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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河区纪委、临河区监委

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苏茂荣(女,2018.10—)

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田海鹰(2017.12—)

吕俊锋(2019.5—)

【概况】 中共临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临河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是全额拨款的正科级行政单位,临河区纪委监委机关设 13 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自设信息中心。核定行政编制 60 名,核定工勤编制 3 名,核定事业编制 31 名。

【重要会议】 中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 2019 年 3月 4 日在临河举行。出席全会的有区纪委委员 16人,列席 213 人。市委常委、区委书记王肇晟出席全会并讲话。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及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

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区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 2018 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 2019 年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苏茂荣同志代表区纪委常委会所做的《坚持稳中求进忠诚履职尽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

【主要工作及荣誉】 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活动,全面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审查调查机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 393 件次,立案113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02 人,办理上级纪委监委指定办理案件 10 件,留置 10 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 人。

强化政治监督,率先构建起“线上+线下”常态化监督模式。深化政治巡察,对民政、建设、水利等 24 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社区民生领域和教育系统开展专项巡察。

加强廉政文化教育,构建“全链条”廉政教育模式,推动思想政治教育、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

加强“三务”公开监督监察,督促健全机制、完善流程、规范内容,立案查处有关问题 7 件,通报 4 批次;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驻村包镇”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主动下访 46 批次,化解矛盾 24件,督办信访件 33 件,停访息诉 11 件;结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5件、扫黑除恶“保护伞”问题 14 件、民生领域突出问题 31 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3 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4 件;评定 2018 年度清风干部 3325 人、清风集体 5 个、清风干部标兵 33个,为 6 名受不实举报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开展净化机关政治生态工作,临河区排查“四官”问题风险点 476 个,整改问题 415 个。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全员开展封闭式培训、派出干部参加上级各类培训、开展中央纪委监委 17 项课程培训、组织基层干部“以案代训”、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大比武”活动等工作,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区纪委监委 5 名干部被认定为自治区执纪检监察尖兵、17 名干部被认定为执纪检监察合格人员。临河区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年度考核评价中被评为实际突出等次,代表巴彦淖尔市在自治区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经验交流会上做经验交流。

【践行“两个维护”】 持之以恒抓理论武装。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常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和党支部会议等形式,传达学习 17次。采取网络学习、专题讲座、分类辅导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促进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开展主题教育。对标对表“十二字”要求,开展集中学习 15 次、专题研讨 4 次,举办专题党课 7 次,形成调研成果 19 项,检视并整改问题51 个。

抓政治监督。围绕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跟进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政府化债、巡视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细化监督台账,严明纪律规矩。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24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7 人,通报曝光 15 批次 23 人。回复党风廉政意见 5016 人次,严防“带病提拔”。政治监督的聚焦更加精准、方式更加丰富、成效更加显著。

【维护群众利益】 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对各乡镇农场和村组开展“常态化”“过筛式”督查 2 轮,发现并督促整改有关问题 117 个。受理问题线索 15 件,立案 5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5 人,通报曝光 4 批次 4 人。抓好中央脱贫攻坚巡视整改,高效办结自治区交办 17 件信访件。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与公检法机关密切配合,严肃查处孟宪利团伙涉黑和“债易收”涉恶等群众关注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失职失责问题,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14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3 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 件 2 人。开展“一案三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责任;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机构)的监督责任],党纪政务处分 7 人,组织处理 6 人,向 3 个单位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会同市纪委监委对孟宪利涉黑案深挖彻查情况开展“回头看”。召开临河区党风廉政建设暨扫黑除恶专题警示教育大会。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和交办问题线索高质高效“清零”。

整治民生领域乱象。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协同发力,聚焦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 14 个领域,列出 100 项负面清单,管好群众身边的“微权力”,严查“微腐败”,受理问题线索 106 件,立案 31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2 人,通报曝光 17 批次 25 人。

【净化政治生态】 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聚焦整治“四官”问题,开展净化机关政治生态专项行动,推行“四单工作法”,督促各单位通过自查自纠、开门纳谏找准“症结”,细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马上办”“成绩单”机制,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 476 个,整改问题 415个,立案查处有关问题 10 件。

持续打好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组合拳”。督促各单位健全“三务”公开组织机构,压实责任、明确标准、细化流程,打造“三务”公开平台升级版。年内查处有关问题 7 件,通报 4 批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主动下访 46 批次,化解矛盾 24 件,督办信访件 33 件,停访息诉 11 件。对“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提档升级,评定“清风干部”3325人、“清风集体”5 个、“清风干部标兵”33 个,宣传清风事迹,强化动态管理。为 6 名受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撑腰鼓劲。强化监督保障,落实《关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推动构建临河区清新型政商关系。

2019 年,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刘奇凡在干召庙镇民主村听取“三务公开”情况汇报。

【政治巡察】 围绕深化巡察工作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将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纳入巡察重要内容,拓展深化“四个二”工作法,创新“常专结合”“巡察+派驻”等巡察新模式。

对民政、建设、水利等 24 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社区民生领域和教育系统开展专项巡察,十三届区委巡察覆盖率 71%。落实上级纪委关于纪检机关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相关规定,把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派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结合起来,整改责任,实现“监督、处置、整改”工作全链条无缝对接。

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 434 个,整改到位 276个,区委对整改不到位的 3 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向区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 17 件,立案 2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 人,组织处理1 人。

【履行监督职责】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畅通“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区管干部廉政档案、打造“清廉临河·智慧纪检”信息化监督平台、开展“1 + 2”区域化协作监督和专项监督等),在巴彦淖尔市率先构建起“线上+线下”“日常+专项”常态化监督模式,发现各类廉政风险点 26 个,下达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10 件、纪律检查建议书 2 件,廉政约谈 16 人、诫勉谈话 11 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2 人,通报曝光 7 批次9 人。

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把握政策界限,探索转化机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 350 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261 人次,占比 74.6%,运用第二种形态 73 人次,占比 20.9%,运用第三种形态 8 人次,占比2.25%,运用第四种形态 8 人次,占比 2.25%,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持续拓展。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 38 人次,推动纪律的刚性约束与组织的关爱关怀有机结合。

推进“大棚房”清理整治,排查问题 11 个,拆除违建非农设施 27 个,恢复耕地 46.39 亩。配合相关部门对违建别墅问题开展排查,清查问题建筑 1 处。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谋取私利和“庸俗哲学、圈子文化”等问题的监督检查,持续传导压力,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一体推进纪检监察改革。协同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形成改革成果 7 项。执行“三为主”要求(查办腐败案件、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业绩考核)和请示报告制度,区纪委监委向区委书记报告并呈请立案审批 21 件次,提名考察 8 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按要求建立乡镇(街道)、村(居)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向临河区 9 个乡镇、11 个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建立配套规章制度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聘请村(社区)级监察联络员 206 名。

【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活动】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统筹推进纪法双施、纪法双守、纪法贯通,全年受理信访举报 393 件次;处置问题线索 309 件,立案 113 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02 人(科级干部 19 人,一般干部 48 人,其他人员 35人);使用调查措施 12 种 401 人次,办理上级纪委监委指定办理案件 10 件,留置 10 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 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3900万元。

构建“全链条”廉政宣传教育模式。抓常教育引领,编发廉洁教育宣传手册、读本 25000 余册,拍摄宣传片 2 部,举办“清风临河”纪法主题宣讲 17 场次,开展“廉洁清风进万家”主题活动,在“清风临河”微信公众号推送廉政信息876 篇。

组织全区干部在自治区网上 3D廉政展厅接受教育,736 名科级以上干部集中观看《迷失初心的代价》警示片。针对行业领域乱象,制作《临河区征拆领域警示教育片》,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 14 件,开展“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 18 人次,督促及时弥补责任缺失、堵塞制度漏洞。

提升监督执纪执法保障水平。深化模块化办案模式,建立“1 + 2”区域化协作机制,实行案件质量分级负责制、问题线索分办领办督办制、常态化组团办案制,科学配置、有效整合基层监督执纪执法力量,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显著提升。严把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关,建立健全纪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制度 4 项、文书模板和流程图各 1 套,推行审理提前介入制度,制定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办案风险防控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6 件优质案例被推送参加全区优质案例联评,5 名干部被认定为自治区纪检监察尖兵、17名干部被认定为纪检监察合格人员。打通乡镇、农场远程视频接访网络,有序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全面规范“走读式”谈话,夯实安全防范举措。

【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把政治建设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机关政治生活,落实专案组临时党支部要求。组织开展运动会、观摩考察、拓展训练、读书研讨、党课宣讲等“固定党日”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紧扣办案实战,立足提升“三项技能”(谈话突破技能、笔录制作技能、调查取证技能),分层次、差异化全员培训纪检监察干部 930 人次,“实战型”调训基层纪检监察干部 43 人次,以老带新补短板、强弱项。开展纪检监察系统观摩联评活动,找差距、查不足、抓落实,营造了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推行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常委(委员)平行分工的扁平化管理机制,有效压实责任,激发内生动力。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廉政档案、家访谈心等制度,聘请特约监察员 8 名,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集体视察,形成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合力。

(徐珂) aubfAjQe5WuvhLzs6YYLDmafZ0fTRVjgfH+Kr0LpHfC3hnG7WFKIm3y7q10cCg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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