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于“温饱小康”“总体小康”,高质量的全面小康是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符合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盼的小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要义。高质量的全面小康,体现在物质基础、“覆盖人口、覆盖领域、覆盖区域”的全面之上,是发展的协调性、平衡型、可持续性不断增强的全面小康。
生产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最根本最紧迫的任务还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以此解放和增强社会发展活力。高质量小康的全面建成,首先表现为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物质生产基础的夯实和巩固。
一方面,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经济增长速度保持中高速增长,“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30%” 。就综合国力而言,2019 年我国经济总量接近 100 万亿,稳居世界第二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 1 万美元,进一步缩小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这表明我国经济发展的“质”与“量”都有了明显提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质代表量,可转化为量。经济质量的提高是中华民族崛起的根本条件和标志,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键手段。” 具体来讲,高质量的全面小康社会,不仅要求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下功夫,还要发现、掌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运行规律、奥秘,推动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以此促进生产力的重大飞跃提升,并重视生产力的要素、性质、结构和质量,从而对整个社会生产力发展发挥革命性作用。
另一方面,日趋成熟定型的制度不断推动生产力发展。“改革,过去是中国最大的红利,未来也将是中国最大的红利” ,全面建成的高质量小康社会,必然是依托于成熟的制度体系,不断破除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推动生产力向前发展。只有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党的建设制度的改革,紧紧围绕这六个领域的改革主线,并以经济体制改革作为重点,发挥其“火车头”牵引作用 ,才能解放生产力,破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难点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实践表明,解放发展生产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 ,发展仍然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同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 。只有不失时机地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才能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动力机制与制度保障。
“全面小康,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 ,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真正难以做到的是“全面”,高质量的全面小康,应该是惠及全民,没有一个人掉队的小康,必须确保全体人民一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是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生活条件的持续改善的小康社会。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惠及 13 多亿全体人民的小康社会,是一种高质量小康社会,“我们到时候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还有几千万人口的生活水平处在扶贫标准线以下” 。在自然条件、地理位置、社会经济等综合性因素影响下,还有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困难群众,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是最突出的短板。虽然全面小康不是人人享有同等物质生活生产条件的小康,但如果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全面小康也不能让人信服。 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至关重要,确保全体人民摆脱绝对贫困的小康“才能真正造福全体人民”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事业,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切实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促进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小康社会。
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是不断强化制度性保障,促进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公平的权利和机会的小康。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是践行共享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全面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并不局限于物质层面,还注重权利、机会的公平和平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着力保障基本民生。” 具体而言,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持续推进保障性制度建设,发挥其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作用,逐步建立起“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不断强化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努力为全体人民公平地享有相应的权利营造良好环境。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全面”,讲的是发展的“协调性” 。只有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协调发展,才能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协调发展,不能长的很长、短的很短” 。
在协调发展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是注重发展协调性的社会,是要求现代化建设各环节协调发展的社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仍然是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之一” 。这表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长期存在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并突出表现在“区域、城乡、经济和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等关系上”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发展过程中没有及时调整关系,缺乏发展的整体效能,促使“木桶效应”愈加显现 ,系列矛盾深化。在全面建成高标准、高质量的小康社会目标下,党中央高度重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的协调性,更加注重发展的整体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调发展是制胜要诀,要着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 ,由此可见,只有处理好这些相互关系,实现多方协调,才能处理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大关系,真正实现全面小康。
在协调发展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进程中,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直接影响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效果,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进度。而“协调发展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 ,不仅可以促进现代化各环节协调发展,巩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物质基础,还“有利于增强发展合力,壮大发展动力,提高综合国力,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来讲,“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 ,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程度的重要表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我国即将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以协调发展缩减现代化各环节发展差距成为必然选择。从区域发展上来看,我国的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具有比较优势,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各区域间的相互作用和优势互补,实现生产力发展的合理布局与资源优化配置,构建起适应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协调发展体系,奠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基础。
“没有农村的全面小康和欠发达地区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 ,城乡区域共同的小康,是高质量发展的小康,是理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科学要义的重要方面。要实现小康社会的区域全覆盖,就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没有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生产力的同步发展,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就是不全面的。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推进,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最终要走向现代一元经济结构 ,实现现代农业和农村、现代工业和城市互相融合的发展状态。具体来讲,就是要缩小城乡之间的各方面发展差距,但不局限于国内生产总值和总量增长速度的差距,而是“缩小居民收入水平、基础设施通达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差距” ,为农村地区的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同时,在统筹城乡发展时还要聚焦“三农”问题,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以发展和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抓手,促进农村地区生产力的持续发展,持续巩固和完善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硬件建设,抓好农村的文化软实力建设,从物质基础和精神文化层面全面缩减同城市的发展差距。
实现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城市和乡村的不同功能和作用,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城市和乡村,“不同区域承担的主体功能不同” ,如青海和西藏是我国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具有极大的生态价值,需采取差异化举措,挖掘其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价值。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就是要充分发挥不同主体功能的区域价值,即“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农村经济和城市经济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农村发展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城市发展也离不开农村的促进和支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下,城乡之间的跨区域合作成为新的发展趋势,“许多地区产生了跨越行政区划的地区性的协作和联合” ,这些地区之间互惠互利,在有无相济的基础上开展合作,提高了城乡的生产力。总之,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就是要发挥城市的有利条件和资源优势,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提高农村地区的城镇化水平,实现“工农结合、城乡结合” ,最终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一体化。
“全面”讲的是发展的可持续性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如果到了 2020年我们在经济发展总量和速度上实现了相应目标,“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更加严重,短板更加突出,就算不上真正实现了目标,即使最后宣布实现了,也无法得到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认可” 。全面建成的高质量小康社会,就是要直面这些矛盾和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上作出回应,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发展的可持续性是高质量全面小康的重要体现。“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国发展的不可持续问题仍然存在,生态文明建设还是突出短板,“一些地方生态环境还在恶化” ,是生态安全及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影响因素。因而,补齐生态短板,促进可持续发展,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推进顶层设计与微观举措相结合,一方面,“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实现发展目标” ,以更加宏大的视野来谋划全面建成小康后的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切实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原则、目标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 ,贯彻落实到各级各类规划和各项工作中,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具体而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要统筹规划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全面建成的小康,“实质就是要解决发展起来之后的问题,从根本上说仍然是发展问题” 。从长远发展目标来看,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生态保障,缺乏发展可持续的小康,是“不全面”的小康。
纵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历程,其始终致力于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在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中全面建成小康,推动实现了从“不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 ,到“正确处理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以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的重大转变,体现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高标准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属性和必然要求,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实现“两个一百年”伟大奋斗目标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