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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说明

一、《杭锦后旗年鉴》(2020 卷)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由中共杭锦后旗委员会、杭锦后旗人民政府主办,旗史志办承编。旨在为各级领导机关决策指导工作提供旗情依据,为读者了解和研究杭锦后旗提供年度文献,也为编史修志储备资料。

二、本卷年鉴记述时限为 2019 年 1月 1 日至 12月 31 日。为保持内容的连续性和可比较性,部分内容、数据适当上溯或下延。主体内容设类目、分目、条目 3 个层次,少数条目下设子目,除特载、大事记、统计资料、附录等类目外,其他类目的内容均以条目为表现内容的基本形式。条目的标题统一用黑体加【】表示。年鉴内容采用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相结合的原则设置类目,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排序一般不表示其地位和规模。

三、本卷年鉴着重记载2019 年度杭锦后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大事、要事、新事。全书设特载、大事记、旗情概览、正文、人物、附录等 27 个类目。

四、本卷年鉴引用数据以杭锦后旗统计局所公布数据为准,旗统计部门没有的数据,则采用供稿部门提供的数据。由于行业和统计口径等方面原因,个别数据略有差异。

五、本卷年鉴所记述的“自治区”“全区”“内蒙古”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全市”是指巴彦淖尔市辖区。相关单位名称在首次出现时用全称,以后用简称,如: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简称“市党委”“市委”;巴彦淖尔市简称“巴市”;杭锦后旗简称“杭后”或“旗”“全旗”。记述历史地名、机构名、官职名一律使用原名,在历史地名后括注今地名;对人物名称的称谓,直称其正名;对国名、地名、人名的译名,以新华社译名为准;专用名词、特定称谓有必要时采用括注方式进行注释。“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简称为“自治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为“纪委”,“中国共产党杭锦后旗委员会”简称为“旗委”,“杭锦后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为“旗人大常委会”,“杭锦后旗人民政府”简称为“旗政府”“政府”,“政协杭锦后旗委员会”简称为“旗政协”,其他称谓尽可能使用全称,使用简称时,在每篇第一次使用全称后括注简称,以后使用简称。

六、本卷年鉴的编辑工作得到旗党政领导和各供稿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谢意。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纰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各界批评指正。 aq/W98IAblSpAedRqjBuW2mKSgNl1R7Dy5t9W51a6/omo78wVIOmGSckL3Dq9K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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