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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

书记 王志强(2011.5—)

副书记 金 宝(蒙古族,2008.12—2019.5)

杨凤义(2009.9—)

付 霞(女,2012.6—)

【概况】 2019 年进行机构改革,下设 7 个科室,执法督查和法治办、反邪教办、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办、政治安全和维稳指导办、综治督导和基层社会治理办、办公室、信息中心,另区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临河区政法委,全面深化改革社会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人员编制行政编制 17 个,事业编制 6 个。

【防范打击暴恐活动】 建立反恐怖工作应急处置机制、恐怖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体系,制定完善应对和处置恐怖事件等各类应急预案 20 个,与加油站、天然气、电力部门、自来水、公交公司等 10 个重点行业单位共同制定了反恐怖防范标准。

【“一统三治”乡村治理】 临河区在总结推广“四议两公开一备案”(四议:村支部提议、村支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两公开:议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一备案:决议结果报乡镇纪委备案)“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和“五人小组”工作法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以党建为统领,以“村务管理契约化”为载体,融合自治法治德治,构建“一统三治”(以党建为统领,以“村务契约化管理”为载体,推进以自治为基础,实现乡村治理有力;以法治为保障,实现乡村治理有序;以德治为引领,实现乡村治理有魂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模式)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方面,探索推广“五人小组”工作法,采取群众推举、提名表决、会议直选等方法,选取有威望、有能力、有觉悟的村民代表,代表村民对组内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协商议定,并在村“两委”领导下带领群众落实商定事项。“法治”方面,选派 22 名律师到乡镇、农场、办事处任“法律顾问”,225 名有党员身份的政法干警到村、分场、社区担任“法治副书记”,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帮助基层党组织坚决依法办事,引导群众树牢法治观念。“德治”方面,推广言简意赅的村规民约,建立相关理事会(如红白理事会、文艺活动理事会)进行引导、监督、管理,使其成为村民认可遵循的规则。以解决红白事宴大操大办为重点,通过党员带头、红白理事会监管、村民承诺,使农村宴席标准平均下降43%。“三治”融合方面,将“村务管理契约化”作为重要载体,以“社会事务签协议、经济活动签合同、维稳事项做承诺”方式签订书面契约,对未履约的,由司法机关裁决,从根本上规范村民自治,推动农村法治,促进乡村德治。

【“五无”创建】 乡镇(农场、办事处),村委会(分场、社区),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基层矛盾纠纷的及时就地解决,有效避免基层矛盾上行,减少“民转刑”案件,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各乡镇、农场,办事处及时研究制订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多措并举推进创建工作。

发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完善群防群治队伍,村、组有治安巡逻队,经常组织开展治安巡逻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摸清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外出务工人员子女、违法犯罪人员子女、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底数,明确责任人和监护人,落实监管措施。严密防范邪教组织的渗透活动,有效遏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发生。落实重点人员稳控机制,制定信访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无赴呼进京越级上访和非访事件、群体性上访或闹访事件。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临河区“五无”(无暴力恐怖案件、无非法宗教活动、无群体性上访、无超计划生育、无干部腐败案件)村占比 71%。

【特殊人群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加强对流动人口开展专项整治,坚持综合治理,推行多种管理模式,在城中村等出租房屋集中的社区实行“旅业式”管理,在成片开发的物业小区实行“物业式”管理,在工厂企事业单位实行“集中式”管理。

加强对吸毒人员的服务管理,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社区戒毒服务中心对全区涉毒人员实行建档管理,实行吸毒人员戒毒(康复)衔接制度,在巴彦淖尔市二医院成立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

开展 3 次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控工作,共排查管控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 214 人,其中重性精神障碍患者 46 人,已全部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系统”,由乡镇、街道办、村(居)纳入日常管控。由临河区综治办、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计局、残联联合制定《临河区关于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实施办法》,区财政划拨预算经费 10 万元,按照一年每人 2400 元,现卫计局、公安局录入系统有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共 46 人,新排查出的按人次追加经费。

【护路护线工作】 与 4 个乡镇和 4 个办事处签订铁路护路联防责任书,乡镇(街道办)与村(居委会)、小组、社区、“五残”人员、养殖大户、养车户以及废品收购站点签订铁路护路协议书,并由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公安、工商等部门多次联合开展铁路护路沿线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和环境综合排查整治工作,未发现收购铁路器材现象,未发生围堵铁路和路外伤亡事件。

【基层基础工作】 全区农村城镇组建成立 22个综治工作中心,113 个综治工作站,实现基层基础建设“六有”(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本领过硬的骨干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标准。村(居)有单独的办公场所,村委会办公室、活动室面积平均在 300平方米以上,居委会办公室、活动室面积平均在150 平方米以上;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全部建档立卡,统一标准,上墙公布,临河区乡镇(街道)和村组(社区)综治工作中心(站)建设三级综治中心覆盖率 100%。

【社会体制改革】 2019 年社会体制改革专项组深改工作将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民生领域纳入社会体制改革专项组,共承担改革任务 29项,完成 28 项,形成成果文件 31 个。

【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政法各部门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共同研讨并集中学习,会上进行发言交流。要求各党支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组织集中学习《条例》,并对学习《条例》的心得体会进行深入交流,切实把思想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条例》的深刻内涵,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求解,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党性体验”,引导全体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

【队伍建设】 按照增强“八种本领”(增强学习本领,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增强改革创新本领,增强科学发展本领,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增强狠抓落实本领,增强驾驭风险本领)的要求,聚集政法工作实际需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队伍专业精神和专业素养。临河区法院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全员轮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活动,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区检察院逐步规范和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及政法委员会、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检务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和纠正履行职责不到位。建立与检察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结合该院检察体制改革和内部机构改革,完善程序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依法有序推进检务公开。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政法队伍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落实“一岗双责”,依托组织生活会主动关心政法干警的工作和生活,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2019 年上半年,政法各部门干警坚持法治副书记每月下乡制度,干警们利用周末时间深入乡村,开展普法专题讲座、涉及农村法律问题解惑答疑、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强化基层组织和基层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深入认识,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政法各部门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及“雁过拔毛”式微腐败活动;建立健全干警廉政档案,对干警的廉洁自律情况、违法违纪情况、群众举报情况进行详细记载,还对干警个人生活发生的重大事项,如购车、子女、配偶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如实记载;签订“六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八小时以外”政治纪律,家庭廉洁,干警个人廉洁四个承诺书;持续深化司法作风建设。

【政法宣传活动】 严格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政法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成立由信息员、通信员、编辑人员 25 人为核心班底的公检法司政法宣传“四支队伍”,组建由乡镇、农场、办事处和基层庭所队组成的 173 人的政法宣传工作信息员队伍,打造临河政法微博和微信 2 个新媒体阵地,临河政法微博累计发微博 3123 条,临河政法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 210 条,自治区长安网刊登信息 58 条。

(李冠宇) KQ5FeYncVe4qq4/CwRQDBtDvAGk54xUwcgqINXbkAAEQagwMdjGTNLfJ4vpVnk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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