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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涪陵

一、区名确定

“涪陵”一名最早出现在汉代,建置为涪陵县,其后相继出现有涪陵属国、涪陵郡、涪陵镇、涪州涪陵郡、涪陵专区、涪陵地区、涪陵市(县级、地级)、涪陵区。“涪陵”一名最早出现在彭水地域,其后相继出现在合川、武隆、涪陵,并最终定位涪陵区。今涪陵区最早取得“涪陵”之名是在北周时期,名称为涪陵镇。

二、建置沿革与行政隶属

夏代为梁州地

《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涪陵县地古为《禹贡》梁州之域。

殷周为雍州地

《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涪陵县,殷周为雍州之地。

春秋战国隶巴国为国都

《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1 页云:春秋战国时期,巴国曾一度以枳为国都。《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春秋中后期为巴国据有。

楚置枳邑

《涪陵市志》第 10 页云:楚襄王时(前 298—前 281 年),枳地属楚,设为枳邑。《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1 页云:战国中后期,枳为楚国攻占,设枳邑。

秦置枳县隶巴郡

《涪陵市志》第 92 页云:周慎靓王五年(前 316 年)秦灭巴蜀,后在今四川地区推行郡县制,于江州(今重庆市)置巴郡,枳地长江以北小部分地区属之。秦昭王二十七年(前 280 年),秦将司马错发陇西兵攻楚黔中时夺取枳。三十年(前 277 年),置枳县隶巴郡,治今涪陵市城区(一说今涪陵市白涛镇小田溪)。又第 10 页云:秦昭王二十七年(前 280 年),秦将司马错率大军溯巴涪水(今乌江)取楚商于(按:商于,当为商於)之地为黔中郡,枳邑入秦国版图。秦昭王三十年(前 277 年),秦置枳县,属巴郡。《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1 页云:秦昭王二十七年(前 280 年),枳为泰国所据,后设为枳县(治今重庆市涪陵城区),此为境内有县的行政建置之始。2000 多年来,这里一直是县、州(郡)、专区(地区、市、区)所在地,并为其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秦置枳县隶巴郡,周慎靓王五年(前 316 年)秦灭蜀、巴,后推行郡县制,于江州(今重庆市渝中区)置巴郡,枳邑长江以北小部分地区属之。秦昭王二十七年(前280 年),秦将司马错发陇西兵攻楚黔中时夺取枳。三十年(前 277 年),置枳县隶巴郡,治今涪陵城区(一说今涪陵区白涛镇小田溪附近)。《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战国时,周慎靓王五年(前 316 年)秦灭巴,置枳县,隶巴郡。

西汉置枳县隶巴郡

《涪陵市志》第 92 ~ 93 页云:汉高祖五年(前 202 年),刘邦平定巴蜀,枳县仍置,隶益州巴郡,治今涪陵市城区,孺子初始元年十二月(9 年 1 月)外戚王莽夺取政权建立新朝,枳县仍置。《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1 页云:西汉置枳县隶巴郡,汉高祖五年(前 202 年),刘邦平定巴蜀,枳县仍置,隶益州巴郡,治今涪陵城区。孺子初始元年十二月(9 年 1 月),外戚王莽夺取政权建立新朝,枳县建置未变。《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汉承秦制,枳县仍置,属益州巴郡。按:孺子,即孺子婴。

东汉置枳县巴郡

《涪陵市志》第 93 页云: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 年),公孙述据蜀称“大成”国;十—年(35 年)八月,刘秀遣大将岑彭等伐蜀,至次年完全平定。东汉时,置枳县隶益州巴郡,治今涪陵市荔枝乡马鼻梁山上。《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2 页云:东汉置枳县隶巴郡,东汉光武帝建武元年(25 年),公孙述据蜀称“大成”国。十一年(35 年)八月,刘秀遣大将岑彭等伐蜀,至次年完全平定。东汉时,置枳县隶益州巴郡,治今涪陵城西马鼻梁山上。《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东汉时,县治所迁今址,至三国蜀汉未变。

东汉枳县分置平都县

《涪陵市志》第 10 页云:永元二年(90 年),分枳县地置平都县。

蜀汉置枳县隶巴郡

《涪陵市志》第 93 页云:东汉献帝建安十九年(214 年),刘备据蜀;魏文帝黄初二年(221 年)称帝,国号汉。置枳县隶益州巴郡,治地同东汉。《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2 页同。

西晋置枳县隶巴郡

《涪陵市志》第 93 页云:魏元帝咸熙二年(265 年),司马炎取代曹魏建立晋朝。置枳县隶梁州巴郡,治今乌江东岸凉塘乡境内,晋惠帝太安二年(303年),农民起义军首领李雄在成都建立政权,史称“成汉”,但直至晋愍帝建兴二年(314 年)以后枳地才为成汉控制。仍置枳县,治地同西晋。《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2 页云:西晋置枳县巴郡魏元帝咸熙二年(265 年),司马炎取代曹魏建立晋朝。置枳县隶梁州巴郡,治今乌江东岸涪陵区江东街道办事处境内。晋惠帝太安二年(303 年),农民起义军首领李雄在成都建立政权,史称“成汉”,但直至晋愍帝建兴二年(314 年)以后枳地才为成汉政权控制。仍置枳县,治地同西晋。《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西晋仍置枳县,属梁州巴郡。

三府移治枳城

《涪陵市志》第 11 页云:玉衡元年(311 年),三月,西晋巴郡太守张罗行“三府”(平西将军府、益州刺史府、西夷校尉府)事,三府治所移至枳城,以继续阻止李雄农民起义军东进。

成汉置垫江县

《涪陵市志》第 11 页云:玉衡七年(317 年)十月,李雄于阳关置垫江县。永明五年(487 年),垫江县由阳关移还江州旧治。

东晋置枳县隶涪郡

《涪陵市志》第 93 页云:晋穆帝永和三年(347 年),桓温伐蜀灭成汉,于枳县地置涪郡(枳城郡),辖枳县 1 县,郡县同治今乌江东岸凉塘乡境。后曾一度迁枳县于潾溪口(今江北县洛碛镇唐草坝)。东晋统蜀 73 年中,先后有范贲(347—349 年),前秦苻坚(373—385 年)和谯纵(405—413 年)的割据,但枳县建置未变。又第 11 页云:永和三年(347 年),大将桓温率军攻下成都,成汉亡。因涪陵郡地已为“蛮僚”所据,遂移郡治于枳城,称涪郡(又名枳城郡)。原枳县西迁至巴郡东北潾溪口。《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2 页云:晋穆帝永和三年(347 年),桓温伐蜀灭成汉,于枳县地置涪郡(又名“枳城郡”),辖枳县 1 县,郡县同治今涪陵城区乌江东岸。后曾一度迁枳县于潾溪口(今江北县洛碛镇唐草坝)。东晋统蜀 73 年中,先后有范贲(347—349 年)、前秦苻坚(373—385 年)和谯纵(405—413 年)的割据,但枳县建置未变。《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东晋永和三年(347 年),桓温平蜀,以涪郡理枳县城,领枳县属梁州。

成汉属荆州巴郡

《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李雄据蜀之成汉时期,属荆州巴郡。

刘宋置枳县隶巴郡

《涪陵市志》第 93 页云:东晋恭帝元元熙二年(420 年),刘裕称帝建立宋。省涪郡,置枳县隶益州巴郡,治今乌江东岸凉塘乡境内。《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2 页同。《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刘宋仍置枳县,属益州巴郡。

南齐置枳县隶巴郡

《涪陵市志》第 93 页云:刘宋顺帝昇明三年(479 年),萧道成取代宋,建立齐。枳地建置同刘宋。《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2 页同。《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南齐,属巴州巴郡。

梁置枳县隶涪陵郡

《涪陵市志》第 93 页云:南齐和帝中兴二年(502 年),萧衍代齐立梁。梁代 52 年中,蜀地先后为北朝元魏(504—508 年)、武陵王萧纪(552—553 年)割据。梁代枳县仍置,隶楚州涪陵郡,治今乌江东岸凉塘乡境内。《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2 页同。《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梁于枳县置涪陵郡,属楚州,辖枳和汉平 2 县。

西魏置枳县隶巴郡

《涪陵市志》第 93 页云:梁元帝承圣二年(553 年),西魏定蜀。置枳县隶巴州巴郡,治今乌江东岸凉塘乡境内。《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3 页同。《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西魏仍置枳县。

北周置涪陵镇隶巴县

《涪陵市志》第 93 页云:西魏恭帝三年(557 年),宇文觉废恭帝自立,建立周。置枳县隶楚州巴郡。北周武帝保定元年(561 年),省枳县入巴县。保定四年(564 年),田思鹤于故枳城归附北周,以此立涪陵镇,隶楚州巴郡巴县,治今涪陵市城区。又第 11 页云:保定元年(561 年),省枳县入巴县。保定四年(564 年),涪陵蛮帅田思鹤于故枳城归附北周。立涪陵镇,属巴县。《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3 页同。《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北周废枳县入巴县,徙治汉平县,属巴州巴郡。

隋置涪陵县隶巴郡

《涪陵市志》第 93 页云:北周静帝大定元年(581 年),杨坚取代北周建立隋。隋文帝开皇三年(583 年)迁汉平县(治今武隆县鸭江乡)于涪陵镇。开皇十三年(593 年)改汉平县为涪陵县,隶巴郡(渝州),治今涪陵市城区。又第 11 页云:开皇三年(583 年),迁汉平县治所于涪陵镇。开皇十三年(593年),改汉平县为涪陵县。《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3 页同。《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隋开皇三年(583 年),徙汉平县来涪陵镇,十三年(593 年)改汉平县为涪陵县,因镇为名。

唐置涪陵县隶涪州(涪陵郡)

《涪陵市志》第 93 ~ 94 页云:隋恭帝大业十四年(618 年),李渊取代隋恭帝建立唐王朝。初以渝州涪陵镇置涪州,辖温山等县。高祖武德二年(619 年)置涪陵县,隶涪州;州、县同治今涪陵市城区。玄宗天宝元年(742 年)改涪州为涪陵郡,肃宗乾元元年(758 年)复为涪州。涪州最盛时辖涪陵、永安(治今长寿县永丰场)、乐温(今长寿县邻封乡)、温山(今长寿县仁和乡)、宾化(今南川县隆化镇)、武龙(今武隆县土坎乡)等 6 县。又第 11 ~ 12 页云:武德元年(618 年),以渝州涪陵镇升置涪州,隶山南东道夔州都督府。武德二年(619 年),置涪陵、永安、武龙、乐温 4 县,隶涪州。贞观十一年(637年),分巴县置隆化县隶涪州。开元二十一年(733 年),于黔州(今四川彭水)设黔中道,涪州隶之。开元二十二年(734 年),省永安县入乐温县,涪州由辖6 县变为辖 5 县。天宝元年(742),改涪州为涪陵郡。元和三年(808 年)七月,为地近而输纳往返方便,诏令涪州仍隶黔中道。天复三年(903 年)三月,王建以王宗本为武泰军留后,军治迁涪州。《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3 页同。《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唐武德元年(618 年)以镇(618 年改县为镇,619 年复为县)置涪州,天宝元年(742 年)改涪州为涪陵郡,乾元初年(758年)复为涪州,属山南东道,领涪陵、宾化、武隆、乐温、温山 5 县,延至五代的前蜀、后唐、后蜀时期。

前蜀、后唐、后蜀置涪陵县隶涪州

《涪陵市志》第 94 页云:前蜀、后唐、后蜀统蜀时,涪陵县仍置,隶涪州,州县同治今涪陵市城区;涪州辖涪陵、乐温、温山、宾化、武龙等 5 县。《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3 页云同。

宋置涪陵县隶涪州涪陵郡

《涪陵市志》第 94 页云:宋太祖乾德三年(965 年),赵匡胤遣刘光义等平蜀。宋代,置涪陵县,隶夔州路涪州涪陵郡,州郡县同治今涪陵市城区。南宋涪陵县建置仍同北宋。度宗咸淳二年(1266 年)因抗击蒙古军,曾移治所于三台砦(今涪陵市李渡镇东堡村东堡寨)。又第 12 ~ 14 页云:太平兴国五年(980年),武泰军治所迁回黔州。咸平四年(1000 年),置涪州涪陵郡军事,隶夔州路,领涪陵、乐温、武龙、宾化 4 县。熙宁三年(1070 年),废温山县为镇,入涪陵县。大观四年(1110 年),废州属白马砦入涪陵县。淳祐二年(1242 年),宋将盂珙 6 年前开始布防,本年正式派军队屯驻涪州。《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3 ~ 4 页同。《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北宋仍置涪陵县,属夔州路涪州郡。南宋亦然。按:涪州郡,无此提法,当为涪陵郡。

元置涪州隶重庆路

《涪陵市志》第 94 页云:南宋赵昺祥兴元年(1278 年),元世祖定涪。初期建置同南宋。至元二十年(1283 年)省涪陵、乐温两县入涪州,隶重庆总管府(后改重庆路),治今涪陵市城区。元代涪州领武龙 1 县。元末,明玉珍据蜀于重庆建立“大夏”,涪州建置未变。又第 14 页云:至元二十年(1288 年),省涪陵、乐温二县入涪州,自三台寨还旧治。州辖武龙 1 县,并于乐温置涪陵巡检司。《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4 页同。《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元至元二十年(1283 年)仍置涪州,省乐温、涪陵 2 县并入涪州,领武隆县。至正二十二年(1362 年),明玉珍在重庆称帝,复置乐温,仍属,隶重庆路。按:武隆县,当为武龙县。

明置涪州隶重庆府

《涪陵市志》第 94 页云: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 年),遣汤和、傅友德率军入川定蜀。置涪州隶重庆府,治今涪陵市城区。明代涪州领武隆、彭水两县。又第 14 页云:洪武十年(1377 年)五月,省武龙县入彭水县。彭水县由重庆府直属改隶涪州。洪武十三年(1380 年)十一月,复置武龙县,并改“龙”为“隆”,隶涪州。天顺五年(1461 年),涪州编户 12 里(不含武隆 2 里、彭水 7里)。《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4 页云: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 年),遣汤和、傅友德率军入川定蜀。置涪州隶重庆府,治今涪陵城区。涪州领武隆、彭水 2 县。《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明代仍置涪州,领武隆、彭水 2 县,属重庆府。

清置涪州隶重庆府

《涪陵市志》第 94 页云:清世祖顺治十二年(1655 年),川东始为清王朝控制。清置涪州,隶川东道重庆府,治今涪陵市城区。涪州初领武隆、彭水两县。圣祖康熙七年(1668 年),省武隆县为镇入涪州,于武隆镇置武隆巡检司。世宗雍正十二年(1734 年),彭水县划出,此后涪州不领县。仁宗嘉庆七年(1802 年),于鹤游坪保和寨置分州。辖州属北部 18 场地面;同时武隆巡检司亦改设分州。又第 15 ~ 16 页云:康熙七年(1668 年)九月,诏准武隆县并入涪州。于武隆镇设巡检司。康照四十年(1701),移守备署于忠州,涪州改置把总署、设把总 1 员。嘉庆七年(1802 年),正式于鹤游坪设涪州州同署。《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4 页云:清置涪州隶重庆府清世祖顺治十二年(1655 年),川东始为清王朝控制。清置涪州,隶川东道重庆府,治今涪陵城区。涪州初领武隆、彭水2 县。圣祖康熙七年(1668 年),省武隆县为镇入涪州,于武隆镇置武隆巡检司。世宗雍正十二年(1734 年),彭水县划出,此后涪州不领县。仁宗嘉庆七年(1802 年),于鹤游坪保和寨置涪州分州,辖州属北部 18 场地面;同时武隆巡检司亦改设为分州。《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清康熙元年(1662年),省武隆县入州,属川东道重庆府。

中华民国置涪陵县隶東川道、四川省

《涪陵市志》第 94 页云:清宣统三年(1911 年),涪州革命党人建立涪州军政府。中华民国元年(1912 年),置涪州,治今涪陵市城区,直隶四川省。次年 2 月,改涪州为涪陵县,隶川东道;分州改称分县,武隆分县治武隆司(今武隆县土坎乡),鹤游分州治保和寨(今垫江县严家乡)。民国三年(1914年)改川东道为东川道,涪陵县隶之。十七年(1928 年)东川道废,涪陵县直属四川省。十九年(1930 年)6 月,裁撤鹤游、武隆分县。二十四年(1935年)起,涪陵县隶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4 ~ 5 页同。《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民国二年(1913 年)改涪州为县,属川东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置涪陵县隶涪陵专(地)区

《涪陵市志》第 94 页云:1949 年 11 月 28 日,涪陵解放,置涪陵县。1950年 1 月,涪陵县隶川东区涪陵分区,县、分区同驻涪陵城区。1952 年 9 月以后,隶四川省涪陵分区(次月改为涪陵区,1955 年改为涪陵专区,1968 年 5 月改为涪陵地区)。1983 年 9 月 9 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涪陵县,建立涪陵市(县级),隶属及驻地不变。《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5 页云:1949 年 9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服务团在南京筹建涪陵党政领导班子时,初拟称彭水地委,10 月 1日离开南京前夕改定为涪陵地委。11 月 7 日至次月上旬,原四川省第八区各县先后解放,筹建的地、县领导班子随军跟进,新生政权相继建立。11 月 28 日,涪陵解放,置涪陵县;12 月,涪陵专区移驻涪陵城区。涪陵专区辖涪陵、酉阳、酆都、南川、彭水、黔江、秀山、石砫、武隆等 9 县。1950 年 1 月 23 日,川东区行政公署发出署秘总字第 21 号通令,划出酉阳、秀山、黔江等 3 县,设立酉阳专区,2 月上旬正式成立,涪陵专区变为辖 7 县(增加长寿县)。1952 年 9月,撤酉阳专区并入涪陵专区;1953 年 3 月,原属大行专区的垫江县划入。1958 年 9 月,酆都县改名丰都县。1959 年 4 月,长寿县划归重庆市,此后涪陵专区辖涪陵等 10 县;6 月,石砫县改名石柱县。1968 年 5 月,涪陵专区改称涪陵地区。《四川省涪陵县地名录》第 1 页云:民国二十四年(1935 年)属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1949 年解放后,属川东行署涪陵专区,1953 年属四川省涪陵专区,1978 年属四川省涪陵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乡级涪陵市隶属涪陵地区

《涪陵市志》云:1983 年 9 月 9 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涪陵县,建立涪陵市(县级),隶属及驻地不变,直至 1995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枳城、李渡县级区隶属地级涪陵市

《涪陵区建置沿革》云:1995 年 11 月 5 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涪陵地区设立地级涪陵市(次年 4 月 1 日正式挂牌成立);撤销县级涪陵市设立枳城、李渡两个县级区;地级涪陵市辖武隆、丰都、垫江等 3 个县及枳城区(驻涪陵中山东路29 号)、李渡区(驻李渡镇人民东路 6 号),受四川省人民政府委托代管南川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地级涪陵市改隶重庆直辖市

《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6 页云:1996 年 9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设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正式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涪陵市正式改隶重庆直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涪陵区隶属重庆直辖市

《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6 页云:1997 年 12 月 20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撤销原地级涪陵市和枳城区、李渡区,设立重庆市涪陵区(次年 6 月 10 日正式挂牌成立),以原枳城、李渡两区为其行政区域,也即涪陵区所辖相当于原县级涪陵市的政区范围,直至 2017 年未变。

表 6 涪陵区建置沿革简表

续表

续表

三、行政区划

唐开元区划

《涪陵市志》第 98 页云:唐开元(713—741 年)年间,涪陵是 500 户以上、1000 户以下的中等县。县以下设乡,今仅知有高松乡(约今涪陵市罗云乡地)1 乡。《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10 页同。

宋代区划

《涪陵市志》第 98 页云:宋代涪陵县下辖 6 乡(乡名未详)及温山、陵江两镇和白马砦。温山镇系五代温山县,治今长寿县仁和乡,宋初徙治鹤游坪即今垫江县严家乡,熙宁三年(1070 年)降为镇,入涪陵县。陵江镇沿革缺考。白马砦(今武隆县白马乡),宋初为涪陵县白马驿,后置由马砦。大观四年(1110 年)废砦置白马盐场,设有盐场官。《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10 ~ 11 页同。

明代区划

《涪陵市志》第 98 页云:明代涪州直属地内分 13 里:白石、黑石、通济、螺回、李渡、石龙、韩市、蔺市、谢石、长滩、在郭、罗云、芋池。《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11 页同。

清代区划

《涪陵市志》第 98 ~ 99 页云:清代涪州在武隆县未并入前辖 3 里 18 甲,并入后辖 5 里 31 甲。长滩里(简称长里):领 30 场。其辖地除少部分在乌江以东和长江以北外,余皆在长江以南、乌江以西,系州属最大的里。长里分首甲、上二甲、下二甲、上三甲、下三甲、上四甲、下四甲。白石里(简称白里):领16 场,辖地约今李渡区、垫江县鹤游区、长寿县云集区的全部和垫江县坪山区大部。白里分首甲、上二甲、下二甲、上三甲、下三甲、上四甲、下四甲。罗云里(简称云里):领 12 场。辖地约今清溪、珍溪区全部以及焦石区罗云乡、垫江县坪山区小部之地。云里分首甲、二甲、三甲、四甲。东里分一甲、二甲、三甲、四甲。西里一甲、二甲、三甲、四甲、五甲、六甲、七甲、八甲。东、西二里共领 41 场,约有今武隆县芙蓉江以西、鸭江以东和涪陵焦石、白涛两区部分地区。《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11 页同。

光绪三十四年区划

《涪陵市志》第 99 页云:光绪三十四年(1908 年),涪州分 9 区 9 镇 9 乡;中区:辖州城及五关(龟龙、鹅颈、望州、靖远、游江关)以内地区;正东区:辖珍溪、清溪镇;东南区:白涛镇及耀德、树德、福来、桐梓等 4 乡;正南区:铜锣镇及永顺、鸭江乡;南西区:龙潭乡;西北区:大义、李渡镇及云集乡;北东区:百福乡;正西区:君子、新盛镇;正北区:鹤游镇。参见《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11 ~ 12 页。

宣统二年区划

《涪陵市志》第 99 页云:宣统二年(1910 年)按户划分区,城设 1 个区,农村设 5 个区。城区:辖城厢 18 团及沙背沱、五关、抵塘、北山坪,区署驻城隍庙。第一区:辖 2 镇 1 乡。李渡镇,辖李渡、致远、金银、石庙、石龙、勾家、荣桂、龙安等 8 个场;大义镇,辖大柏树、义和、大山、高家镇、桂馨、文馨、回龙等 7 场;百福乡,辖白家、来龙、韩家沱、葛亮山、隆兴、李村寺等 6 场。区署驻李渡镇。第二区:辖 3 镇。清溪镇,辖清溪、黄鹄嘴、窵水岩、干龙坝、焦石坝、罗云坝、高庙子、玉皇观、大沱铺、三磊子、治平院、南沱、土地坡、马颈子等 14 场;琛溪镇,辖琛溪、永安、双河、万岁、天台、尖山子、荒田坝、黄沙岭、中峰、大胜、义和、百汇、回龙等 13 场;白涛镇,辖白涛溪、三窝山、悦来、复兴、天台寺、麻溪、龙塘坝、子耳坝、烂坝子、木根铺等 10 场。区署驻清溪镇。第三区:辖 3 镇 1 乡(后称四镇乡)。新盛镇,辖新庙子、酒场垭、石家沱、石龙、大乘寺、三合、增福,大顺、两汇口、安镇坝等 10 场;同乐镇,辖同乐、聚宝、骑龙、青羊、太和、凤来、酒店、马武等8 场;君子镇,辖蔺市、兴隆、堡子、五马石、北拱坝等 5 场;龙潭乡,辖龙潭子、明家、太平、崇兴、冷水关等 5 场。区署驻新庙子。第四区:辖 1 镇 1 乡。鹤游镇,辖保和、沙坪、箐口、御龙、包家、合兴、严家、包家庙、土主庙、太和村、裴江、飞龙、永安、三汇、沈家、观胜、汪家、太平等 18 场;云集乡,辖罗家庙、罗家、汪家庙、万寿、韩龙、石马、回龙、中兴、邻封等 9 场。区署驻分州城(即保和寨)。第五区:辖 6 乡。鸭江乡,辖鸭子塘、月升、庙坪子等 3 场;福来乡,辖火炉铺、白果铺、钻天铺、苍沟、万峰坪、火耳沟、关庙堂、龙溪、徐家塘等 9 场;永顺乡,辖长坝、大漕、弹子山、打蕨沟、木花洞、平桥、白马、凉水井、车盘洞等 9 场;树徳乡,辖大青杠树、杨家井、青裘坝,巷口、龙洞、中嘴等 6 场;耀德乡,辖羊角磧、清水溪、长坡、土坎、马溪等 5 场;桐子乡,辖桐子山、土地坳、后坪、文庙、梨子树、小坪等 6 场。区署驻武隆分州城。参见《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12 页。

民国十九年区划

《涪陵市志》第 99 ~ 100 页云:民国十九年(1930 年)6 月,全县分为 21个区(废分县为区)、37 镇、127 乡,计 164 镇乡。第一区,驻县城,辖县城及附近 5 个场;二区,驻马武,辖原同乐镇下段 4 场;三区,驻同乐,辖原同乐上段 6 场;四区,驻龙潭,辖 4 场;五区,驻蔺市,辖 7 场;六区,驻新庙,辖8 场;7 区,驻大柏树,辖 7 场;八区,驻李渡,辖 9 场;九区,驻白家,辖 8场,十区,驻罗家庙,辖 9 场;十一区,驻保和褰,辖 19 场;十二区,驻北碚(即百汇),辖珍溪镇下段 5 场;十三区,驻珍溪,辖珍溪镇上段 9 场;十四区,驻清溪,辖 13 场;十五区,驻白涛,辖 10 场;十六区,驻鸭江,辖 3 场;十七区,驻长坝,辖 8 场:十八区,驻羊角碛,辖 5 场;十九区,驻巷口,辖 5 场;二十区,驻火炉铺,辖 5 场;二十一区,驻桐子山,辖 3 场。

民国二十二至二十三年间区划

《涪陵市志》第 103 页云:民国二十四年(1935 年)5 月,全县 116 镇乡划为 5 个区,每区所辖乡镇数:第一区 27、二区 23、三区 23、四区 22、五区 21个。11 月,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批准对涪陵县区划进行调整。第一区,区署驻城内天上宫,辖 28 镇乡。即敦仁、精义、崇礼、广智、履信、清溪、协和、治平、南佗、龙狗、白涛等 11 镇,龙治、靖黔、凉塘、荣桂、龙安、酒店、和兴、平安、焦石、罗云、天台、复兴、木根、梓里、三窝、鸭江、庙垭等 17乡。全区总计 49610 户。第二区,驻堡子场,辖 23 镇乡。即蔺市、堡子、马武、同乐、新妙、石沱等 6 镇,隆兴、五马、太和、凤来、青羊、聚宝、骑龙、冷水、太平、龙潭、明家、增福、大顺、三合、两汇、酒场垭、石龙等 17 乡。总计 43957 户。第三区,驻石龙场,辖 25 镇乡。即华严、云集、中心、百胜、来龙、李渡、致远、大柏、同兴等 9 镇,隆兴、世忠、勾家、石龙、韩龙、大山、镇安、义和、金银、回龙、文馨、石马、邻封、回龙,北沙、石泉等 16 乡。总计 45121 户。第四区,驻大义镇,辖 23 镇乡。即沙坪、珍溪两镇,保和、裴江、沈家、永安、三汇、御龙、飞龙、合义、中峰、义和、同泰、百汇、永安、万岁、白家、包家、严家、土主、汪家、永义、万寿等 21 乡。总计 30456 户。第五区,驻羊角镇,辖 18 镇乡。即巷口镇,桐子、梨树、苍沟、万峰、龙坝、火炉、白果、龙洞、青、土坎、凉水、永顺、百顺、羊角,和顺、白马、长坡等 17 乡。总计 24816 户。

1950 年区划

《涪陵市志》第 109 ~ 110 页云:1950 年初,分全县为 9 区、89 乡镇、748保、8202 甲。城区,驻崇义镇城隍庙。辖敦仁、崇义 2 镇,龙志、靖黔、凉塘、北沙、荣桂、龙安 6 乡。计 84 保,1043 甲。第一区,驻复兴乡。辖清溪 1 镇,白涛、三窝、悦来、焦石、复兴、和兴、罗云、龙驹、南沱、协和、平安、天台 12 乡。计 108 保,1169 甲。第二区,驻蔺石镇。辖蔺市、新妙 2 镇,北拱、五马、兴隆、堡子、两汇、开平、酒井、石和、石沱 9 乡。计 86 保,1085 甲。第三区,驻李渡镇。辖李渡 1 镇,镇安、大山、义和、文馨、金银、致韩、石泉、勾来、世忠、百胜 10 乡。计 90 保,1134 甲。第四区,驻珍溪镇。辖珍溪 1镇,百汇、仁义、中峰、合义、永义、永安、白庙 7 乡。计 70 保,800 甲。第五区,驻庙垭乡。辖鸭江、梓里、酒店、马武、太和、青羊、聚宝、凤来、庙班 9 乡。计 70 保,689 甲。第六区,驻龙潭乡。辖三合、增福、大顺、明家、太平、同乐、龙潭、崇兴、冷水 9 乡,计 78 保,681 甲。第七区,驻云集乡。辖石龙、石回,邻封、回龙、同兴、华中、隆兴、江家、云集 9 乡。计 71 保,715 甲。第八区,驻沈家乡。辖飞龙、保沙、三汇、裴江、永平、汪家、土主、包家、严家、沈家、白家 11 乡。计 91 保,886 甲。

1950 年 7 月 10 日,将原第二区的新妙、酒井、石沱、两汇、开平 5 镇乡划出成立第九区,区署驻新妙镇;将原第五区的庙垭、鸭江、凤来、聚宝、青羊 5乡划出成立第十区,区署驻庙垭乡。9 月,分新妙镇东南置弋阳乡,西北置长兴乡;析镇安乡置镇安、大柏两乡。并新设 5 个区。至此全县为 17 区,92 乡镇,748 保。区名序号以城区为起点,按顺时针方向螺旋式旋转编定,即城区,区署驻城隍庙。辖敦仁、崇义 2 镇,龙志、靖黔、凉塘、北沙 4 乡。计 72 保。第一区,驻马武乡。辖马武、酒店、龙安、梓里、太和 5 乡。计 30 保。二区,驻蔺市镇。辖蔺市 1 镇,北拱、五马、兴隆、堡子、石沱 5 乡,计 48 保。三区,驻李渡镇。辖李渡 1 镇,荣桂、石泉、勾来、金银、致韩、石龙 6 乡。计 52 保。四区,驻百胜乡。辖百胜、隆兴、世忠、永安、白庙 5 乡。计 40 保。五区,驻珍溪镇。辖珍溪 1 镇。永义、中峰、仁义、百汇 4 乡。计 47 保。六区,驻清溪镇,辖清溪 1 镇,协和、南沱、龙驹、罗云、和兴、平安 6 乡。计 69 保。七区,驻复兴乡。辖白涛 1 镇,复兴、焦石、悦来、三窝、天台 5 乡。计 39 保。八区,驻庙垭乡。辖庙垭、鸭江、凤来、聚宝 4 乡。计 39 保。九区,驻龙潭乡。辖龙潭、崇兴、冷水、同乐、青羊5 乡。计42 保。十区,驻大顺乡。辖大顺、三合、增福、明家、太平 5 乡。计 43 保。十一区,驻新妙镇。辖新妙 1 镇,开平、酒井、两汇、石和、弋阳、长兴 6 乡。计 38 保。十二区,驻大柏乡。辖镇安、大柏、大山、义和、文馨 5 乡,计 35 保。十三区,驻云集乡。辖云集、华中、江家、石回、邻封、回龙 6 乡。计 49 保。十四区,驻飞龙乡。辖飞龙、同兴、合义、白家、保沙 5 乡。计 41 保。十五区,驻严家乡。辖严家、包家、汪家、土主 4 乡。计 27 保。十六区,驻沈家乡。辖沈家、永平、裴江、三汇 4 乡。计37 保。

1951 年区划

《涪陵市志》第 110 ~ 112 页云:1951 年 11 月 10 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将长期插处于涪陵县汪家乡第四村境内的大竹专区所属垫江县董砚乡杨家村的一个甲(俗名小垫江),划归汪家乡第四村管辖。1952 年 12 月 19 日,四川省民政厅批准,将完全插处于涪陵县包家乡境内的原长寿县兴隆乡第十六、二十三村及黄葛乡第十四村,划归包家乡管辖,依次编为第七、八、九村。为有利于狮子滩电站建设,12 月 27 日,将回龙、邻封两乡龙溪河以北地区及回龙乡龙溪河以南 3 个组,总计 3223 户划归长寿县。其余 455 户划归涪陵县云集乡,编为大坪、合同两村。长寿县第四区调整后划出的龙溪河南岸 156 户,划归涪陵县石回乡管辖,编为新十村。

1953 年区划

《涪陵市志》第 112 ~ 114 页云:1953 年 1 月 14 日,经四川省民政厅和省编制委员会批准,全县再增设 3 个区。至 3 月 20 日止,全县变为 20 区 128 乡镇。城区,驻崇义镇中山街。辖敦仁、崇义2 镇,龙志、靖黔、凉塘,北沙4 乡。—区,驻马武乡。辖马武、酒店、龙安、太和、梓里 5 乡。二区,驻蔺市镇。辖蔺市 1 镇,北拱、五马、石沱、龙门 4 乡。三区,驻李渡镇。辖李渡 1 镇,荣桂、黄旗、石泉、马鞍 4 乡。四区,驻百胜乡。辖百胜、永安、隆兴、双河、葛亮、白庙、世忠、大渡、七里(勾来)9 乡。五区,驻珍溪镇。辖珍溪 1 镇,珍滇、万灵、百汇、中心,大胜、中峰、仁义、永义 8 乡。六区,驻清溪镇。辖清溪1 镇,白塔、协和、南沱、龙驹、平安、焦岩6 乡。七区,驻白涛镇。辖白涛1 镇。白涛、麻溪、三窝、天台、永胜、石门6 乡。八区,驻庙垭乡。辖庙垭、鸭江、凤来、永兴、送月,聚宝、骑龙 7 乡。九区,驻龙潭乡。辖龙潭、大同、同乐、建设、白鹤、崇兴、冷水、青羊 8 乡。十区,驻大顺乡。辖大顺、增福、三合、明家、太平 5 乡。十一区,驻新妙镇。辖新妙 1 镇,新妙、石和、弋阳、长兴、两汇、开平、酒井 7 乡。十二区,驻大柏乡。辖大柏、大山、镇安、盘龙、义和、大义 6 乡。十三区,驻云集乡。辖云集、华中、江家、回龙、石回、中心 6 乡。十四区,驻飞龙乡。辖飞龙、同兴、白家、和(合)义、沙坪、万寿、御龙、保和 8 乡。十五区,驻严家乡。辖严家、包家、土主、汪家 4乡。十六区,驻沈家乡。辖沈家、三汇、裴江、永平、石庙 5 乡。十七区,驻兴隆乡。辖兴隆、堡子、松荫、青龙、惠民 5 乡。十八区,驻致韩乡。辖致韩、石龙、文馨、韩龙、金银 5 乡。十九区,驻复兴乡。辖复兴、焦石、悦来、和兴、罗云、土井、土溪、干龙 8 乡。6 至 9 月,乡镇再度划小,全县达到 254 个乡镇。

1955 年区划

《涪陵市志》第 114 页云:1955 年 1 月,将第八区所属聚宝乡的柏杨、民主、平安 3 个村划归南川县管辖。3 月 24 日,划长寿县铁牛乡入涪陵县第五区。不久,城关区改称城关镇(区级镇)。9 月,城关镇设两街道办事处,辖 13 个居民委员会。增设城郊区。9 月 28 日,将全县农村 212 乡镇陆续调整为 14 区 95乡镇,并将区以所在地命名,取消原编号。城郊区,由 14 乡并为 7 乡。即荔枝、黄旗、北坪、白塔、凉塘、插旗、靖黔乡。蔺市区,由18 乡镇并为8 乡镇。即蔺市镇,龙门、北拱、五马、青龙、堡子、惠民、兴隆乡。李渡区,由 15 乡镇并为 8 乡镇。即李渡镇,石马、双庙、韩龙、致韩、石泉、石龙、荣桂乡。百胜区,由16 乡并为7 乡。即百胜、世忠,永安、丛林、双河、白庙、大渡乡。珍溪区由 18 乡镇并为 8 乡镇。即珍溪镇,合义、中心、珍溪、中峰、仁义、百汇、永义乡。南沱区,由12 乡并为5 乡。即清溪、平安、焦岩、龙驹、南沱乡。白涛区,由 15 乡镇并为 9 乡镇。即白涛镇,白涛、永胜、天台、麻溪、山窝、石门、大东、大木乡。庙垭区,由15 乡并为6 乡。即凤来、庙垭、鸭江、送月、永兴、骑龙乡。龙潭区,由17 乡并为8 乡。即龙潭、同乐、安镇、崇兴、青羊、冷水、大同、建华乡。大顺区,由12 乡并为6 乡。即大顺、增福、太平、明家、松柏、三合乡。新妙区,由15 乡镇并为7 乡镇。即新妙镇,新妙、开平、酒井、石沱、两汇、石和乡。大柏区,由16 乡并为5 乡。即义和、大山、大柏、镇安、文馨乡。马武区,由 15 乡并为 6 乡。即马武、太和、梓里、龙安、大桥、酒店乡。焦石区,由 14 乡并为 5 乡。即焦石、罗云、和兴、复兴、悦来乡。

1956 年区划

《涪陵市志》第 114 ~ 115 页云:1956 年 1 月,即撤马武区,其所属乡分别入蔺市、白涛、城郊区;撤焦石区,其属乡分别入南沱、白涛两区;撤百胜区入珍溪区;撤大柏区入李渡区;撤大顺区分别入新妙、龙潭两区。同时,将 95乡镇省并为 78 乡镇。

6 月 12 日,四川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庙垭区鸭江、凤来、庙垭、送月等 4乡划归武隆县,骑龙乡及龙潭区的冷水乡划归南川县。调整后区划:城关镇,辖两个街道办事处。城郊区,辖荔枝、荣桂、酒店、靖黔、菜场、凉塘、黄旗 7乡。蔺市区,辖蔺市 1 镇,龙门、北拱、堡子、兴隆、马武、太和、五马、青龙、惠民 9 乡。龙潭区,辖龙潭、同乐、崇兴、青羊、太平、明家、聚宝、增福 8 乡。新妙区,辖新妙 1 镇,石沱、石和、新妙、两汇、开平、三合、大顺、酒井 8 乡。李渡区,辖李渡 1 镇,马鞍、石泉、致韩、石龙、金银、大柏、镇安、大山、义和、石马10 乡。珍溪区,辖珍溪1 镇,世忠、百胜、永安、丛林、珍溪、永义、中峰、百汇、仁义 9 乡。南沱区,辖清溪、南沱、龙驹、平安、罗云、和兴、复兴、焦石 8 乡。白涛区,辖白涛 1 镇,白涛、山窝、悦来、大木、永胜、梓里、石门、天台 8 乡。

1983 年区划

《涪陵市志》第 122 页云:1983 年 9 月 9 日,经国务院批准,涪陵县撤县建市,行政区划不变。11 月 23 ~ 28 日,撤销龙门、珍溪、石马 3 个公社,分别并入蔺市、珍溪、李渡各镇;撤销城关镇和城郊区,合并成立市中区;撤销永义公社,分设永义公社和杉树湾公社。永义公社以永义、寨沟、中乐、大兴、高井、斗力 6 个大队为辖区,公社驻永义大队。杉树湾公社以镇安、铁炉、白兴、荒田 4 个大队为行政区域,公社驻荒田大队杉树湾。同时,撤销城关镇的崩土坎、南门、东门、西门 4 个办事处,分别设立崇义、敦仁、石鼓 3 个乡级镇(3天后改镇为办事处)。划荔枝公社的黄旗大队归黄旗公社管辖。12 月 3 日,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白涛、永胜两公社,成立白涛镇(乡级),镇政府驻白涛场。

1985 年区划

《涪陵市志》第 122 ~ 123 页云:1985 年 2 月 6、14 日,撤销新妙、清溪、马武场、龙潭坝 4 个乡,设立乡级镇,行政区域不变。5 月 28 日,改马武场镇为马武镇。8 月 13 日,将致韩乡分置为致韩、韩龙两乡,致韩辖桥头、倪峰、新阳、长冲、堂堡、致远、云星、百花、松林 9 个村,乡政府设致韩场。韩龙乡辖凤凰、韩龙、皂角、华东和石龙乡划出的山仑共 5 个村,乡政府设韩龙场。至 1985 年底,涪陵市共有 10 区、75 乡镇、3 街道办事处、771 村(居)委、5104 个村民小组(居民小组)。

2011 年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重庆市卷》第 120 页云:2011 年末,辖李渡、敦仁、崇义、荔枝、江东、江北、龙桥、白涛 8 个街道,百胜、珍溪、清溪、南沱、蔺市、石沱、义和、新妙、焦石、马武、青羊、龙潭 12 个镇,罗云、大木、同乐、大顺、增福、武陵山 6 个乡,共 26 个乡级政区,下设 99 个居委、317 个村委、771 个居民小组、2124 个村民小组。

四、辖域变迁

秦代枳县辖域

《涪陵市志》第 96 页云:秦时枳县,东北接朐 (治今云阳县三坝乡)县,西抵巴郡(治今重庆市市中区),南接鄨县(治今贵州遵义市),北邻阆中县(治今阆中县保宁镇)界,境域约有今涪陵市和南川、长寿、丰都等县地及武隆县芙蓉江以西部分、垫江县沙河以南地区,面枳约 1. 37 万平方公里。《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8 ~ 9 页同。

东汉枳县辖域

《涪陵市志》第 96 页云:东汉永元二年(90 年),分置平都县(洽今丰都县名山镇)后,枳地缩小。面枳约 9900 平方公里。《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9页同。

三国蜀汉枳县辖域

《涪陵市志》第 96 页云:三国蜀汉延熙十三年(250 年),分枳县南部和涪陵县(治今彭水县郁山镇)西部置汉平县(治今武隆县鸭江乡),枳县地进一步缩小。《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9 页同。

隋代涪陵县四至

《涪陵市志》第 96 页云:隋代涪陵县的四至邻县:东北为丰都县(治今丰都县名山镇),东为石城县(治今黔江县县坝乡),西为巴县(治今重庆市市中区),南为彭水县(治今彭水县郁山镇),北为垫江县(治今垫江县桂溪镇),约有今涪陵市全部和武隆、长寿、垫江等县部分地面。《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9页同。

唐代涪陵县四至

《涪陵市志》第 96 页云:唐代涪陵县东邻丰都县,西北靠乐温县,西南接宾化县,东南抵武龙县,北至温山县界。面积比今涪陵市小。《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9 页云:唐代涪州东北抵忠州、东南邻黔州,南至珍州,西南靠渝州,西北接渠州。涪州所辖涪陵县四至界限:东邻丰都县,西北靠乐温县,西南接宾化县,东南抵武龙县,北至温山县,面积比今涪陵区小。

宋代涪陵四至

《涪陵市志》第 97 页云:宋代涪陵县东邻丰都县,西靠乐温县,西南接隆化县,南抵武龙县界,北至垫江县。面积约 6000 平方公里。《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9 页同。

元代涪州四至

《涪陵市志》第 97 页云:元代涪州(不含辖县)东邻丰都县,西南靠南川县,西接巴县、乐温县,南抵武龙县,北至垫江县。面积约同宋代。《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9 页云:元代涪州东邻丰都县,东南抵彭水县、婺川县,西南接南川县,西靠长寿县,北至垫江县。

明代涪州四至

《涪陵市志》第 97 页云:明代涪州(不含辖县)东邻丰都县(按:洪武十三年,1380 年,更“丰”为“酆”),西靠长寿县、巴县,西南接南川县,南抵武隆县(按:洪武十一年,1378 年更“龙”为“隆”),北至垫江县。面积约3700 平方公里。《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9 页云:明代涪州东邻丰都县(按:洪武十三年,1380 年,更“丰”为“酆”),东抵黔江县、酉阳宣抚司,西南接南川县,西靠长寿县,北至垫江县。

清代涪州四至

《涪陵市志》第 97 页云:清代涪州(不含辖县)东南 160 里(当时习惯里程)至木棕河与彭水县(治今彭水县汉葭镇)为界,东 90 里至三华山(今铜矿山)与酆都县接壤,西北 60 里至黄草山与长寿县为邻,西 150 里至铁瓦寺山(今木鱼山)与巴县相连,西南达正安州东北大堂场(今贵州省道真县大塘乡),南 100 里至冷水关与南川县境分域,北 100 里至大沙河与垫江县划界。涪州面积约 5900 平方公里。《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9 ~ 10 页同。

中华民国辖域

《涪陵市志》第 97 页云:中华民国涪陵县的境域面积:民国元年(1912年)至三十一年(1942 年)时与清代境域同,民国三十一年(1942 年)7 月 1日分所属第五区置武隆设治局后,其境域缩小,面积约 3700 平方公里。《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10 页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辖域

《涪陵市志》第 97 页云:中华人民共和国涪陵县:解放之初的境域面积与民国后期同。1950 至 1958 年变化较大。《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10 页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 1950 年至 1959 年,涪陵专(地)区的境城面积变化较大,其后稳定为辖 10 县(市)的境域东邻万县专区、湖北省、湖南省,南接贵州省,西靠重庆市,北至达县专区,面积 29752. 1 平方公里。1988 年划出 5 县设立黔江地区后,涪陵地区(市)境域面积缩小为 12840. 75 平方公里。涪陵县初期境域面积与民国后期同,1950 年至 1958 年划出划进变化较大。1958 年以后境域稳定,面积 2941. 46 平方公里,即今重庆市涪陵区境域面积。1995 年 11 月以后,原县级涪陵市划分为 2 个县级区,大致以勾家场——梓里场山脉为界,以东为枳城区所辖,面积 1533. 4 平方公里;以西为李渡区所辖,面积 1408. 1 平方公里。1997 年 12 月以后至今,重庆市涪陵区的境域、面积与原县级涪陵市相同。

1950 年垫江县划属涪陵县

《涪陵市志》第 97 页云:1950 年 11 月 10 日,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核准,将插处于汪家乡第四保属垫江县董砚乡杨家村管辖的一个甲(计 42 户 541 市石田土)划归涪陵县管辖。《涪陵地区民政志》第 98 页云:1951 年 11 月 11 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内民字第 203 号批复,将大竹专区垫江县第三区董砚乡杨家村一个甲 42 户划归涪陵县管辖。按:《市志》《民政志》所记时间不同,一在1950 年 11 月 10 日,一在 1951 年 11 月 11 日。

1952 年长寿县地划属涪陵县

《涪陵市志》第 97 页云:1952 年 12 月 19 日,经省民政厅批准,将长寿县兴隆乡第十六村、第二十三村及黄葛乡之第十四村(共 442 户 9851. 3 市石田土)划入涪陵县。《涪陵地区民政志》第 98 页云:1952 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民政(52)字第 00988 号通知,长寿县所属兴隆乡第 16、23 村和黄葛乡第 14 村划归涪陵县(包家乡)管辖。

1952 年长寿、涪陵互换辖域

《涪陵市志》第 97 页云:1952 年 12 月 27 日,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将涪陵县属第十三区回龙、邻封两乡龙溪河以北地区全部及龙溪河以南回龙乡属之第八、九、十共 3 个组,总计 3223 户,划归长寿县管辖;将长寿县属第四区龙溪河南岸 156 户划归涪陵县石回乡。

1953 年涪陵县地划属垫江、长寿

《涪陵市志》第 97 页云:1953 年 9 月 10 日涪陵区专员公署批准将涪陵县第十三区的江家、大石、云集、燕石、安顺、石回、两桂、白林、大水、福盛、石塔、青平、华中等 13 乡,第十四区的同兴、玛瑙、板桥、铁牛、飞龙、群策、万寿、御龙等 8 乡,共计 21 乡,划归长寿县管辖;将第十四区的绿柏、云山、观斗、沙坪、保合,白家、古福、龙塘等 8 乡,第十五区的水井、汪家、武功、打鼓、土主、龙井、包家、凤宝、安乐、严家等 10 乡,第十六区的箐口、三汇、巧岭、胜利、裴江、石庙、平溪、永平、鸡栖、东林、老君、沈家、东汇等 13 乡,总计 31 乡,划归垫江县管辖。李世权《石刻涪州》第 22 ~ 23 页云:1953 年 9 月,涪陵地区专员公署将涪陵县第十三区的江家、大石、云集、燕石、安顺、石塔、两桂、福盛、石回、白林、大水、青平、华中 13 乡,第十四区的回兴、玛瑙、板桥、铁牛、飞龙、群策、万寿、御龙 8 乡,共计 21 乡,划归长寿县;将第十四区的绿柏、云山、观斗、沙坪、保合、白家、古福、龙塘等 8 乡,第十五区的水井、汪家、武功、打鼓、土主、龙井、包家、凤宝、安乐、严家 10 乡,第十六区的箐口、三汇、巧岭、胜利、裴江、石庙、平溪、永平、鸡栖、东林、老君、沈家、东汇 13 乡,总计 31 乡,划归垫江县。按:回兴,《涪陵市志》作同兴。《涪陵地区民政志》第 98 ~ 99 页云:1953 年 9 月 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涪陵专员公署民行字第 21 号通知,将涪陵县第 13 区的江家、大石、云集、燕石、安顺、石回、两桂、白林、大水、福盛、石塔、青平、华中 13 个乡;第 14 区的同兴、玛瑙、板桥、铁牛、飞龙、群策、万寿、御龙 8个乡,总计 21 乡划归长寿县管辖。将涪陵县第 14 区绿柏、云山、观斗、沙坪、保和、白家、古佛、龙塘 8 个乡;第 15 区的水井、汪家、武功、打鼓、土主、龙井、包家、凤宝、安乐、严家 10 个乡;第 16 区的三汇、巧岭、胜利、裴江、石庙、平溪、永平、鸡栖、东林、老君、沈家、东汇13 个乡,总计31 个乡划归垫江县管辖。

1955 年涪陵县地划属南川

《涪陵市志》第 97 页云:1955 年 1 月,涪陵专员公署批准将第八区所属聚宝乡的柏杨、民主、平安 3 个村划归南川县管辖。李世权《石刻涪州》第 23 页云:1955 年 1 月,涪陵地区专员公署将涪陵县聚宝乡的柏杨、民主、平安 3 个村划归南川县。《涪陵地区民政志》第 108 页云:1954 年,涪陵县聚宝乡的柏杨、民主、平安三个村划归南川县管辖。按:《民政志》与《市志》《石刻涪州》所记时间不一致,一在 1954 年,一在 1955 年 1 月。

1955 年长寿县铁牛乡划入涪陵县

《涪陵地区民政志》第 113 页云:1955 年 3 月 24 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涪陵区专员公署民行(55)字第 18 号通知,长寿县铁牛乡划归涪陵县管辖。

1956 年涪陵县地划属武隆、南川

《涪陵市志》第 97 ~ 98 页云:1956 年 6 月 12 日,四川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原庙垭区的鸭江、庙垭、凤来、送月乡划归武隆县;骑龙乡和龙潭区的冷水乡划归南川县。李世权《石刻涪州》第 23 页云:1956 年 6 月,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将涪陵县庙垭区的鸭江、庙垭、凤来、送月 4 乡划归武隆县;骑龙乡和龙潭区的冷水乡划归南川县。《涪陵地区民政志》第 113 页云:1956 年 6 月 12 日,四川省人民委员会(56)省民字第 0448 号批复,涪陵县庙垭区的鸭江、永兴、高建、凤来、七星、团结、庙垭、新华、人民、月升、送月、工农 12 个乡划归武隆县管辖;涪陵县庙垭区的劳动、骑龙、民主乡和龙潭区的冷水乡划归南川县管辖。按:涪陵县地划归武隆管辖,《涪陵市志》《石刻涪州》相同,均为 4乡(鸭江、庙垭、凤来、送月),《涪陵地区民政志》多出 8 乡(永兴、高建、七星、团结、新华、人民、月升、工农);涪陵县地划归南川县管辖,《涪陵市志》《石刻涪州》相同,均为 2 乡(骑龙、冷水),《涪陵地区民政志》多出 2乡(劳动、民主)。

1958 年武隆县地划属涪陵县

1958 年武隆龙塘乡划属涪陵。《涪陵市志》第98 页云:1958 年11 月25 日,涪陵专员公署批准将武隆县羊角区龙塘乡划入涪陵县白涛区管辖。又第 115 页云:1958 年 11 月 25 日,涪陵专员公署批准将武隆县龙塘乡划入涪陵县。李世权《石刻涪州》第 23 页云:1958 年 11 月 25 日,涪陵专员公署将武隆县羊角区龙塘乡划入涪陵县后,才形成了涪陵今域。

龙塘乡

《涪陵市志》第 129 页云:清代为龙庆场。民国二十年(1931 年)置龙庆乡,二十九年(1940 年)省入木根乡。三十一年(1942 年)划归武隆设治局,后复置乡并更名龙塘,以驻地有一大水塘,相传藏有蛟龙而得名。1958 年划入涪陵县。驻水淹塘。 qlLfeHNHdkh2FOreKC7nmpaXEH3VqwssgzGXsrfy46fBaY+k5RIWd7x5TTN6vw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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