习中得到的。甚至连眼睛、耳朵这些天生的审美感觉器官的感受能力也需要在后天的实践中经常锻炼,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中国古人说的“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操曲”是音乐演奏实践,属于创造美的范围,但演奏的同时也要自我欣赏;“晓声”就是懂得并能欣赏音乐的美。演奏得多了,欣赏音乐的能力自然提高。“观剑”是欣赏剑的好坏美丑,“识器”是懂得剑的好坏美丑。欣赏得多了,鉴别能力自然也可以提高。因此,提高审美能力的办法就是多从事审美实践活动。马克思说:“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人。” 艺术对象是我们欣赏的艺术作品,人们由于经常欣赏艺术作品而提高了审美能力,变成了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提高了审美能力的人就是艺术作品创造的。

基于此,我们在本书中用大量的篇幅来分析美的具体事物,以期有助于提高人的审美能力。

第四,提高学生创造美的能力。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因此,培养正确的审美观目的在于树立美好的合乎历史规律的审美理想,认识美的不同形态是为了创造出更丰富多彩的美,提高审美能力又是在为创造新的美做准备。而提高人们创造美的能力就是为了按照正确的审美理想去改变旧世界创造新世界。

从事美的创造是一种艰苦的实践活动,是人类世世代代为之奋斗的事。

创造美除了有崇高的审美理想之外,需要有创造美所必需的心理素质(如丰富的想象力、深刻的理解力、饱满的激情等),还需要有运用特定物质的表现手段(如文学家的语言、画家的画笔、雕刻家的雕刀以及创造现实世界的工人的各种工具等)以及驾驭形式的能力。这些能力既有赖于在审美欣赏中获得,更重要的还是在审美实践活动中提高。不从事审美创造的实践活动,永远也不会具有真正的创造美的能力。

创造美可以通过各种门类的艺术创造来实现,因为艺术是美的集中体现;也可以通过现实美的创造来实现,因为人类改造世界的一切活动都是按照美的规律来进行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的一切创造都是美的。艺术美满足的是纯粹的精神享受,现实美则是物质享受与精神享受的统一。不管哪种美的创造,人们都有过审美经验的总结。《答北斗杂志社问》是鲁迅小说创造的经验总结。《农作物抗病品种的培育》是抵抗自然灾害的经验总结。学习这些经验也是提高美的创造能力所必需的。本书以一定篇幅来论述学生时代的审美创造实践活动,即在于体现审美教育中美育的这一目标。

总之,审美教育中有着丰富的内容,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时,它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并且有着特定的地位。可以说,在全社会的美育中,青少年是有战略意义的美育对象。为青少年进行美育的诸种途径中,学校美育具有特殊的意义。在学校美育的多种活动中,课堂美育是最重要的活动形式。课堂美育中,审美教育又是一个综合的课堂。

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只看重审美教育在文化学习中的基础地位,对审美教育中的美育理论教育却相当忽视,往往把美育当作实现德育、智育的一种手段,而很少注意美育的独立价值。即使在教学中美育贯彻得较好的教师,也往往缺乏理论的自觉。因此,一提起美育,首先想到的是音乐、美术而不是审美教育。固然,音乐、美术、审美教育在美育中各有其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但相较之下艺术教学有更重要的地位。这个地位是由审美教育中的美育的自身特点决定的。其特点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基础性。

艺术教育是文化学习的基础,也是进行美育的基础。它的基础性既与文化性相关,也与工具性相关。在语文教学中,一度强调字、词、句教学,一度又纠正强调字、词、句的偏向。其实,语文教学是无法离开字、词、句的。叶圣陶先生说:“口头为语,书面为文。”语言是交际的工具,要想进行社会交际,就必须掌握词汇,具有组词成句,连句成篇的本领。审美教学通过对各类美的讲述,不仅要使学生掌握语言,更重要的还在于要让学生获得各种文化信息和美的信息,并进而用以表达思想,交流感情,从而成为欣赏美、创造美的必要手段。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对语言的感受是审美能力的标志之一,对语言的创造性运用又是创造美的能力的标志之一。可以说,人类对美的信息的获得、美的欣赏的实现、美的创造的完成、美的观念的确立,无不与语文教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一定意义上说,审美教学是打开美的大门的第一把钥匙。

第二,综合性。

文字的符号极其广泛的描述功能,使得审美教育中的美学内容具有高度的综合性。美育的综合性,集中表现在审美教育的选择上。其内容涉及美的各个领域:有写自然美的,如《梅雨潭》《笑》《白杨礼赞》《长江三峡》《天山景物记》等;有写社会美的,如《同志的信任》《火刑》《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事略序》《谁是最可爱的人》等;属于艺术美的,如音乐、绘画、雕刻、文学更是无不涉及。此外,其内容还涉及美感的各种形态:大自然崇高雄伟的奇观,如蒋家沟泥石流,如“响雷般怒吼”的海潮;大自然优美宁静的景物,如“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的荷塘月色。还有布鲁诺、祥林嫂式的悲剧,有穿着华丽的“新装”举行游行大典的皇帝的喜剧……可以说,审美教育为青少年打开了一扇无比丰富的美的世界的大门,展现了一个绚丽多彩的世界,能使人受到多方面的美的陶冶。其内容的这种选择,包含了编者对实施美育的良苦用心。

第三,实践性。

审美教育课不是纯粹的实践课,但它有明显的实践性。这个实践性由对象与主体共同决定。从对象角度看,一部作品往往就是一个美的对象,是作者自觉从事美学实践创造的产物。从主体方面讲,对作品的讲解和阅读是一次美的欣赏实践,由教师引导学生去实践,并在欣赏的基础上进一步从事美的创造。而艺术创作更是美的创造的重要实践方式之一。

实践离不开具体的能力。因此美的欣赏和创造就离不开审美感知力、审美想象力、情感体验力以及运用语言的能力等。元遗山诗云:“文须字字作,亦要字字读,咀嚼有余味,百过良未足。”嚼不出“味”来,就欣赏不了美。要想嚼出“余味”,就需多种能力综合起作用。叶圣陶先生说:“欣赏文学要由教师指一点门径,给一点暗示……单教学生逐句听讲,那么,纵使教师的讲解尽是欣赏的妙旨,在学生只是听教师欣赏文学罢了。”这就是说,审美教育课是师生共同的欣赏实践,而不单是让学生去听教师的实践。他还说,“最要紧的还在多比较,多归纳,多揣摩,多体会,一字一语都不轻易放过,务必发现它们的特性。唯有这样的阅读,才能够发掘文章的蕴藉,没有一点含糊”。可见,教师指给学生欣赏的“门径”和“暗示”,无非是在比较体会中发现语言的特性,在阅读中发现作品的蕴蓄,启发和引导学生去揣摩语感,体味感情,发挥想象,理解思想。这些单靠干巴地说教是不行的,必须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去反复地实践。现在越来越多的美育教师已注意到如何通过审美教学培养学生的感知力、想象力、情感体验力等,这正是美育自觉性提高的重要标志,也是美育实践性的体现。

第四,理论性。

美育的目的是不仅要提高学生的审美与创造美的能力,而且要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区分出真正的美和丑。审美教育课中的美学内容恰好以深刻的理性色彩区别于音乐和美术,有利于培养正确的审美观。

审美教育课中美学内容的理论性包含三个层次。

首先是感性形象的领悟启迪。寓抽象于形象中,寓理性于感性中是美的事物的特点。在对作品的讲解阅读中必能同作者一起去赞赏美,鞭挞丑,从而领悟作者的审美理想,得到关于美的理性启示。这一间接的理性内容为一切艺术所共有。

其次是作品中审美观的理性表述。关于美的本质的,如说:“自然加上人的活动就定会改观。”(《风景谈》)“美的事物都是劳动创造的。”(《茶花赋》)涉及美丑关系的,如说:丑石是“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丑石》)。谈到自然时,秋色之美是“因为它表示着成熟和繁荣,也意味着愉快与欢乐”(《秋色赋》)。谈到社会美时,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士的美在于“他们的品质是那样的纯洁和高尚,他们的意志是那样的坚韧和刚强,他们的气质是那样的淳朴和谦逊,他们的胸怀是那样的美丽和宽广”(《谁是最可爱的人》)。这些穿插于文艺作品中的抒情或议论文字,为美育增加了理性色彩。这是文艺作品所独有的特点。 YKRYgGrsoGhC9iQ0dBh03q+qP/whFjsQxhulDbKVVAE7ywKswk2RcSeO0HaKe9N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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