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宝志 ( 天津大学档案馆馆长 ):
教育的公共性与自主性,实际上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分析教育的这两个属性,离不开教育的对象——人。笔者认为,公共性是指从整个社会的分工来讲,教育担负着传承文明、塑造未来的重任,这是整个民族、国家,甚至全世界都面对的问题,所以具有公共性,因此国家法律从多个方面给予了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教育是由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完成的,人才本身的自由发展需求以及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不同,使教育又呈现出了“自主性”的特点。但这些自主性的前提,是因为人类普遍存在的对教育公共性的认识、对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可以说,公共性是自主性的前提,而自主性则是公共性在每个受教育的个体上的具体体现。当前,公共性已经成为人们的基本认识,在自主性方面,则有不同的理解。但总体上讲,正因为有了自主性,才有了个性的张扬,才有了不同个体的特点,才让这个世界更加丰富多彩,才让社会不断勇往直前。
@ 李爱民 ( 中央财经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员 ):
公共性是教育事业的基本特征,自主性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障。教育这一社会现象自产生之日起,便成为人类所必需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承载着传播文化、教化国民的重任,影响着社会的发展,推动着社会的进步。教育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提出: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国家从法律上对教育公共性原则的明确规定。教育事业是党和国家的共同事业,肩负着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使命。在 2018 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以“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的新论断把教育的公共性内涵阐释得更加明晰。办好教育事业,必须保障好教育的自主性。我理解所谓教育的自主性,就是要尊重教育规律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主体作用和教师的教学主体作用,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厘清“办教育”与“管教育”的界限,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真正释放基层教育改革的活力和创造力,调动学校和教师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 卿涛 ( 石河子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
孔子在《论语·为政》中讲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他的观点是“教育可以感化人,既使百姓守规矩,又使百姓有‘羞耻之心’,形成道德信念的力量,收到德治的效果”。同时,孔子还提出“有教无类”的教育思想,收弟子不论身份,教弟子各有所长,可以说是我国教育自主性思想最早的探索者。对教育规律的尊崇和实践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前提和要义。教育的公共性保证了教育事业向着促进人类社会整体发展的正确方向行进。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可以保证我们的教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人才,同时可以保证国家未来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力量;而自主性则保障了每一个个体自主选择、自由发展的权利,保证了不同个体对不同发展方式的需求,是每一个公民成长、成才规律的体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在一定层面上是教育公共性和自主性的有机统一。“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回答的是方向性问题,更加强调公共性;“如何培养人”回答的是方法性问题,更加强调自主性。
@ 铁铮 ( 北京林业大学教授 ):
公共性和自主性是教育同时兼具的两个属性。二者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地统一于教育的整个过程之中。在遵从教育公共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主性,是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公共性决定了教育的基本性质和主要特征。在办学方向上,公共性决定了中国大学的办学方向和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在“培养什么人”的问题上,要特别强调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生的有用人才。这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教育现代化的方向目标。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毋庸置疑的。以发挥自主性为由,企图摆脱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在中国是行不通的。与此同时,大学还应该立足国情、党情、民情、校情,最大程度地发挥办学的自主性。要不断创新、大胆实践,深入研究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推出新的举措、闯出新的路径。有关管理部门应该尽量扩大各高校的自主权,鼓励和激励各高校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特点,办出自己的风格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