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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任 乌云巴图(蒙古族,2012.11—)

副主任 兰秀英(女,2017.12—)

王跟翔(2017.12—)

许敬军(2017.12—)

马建国(2017.12—)

【概况】 临河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的国家权力机关。临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临河区选民直接选举,每届任期 5 年,每年至少举行 1 次会议。临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 214 名。临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成员 33 人,第三次会上补选 7 人,设主任 1 人,副主任 4 人(其中党外 1 人),委员 28 人(2019 年委员辞职 5 人)。驻会委员 16 人,占常委会组成人员 45.7%。经机构改革,常委会下设“一办五委”,即常委会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监察与法制和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与民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农牧业与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2019 年常委会机关有行政编制 19 个,事业编制 5个,工勤编制 2 个。有在职人员 36 人,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 1 人,副处级领导干部 4 人,正处级待遇干部 1 人,正科级干部 5 人,副科级领导干部 5人,正科级职务待遇干部 7 人,副科级领导职务待遇干部 5 人,科员 5 人。

【常委会会议】 临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 月 28 日,临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临河区人民法院任免职事项,乌云巴图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职人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会上听取并审议《临河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规则》《临河区人大常委会 2019 年工作要点》;宣读《关于成立临河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专家咨询组的决定》,并颁发聘书;对两名市人大代表进行述职评议。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长,部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区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法院被提请任命的同志,财经专家组成员,财经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述职评议的市人大代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和选民代表列席会议。

临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3 月 19 日,临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临河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和常务委员会委员辞职事项。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临河区人民政府人事任免事项提请报告。拟任职人员代表分别做了供职发言。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命蔺晓东为临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李耀庭、杨成明、魏晓光等 20 人为临河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乌云巴图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通过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证书。会上,新任命的同志面向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乌云巴图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

临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6 月 28 日,临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临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议程(草案),通过了临河区人民法院人事免职事项。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并任命金巴图为区人大常委会农牧业与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文林为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与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史霖涌为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欣为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选举任命闫锦民为狼山人民法庭庭长;选举任命杨致齐、闫亚利、慕维峰 3 人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选举任命孙明霞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乌云巴图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临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关于对〈临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初审报告》、区政府《关于〈临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内容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关于对〈临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内容调整方案(草案)〉的初审报告》。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 2017 年度临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关于批准临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内容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

临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8 月 29 日,临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区政府《关于临河区 2019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临河区 2019 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 2018 年度临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关于临河区 2019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报告》《关于对2018 年临河区财政决算报告及 2019 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报告》《关于 2018 年度临河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报告》《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草案)》;听取并审查《关于临河区 2018 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临河区 2018 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和《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会议通过了临河区监察委员会人事任免职事项,决定任命吕俊峰为临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高翠娥同志为临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乌云巴图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通过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的同志面对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

临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1 月 27 日,临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临河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临河区政府《关于 2018 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临河区工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教育局、物业管理中心、税务局、自然资源局临河分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工作评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同意朱永明辞去巴彦淖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彭玉堂、蔺晓东、王力平等 12 人辞去临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那日苏辞去临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任命王睿鸿、尹航、韩姣为临河人民法院审判员。乌云巴图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命的同志面对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

临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会议。12 月 19 日,临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罢免李树光同志巴彦淖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采取票决的方式,依法补选熊卫华、张翔林、孙亚红、刘一平 4 人为临河区出席巴彦淖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9 年临河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常委会。

临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会议。12 月 30 日,临河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 2019 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临河区 2020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临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汇报》。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临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和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各类文件(草案)。会议听取了《补选临河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情况汇报。会议举手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 2019 年临河区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临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各类文件(草案)。派驻人大机关纪检组长,部分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区人大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和选民代表列席。

临河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河区 2019 年人大信息工作会议。临河区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自治区人大关于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文件精神。2019 年 3 月1 日,组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全体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信息员,各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信息员,在临河区党政大楼会议中心 201 会议室,召开 2019 年度全区人大信息工作专题会议。会议总结了 2018 年度全区人大信息工作,对 2018 年度人大信息工作进行了通报,并授予解放街道、团结街道、车站街道、八一乡 2018 年度临河区人大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常委会机关尚振福、史霖涌、李欣 3 人 2018 年度临河区人大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先进集体代表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临河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河区第一届人大工作研究会第一次会议。6 月 5 日,召开临河区第一届人大工作研究会。会上报告了人大工作研究会筹备工作情况,表决通过了《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大工作研究会章程》。会议用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乌云巴图为人大工作研究会第一届理事长,王跟翔为常务副理事长,并表决通过了第一届人大工作研究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名单和理事名单。

【决策审议】 围绕区委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等重大举措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预算决算、预算调整方案等重大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审查并做出审议意见和决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 严格执行任前法律考试、供职报告、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全年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80 人次,完成“一府一委两院”组成人员任免工作。

【行政监督】 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力促保增长、保运转、保稳定。组织代表视察了全区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听取审议了 2019 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对临河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及指标调整方案进行审查。听取审议 2017 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8 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 2018 年财政决算、2019 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开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财税法规政策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和查出问题清单,以执法检查专报形式报区委研究,印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共查出 19 类 31 个问题,在税费清理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检查,对历年形成的企业欠税、西区闲置土地欠税、欠缴土地出让金及城建规费等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清理清缴。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 2018 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调研。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临河区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和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对临河区贯彻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森林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情况和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进行跟踪检查,视察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医疗卫生部门落实医务人员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专项汇报,助力民生事业发展。

对上年度开展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促进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供气供热物业管理中心等政府部门和税务局、自然资源局临河区分局等协管单位进行工作评议,围绕“依法履职、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等方面,组织被评议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分两个阶段通过听取工作报告、现场打分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与评议意见梳理汇总后反馈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促进相关部门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和职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依法对部分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对区监察委员会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监督执纪工作进行主任集体视察,对区公安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任命人民陪审员 58 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两院”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年受理群众来信 56 件、来访 150 人次,加强对来信来访集中反映问题的跟踪督办,依法推动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代表履职】 丰富闭会期间活动,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组织全区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和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参加履职培训,系统学习人大制度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工作评议等活动,安排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组织代表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回答选民询问、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健全代表履职档案,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职尽责。指导各乡镇、街道人大依托“人大代表之家”,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民主评议、民主议事等活动,先后接待选民 700 人次,收集选民建议意见 480 件,为选民办实事290 件。

加强议案建议办理,提高办理实效。组织代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密切关注全区改革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代表提交的建议质量不断提高。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协调联系,及时将代表建议交有关部门办理,采取与承办部门签订办理工作责任书、重点督办、听取办理情况报告、开展视察和限时办结等措施,全力推进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一批涉及经济社会民生的问题得到解决。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 95 件建议已全部办结,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 96%。

【深化改革】 按照区委综合改革要求,重新组建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依法选举产生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建常委会财经专家咨询组,筹备成立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制定《临河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临河区人大常委会财经专家咨询组管理办法(试行)》《临河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办法(试行)》。成立人大工作研究会,制定《临河区人大工作研究会章程》,编印《临河人大》会刊,开展人大工作交流探索。按照上级人大的统一安排,在新华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在金川街道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会商制试点工作,对选定的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提升工作能力】 把加强学习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利用中心组学习、机关例会学习、在线学习、“学习强国”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加强理论修养,提高把握大局能力、议事决策能力和依法履职能力。

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反对“四风”,党员干部学法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机关作风明显转变。

落实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密切与基层人大和选民群众的联系。召开年度人大工作会议,安排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常委会主任和选民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指导乡镇开好每年两次人代会,深入乡镇街道调研视察、督查考核,从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制度建设、履行职责等方面加强指导服务,推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把牢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动权、话语权,发挥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公众号和人大代表微信群等公众平台作用,全方位讲好人大故事,宣传人大工作新进展新经验和代表履职新风貌,全年通过各类媒体编发人大信息 344 条。

(韩晶) Ex7bS4P4309S+YHqsvUSHsOEhPCt1SX8KE+VNRP2nUkqY9Ktwp7pKY122uIHdIv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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