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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构、确立和深化
——马克思社会冲突理论的历史发展

张传开 冯万勇

任何理论的形成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马克思的社会冲突理论也是如此。本文以马克思的文本为依据,遵循历史和逻辑一致的原则,力求厘清马克思社会冲突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历史线索,还原马克思社会冲突理论的本来面目。大致说来,马克思的社会冲突理论经历了一个探索、建构、确立和深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从天国降到人间”的过程,即从最早关注国家、法律、政治、宗教、哲学等上层建筑领域的冲突,逐步转向现实的经济基础领域的冲突,并最终将其奠定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一、艰辛探索

早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就以黑格尔的抽象理性观和自由观为原则,对现实社会中的种种冲突现象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揭示。这一思想集中体现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制度》《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摩泽尔记者的辩护》等系列政论性文章中。

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制度》一文中,马克思站在黑格尔哲学的立场上,强调理性和精神自由的重要意义,对违反理性和精神自由的书报检查制度进行了尖锐的批判。马克思指出,从表面上看,新的书报检查制度提倡新闻出版自由,但实际上是在压制人的思想和精神自由,这种检查制度一方面提出“不得阻挠对真理的探讨” ,另一方面却对这种探讨做出了各种具体的限定,即只能进行“严肃和谦逊的探讨” 。但是,“真理像光一样,它很难谦逊” 。因此,书报检查制度所提倡的自由是虚伪的,从实质上讲,它与理性和精神自由是严重对立的,是对人类理性精神的严重亵渎,是反理性和反对精神自由的,是不合法的和非理性的。马克思在这里看到了书报出版自由和书报检查制度之间的严重对立与冲突,并提出了消除这种对立和冲突的途径,那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他说:“整治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

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马克思基于理性的国家观和抽象的法律观,对农民和封建贵族等级之间的冲突进行了分析,并从逻辑和理论上为贫苦农民的物质利益进行辩护。马克思指出,农民在森林里捡拾枯枝,并不危害林木,而是行使正当、合法的习惯性权利,是一种最自然不过的事情,而林木占有者却把农民捡拾枯枝的行为等同于林木盗窃行为,并试图以立法的形式来剥夺农民的这种正当、合法的权利,这才是一种真正的违反法律本质的行为。马克思认为,法律应该体现事物的本质,立法者应该按照符合事物本质的要求去制定法律。但是,“如果法律把那种未必能叫作违反林木管理条例的行为称为盗窃林木,那么法律就是撒谎,而穷人就会成为合法谎言的牺牲品了”

然而,在为广大贫苦农民的物质利益进行辩护时,马克思却遇到了极大的“困惑”:一方面,他从理性原则出发,批判私人利益,认为私人利益和真正的法是完全对立的;另一方面,他却看到,在现实生活中,私人利益对国家和法的决定作用,是利益决定法,而不是法决定利益。这种“理性的法”和“私人利益”的对立与冲突,极大地冲击了马克思的国家观与法律观,使马克思开始反思自己国家观和法律观的缺陷与不足,同时也使他意识到现实生活中物质利益的重要性,这为他今后从经济关系的角度分析社会冲突的根源和实质,打下了基础。

在《摩泽尔记者的辩护》中,马克思通过对摩泽尔地区贫苦农民和政府之间的冲突关系的分析,进一步揭示了两者之间冲突背后的决定性因素——客观的社会关系的重要作用。马克思指出,决定和影响政府管理原则和农民实际行为的并不是所谓的个别人的主观意志,而是客观的社会关系。他说:“人们在研究国家状况时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 这里,马克思看到了隐藏在人们的态度和活动背后的客观关系的决定性作用。虽然马克思在这里仅仅是对客观的社会关系做了抽象的、原则的提法,并没有对客观的社会关系做具体的分析,更没有深入物质生产关系的层面去看待和分析问题。但是,他提出要从各种关系中去探究人们的意识和行动的思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揭示社会冲突的经济根源指明了方向。

《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发表了两篇非常重要的文章:《论犹太人问题》和《〈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在这两篇文章中,马克思分析了宗教冲突与政治冲突之间的关系,并指出了消除社会冲突的最终途径——人类的彻底解放。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在批判鲍威尔的基础上,通过阐述宗教解放、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关系,揭示了宗教冲突、政治冲突以及人类解放之间的相互关系。马克思指出,鲍威尔的错误之处就在于混淆了宗教解放、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之间的关系,将现实社会中的政治冲突等同于宗教冲突。因此,在鲍威尔看来,只要冲突的双方放弃宗教信仰,冲突就会自行消失,所有的人都可以获得解放。

针对鲍威尔的错误,马克思展开了有力的批判。他指出,废除宗教信仰至多只能算是政治解放的先导和序幕,而不是政治解放本身。相应地,政治解放也并不是要废除宗教本身,而是要废除国教和宗教特权,将国家从宗教束缚中解放出来,“甚至在政治解放已经完成了的国家,宗教不仅仅存在,而且是生机勃勃的、富有生命力的存在”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政治解放和人类解放的关系,他指出,政治解放虽然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但它是不彻底的,因为“政治解放本身并不就是人的解放” 。实际上,就德国当时的现实而言,所谓政治解放,只不过是一部分人获得了解放,即资产阶级通过政治革命,战胜了封建贵族,取得了统治权,而对于广大劳动人民群众而言,依然处于被剥削、受压迫之中。因此,与以往的阶级社会一样,社会对立和冲突依然存在,只不过冲突的主体发生了变化,由原先的资产阶级、人民大众和封建贵族之间的冲突转变为资产阶级和人民大众之间的冲突。所以,政治解放并没有触动私有制的基础。为此,马克思提出了“人类解放”的口号,指出要实现人类的真正解放,就要彻底消灭人类受压迫、受剥削的一切关系,而消除使人受屈辱、剥削和压迫的一切关系,即消除私有制,因为私有制是产生社会冲突的根源。

人类解放如何实现?社会的剥削、压迫、对立和冲突如何彻底消除?由谁来完成这一伟大的历史使命?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并没有进行详细的分析,这一任务是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完成的。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通过论述实现人类解放的途径和主体力量,表达了消除社会冲突的途径和由谁来完成这一历史使命的思想。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对德国的宗教、政治制度和哲学展开了全面的批判。马克思首先批判了德国的宗教,指出宗教是人的本质的一种观念上的反映,“是人的本质在幻想中的实现” 。因此,就其实质来说,宗教是现实社会中社会矛盾与冲突的反映,是现实社会中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在宗教里的体现,“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 。因此,要彻底地批判宗教。当然,仅仅对宗教展开批判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对宗教产生的世俗基础,即对现实社会的政治制度展开批判。因为,只有展开对世俗的批判,分析并揭露现实社会中的矛盾和冲突,才能真正解开宗教的谜团。

但在对德国现实政治制度进行批判时,马克思发现,仅仅对现存的政治制度进行批判也是有局限性的。因为当时德国的政治制度,远远落后于同时代的英法等国。因此,如果仅仅对德国现存政治制度展开批判,就意味着只是批判了封建的政治制度,而没有批判资本主义的国家政治制度,因而对德国政治制度的批判就没有能够站在时代的高度,就有局限性

那么,怎样才能使批判站在时代的高度?马克思认为,在德国,对哲学进行批判,就能使批判站在时代的高度。因为,虽然德国的政治制度落后于时代的发展,德国的哲学却能够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德国哲学是对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一种理论概括,就其性质来说,属于资产阶级哲学。因此,对德国哲学进行的批判,就是间接地批判资本主义政治制度。

其实,无论是对宗教进行批判,还是对政治制度和哲学进行批判,其实质都是对现实社会中存在的种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分析和批判,其最终目的就是从根本上消除社会冲突,使人获得真正的解放。那么,由谁来完成这一历史使命?马克思给出了答案:无产阶级。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是遭受剥削、压迫和奴役最深的阶级,如果无产阶级不能彻底地使整个人类摆脱被剥削、受奴役的状态,就不能获得自身的彻底解放。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彻底解放全人类,才能使每个人获得彻底的自由。

总之,《莱茵报》和《德法年鉴》时期,是马克思社会冲突理论的探索阶段。这一时期,马克思对现实社会中的冲突现象给予了较多的关注,并试图从理论上进行分析以求给予合理的解释。但是,由于他当时对社会冲突的认识和理解是基于抽象的理性主义或人本学的唯物主义,因而对社会冲突的分析只局限于宗教、法、政治、国家等上层建筑领域,还没有能够深入社会的经济基础领域,更无法从物质生产方式上去认识和理解社会冲突的物质经济根源。

二、初步建构

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神圣家族》时期,是马克思社会冲突理论的初步建构阶段。这一阶段,马克思已经将其视野从关注社会上层建筑层面转移到社会的经济基础层面,尝试从社会经济生活中探寻社会冲突的根源与实质,并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冲突的表现形式、根源,社会冲突的实质以及消除社会冲突的途径等做了初步的阐述。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首先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各阶级之间以及阶级内部冲突的现状。他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阶级之间的冲突到处存在,不仅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冲突,租地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之间、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之间由于利益的根本对立,也存在着尖锐的对立和冲突。可以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之间的冲突是资本主义制度最基本的特征。此外,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下,各阶级内部也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对立和冲突,如资本家阶级内部、土地所有者阶级内部也存在着利益的对立与冲突。

资本主义社会为什么会存在如此多的社会冲突?其根源何在?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如斯密等人,虽然也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各种尖锐的矛盾和冲突,但是,他们从资产阶级的立场出发,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冲突现象看作一种永恒的、合理的存在。马克思则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正是劳动、资本、地产的分离导致了各个阶级、各个阶层之间利益的尖锐对立,从而产生出各种社会冲突现象。那么,资本、地产和劳动为什么会产生分离呢?导致这三者分离的原因又是什么?是私有财产!马克思指出,正是因为私有财产的存在才导致劳动与资本和地产的分离,而劳动、资本、地产的分离又导致了工资、资本的利润、地租的分离,进而导致工人与资本家、土地所有者之间利益的对立与冲突。可以说,私有财产是劳动与资本和地产分离的前提与基础,是导致社会冲突的经济根源。

既然私有财产是导致资本主义社会冲突的根源,那么私有财产又是如何产生的呢?马克思从“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 这一事实中得出结论:是异化劳动。因为正是由于异化劳动,才“生产出不生产的人对生产和产品的支配” ,也即才生产出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因此,没有异化劳动,就没有私有财产。“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即工人对自然界和对自身的外在关系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 而私有财产的存在,又使劳动更加异化,两者的关系变成了相互作用的关系,“就是说,私有财产一方面是外化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劳动借以外化的手段,是这一外化的实现”

既然私有制、异化劳动是造成劳动、资本和土地的分离,是造成工人阶级、资本家阶级和土地所有者阶级之间对立与冲突的经济根源,那么,要从根本上消除这种阶级间的分离、对立与冲突,就只有废除私有制,扬弃异化劳动和私有财产。只有这样才能将整个社会从奴役制中解放出来,才能实现人向自身的复归,也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阶级之间的对抗性冲突。当然,这只能通过工人阶级解放这种政治形式来实现。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整个的人类奴役制就包含在工人对生产的关系中,而一切奴役关系只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形和后果罢了” 。而扬弃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的结果,就是实行一种真正符合人性的,实现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的制度——共产主义。这种制度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

《神圣家族》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思想的继续和进一步发展。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相结合,通过对以鲍威尔兄弟为代表的青年黑格尔派“自我意识”哲学的批判,分析了社会冲突主体的对立统一关系,阐述了社会冲突的实质是利益冲突的思想。

马克思运用辩证法,分析了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处于对立统一之中,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一方面,两者处于对立之中。无产阶级作为劳动阶级,在为社会、为资本家创造了大量财富的同时,却使自己陷入极端贫困之中;而资产阶级则不需要参加生产劳动,只需凭借手中掌握的生产资料,就可以无偿占有无产阶级所创造的大量财富。另一方面,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又处于一个整体之中。资产阶级的富有是建立在无产阶级贫困的基础之上的,无产阶级的贫困与资产阶级的富有成反比。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资产阶级作为私有财产和财富的占有者,若想保持自身的持续存在,就不得不保持作为自己对立面的无产阶级的存在,因为只有如此才能使自己的财富不断增加。而对于无产阶级而言,若要摆脱对自身不利的地位,即摆脱受贫困、遭奴役、被压迫的地位,就不得不消灭私有财产,消灭私有制,并在消灭私有制的同时消灭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唯有如此,无产阶级才能获得彻底解放。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还运用初步形成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分析了思想、利益和群众的关系,并进一步阐明了社会冲突的实质是利益冲突。

针对鲍威尔等人把自我意识看作万物的本源和历史创造者,竭力贬低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作用,并将精神、思想和群众对立起来的错误观点,马克思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并初步运用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阐明了思想、利益和群众的关系。马克思指出,思想本身并不能实现什么东西,它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种观念上的反映。任何一种思想都是某一阶级、阶层、群体利益的观念体现,都代表了特定的阶级、阶层或群体的利益,都不能脱离某种利益而独立存在。“‘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 思想要想变得有力量,能够掌握群众,就必须能够真实地反映群众的利益。历史上的任何一次运动、斗争、革命,究其实质而言,都是围绕某种利益进行的。因此,社会冲突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利益冲突,是围绕利益展开的一种对抗性互动。历史上,无论是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斗争,还是剥削阶级之间的斗争,甚至是不同阶层之间、不同党派之间的斗争,都是围绕着利益而展开的斗争,都是利益冲突的最激烈的表现。

上述表明,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已开始尝试从社会经济关系的角度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冲突的根源、表现形式、实质以及消除社会冲突的途径等,并得出了利益冲突是社会冲突本质的结论,为其社会冲突理论的最终确立打下了坚实的理论根基。

三、基本确立

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到《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社会冲突理论基本确立阶段。这一阶段,马克思运用其已经形成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对社会冲突的根源、表现形式、功能以及冲突的消除等社会冲突理论的基本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通过分析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关系以及两者之间的辩证运动规律,得出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一切社会冲突的最终根源的科学结论。马克思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同一生产过程的两个不同的方面,二者互为前提、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一方面,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这种相互作用是一个过程,是基于生产力发展的矛盾运动过程。正是这种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历史不断地向前发展。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必然体现为不同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因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实际上是关于社会物质产品的生产、生产资料的占有以及社会产品的分配等之间的矛盾。从社会主体的角度看,这种矛盾就体现为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其发展和激化的结果必然导致利益冲突。因此,利益冲突是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主体层面的体现。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才说:“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

根源于社会基本矛盾的社会冲突,在现实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如“不同阶级之间的冲突,意识的矛盾,思想斗争,政治斗争,等等”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结构理论,可以将社会冲突概括为经济基础领域的经济冲突和上层建筑领域的政治冲突和思想文化冲突等几种主要形式。在各种形式的社会冲突中,经济冲突是最基本的冲突,政治冲突和意识形态冲突都是在经济冲突的基础上产生的,是经济冲突在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的反映和体现。

马克思认为,在阶级社会中,阶级之间的冲突集中体现为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阶级利益对立的对抗阶级之间的冲突和斗争,它根源于阶级之间物质利益的根本对立。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它贯穿于阶级社会始终,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阶级的斗争和它们的利益冲突是现代历史的动力” 。阶级斗争对社会发展的作用一方面体现在推动社会形态的更替上,即推动社会由一种形态向另一种形态转化;另一方面,还体现在同一社会形态内部的发展变化上,即在某种社会形态中,通过阶级斗争,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所以恩格斯说:“至今的全部历史都是在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中发展的。”

阶级社会中的阶级冲突和阶级斗争,最终都会演变为社会革命。然而,历史上的革命虽然进行过很多次,但由于没有真正“威胁”到旧的生产关系的基础,即私有制,因此,革命的结果只不过是在消灭了旧的阶级的同时又产生了新的阶级,消除了旧的社会冲突的同时又产生了新的社会冲突。而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革命,则是真正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破除旧的生产关系,消灭私有制,并建立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型生产关系——公有制的革命。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革命则针对活动迄今具有的性质,消灭劳动,并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以及这些阶级本身。” 只有这样的革命才能从根本上最终消除社会冲突。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把阶级斗争理论作为研究阶级社会中社会冲突的最直接的工具和最直观的途径,并运用这一理论工具,首先对原始公有制解体以来的人类社会各个历史阶段的社会冲突做出了高度的概括。马克思指出,自进入阶级社会以来,人类的历史其实就是一部社会冲突史。在古代,是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冲突;在中世纪,则是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之间的冲突。总之,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始终处于利益根本对立的地位,由此决定了双方之间冲突会始终不断地持续进行。当然,由于冲突受双方力量对比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冲突采取的策略在不同时期并不一样,有时是公开的冲突,有时又会采取较为隐蔽的方式进行。但是,不管采取哪种方式,每一次斗争的结果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引起社会的变迁,推动社会的发展。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着重对资本主义社会中两大对立阶级之间冲突的特点、发展历程以及结果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分析,并得出了“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 的科学结论。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通过斗争,推翻了封建统治,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然而,新建立的资产阶级社会,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阶级对立,因而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剧烈的社会冲突,而是在消除旧的社会冲突的同时,又产生了新的社会冲突。就这一点来说,资本主义社会和以前的社会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但是,与以往阶级社会不同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逐渐使社会的阶级结构简单化,“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阶级结构的简单化使这两个阶级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也趋于激烈化,并最终演变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两个阶级之间的斗争。随着两个阶级之间的斗争越来越激烈,斗争的方式和手段也不断变化,并最终演变为革命,其最终结果是:无产阶级取得最终的胜利,并从根本上消除阶级之间的对立与冲突。在与无产阶级的较量中,资产阶级之所以失败,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

《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中所阐述的关于社会冲突理论的基本内容表明,马克思的社会冲突理论已基本确立。

四、丰富和深化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深入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经济活动的基础上,对社会冲突理论又进行了详细的阐发和具体解释,从经济学角度进一步论证了社会冲突理论的科学性,从而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马克思的社会冲突理论。

首先,《资本论》科学地论证了社会基本矛盾是引发一切社会冲突的最终根源。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详细论证了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以及生产关系怎样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渐变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并最终引发社会冲突。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之前,社会的生产以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分散在许多相互独立的劳动者手中为前提,这种以生产资料的分散性为典型特征的封建生产方式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所以,它必将被消灭。而随着这种生产方式的被消灭,“个人的分散的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的积聚的生产资料,从而多数人的小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大财产” 。这样,生产资料和财产就会逐渐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与此同时,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资料被残酷地剥夺,他们被迫和生产资料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此得以逐渐确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促进了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促使资本主义的生产不停地由最初简单的协作生产,向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生产和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生产过渡,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资本积累的速度越来越快,资本越来越向少数资本家手上集中。这样,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并最终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会以阶级之间各种冲突的形式表现出来,且愈演愈烈。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前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运动的经济学考察,马克思以无可争辩的事实证明了社会基本矛盾是导致社会冲突的最终根源。

其次,《资本论》深刻揭示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冲突的不可调和性。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首先通过对资本原始积累过程的分析,揭示了资本家和雇佣工人这两个相互对立阶级的形成过程。马克思指出,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就是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产生和形成的过程。资本是由货币和商品等转化而来,但这种转化需要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货币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与自由劳动力的存在。因此,创造资本的过程产生了两方面的结果:一方面是使社会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不断转化为资本,相应地,这些资本的所有者就形成资本家阶级;另一方面是使更多的劳动者转化为雇佣工人,形成工人阶级。劳动者转化为雇佣工人的过程就是劳动者被剥夺一切生产资料的过程,而这种剥夺通常是通过赤裸裸的暴力进行的,“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 。所以,资本和劳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从一开始就是处于对立的关系中,他们之间的对立和对抗绝非偶然,而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马克思还通过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的分析,进一步科学地论证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利益的根本对立性。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最本质特征就是生产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则是由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所创造出来的价值,是工人的剩余劳动。因此,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就是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那么,剩余价值是怎么生产出来的呢?资本家为什么能够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呢?秘密就在劳动力这一特殊的商品中。劳动力这一商品,既包括交换价值,也包括使用价值,但是两者并不相等。“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实现的价值,是两个不同的量。” 资本家之所以愿意购买劳动力这种商品,看中的正是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实现的价值,因为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能创造出超过其自身价值的价值,这个超出来的价值正是资本家所需要的。如果劳动力的使用价值,不能创造出超过自身价值的价值,对资本家而言,就无利可图。资本家就不会对劳动力这一商品感兴趣,资本主义的生产也就无法进行。所以,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能够得以顺利进行,就是因为它能实现价值的增值,而不仅仅是价值的转移。换言之,就是因为它能生产出剩余价值。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生产过程的分析,有力地证明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利益的根本对立。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这种利益的根本对立性,决定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具有不可调和性,而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会以不可调和的冲突表现出来。

最后,《资本论》详细论证了无产阶级作为消除阶级冲突的主体力量的不可替代性。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马克思虽然也对无产阶级的社会地位和历史使命做过论述,但都是从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的角度进行的推论,没有进行系统、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和社会地位,尤其是无产阶级作为最终消除阶级冲突的主体力量,做了全面、系统的经济学论证。如上所述,马克思通过对资本积累过程的分析,揭示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形成过程,同时又通过对剩余价值生产过程的深入、细致分析,指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实质上就是生产剩余价值的过程,也即资本家对工人进行剥削的过程。由于资本家追逐剩余价值的本性,必然会加强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因而无产阶级的生存状况,必然会随着资本的不断积累而日益恶化。这种资本的不断积累和无产阶级生存状况不断恶化之间的矛盾必然会强化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对抗。由于无产阶级除自身的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且自身状况不断恶化,所以这个阶级革命性和反抗性最强;而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方式又培养了无产阶级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只有无产阶级才能担当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历史重任,才能担当消灭阶级,消灭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从而最终消灭阶级之间对抗性冲突的历史使命。

上述可见,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对立和冲突的根源,并在此基础上阐明了解决资本主义社会对立和冲突的途径和方法,丰富和深化了他所创立的社会冲突理论。

总之,马克思的社会冲突理论,经历了一个从抽象的理性冲突观到人本主义冲突观、再到历史唯物主义冲突观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这一历程的考察,不难看出,马克思的社会冲突理论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深入研究马克思的社会冲突理论,将会进一步深化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而马克思关于社会冲突的实质是利益冲突,其根源在于社会基本矛盾的科学理论,在当代仍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为我们把握和解决当代社会的各种冲突提供了理论和方法论指导。就当代中国而言,从马克思社会冲突理论的视角看,虽然社会冲突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也尽管绝大多数社会冲突是非对抗性的,但从本质上讲,归根结底都是利益冲突。而究其原因,主要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当然与各种制度安排的缺陷甚至缺失也密切相关。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通过改革和发展,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种对立和冲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的基础。 4J6+4vS+9z7+IHdbniW5I15KADq4yKPr4YNz3iVtr/zjMldpZrxc67F7GhEPK/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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