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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七的由来

浙东大地上流传着一种人死后要“做七”的习俗,“做七”也叫“斋七”,即人死后(或出殡后),于“头七”起即设立灵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做一次佛事,设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灵止。

“做七”祭奠习俗其大致内容是:人死后,亲属每七天设斋会奠祭(或称追荐)一次,第一个“七”称头七,例由儿子为亡父(母)设木主焚纸钱,延请和尚诵经;二七则请道士还受生经;三七、四七俗称“散七”,可由外甥、侄辈来做;五七倍受重视,另有“回煞”仪式;六七由女儿备酒饭,无女则由侄女;七七称“断七”,由丧家供奉酒菜祭奠,并诵经除灵等。

“做七”祭奠习俗是怎么来的呢?

一说来源于生缘说,大约在佛教传至东汉后到南北朝这段时期内形成,从唐初起突破信众范围,走向世俗化。为何要规定“七”为忌日?谓人生有六道流转,在一个人死此生彼之间,有一个“中阴身”阶段,如童子形,在阴间寻求生缘,以七日为一期;若七日终,仍未寻到生缘,则可以更续七日,到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见《瑜伽论》)。所以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须逢七举行超度、祭奠民间相传。二说做七习俗始于唐初,大致情节是:唐太宗李世民临终前曾嘱咐太子:死后每隔七天须由亲人为其摆一次荐宴,烧一回纸钱,前后共七次,至七七四十九天止,使其灵魂得以顺利超度。其中“五七”的置办,尤应丰盛,等等。太宗死后,太子遵旨一一照办。其后公卿百姓纷纷仿效,由此形成做七习俗。

沈锦文 口述
滕占能 搜集整理 pmDRR6ubKMx5Dkih0sSRGfXv9ADADbNgcsAguvghb9/tPJPPro+RJgU24qfQ6+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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