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于内”、自得,还包含自得其乐、自娱自乐的意思。《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临邛令前奏琴,曰:‘窃闻长卿好之,愿以自娱。’”这是就明确提出了“自娱”说。司马相如在《天子游猎赋》里也云:“泊乎无为,澹乎自持……脟割轮淬,自以为娱。”《古文苑》载有扬雄《逐贫赋》,内有“子云自序”云:“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家产不过十金,乏无儋石之储,晏如也。此赋以文为戏耳。”“以文为戏”就是以文自我调侃,自娱自乐。张衡《归田赋》表达厌恶官场、归隐田园的愿望,其中有句“于焉逍遥,聊以娱情”,意谓借笔墨来遣兴自娱。可见,自司马相如始,文人已明确认识到文学的“自娱”功能。魏晋是文学自觉时代,一方面高度评价文学的价值和意义,认为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曹丕《典论·论文》);另一方面开始明确提出文学“自娱”说。陶渊明《五柳先生传》说五柳先生:“常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忘怀得失,以此自终。”“衔觞赋诗,以乐其志。”“五柳先生”实为作者的化身,赋诗著文与饮酒一样,只是自娱,而不是为了“荣利”“得失”。陶渊明的“自娱”说对后世影响甚大,《世说新语·栖逸》注引《续晋阳秋》谓戴逵“不乐当世,以琴书自娱,隐会稽剡山”。《恶书·王坦之传》记载,谢安喜好音乐,居丧期间也不废伎乐。王坦之劝阻他,他回信说:“仆所求者声,谓称情义,无所不可为,聊复以自娱耳。”以琴书自娱,以音乐自娱,是广义的文学“自娱”。南朝以来,文学“自娱”说时显时隐,一脉不断。
“得之于内”的“自娱”心理不只是文学作品的功能,也不只存在于文学阅读和接受过程中,它存在于文学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作者的文学生活首先是“自娱”的,他们在没有创作之前即已接受了“自娱”观念,带着这种“前理解”进行创作,创作意图和目的即是“自娱”。进入文学创作过程中,也是“自娱”,构思、雕画、摹写、夸饰、虚拟、写志状物等,皆是“自娱”。整个创作过程皆是精神“自娱”活动。
“得之于内,不可得而传”的文学创作是“自娱”,创作意图十分明确,这种情况不是以先入之见强加给古人的,古人多有亲身体验。曾巩《齐州杂诗序》云:“虽病不饮酒,而间为小诗,以娱情写物,亦拙者之适也。” 苏轼说:“某平生无快意事,惟作文章。意之所到,则笔力曲折无不尽意。” 又《答毛滂书》中谓作文是“闲暇自得”。晏几道《小山词·自序》说词的作用是“析酲解愠”,“为一笑乐”而已,说“试续南部诸贤绪余,作五七字语,期以自误”。理学家邵雍常以作诗自娱,《安乐窝中诗一编》云:“自歌自咏自怡然。”
可见,在“得之于内,不可得而传”的审美创作观念中,文学创作只是自己闲暇自适生活的反映,是一种悠然自得的精神创作活动,一种闲雅的个人生活方式。文学不是求功名之具,亦不必示人传世。“得之于内,不可得而传”的文学创作是“泊乎无为,澹乎自持”,“自以为娱”,是一种精神愉悦活动,创作过程即充满快感,是自娱过程,不只是成品(文学作品)才能自娱。
“得之于内,不可得而传”的审美创作是“意思萧散,不复与外事相关”“忽焉如睡”“泊乎无为,澹乎自持”的“自以为娱”,文学阅读、欣赏和接受也是“泊乎无为,澹乎自持”,“自以为娱”。陶渊明《五柳先生传》中说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陶醉于读书的快乐,得到精神上的愉悦,这便是读书的目的。陈师道《咸平读书堂》云:“近事更汉唐,稍以诗自娱。” 倪瓒《玄文馆读书》说:“讽吟古人书,怀澄神自怡。” 李贽《读书乐》诗写道:“读书伊何?会我者多。一兴心会,自笑自歌。歌咏不已,继以呼呵……歌哭相从,其乐无穷……怡性养神,正在此间。”读书可得到感情上的宣泄,获得精神上的快感。袁中道《白苏斋记》说袁宗道“取文酒以自适” ;蒋如奇、李鼎辑《明文致》,亦仅供“案头自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