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 1861—1894年三十多年间中国城市文化娱乐消费情况的考察可以看出,这一时期中国城市文化娱乐消费变化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娱乐消费日常化发展。上海、北京等城市居民的娱乐消费不再局限于节庆等特殊时间,而逐渐发展成为日常生活消费的一部分,即日常化发展。19世纪后期上海、北京等城市随着戏园、茶楼等商业化、产业化发展,消费者只要有钱有闲基本上天天可以到戏园、茶楼等娱乐场所进行休闲娱乐。
二是中西娱乐文化杂糅趋势已显现。上海、北京等城市居民的文化娱乐消费结构中出现了西式娱乐品,中西娱乐文化融合发展趋势已经显现,如大茶楼、大饭店、大酒店等中多增设弹子房等西式娱乐设施,但传统娱乐方式仍占主导地位。
三是消费主体大众化发展。在传统社会,城市的茶园、酒楼等娱乐场所的消费主体是纨绔子弟、士绅、商旅等小众。洋务运动期间随着工商业等发展,上海、天津、汉口等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而增加的人口多为移民。基于谋生、求学、投资等需要离开家乡到居住地城市后,不仅要面对身在异乡的种种不适,而且需要面对来自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诸多压力,因此在满足生存需要外往往会通过嗜好消费、娱乐消费等方式来缓解精神压力,即使城市苦力阶层也有少量的嗜好消费、娱乐消费支出。也就是说,这一时期城市文化娱乐消费的主体已经开始由小众向大众转变。
四是娱乐消费时空扩大。城市居民的娱乐消费,从时间和空间上看,不再局限于白天和居住地附近。晚上休闲的人数逐渐增加,这是与城市的现代工商业发展的节奏相适应的,在洋行、工厂等工作者,白天一般比较忙,只有晚上才有闲暇时间,各个娱乐场所根据消费者的闲暇时间安排节目。戏园一般每天有两场演出,下午一场、晚上一场,晚上票价要高于白天。19 世纪 70年代初有竹枝词咏诵当时著名的茶楼——丽水台每当午后时顾客盈门,“茶馆先推丽水台,三层楼阁面河开。日逢两点钟声后,男女纷纷杂坐来” 。随着煤气灯、电灯在上海、天津等租界的使用,道路和交通工具的不断优化,这些城市每当华灯初上,戏园、茶楼生意兴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