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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得之于内”:审美构思特征论

要获得审美创作的成功,既要“好书”“师范”古人,同时更要有自己独到的发现和创新。“得之于内”说,就是司马相如提出的有关辞赋审美创作构思必须要“自得”方面的一个命题。其论域涉及独到的构思心态和创新意识等方面的内容。

所谓“得之于内”,载于《西京杂记》卷二。有人向司马相如请教作赋的秘诀,司马相如说:“合綦组以成文,列锦绣而为质,一经一纬,一宫一商,此赋之迹也。赋家之心,苞括宇宙,总览人物,斯乃得之于内,不可得而传。”这里所谓的“赋家之迹”指赋的审美表达,“赋家之心”指赋审美创作构思。司马相如一方面强调赋的审美表达的丰富性,强调辞采的华丽和音韵的和谐,一方面强调赋的审美创作构思“得之于内,不可得而传”的“自得”性。所谓“得之于内”,将司马相如的创作实践和有关辞赋创作的论述结合起来看,就是辞赋创作既要深思熟虑,又要自然兴发,乘兴随兴,自得自在;要自得于心,即自己要有心得体会;要自娱自乐,自言自道,即所谓“夫子自道”,自得其乐。 YMsGBaIhVWS6xA3rxOBQP7q15EKZJPxftk+PDzZRYUooXilBnwlKivpokLfcof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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