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今涪陵区曾是涪陵市所在地。
1983 年成立县级涪陵市
《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114 页云:1983 年 9 月,撤销涪陵县成立涪陵市。又同页云:1983 年 9 月,撤县建市,驻今涪陵市城区。涪陵市辖原涪陵县地域。《涪陵地区民政志》第 118 页云:1983 年,国务院国函发 1983 〔188〕号文件批复,撤销涪陵县,设立涪陵市。
1995 年撤销县级涪陵市
《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116 页云:1995 年 11 月 5 日,国务院以国函 1995〔106〕号文批准,同意撤销原县级涪陵市,设立枳城、李渡两个县级区。新设立的枳城区辖原县级涪陵市的敦仁、崇义、荔枝、江东、江北 5 个街道办事处,白涛、焦石、珍溪、清溪、南沱、百胜 6 个镇,山窝、罗云、卷洞、丛林、仁义、中峰、龙塘、酒店 8 个乡:区人民政府驻中山东路 29 号。李渡区辖原县级涪陵市的李渡、龙桥、蔺市、马武、新妙、龙潭、青羊、石沱、堡子、镇安、义和、致韩 12 个镇,明家、增福、两汇、石龙、同乐、惠民 6 个乡;区人民政府驻李渡镇。1996 年 2 月 16 日,县级涪陵市正式撤销,“县级涪陵市”的历史结束。
1995 年设立地级涪陵市
1995 年 11 月 5 日,国务院以国函 1995 〔106〕号文批准,同意撤销涪陵地区,设立地级涪陵市;地级涪陵市辖原涪陵地区垫江县、武隆县、丰都县和新设立的枳城区、李渡区,代管原涪陵地区的南川市。
1996、1997 年涪陵市代管、改隶
《涪陵区建置沿革》第 116 页云:1996 年 9 月,经中央批准。涪陵市、黔江地区由重庆市代管;从 1997 年 3 月 14 日起,涪陵市、黔江地区正式改隶重庆市。
2000 年撤销地级涪陵市
2000 年,撤销地级涪陵市,所辖各县由重庆直辖市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