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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1.关于政府通过公共财政支出干预医疗服务供需必要性的研究

Arrow (1963)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提出医疗服务需求是不可预测的、医疗服务供给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患者在购买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产品的基本信息不了解、医疗服务提供强调信任因素即医生更应关注患者的福利而非自利,这些特性决定了医疗服务市场属于不完全竞争市场,无法通过市场手段达到帕累托意义上的最优状态,非市场化手段的干预是必要的。这篇文献被誉为卫生经济学研究领域的开山之作,而文中关于医疗服务市场特殊性的阐述也为世界范围内医疗保健体制的建构提供了理论依据。国外学者关于政府通过公共财政支出干预医疗服务供需必要性的研究也由此而日益丰富,相关论点有:

第一,私人医疗保险市场失灵使得政府有必要提供一个化解个人风险的制度。 Rothschild & Stiglitz (1976)系统论述了保险市场的逆向选择现象,被保险人的逆向选择行为使得保险人集结了大量高风险人群,保险人为降低运行风险而提高费率,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买不起保险。 Browne(1992)依据Stiglitz的观点,讨论了私人医疗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指出被保险方的逆向选择和保险方的“撇脂”行为使得高疾病风险人群往往被私人医疗保险市场排除在外,私人医疗保险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干预。第二,政府有必要帮助低收入群体获得必要的医疗卫生服务。 World Bank(1993)指出,除考虑部分医疗卫生服务属于公共产品以及弥补因不确定性和保险市场缺陷造成的问题,政府在卫生部门发挥作用的理由还在于保护低收入人群以减少贫困。 Pradhan (1996)系统研究了公共财政支出问题,指出在卫生领域,财政参与提供非营利性医疗保险服务有助于纠正市场缺陷和帮助低收入人群。 WHO (2000)也指出,卫生系统不仅与增进健康有关,还关系到保护社会成员免遭疾病导致的经济损失,而政府作为卫生系统运行的最终责任者对此负有持久的职责。第三,政府保障社会成员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可以被视为对人力的投资,有利于保护社会人力资源,进而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 Grossman (1972)提出了健康资本的概念并构建形成健康需求的人力资本模型,其认为健康也是一种投资品,投资健康直接影响人力资本的生产力水平,而医疗服务利用或消费则是健康投资的必要手段。

2.关于医院公共筹资机制研究

正是由于医疗卫生服务市场是一个不能听凭市场调节的领域,需要政府给予干预,因此,世界各国均寻求合理的卫生政策来改善国内卫生服务的提供。相关学者的研究正是以此为中心展开的,其中即包括研究合理可行的公共筹资机制来提升医院服务的公平和效率。具体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侧重于讨论医院的资本投资( capital investment)。卫生系统构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根据人群的卫生服务需求确定适当的卫生服务供给,并进一步确定适当的卫生服务机构的数量。其中,投资建设医院以确保医院服务的供给是重要的议题。 McKee & Healy (2002)系统研究了欧洲地区医院的发展和变革,提出公共资金对医院资本的投入与医院的所有制结构相关,而且随着公共筹资政策的演变,医院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公立、慈善和私立营利性三种类型,还包括政府所有并管理的医院( governmentowned and managed hospitals)、公法人医院(public⁃sector autonomous hospitals)、公共管理的私立医院(public management of privately owned hospitals)等类型。 Rechel et al (2009)就欧洲地区医院资本投资展开研究,指出在大多数的欧洲国家,公共筹资仍是医院资本投入的主要来源,但PPP方式正在成为一种新兴的筹资来源,政府应通过制定合理的规划( planning)和规章制度(regulations)来管控医院资本投入的成本、风险和价值。

第二,侧重于讨论医院服务的支付机制( payment mechanisms)。 Saltman & Figueras (1998)指出,在西欧地区,随着税收筹资的健康保险体系的建立,西欧国家对医院服务的支付机制从传统的项目预算支出( lineitem budget)向绩效导向的支付方式转变。 Langenbrunner & Wiley (2002)系统梳理的欧洲国家医院服务的支付方式的变革,指出由于卫生筹资结构的重组,独立的工资税取代传统的公共预算成为主要的卫生筹资方式,合同购买和绩效导向的支付机制成为医院服务支付的主流形式,如按日支付(payment per day)、按病例支付( payment per case)、总额预算( global budget)、按人头付费( capitation)等。 Busse et al (2006)通过对欧洲 9个国家DRGs支付体系的分析,指出尽管DRGs正逐渐成为多数发达国家支付医院服务费用的主要手段,但不同国家的DRGs支付体系都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待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第三,侧重于讨论公共筹资机制与医院服务效率的关系。 Maniadakis et al (1999)通过计算曼奎斯特(Malmquist)指数来评价英国内部市场化改革对医院服务效率的影响,指出在改革推行的第一年医院的生产效率是下降的,但在随后几年当中医院生产效率明显提升,且这主要源于医院技术效率的改善。 Mobley & Magnussen (1998)通过对挪威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医院的实证研究,分析制度环境是否显著影响医院的生产效率水平,结果显示以公共资金作为主要筹资来源且接受政府严格规制的挪威医院体系整体服务效率更高。 Maierrigaud (2012)指出,在医院总费用不断攀升的现实背景下,如何加强医院间的竞争以提高资金效用成为卫生政策研究的热点问题。 OECD国家普遍通过公私混合提供医院服务、赋予医院更大的自主管理权、基于DRGs确定医院服务价格等加强医院间的竞争,有效的竞争机制在于是否能激励医院积极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Kumar &Schoenstein (2013)比较分析了德国和其他OECD国家医院的筹资机制、总体规模和服务提供情况,指出将服务质量引入医院筹资机制对管控医院总体规模和提高服务效率至关重要。

(二)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1.关于政府卫生投入责任的研究

在《2000 年世界卫生报告》中,世界卫生组织对 191 个成员国的卫生系统绩效进行了评价,评价维度包括人群健康水平、卫生筹资公平性及卫生系统反应性三个层次。其中,关于卫生筹资的公平性程度,我国位列所有成员国的第 188 名,仅稍好于巴西、缅甸和塞拉利昂。“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加剧、2003 年SARS危机爆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推动学者们重新审视我国卫生筹资的结构,并进而展开系列关于政府卫生投入责任的讨论。宋晓梧(2001)指出,我们应当把公平更鲜明地写到社会发展的旗帜上来,政府应当把更多的财力投向包括卫生发展、医疗保险以及养老等维护社会公平的社会事务上来。王绍光(2003)指出,1980—2000 年,政府预算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从36%降低到14. 9%,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比则从23%提高到60. 6%,医疗卫生费用主要由个人负担必将引起医疗卫生的不平等。陈宁姗、李建(2003)通过对部分欧洲国家和亚洲国家政府卫生投入情况的梳理,指出政府卫生投入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政府对健康发展支持程度的重要指标,政府卫生投入应保障公共卫生产品的供给、应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刘军民(2005)认为,卫生投入结构的过度市场化使得医疗服务体系布局和结构、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及技术路线选择等逐步偏离了社会公益方向,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日益凸显,公共卫生体系日渐薄弱偏废,卫生服务享有公平性逐步恶化,应确立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支出的政府主导地位。李俭峰、冯豫红(2006)认为,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转归的过程中,政府职能的缺失致使医疗卫生领域服务行为扭曲且效率低下,这要求政府切实承担起医疗卫生保障方面的责任,加大政府卫生投入,保障公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顾昕(2010)指出,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公共筹资责任和行为的弱化,我国出现了严重的卫生不公平现象。当前,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医疗卫生等社会领域的积极作用,对我国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关于政府卫生投入行为的研究

上述文献围绕纠正市场失灵和促进社会公平,讨论了政府应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角色定位,提出政府应主力承担卫生筹资责任,切实加大卫生投入,保障人群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需要。基于以上共识,相关文献就如何改善政府卫生投入行为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行了进一步讨论。其一,强调在加强政府卫生投入的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政府应与市场有机结合。宋晓梧(2001)指出,应充分认识到我国政府卫生投入不足与浪费的情况并存,在呼吁公平和呼吁财政加大支持的同时,应考虑如何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的效益,具体可以从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政事分开、调整医疗资源宏观配置、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四方面入手。顾昕(2005)认为,我国医疗改革存在的问题有,政府在我国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存在职能缺位或错位,没有及时针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辅以必要的制度安排,对此,我国不应走回计划经济时期以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公立医院为主导的老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有管理的市场化”。何朝银(2006)指出,在医疗领域加强政府责任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是为了更有效的配置医疗资源从而达到社会公平。王延中、冯立果(2007)形象地将我国改革开放时期医疗卫生领域的改革称为“甩包袱”的市场化改革,认为政府应切实承担起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的责任,同时鼓励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并积极维护市场秩序。代志明(2008)认为,应理性看待政府与市场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作用,合理地利用两者恰好可以实现医疗服务的供求平衡。孙德超、徐文才(2012)从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视角指出,一方面,为避免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单纯市场机制下的过度逐利行为,政府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应占据主体地位,另一方面,为解决医疗卫生服务效率低下问题,还应强调引入市场机制来优化配置资源、激活服务提供的能动性。费太安(2013)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分析框架,指出为弥补市场调节的缺陷,政府应更多地介入贫困落后地区医疗服务的供给,即当契约不完全程度越高时,政府越应直接介入医疗服务市场。金今花等(2013)通过分析我国“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指出其根源在于医疗卫生政策失灵致使医疗卫生领域政策越位与缺位并存,市场机制难以获得合理的空间。于保荣(2014)指出,政府和社会应协同努力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宏观目标的实现,其中,市场机制是可以利用的有效手段,我国医疗服务市场所暴露出的种种问题正是源于忽略了市场的力量和市场机制。杨敬宇、杨永宏(2015)认为,有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是我国构建基本卫生制度的关键所在,但政府主导不等于“政府包办”,因而,不应当强化公立医疗机构的制度性垄断,不应当排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

其二,围绕“补供方”与“补需方”,探讨政府卫生投入路径。胡善联(2008)指出,对“需方”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和对“供方”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提高都需要政府投入,两者都不能偏废。方鹏骞等(2009)通过对我国政府卫生投入制度变迁的分析和对不同投入路径的公共经济分析,提出坚持供方和需方共同投入有利于建立均衡的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制度,其中,补供方应协同考虑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政府规制低效和市场失灵同时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对医疗机构实行严格规制和激励性规制,补需方则应依托市场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顾昕(2009)指出,传统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是政府把所有的运行成本全包下来,即“养供方”,是行政化管理思路的具体体现,而新医改之“补供方”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并不是“养供方”。林江、蒋勇(2009)通过对政府财政投入的成本效率进行分析,提出政府财政补贴应兼顾供方和需方,但不应走供养公立医疗机构的老路,应强化第三方支付功能来提高公共财政医疗补贴的效率。肖海翔、刘乐帆(2011)运用经济学效用理论对湖南省 1998—2009 年政府卫生支出进行分析,指出为使政府卫生支出发挥最大使用效率,一方面应增加政府卫生支出总量,另一方面还需转变支出方式,通过建立医疗服务第三方支付机制加强政府对补需方的支持力度。李凤芹指出,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改革目标,政府应持续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卫生服务,增加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的支出。

3.关于政府投入与公立医院发展的研究

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公立医院出现了费用上涨、绩效水平低下等问题。究其原因,社会各界普遍的共识是由于政府投入不足致使公立医院出现趋利的行为,“高价药驱逐低价药”、大处方、重复检查等怪象频频出现,居民医药费用快速增加,“看病贵”的问题日益凸显。对此,多数学者就如何完善政府投入行为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进行深入研究。相关研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围绕公立医院如何实现公益性,讨论政府投入原则和方式。胡苏云(2006)指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不完全取决于所谓的存量资本所有权的归属问题,而在于其日常经营资金流量资本的来源以及出资者对其的激励和监管机制,今后应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拓宽公立医院的补偿渠道,改变对公立医院物质的补偿为对人力的补偿,从对量的补偿向质和量的补偿转变,建立政府、社会、医院、企业和个人责任共担的理念。刘军民(2007)指出,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绝不是财政大包大揽,如对公立医院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统收统支等,而应是政府通过构建激励引导制度,一方面促使公立医院自觉实现社会功能,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提高补助资金效率,具体的手段有区域卫生规划、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估、财务监管等。李玲等(2010)指出,公立医院公益性的维护需要充足的财政支持和合理的财务制度,具体包括:通过财政投入进行公立医院基础建设、通过财政投入保证公立医院医生薪酬和福利、通过财政投入绩效考核等手段激励公立医院竞争、通过总额预算等直接投入方法切断公立医院通过经营行为获得收入的途径等。王根贤(2013)通过对医疗服务特异性的分析,指出我国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改革应实行收支两条线,完善公立医院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使公立医院成为真正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并辅以建立医疗服务守门人制度。

第二,着重讨论政府对医院的财政补偿机制。赵大海(2010)指出,我国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的方向是实现财政对公立医院房屋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和人员收入方面的全额投入,考虑到我国当前财政收入能力有限、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应分步骤、分目标推进。湛志伟(2012)系统回顾了我国公立医院财政补助的政策,提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应有进有退,分类实施,并应加强财政、价格和医保的三医联动。朱宏晋(2015)提出,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的路径包括,“支持公立医院基础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离退休人员费用发放以补贴政策性亏损”。

第三,基于我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构,讨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应向购买服务转变。李卫平(2008)指出,随着我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模式从公共融合模式向公共契约模式转变,政府应确立规范的补助办法和标准,并通过激励机制促使公立医院实现政府的社会政策目标。顾昕(2011)指出,我国新医改确立了走向全民医疗保险的战略方向,医保机构成为为广大社会成员购买服务的第三方,因而公立医院要靠医保补偿,提高医保支付水平、改革医保支付手段是我国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方向。朱恒鹏等(2014)结合我国公立医院财政补偿现状及相关国际经验,提出我国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应注重完善需方体系建设并就势改革供方体制,推行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建立医保签约购买医院服务机制。

综合国内外文献研究,有以下几点认识:第一,医疗服务关系到人的健康,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不仅要追求效率的提高,而且必须追求人群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健康的公平性。然而,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属性,市场机制在医疗卫生领域中不能完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伤害社会成员对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从而损害健康公平。因而,政府应在医疗卫生领域发挥主导作用,这是国内外学者所普遍认可的观点。第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国际经验显示,当面临医疗服务成本上升、患者对公立医疗服务日益不满等各种不断增长的压力时,全球各国政府都在重新思量其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中的角色(李菲,2016)。这意味着政府对医疗卫生领域的干预也有成本,也可能失灵。如何加强医院等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以提高政府资金效用成为卫生政策研究的热点问题。第三,随着新医改的推进,我国学者对政府卫生投入方向研究,对政府投入与公立医院发展的研究,已经从“补供方”与“补需方”的争论向如何“补供方”、如何处理“补供方”与“补需方”之间的关系、“补供方”是否可以采用市场机制、“补供方”和“养供方”的关系等问题转变。相关研究争论的本质在于政府对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是否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政府投入如何促进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WT+7I7fcWVbOJUe5zepkTtpuG6+fHaPBMYol5So4rqHc64/gOt7XgDQjuVqCf7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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