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就要实施了。这个《规程》的实施对于中国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促进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大学中“去行政化、教授治学、学术自由等”呼声颇高的诉求是否能得到完满解决都值得我们期待和探讨。鉴于此,《北京教育》(高教版)特邀了相关学者对《规程》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讨论。
@ 铁铮 ( 北京林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
教育部公布的《规程》3 月 1 日开始执行。五章的二十六条对学术委员会的方方面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成为各校规范学术委员会的行为准则。《规程》是否完美无缺姑且不论,人们关心的是由谁来监督各个学校对这一《规程》的执行。不执行的、执行不力的,由谁惩处?如何惩处?在实践中一定会遇到许多具体问题,而这些问题在《规程》中没有明确或者没有提到,又该何去何从?任何《规程》都不能只是看起来很美,管用才是硬道理。公布《规程》仅仅是万里长征走出的第一步。学术委员会的科学发展还有漫长的路走:
一是广泛宣传,让师生了解《规程》,积极参与其中。二是透明公开,及时通报公布学术委员会工作情况。三是加强监管,除教育主管部门外,请社会及师生共同监督。
@ 张小锋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
《规程》意味着我国所有的高校都将按要求组建各自的学术委员会,将大大减少行政化的色彩,每一位学术委员都是学校中某个领域的学术精英,是学校学术事务上的最高裁判和集体法官。学术委员会对大学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它使“教授治学”理念最终落到了实处。在落实《规程》中需要高度关注三个问题:一是高校组建新学术委员会,不仅要按教育部的规程办事,而且还要接受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把组建学术委员会的过程,变成一个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学习、宣传和教育的过程。二是组建学术委员会要制定时间表,同时要设计好委员会章程,担任学术委员会成员必须有届数、年限等限制,不能搞终身制,不能滋养成“学霸”。三是要严禁“换汤不换药”“旧瓶装新酒”,严禁搞“垂帘听政”。不能将原有学术委员会“乔装打扮”,变成新的学术委员会;也不能用“行政权力”去暗地里干涉“学术事务”。
@ 袁本文 ( 北方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
日前,《规程》出台,对学术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做了规定,尤其是对中层以上干部参加该委员会进行限制。这是非常必要的,是高校去行政化的重要步骤,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学术的一定要回归学术的要求。《规程》对委员会中的青年教师也做了要求,反映了高校青年教师越来越大的作用和诉求。对此,我们高兴,但还要关注许多后续问题:高校怎样实施《规程》,谁来监督?对不严格执行《规程》的高校,怎么处罚?新的委员会能发挥多大作用,对高校去行政化能产生什么影响?不一一列举。总之,过程不会一帆风顺,结果还需拭目以待。无论结果如何,对《规程》颁行,应该点赞!
@ 鲁雷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
几经研讨,集思广益之后,《规程》颁布实施,这充分体现了教育主管部门以改革创新的举措推进高校科学发展的主旨。但是,“好经须念正”,高校要结合办学实际,努力探索规范操作的路径。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制、学术委员会、教代会诸方面关系如何协调?长期以来,行政权力大、行政决策多的管理惯性如何克服?诸多事务交织之中如何剥离学术范畴?高水平学者大多已拥有行政职务,如何保证学术委员会成员构成的水平与质量?等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特别是在高校去行政化呼声日益高涨的当下,学术委员会既不能成为一种意义象征,更应该力避成为行政化的又一新形式。
@ 蓝晓霞 ( 北京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
如何处理学术和行政的关系是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必须解答的首要、重要问题,教育部《规程》明确了我国高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组建人数等关键要求,特别对行政与学术背景委员比例等具体内容进行了规范,无疑是向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总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必将为高校去行政化,真正实现教授治学,促进学术委员会更好地行使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学术事务管理职权发挥重要作用。今后关键是抓好《规程》落实的具体操作,切忌有规不依,执行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