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述 】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原则,按照《杭锦后旗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和《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流程》,严格执行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考试、供职报告、宪法宣誓等各项制度,依法任命副旗长 2 人,监委代主任 1人,政府部门负责人 20 人,检察员、审判员 8 人,检委会委员 2 人;接受和免去“一府一委两院”人员 24 人。加强任命干部的任后全程监督,建立年初报告工作计划、年中报告工作进展、年末报告工作总结的“三报告”制度,听取住建、经信、医保等 8 个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增强任命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杭锦后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决定免去:
高飞的杭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赵永成的杭锦后旗教育局局长职务;
刘存亮的杭锦后旗统计局局长职务;
王俊杰的杭锦后旗审计局局长职务;
陈智军的杭锦后旗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赵永成为杭锦后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存亮为杭锦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树恒为杭锦后旗统计局局长;
苏彦锋为杭锦后旗审计局局长;
郝艳宇为杭锦后旗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陈学亮为杭锦后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军为杭锦后旗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张守成为杭锦后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胡浩勇为杭锦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冬元为杭锦后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胡开智为杭锦后旗政务服务局局长;
张志强为杭锦后旗信访局局长;
杨晓艳为杭锦后旗医疗保障局局长;
叶德荣为杭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苏雅拉为杭锦后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张馨为杭锦后旗水利局局长;
张培德为杭锦后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吴大力为杭锦后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免去:
吴雷平的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王广文的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石飞的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田卫东的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吴衡的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沙海法庭庭长职务;
何索尧的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沙海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王文林为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吴衡为杭锦后旗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法庭庭长;
何索尧为杭锦后旗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法庭副庭长;
李刚为杭锦后旗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周炳成为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瑶为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审判员;
蔡平为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执行员。
杭锦后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决定免去:
赵伟的人民政府副旗长职务;
吴永柱的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树恒的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长首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刘海军为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赵海滨为旗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树恒为旗教育局局长;
吕钢为旗统计局局长。
杭锦后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接受马文轩辞去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孙志春的人民政府副旗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新禄为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李怀义为旗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杭锦后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同意吴永柱辞去旗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职务;
免去:
丁世伟的旗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何有志的旗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心刚的旗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程东鸿的检察员职务;
曹河的检察员职务;
乔贵胜的检察员职务;
艾敏的检察员职务;
黄海曌的检察员职务;
丛莎的检察员职务;
任命:
苗海青为旗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佼为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贺璐为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博辞去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杨润雨辞去旗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