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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引言

上文简要介绍了学术界从不同角度对关联理论中存在问题的批判,其中对理论根基问题的争论不是本研究要讨论的内容,学者们已经给出了精彩的对答(参见何自然、吴亚欣,2004),而来自社会学角度的质疑也主要是由对关联理论理解不深所致,并非理论本身的缺陷。本章旨在参考对理论改进具有建设性意义的主要反对观点,探讨它们在理论运作具体、微观层面上的反映,即探讨关联语用推理解释力的主要制约因素,以便为关联推理的优化及在其基础上对关联优选推理模式的建构做好前期准备。我们认为,关联理论的主要问题具体化至指导语用推理的实际操作层面,主要可分析为以下三点:关联期待与说话人意图不一致问题、对隐义的界定问题以及关联解读机制中的多重矛盾问题。

一、关联期待与说话人意图不一致问题

关联理论虽属于后格莱斯( post-Gricean)含义理论的一种,但从本质上讲还是格莱斯主义的沿袭,在《语用学手册》(Ward & Horn, 2004)中斯波伯和威尔逊为“关联理论”条目所作的解释中开篇便提道:

Relevance theory may beseen as an attempt to work out in detail one of Grice's central claim: that an essential feature of most human communication,both verbal and non -verbal, is the expression and recognition of intentions…(2004:607)

可以说,关联理论是在尝试对格莱斯的一个主要观点进行详细探讨,这个观点就是绝大多数人类交际(无论是言语交际还是非言语交际)的一个本质特征是意图的表达与识别。

也就是说,关联理论明确继承了格莱斯的交际观。厉头约翰( Littlejohn,1999)将迄今以来数以百计的对“交际”的定义与理解归结为三种大趋势,借用他的表述,格莱斯的交际观属于第一类,即“交际应被限定为有意图的向他人传递的、且为他人所接收到的信息(1999:8)”(Communication should be limited to messages that are intentionally directed at other persons and received by them)。在这种交际观的指引下,格莱斯会话含义理论是以说话人角度为出发点,描述说话人在发话时应遵守的原则及准则,及说话人通过故意违反准则来传达话语隐含的方式。厉头约翰还总结出了第二类交际观——“交际应该包括对接收方有意义的任何行为,无论这些行为是交际发出者的意图与否(1999:8)”(Communication should include any behaviors that are meaningful to receivers in any way, whether intended or not),不难看出它与第一类交际观在研究出发点上存在本质的不同。关联理论意在描述听话人话语解读的过程,作为解释交际理解过程的理论,它明显是以释话人为研究出发点,而从释话人角度出发的交际观应属第二类交际观。但是关联理论未认识到这一点,它对格莱斯交际观的继承便是对两种研究体系的混淆,本质上是以释话人或者说交际接收方为出发点,却实践着从说话人即交际发出方出发的交际观观照下的研究。皮塔瑞南(2005)从哲学高度上对关联理论的评论也印证了我们此处的观点,他认为“关联理论并未将听话人的作用完全纳入研究范围(2005:1771)”(InRT,…the hearer's role has not been incorporated in full),并进一步解释道:

…the reason for the mild reductionism advocated by Sperber & Wilson lies in the unpremeditated domination of Grice's original proposal, in which he laid considerable emphasis on the role of speaker -meaning in linguistic comprehension. Grice's followers took his suggestions too literally: he never claimed that by focusing on what is different and what is similar in speaker -meaning vs. literal meaning one would reach an exhaustive account of what linguistic and logical meaning amounts to in general. (2005:1771)

……格莱斯最初的观点特别强调话语理解中说话人意义的作用,但其追随者们对他这一观点并未仔细考虑,使得对该观点的一种草率解读成为了主流,斯波伯和威尔逊的温和简化主义就根源于此。他们仅是理解到了他的某些建议的字面含义,事实上,格莱斯从来没有说过,通过集中关注说话人意义与字面意义的异同,就可以从总体上得出对语言意义与逻辑意义的穷尽性描述。

重点关注说话人意义与字面意义的不同是从说话人角度出发的语用推理的主要目的,但从听话人角度出发的语用推理关注的应该是话语传达的全局意义,从话语发出开始,其所能传达的信息就已经脱离了说话人的完全掌控。除了对说话人意图的解读外,话语还可以传达多种说话人未意识到的、却也并非无据可循的信息,如当某人在会议上严肃地说到“明天的接待工作中女性一律不准穿裤子”时,由“不准穿裤子”引发的歧义绝对不是其意图传达的信息,但同样被听话人解读,并形成了幽默的效果(该问题我们在下文还要详谈,此处简要提及)。这旨在说明格莱斯从说话人角度出发研究交际,因而主要关注说话人意义的传达与解读,关联理论从释话人的角度出发,却仍以从说话人角度界定的言语交际为研究对象,自然会造成对释话人在言语交际中所起作用研究的不足。这也部分印证了威尔克斯(Wilks,1986)、曲卫国(1993)等学者对关联理论对人在推理过程中的主体性强调不够这一批判,且该方法论上的缺陷直接导致了基于关联的话语解读机制在运作过程中的前后矛盾,即推理指导因素(关联期待)与推理目标(说话人意图)不一致的问题:

关联理论一方面认为交际的目的是对说话人意图的识别,另一方面认为话语推理终止于关联期待的满足。虽然交际过程中释话人关联期待得到满足时的话语解读常常与对说话人意图的解读一致,但从本质上讲,释话人对说话人意图的正确解读是从说话人角度界定的交际观中交际成功的衡量标准,而释话人关联期待的满足与否是从听话人角度界定的交际观中交际成功与否的关键,二者是不同性质的概念,不能简单加以等同,二者在实际的交际中并不总是一致。举一例说明:

例 3.1 A:王工出国回来了吗?

B:他什么时候出国了?

A发问后会对B的答语产生关联期待,期待B对自己的问题给予相关回答,然而B并没有给予A信息(information -giving)的意图,相反B发话的意图是进一步索取信息(information -seeking)。对发话人B来讲,只要A解读到她索取信息的意图,交际就算成功,而对释话人A来说,交际成功不能仅停留在对B信息索取意图的解读,他必须推理出对自己原初期待直接或间接的解答(如该例中A通过B向他索取的信息内容可推断B不知道王工出国一事,那么她很有可能更不知道王工是否已回国),无论这层含义是说话人的信息意图与否,释话人只有得出满足自己期待的解读后才会终止推理。

由此可见,说话人意图与听话人期待是两个不可等同的概念。皮塔瑞南对关联理论“并未将听话人的作用完全纳入研究范围”的批判也正是植根于关联理论这种从释话人关联期待出发、却只关注说话人意图解读的做法。我们认为,斯波伯和威尔逊之所以采取格莱斯的交际观,将释话人对话语的解读限定在对说话人意图的识别,是因为“明示刺激具有最佳关联”这一假设只有通过如此限定才能成为可能,一旦释话人的推理超出了说话人意图他推理的范围,便不能保证以最省力的方式得出的第一个符合期待的解读就是正确的解读,关联原则就不再适用,关联理论对这些非说话人信息意图的意义也就失去了解释力。然而这种将话语解读限定到说话人意义的做法看似简化了语用推理,实际上却是对它的复杂化:释话人以关联期待为指引寻找解读,且该解读又必须符合说话人意义,而释话人期待与说话人意图之间并不存在一致,由此就必须额外对关联期待与说话人意义间的关系加以限定描述,使理论更为烦琐。关联理论采用了对话语解读内容的限定,却并未对释话人期待与说话人意图间的关系做出解释,使得这一为简化格莱斯交际原则和语用准则而产生的推理理论带上了致命的诟病。

二、隐义界定上的简化问题

用说话人意义来限定解读结果不仅需要解决说话人意图与释话人关联期待不一致的问题,而且说话人意义本身也非想象中那样简单。不同于新格莱斯(Neo-Gricean)语用学用形式手段研究一般或规约含义的尝试(Horn 1984,1992; Levinson 1983,1987,2000),关联理论野心更大,要将各种会话含义(尤其是特殊会话含义)均纳入解释范围,这就要求它对隐含意义有比新格莱斯更透彻的理解。关联理论花费大量精力探讨了显义(explicature)与隐义(implicature)之间的区别及推理在显义充实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但却忽视了隐义这一被想当然化了的概念的内部复杂性,它对隐义范畴性质的考虑明显不足,下面就来具体讨论这一问题。

“隐含意义”一词最早由格莱斯 1967 年在《逻辑与会话》一文中创造并提出,用来指非说话人明确说出的、但又是其意图释话人结合语境推理得出的话语意义。无论是规约隐含还是会话隐含,其共同点是均为隐性表述的内容、需要推理得出、且均为说话人意图内的含义。虽然迄今学术界的主流是对该概念的应用与深入探讨,但也不乏有学者对此提出各类的质疑(对此的总结参见Davis,2005)。我们也属于质疑派,此处要就格莱斯隐义观应用于关联理论时出现的性质问题,或者说格莱斯的“隐义”用于释话人话语解读层面时暴露的问题作探讨。

格莱斯对隐义的推理过程作了如下描述:

He has said that q; there isno reason to suppose that he is not observing the maxims, or at least the Cooperative Principle; he could not be doing this unless he thought that p; he knows (and knows that I know that he knows) that I can see that the supposition that he thinks that p is required; he has done nothing to stop me thinking that p; he intends me to think, or is at least willing to allow me to think, that p; and so he has implicated that p. (Grice, 1975:31)

[说话人]说了q;没有理由认为他未遵守准则,或至少是合作原则;他若不认为p成立,就无法遵守合作准/原则;他知道(并且知道我知道他知道)我知道必须假定他认为p成立;他并没有阻止我认为p成立;他意图让我或至少是允许我认为p成立;因此他话语隐含p成立。

一方面,这种解释非常含糊,即使在某特定的具体语境下,能使说话人遵守合作准/原则的话语解读方式也可能有多种,且交际双方不可能达到完全的知识共享,不存在“你知道我知道你知道……”的情况。因此话语解读只能是在双方共享认知语境帮助下对说话人隐义无限接近的过程,而不能明确确认p成立,我们用一则经典语料来说明:

例 3.2 Peter: Do you want some coffee?

Mary: Coffee would keep me awake. ( Sperber & Wilson,1995:34)

玛丽(Mary)的回答到底传达了她“喝”还是“不喝”的隐义,要由释话人皮特(Peter)自己来判定,选择不同语境假设就能得出不同的认知结果,且任何一种解读都符合格莱斯对隐义推理过程的描述,然而说话人只可能传达两种截然相反的意义中的一种。因此,从话语解读的角度讲,隐义是个不能确定只能无限接近的概念,语境假设的互显度越高就越接近,反之对隐义的推理就越不确定。

另一方面,以上所举之例是话语隐含为说话人意图传达的主要内容的情况,解读不到该重隐含,交际就会失败,然而在很多情况下,某些话语隐含还可能仅作为对话语显义或者其他一些话语隐含的附加意义而存在。对该种隐含的理解是对说话人意义的丰富,对它的解读与否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影响交际的进行,如:

例 3.3 (妻子下班后刚进门便对丈夫说了下面的话)

妻子:我今天快累死了。

该例中显义解读自身便已提供足够相关信息,即使释话人仅解读到话语显义,交际也不算失败,然而他若是进一步推理,则还可以解读出“要求丈夫做晚饭”、“让丈夫听她发牢骚”“取消原定今晚的看电影计划”等含义。由于这些含义均能在认为说话人遵守了合作准/原则的前提下推导出来,到底妻子的话语是否有隐含意义,或者众多解读中的哪个或哪些才是她意图传达的隐义,这些都不在格莱斯隐义推理过程的解释范围之内,因此,从释话人角度探讨的隐义远比格莱斯揭示的隐义要复杂得多。

关联理论虽然在对隐义的实际推导方法上与格莱斯的合作原则有差别,但在对“隐义”这一概念的应用上却无二质,格莱斯隐义推理上的问题关联理论也同样不能避免。要解决该问题就必须先弄清楚释话人眼中“隐义”的性质:释话人在言语解读过程中必须或多或少地为自己推理出的说话人意义负责,即从释话人角度来说,说话人隐含意图具有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是个原型范畴的概念,释话人在推理过程中发挥的主观能动作用越强、所承担的责任越大,推出的隐义对原型的偏离也越大,即对其是否为隐义的不确定性越大,反之亦然。此范畴边界模糊,隐义与非隐义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当释话人责任大到一定程度时,解读结果是说话人隐含意义(implicature)还是纯粹由释话人个人推理得出的非说话人隐义的语境含义(implication)。或者说,是说话人意义还是非说话人意义的话语意义,便不再容易辨别,如:

例 3.4 2007 年初中国联通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为CDMA手机做大型电视广告,其广告词中有一段为:

健康C网,送机风暴将为全球飞的您带来挥洒自如的通信体验;

为动感的您带来前卫时尚的通信体验;

为走遍神州的您带来一省再省的通信体验。

该广告语的显义观众均能理解,且已经能够满足关联期待,然而根据交际关联原则,话语传达的是符合说话人能力与偏好的最大相关,由此便允许释话人进一步寻找值得付出额外认知努力来得出的更大认知效果。在本例中,“全球飞的您”“动感的您”“走遍神州的您”很可能会激活人脑中关于中国联通的竞争对手中国移动旗下的三种知名业务“全球通”“动感地带”与“神州行”的知识,由此产生“我们的CDMA业务比移动的任何一款业务都要好”的含义,且这重含义确实能够产生更大的认知效果。然而广告法明确要求商家在做广告时不能靠贬低同类的其他品牌来抬高自己,因此联通的这则广告在显性交际层面上不可能具有这一重会话含义,我们虽然推理出了这层含义,却没有充分理由认为它是说话人意图的隐含意义,该认知效果的性质很难界定,只能将其列为隐义范畴的边缘成员。

关联理论要求推理的对象是说话人意图,且推理要获得与说话人能力、喜好相一致的最大相关(即最佳关联)的解读,也就是说,说话人意图就是话语传达的与其能力、喜好一致的最大相关解读。然而由于从释话人角度探讨隐义时原型性与不确定性的存在,说话人意图也随之模糊起来,而等同于其意图的最大相关也成了不能确定的概念,如对例 3.4 中广告语的说话人意图的推理到底是应该停留在表层含义还是进一步推导出“联通对移动的贴低”?关联理论在从释话人角度出发研究话语解读的过程中,对隐义的性质缺乏详细考虑这一做法便引发了其言语解读机制的含糊问题,也使得明示-推理交际的可操作性大打折扣。虽然威尔逊和斯波伯也有些注意到了这一情况,但由于隐义被束缚于传统意义上的范畴概念,他们无法找出实质性的解决方案,只是提出了“强隐义”( strongimplicature)与“弱隐义”(weak implicature)的区分,解读时释话人承担责任较小的隐义为强隐义,责任较大的为弱隐义。但一方面不难看出强弱也是一个连续统,没有明确的界限,且弱隐义还可能部分带有非隐义的性质;另一方面,威尔逊和斯波伯在用语料解释话语在线理解过程时,也暴露出了这种解决方案引发的不足:

例 3.5 Perter: Did John pay back the money he owed you?

Mary: No. He forgot to go to the bank. (2004:615)

他们(2004:615-617)认为对玛丽答语的解读既有强隐义也有弱隐义,强隐义为“约翰( John)因为忘了去银行所以不能还给玛丽欠她的钱”,弱隐义为“约翰下次去银行可能会还玛丽钱”等。若不考虑弱隐义,话语推理停止于强隐义的得出,关联解读机制尚且能成立,然而关联理论对弱隐义概念的附加及弱隐义在某种意义上数量的无限性使关联机制对话语解读内容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被取消,推理终止于何处无法界定,由此使关联解读机制的意义大大消减。

此外,通过上面的分析与例 3.4 的例证,我们还可以看出,随着从释话人角度对隐义性质的重新定位,从释话人角度对说话人的所谓明示交际的性质也需重新定位。明示交际所明示的内容只是说话人有交际意图,而不能明示说话人的交际意图本身,说话人可以通过不同的话语组织方式激活释话人不同的认知语境或引发不同的认知语境可及度排序,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引导释话人的解读,但这种方式只能促使释话人的推理无限接近说话人引导的方向,但并不能直接明示该方向或该方向上的推理结果,在推理解读过程中释话人的主观能动性及其对话语解读承担的责任不容忽视。由于明示交际所明示的仅仅是说话人具有交际意图,而其真正话语意图的内容在释话人处具有不确定性,说话人不但可以通过降低不确定性而尽可能提高说话人意图的显性程度,也可以通过一定的话语组织形式刻意增加这种不确定性,增加释话人在推理过程中的责任,由此降低说话人意图的显性程度,传达一些她意图传达的信息,却又不会让释话人将该解读归咎于其意图,如例 3.4。这样一来,关联理论原来意义上的明示交际与非明示交际间的区别并不是简单的、相互对立的两种交际模式,而是由于释话人角度的隐义不确定性,成为一个二者间存在灰色区域的连续统。释话人话语解读中所负责任越小,越接近明示交际;责任越大,则越有可能为非明示交际(但这种情况并不绝对,参见 4.2 节)。此外,对一句话语的理解可能涉及多重含义的解读,而每重含义所体现的交际明示程度都可能是不同的,对一则话语的解读可以同时体现多重交际性质,例 3.4 广告语中的字面意义传达是典型的明示交际,而对第二重意义的传达则为典型的非明示交际。

三、关联解读机制中的多重问题

上文对关联理论交际观与语用推理对象的分析是对关联理论运作前提的探讨,此处则要从更微观的层面观察关联话语解读机制内部影响其自身应用的具体问题。在探讨开始前,我们先对关联解读机制做一较为详细的介绍。

关联理论将格莱斯(1975)的交际合作原则及其四准则简化为了唯一一条不可违反的交际关联原则,并用该原则解释交际中的所有推理:

Principle of Relevance Every act of ostensive communication communicates a presumption of its own optimal relevance .( Sperber & Wilson,1986 /1995:158)

关联原则(在修订版中被改称为“交际关联原则”,但内容未变)每一个明示的交际行为都应设想为它本身具有最佳关联。(何自然、冉永平,2001: F29)

A: Presumption of optimal relevance

(a) The set of assumptions I which the communicator intends to make manifest to the addressee is relevant enough to make it worth the addressee's while to process the ostensive stimulus.

(b) The ostensive stimulus is the most relevant one the communicator could have used to communicate I.

最佳关联假设

(a)交际者意图向受话人显现的一组假设I足够相关,值得受话人付出努力处理明示刺激。

(b)该明示刺激是交际者能够调用来传达I的刺激中最相关的一个。

B: Presumption of optimal relevance (revised)

(a) The ostensive stimulus is relevant enough for it to be worth the addressee's effort to process it.

(b) The ostensive stimulus is the most relevant one compatible with the communicator's abilities and preferences. (Sperber & Wilson, 1995:270)

最佳关联假设(修订后)

(a)明示刺激具有足够的关联性,值得听话人付出努力进行加工处理。

(b)明示刺激与说话人的能力和偏爱相一致,因而最具关联性。(何自然、冉永平,2001: F30)

(a)显现刺激的相关性,足以使受话人所做出的话语信息处理努力产生效果。

(b)显现刺激交际如果与交际者的能力和爱好一致,即可视作是最为相关的。(熊学亮,1999a: 108)

交际关联原则中的关键概念是最佳关联,受话人所有的推理都在假设话语具有最佳关联的基础上展开,最佳关联是释话人推理的主要依据,对它的定义是关联理论的核心,对它的理解是则是掌握关联运作机制的关键。然而上文对最佳关联假设两个不同翻译版本的引述说明,人们对该假设的理解并没有达成共识,往往是为了服务不同目的,以不同的方式对它进行解读,从两版翻译中可以看出虽然何自然、冉永平与熊学亮三位学者对该假设b项的理解共同强调了“ the communicator's abilities and preferences”因素是满足“the most relevant one”中“most”限制的前提,二者都从最佳关联假设中解读出了因果关系,但前者强调话语作为明示刺激之所以具有最大相关是满足与说话人能力、偏好一致的结果,后者突出只有与说话人能力、偏好一致的话语才具有最大相关,但他们的理解方向正好颠倒。

在 86 年版的《关联性:交际与认知》一书中最佳关联假设的定义(上A)中的a项对明示刺激(即言语)所需产生的认知效果作最小值的限定,只有满足该值的话语才值得释话人付出推理努力; b项对释话人处理明示刺激时所需付出的努力大小作限定,说话人为了有效达到自己交际的目的,必须选用能够传达其意图的、令释话人解读最省力的言语刺激。卡斯顿(1998:213-5)解释了这一最佳关联假设被修正的原因:原有假设中的a、b两项对认知努力与效果的限定不对称(足够效果vs最小努力),且a项仅对认知效果的底线作了限制,但实际交际过程中说话人很可能提供超出该底线的认知效果,这在原有假设中没有反映出来。修正版解决了这两个问题,效果与努力被给予了同等的地位,修正后的a项同时强调认知效果的充足性与认知努力的经济性,而且b项还同时为二者限定了上限,话语提供的认知效果不能超出说话人能力与意愿的限制,话语刺激对释话人解读努力不能有无理由的额外需求。卡斯顿讲到两个不同版本在被用于指导话语解读时最可能出现偏差的情况是“听话人可及的第一解读足够相关但又不是与说话人手段与目的一致的最相关的解读(1998:215)”(the first interpretation accessed by the hearer would be sufficiently relevant but would not be the most relevant one compatible with the speaker's means andgoals)。这句话对我们此处的讨论有两点启示:一方面,符合说话人目的、手段(即偏好与能力)的解读可能不止一个,因此对说话人能力、偏好的符合与最大关联二者间没有因果关系,而是两个并列限制条件,共同限定具有最佳关联的明示刺激,由此可得,修正后的佳联假设b项应被解读为“该明示刺激传达的是符合说话人能力、喜好限制的最大相关”,何自然、冉永平、熊学亮三位学者的理解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对原佳联假设意图的偏离;另一方面,从这句话中我们也能看出,话语解读并不仅受认知效果影响,对认知努力的考虑也很重要,不同的解读是按所需努力的多少依次得出的。因此在关联理论的后续发展中,斯波伯和威尔逊又提出了关联的话语解读机制:

Relevance -theoretic comprehension procedure

a. Follow a path of least effort in computing cognitive effects: Test interpretive hypotheses ( disambiguations, reference resolutions, implicatures, etc. ) in order of accessibility.

b. Stop when your expectations of relevance are satisfied.

(Wilson & Sperber, 2004:612)

关联性话语解读程序

a.沿最小努力的路径推理认知效果:按可及性的顺序检验解读假设(即检验解歧、指称确定及隐义推导等的结果)。

b.当关联期待得到满足时停止推理。

他们认为该话语解读程序是根据交际关联原则与最佳关联假设的定义而建立的,体现了二者在实际话语在线推理过程中的指导意义,这三部分便构成了整个关联话语推理的核心,下面我们就来看这其中存在的问题。

(一)“关联”的对象与指向问题

为了最佳关联假设的提出,虽然关联理论( Sperber & Wilson, 1986 /1995,chap.3)对“关联”这一概念逐层作了不同性质的详细界定,分别给出了关联(relevance)、对某人的关联(relevance to an individual)、某现象的关联(relevance of a phenomenon)三个子概念的分类( classificatory)与比较(comparative)双重性质的界定,但最佳关联假设中的“关联”仍旧在两个层面上存在模糊问题,造成关联推理机制使用的混乱。

1.由关联对象不确定引发的矛盾

关联的对象问题( relevance of what?)源于关联理论对关联的分类与比较双重性质的界定,在分类界定中关联作为一个认知效果与努力比例合理的整体而存在,比较界定中,认知效果与努力被分割为两个独立的层面,因此,最佳关联假设中的关联所指就有了三种不同的理解方式。一方面,如上文所述,卡斯顿指出在修订后的最佳关联假设每一项中认知效果与努力被赋予了同样的重要性,也就是说,佳联假设中的关联指的是认知效果与努力的比;另一方面,关联学者在对该假设的实际应用中却常常偷换概念,最常见的是将“认知效果与努力的比”替换为“认知效果”。对效果与努力最佳比值的限制和对最大认知效果的要求并非同质,对关联这一概念的不同解读会引发对关联解读机制的不同的理解,如在应用“明示刺激传达的是符合说话人能力、喜好限制的最大相关”这一项假设时,将关联理解为与说话人能力、喜好一致的最大的效果努力比还是最大的认知效果有可能会得出两个截然相反的解读,由此造成推理机制中的矛盾。

对释话人而言,最相关的信息(即一个或一组认知效果)只有一个,用以表达该最相关信息的言语形式也可能只有一个,但最相关的效果与努力比却远不止一个,因为对比例的要求并不会对分子与分母单独作限制,一组不同的分子、分母可以享有同一比例值,同样话语可以在增加或减少信息量的同时,增加或减少释话人的认知努力,由此获得相同的效果努力比。因此,一句话语就可以有多重解读,同时满足佳联假设的要求,这时按照关联话语解读程序的要求,话语解读停止于第一个满足关联期待的解,则推理停止于效果努力比值相同的一组解读中效果与努力均最小的一个;而若将最大关联解读为最大认知效果,则话语推理必须终止于对最大认知效果的得出,也就是说,话语解读结果为效果努力比值相同的一组解读中效果与努力均最大的一个。关联理论一方面声称佳联假设中的关联是兼顾了认知效果与努力的概念,另一方面又要求话语推导出与说话人能力喜好一致的最大认知效果,矛盾由此而生。

2.由关联指向不一致引发的矛盾

关联指向问题(relevance to whom?)引发了佳联假设中的另一重模糊,关联理论在界定“关联”时,只强调它是与某人的关联( relevancetoanindividual),却未明确指明是与谁的关联,且在运用该假设指导实际的话语解读过程中关联的指向是不一致的。在运用佳联假设的a项“明示刺激具有足够的关联性,值得听话人付出努力进行加工处理”时,关联还是明确指向释话人的,但在b项“该明示刺激传达的是符合说话人能力、喜好限制的最大相关”中,关联实际上是指向话题的,即话语提供的是说话人能够并且愿意提供的有关该话题的最大信息,由此也就造成了最佳关联假设a项与b项之间的矛盾。

具体来讲,佳联假设要求话语刺激提供足够的相关,同时也是说话人能够并且愿意的最大相关,关联理论把前者看作是对话语刺激的底线要求,后者则是上限要求,由于底线要求的相关是针对释话人而言,而上限要求是针对话题而言,底线与上限性质并不一致,从而产生了二者交叉的可能,以关联理论的经典语料为例:

例 3.6 A: Where does Pierre live?

B: Somewhere in the South of France. ( Sperber & Wilson,1995:273)

A希望B给予的是皮埃尔(Pierre)在法国的确切地址,却没有如愿,也就是说A作为释话人,在理解B话语时,足够相关并没有得到满足,他没有得到皮埃尔的确切地址,然而B的答语确实提供了关于该话题她所能够并且愿意提供的最大相关,即“关于皮埃尔的具体地址,我知道但不愿意告诉你,因为我不想让你去拜访他”。此时便出现了佳联假设底线未被满足而上限被满足的奇怪情况,这种佳联假设中关联指向对象分配的不一致造成了a、b两项间底线与上限关系的取消。

(二)修正后的最佳关联假设应用上的问题

关联理论对例 3.6 中B答语的解读将说话人能力、喜好作为话语违反对释话人足够相关后的补救推理内容,即说话人没有提供足够的信息要么是因为没有能力、要么是因为不愿提供。这种解读方案存在一定的问题:

佳联假设b项中说话人能力、喜好对话语刺激的限制应该是释话人在话语解读前就预先考虑到的语境假设, A在向B提出问题前已经对B回答该问题的能力、意愿作了估计:如果他认为B没有能力或肯定不愿回答该问题,他就不可能向B发话,因为这会浪费自己的力气而得不到任何结果;如果他不确定B是否有能力回答他的问题,他就会将言语表达组织为对该能力的询问“Do you know where Pierre lives?”,而例中他说出的话语则明显是将该能力作为了前提预设;只有在A确信B有能力回答、且有可能愿意回答其问题的情况下,才会说出例中的话语。因此,对说话人能力、喜好等的估计是释话人话语解读前形成的,通常情况下都是作为事前假设存在,而非事后推理。这种将说话人能力、喜好作为事后推理内容的情况当且仅当话语提供的信息无法满足释话人预期期待时才会出现,是一种特例情况,在这种意义上,对佳联假设b项的应用不具有与a项同等的地位,而应是用于指导a项未被满足后的次级推理。

此外,这种次级推理也不像关联理论描述得那样简单,当释话人无法从话语中推理出其预期得到的信息时,它并不会直接简单地将其归咎于他对说话人的能力、喜好的错误估计,进而停止推理。在实际的话语解读中,释话人往往会进一步寻找支持这种归咎方案的原因,因为根据我们上文的分析,释话人在话语解读前对说话人的能力、喜好是预先考虑过的。当他将无法获得足够关联的认知效果的原因确定为说话人能力不足时,他是在否定原有认知语境中关于说话人能力的语境假设,这种否定必须有足够的依据,因此需继续推理以寻找该依据;同样,当他认为原因在于说话人不愿提供足够关联的信息时,这也与他原有认知语境中的假设相冲突,也需要进一步推理说话人不愿提供足够相关的理由(如例 3.6 中推理得出的“不愿意让A去拜访皮埃尔”等),以佐证取消原有语境假设这一做法的合理性。

(三)修正后的最佳关联假设与关联话语解读机制间的不对应

由于对“关联”概念界定的不清楚,佳联假设也有将话语推理的两个层面混淆之嫌,而这种混淆严重破坏了它与关联话语解读机制之间的承袭关系。

在将关联视为 认知效果与努力比 的情况下,佳联假定中的a、b两项地位等同,分别为话语刺激所需达到的关联程度设置底线与上限,前者要求话语足够相关,后者要求话语是满足说话人能力、喜好限制的最大相关;而关联话语解读机制要求沿语境可及度推理认知效果、检验推理假设、终止于第一个符合关联期待(对认知效果与努力比的期待)的解读。在该意义上,第一个满足关联期待的解与符合受说话人能力、喜好限制的最大相关的解并不是一个概念,当且仅当沿语境可及度方向的第一处使认知效果与努力的比值满足关联期待的解同时也是说话人意图他得出的所有解读时,才能保证二者的重合。然而第一处得到的足够相关与符合说话人能力、喜好的最大相关并不一定重合,由此才出现了上文例 3.4 中对联通广告语多种解读的情况,这样一来,关联话语解读机制与佳联假设间的对应关系便部分崩溃。

当“关联”仅被界定为 认知效果 这一层面时,佳联假设的b项被解释为说话人意图话语传达她能够传达并且愿意传达的最大相关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指导话语的解读。然而这样一来,关联话语解读机制对推理努力的考虑在佳联假设中就找不到任何根据。此外,由于在关联被界定为认知效果的情况下,佳联假定中a、b项的关联指向对象不同, b项描述的符合说话人能力、喜好的 与话题 的最大相关,只有在a项中 与释话人 的足够相关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才成立,由此佳联假设中a、b两项的平等地位不复存在,且它们也不再是明示刺激必须满足的两个条件,不再是交际中的话语必须具备的两个特征, a项在实际交际中成了可被违反的准则, b项则成了当且仅当a项被违反后才能得到应用的准则,在其他情况下b项独立应用的可能很小,因为说话人的能力、喜好(尤其是喜好)非常主观,释话人对其很难有十足的把握,当话语信息已经满足与释话人的相关时,进一步推理该信息是否为针对当前话题的最大相关的信息会变得不大可能。

综上所述,最佳关联假设混淆了认知效果关联和认知效果与努力比的关联这两个层面上的关联,导致佳联假设的出发点混乱,在每一个层面上的应用都存在问题,这种混乱不仅造成了其追随者在对该假设使用过程中的模糊与偷换概念,更使得关联理论的核心之一——关联话语推理机制无据可依。 Z4Eyd5keYCjrgNdw4jL5Ypkw0f28qf6Sv+M7yRmyBboFrlyzGTiCRgXlKrsQuP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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