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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河区 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临河区财政局局长 徐卫东
(2020 年 1 月 4 日)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 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税部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落实临河区十七届二次人代会预算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偿债高峰期的“双重叠加”效应,传统支柱企业减收严重以及国家继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力度等因素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影响,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保持经济发展稳中向好态势,确保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财政改革有效推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预算执行能力和公共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一)全区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19 年全区预算收入完成 17.08 亿元,完成年初人代会目标的 100.5%,同比增加 0.86 亿元,增长 5.3%。

(二)全区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2019 年全区预算支出完成 46.16 亿元。其中八项民生支出达到 33.23 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的 70%以上。

(三)全区预算执行成效

1.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在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上取得新进展。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牢牢守住红线和底线,科学合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一是圆满完成了“隐性债务”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债务各项目标任务。2019 年全年化解各类债务 33.9 亿元。其中:化解隐性债务 17.54亿元,完成年度任务 16.24 亿元的 108%,争取化债奖励资金 3.5 亿元,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项外工程直接相关项目拖欠工程款 3.91 亿元全部化解完毕,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5.79 亿元;化解未纳入政府隐性债务但需财政性资金偿还的银行贷款利息、 PPP项目、政府债券本息16.36 亿元。二是始终把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投入精准扶贫资金 3932 万元,全力保障扶贫工作顺利推进,足额拨付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贫困人口商业保险、金融扶贫贷款贴息等专项资金,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帮扶制度,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同时,以全面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管理为抓手,建立简便实用、实时同步的动态监控体系,实现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全面、真实、准确的实时动态监控。目前,临河区扶贫监控平台共有扶贫项目23 项,已全部录入绩效目标。三是多措并举,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配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发改、住建等部门争取环保类专项资金4505 万元,重点支持了大气污染防治、城市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居住建筑物节能改造和其他生态文明建设,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保障生态环境工作的有序开展。此外,积极配合上级纪检、审计、生态环境、财政等环保督察检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确保督察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狠抓精细征管,为完善财税机制增添新活力。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征管措施,圆满完成各项财政收入目标。一是以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保费率、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减税降费措施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进一步激发企业转型升级,全区全年新增减税降费 4.5 亿元。二是强化目标管理,落实收入责任指标,认真研判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形势,按照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本着量力而行,但要自加压力、尽力而为的原则,将收入目标细化分解到各征收部门,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严肃税收法纪,加大税收清欠力度。把清理欠税作为完成收入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税务约谈、发布欠税公告和强制执行等措施,加大清欠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共计清理欠税 1.11 亿元。四是落实《税收征管法》执法检查,认真开展非税收入执法检查,对非税收入管理进行重新自查,对管理机制进行重新梳理,严格依法依规征收、源头控管、以票管收,加强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2019年非税收入完成 2.72 亿元,同比增加 0.79 亿元。

3.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地方经济持续稳步发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深入学习研究上级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主动作为,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财力支持。一是通过各部门协同配合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 19.62 亿元。其中:住房保障专项3.12 亿元、卫生健康专项 3 亿元、社会保障专项2.88 亿元、农林水事务专项 2.7 亿元、教育专项1.13 亿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争取到各类地方政府性债券 12.93亿元,重点用于高铁建设、棚户区改造、城市管网改造、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亟须的民生重点项目建设领域。二是累计筹措资金 15.66 亿元。其中:归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 8.92 亿元、重点公建项目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欠款 5.23 亿元、林业绿化和城市维护 1.07 亿元、信访维稳 0.6 亿元,为化解各类政府债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财政支撑。

4.优先民生支出,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全力保障民生,在财政预算支出中民生保障资金达到 33.23 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的 70%以上,确保了民生资金及时拨付,兜住了民生支出这张“底牌”。一是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借助“天赋河套”农业品牌战略,完善农牧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推进农牧业向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迈进。投入资金 14498 万元,保障耕地地力保护、农机具购置、盐碱地改良等涉农补贴,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投入资金 5043 万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入资金 2558 万元,保障林业生态恢复、森林资源管理和培育、生态保护体系的建设。投入资金 1225 万元,加强动物防疫和农牧业技术推广与社会化服务。投入资金 1000 万元,加强优势特色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和输出基地建设,支持“现代肉羊”品牌化、产业化发展。投入资金 611 万元,支持河湖管护、防汛防凌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同时,所有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合理合规。2019 年累计发放补贴资金 31307 万元,涉及农牧类、教育类、社会保障类、建设类等 9 领域 30 类 33 项,惠及农牧户和低收入群体 50 万余人。二是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持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投入资金 5969 万元,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义务教育阶段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投入资金 3618 万元,落实普高、职高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协调发展。投入资金 2824 万元,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投入资金 2800 万元,支持新建水源路学校,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同时,继续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教育精准扶贫、特教津贴等资金投入,切实保障特殊教育群体的支持力度。三是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投入资金 20960 万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可持续筹资机制。投入资金 17867 万元,支持养老保险基金平稳运行,保障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发放。投入资金 16076 万元,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困难群体、重点群体补助政策,强化民生兜底保障。投入资金 3391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 50 元提高到 55 元。投入资金 3110 万元,支持区医院搬迁建设。投入资金 1305 万元,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四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支持解决好群众住有所居、住有良居。投入资金 39936 万元,实施棚户区改造 17 个片区、6557 户,60 万平方米,全力支持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投入资金 4700 万元,保障公租房、廉租房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努力改善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条件。五是保障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投入资金 330 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发展、民俗文化、“中国羊都”等宣传,提高临河区知名度、美誉度。投入资金 210 万元,推动全区公益文体场馆免费开放,支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投入资金 78 万元,支持举办梨花节、冰雪节、马拉松、龙舟赛、农耕健身大会等文体活动,丰富人民文体生活。

5.科学规范管理,为深化财政改革提供新动力。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深化各项财政制度改革,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一是支持配合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投入资金 445 万元,保障扫黑除恶办案经费,支持和配合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配合公安部门对辖区内 19 户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进行梳理和摸排,重点排查“套路贷”“校园贷”“暴力催收”等涉黑、涉恶、涉乱违法犯罪;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对辖区内涉及P2P互联网借贷及相关业务的企业进行了排查,与 7 家P2P网络机构企业高管进行约谈并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等宣传活动。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包括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农林水、扶贫等多个支出绩效监控模块,涉及资金3.16 亿元。通过绩效评价工作,增强项目单位绩效理念,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采购服务管理。在重新修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同时,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先后完成采购预算 4.43 亿元,实际采购金额 4.26 亿元,节约资金 0.17 亿元,节约率 3.98%。四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从“入口”到“出口”实行全程监管,把好资产“入口关”,新增固定资产价值1.96 亿元;把好资产“使用调剂关”,共调剂资产价值 0.68 亿元;把好资产“出口关”,减少固定资产价值 0.78 亿元。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及规范性,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预算单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三公”经费超预算、预算执行随意、支出进度缓慢等问题。组织对扶贫、环保专项资金以及部分民生工程资金等专项检查,保障专项资金相关政策有效执行。六是切实做好会计人员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了 2019年初级会计师无纸化临河区财政局考点工作,参加考生 1386 余人;举办三期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培训会计人员 500 余人。夯实全区会计工作向纵深开展,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会计水平。

二、2020年公共预算草案

(一)2020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20 年,全区经济发展健康稳定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同时,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仍然面临较大压力。在此背景下,全区经济形势面临更大不确定性和更多风险挑战。受宏观经济趋紧,国家和自治区继续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的翘尾因素,预计 2020 年临河区财政增收面临巨大困难。同时,财政支出连年增长,还债压力巨大,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资金需求逐年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节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编制 2020 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按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方略、战略投入和工作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用辩证思维看待形势发展变化,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努力培植财源,促进经济稳步发展;优化支出结构,厉行勤俭节约,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做好重点领域保障,全力支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加快财政改革,强化资金监管,深化绩效管理,持续依法理财,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贯彻以上指导思想,2020 年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充分考虑宏观经济趋紧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二是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着力优化结构,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精准聚焦增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支撑能力。三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健全财政支出决策机制,做到量力而行、精打细算,树立“节流”即是“开源”的理念,量入为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建设节约型财政,做到“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五是有效防控财政风险,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三)2020年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0 年,临河区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 17.85亿元,比 2019 年完成数 17.08 亿元增加 0.77 亿元,增长 5%。

2.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 年,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临河区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242600 万元。其中:一是人员社保支出 203933 万元,占可用财力的 84.1%;二是公用经费 5195 万元,占可用财力的 2.1%;三是预备费 2500 万元,占可用财力的 1%;四是 2020 年各项事业费 25972 万元,占可用财力的 10.7%。

按支出功能分类,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1409 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各乡镇和办事处正常运转、民族团结经费、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 13728 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武警、司法救助、矛盾纠纷调解、人民陪审员、看守所、拘留所运转经费和“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等支出。

(3)教育支出 55118 万元,主要用于合理配置义务教育教学资源、改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普通教育阶段学生“两免”及取暖补助配套、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教育教学质量等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 214 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普宣传等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40 万元,主要用于重大文化体育活动、老年体协活动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4435 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牧区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优抚和社会救助补贴、老年人长寿金、义务兵优待金、五保户和孤儿救济金、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就业保障等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 26485 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医保补贴、职工门诊统筹、大额医保、破产企业职工医保补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计划生育及独生子女补助、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等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 392 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治理和重点污染源监控等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 13947 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和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环境卫生保洁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 9592 万元,主要用于设施农业、高标准示范农田建设、村级基层政权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业保险、疫控防治、农业综合开发等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 1677 万元,主要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和养护等支出。

(12)商业服务业支出 32 万元,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等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 141 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和气象事务等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 12500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1064 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消防、地震、自然灾害等支出。

(16)“三大攻坚战”支出 1426 万元,主要用于防范化解债务和金融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及驻村“第一书记”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依据现行政府性基金政策规定,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2020 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5000 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0000 万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 30000 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预算安排 5000 万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 5000 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预算法》规定,按照“收支平衡,适当结余”的原则,2020 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 189719 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77047 万元,机关事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41070 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348 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21587 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34972 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695 万元。2020 年将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不单列。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179582 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本年结余 10137 万元,年末滚存结余 80759 万元。 LGRmk/xcywrdpMurXESXZ3O9c9KmZ/g3YO/pNTQrXtz8gRDih9cdVtpur1W20F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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