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艺术产业管理其实有两个切入口:1.单个或某一类艺术产业的管理。这种管理的研究注重类管理的特性或个性,为的是把这种特定的管理做深做透,它往往与实际操作结合得更为紧密,其研究成果直接可以拿来指导生产。如影视管理、博物馆管理、图书馆管理、画廊管理、设计管理等等,这一类的理论研究有人已开始做了,虽然刚刚起步。如贾虹琳的《电影营销》(1999年)、路海波的《戏剧管理》(2000年)、陈汗青等的《设计营销与管理》(2002年)、成乔明的《设计产业管理:大国战略的一个理论视角》(2016年)等。2.包含一切艺术产业的管理理论。这种管理理论的研究着眼于所有艺术产业管理的共性,在于寻找和总结普遍存在于艺术产业管理中的一般性相通的理论,其最终的成果不是针对某个或某类艺术产业的管理而言的,但又与每一类艺术产业的管理都息息相关。这是一些基础性、启发性、共存性的理论,它包含绝大多数的个性化研究,又具有极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结构。例如,无论哪一类艺术产业都不外乎对人、财、物、市场、效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机构品牌等的管理,这中间必定存在着相通相融的共性,挖掘和总结这样的共性就是这第二个研究的切入口。据笔者了解,这样的研究比门类艺术产业管理的研究更加缓慢。当然,问题可能还出在对艺术产业的范围界定上。
传统的认识始终认为艺术产业就是美术品或艺术品业(画廊、拍卖行、艺术品公司等),而音像、影视、舞台表演、文学出版、艺术设计、博物馆等行业虽然属于文化产业但却是与艺术产业并列的。在2002年第四届中国艺术产业论坛上,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王永章就明确提出文化产业包括七个部分:文艺演出业、影视业、音像业、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培训和艺术品业,这一划分已写进了十五期间文化部文化产业的发展规划。王司长还指出艺术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门类之一,其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可艺术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的门类在规划中已经缩减至艺术培训业、艺术品业了,这样的界定需要重新商讨。事实上,艺术包括美术、音乐、舞蹈、文学等诸多形式,艺术产业也应该是美术品业、文艺演出业、影视业、文学出版业的复合型产业,而不是它们中的平等一员,其实,我们现在所谓的艺术产业不过仅仅是美术品业。下图表示出艺术产业的真正内容:
图3-1 艺术产业的分类图
对艺术产业进行的各类单个行业的研究就是第一个切入口,对艺术产业所有行业综合的研究就是第二个切入口,本书选取第二个切入口。
对于赢利性艺术产业,顾名思义是以销售艺术品并从中赚取最高利润为主要目的。它们必须考虑自身的投入和产出,即成本和利润的关系是它们管理过程中时刻密切关注的晴雨表。如何在艺术市场上游刃有余、赚取到高额利润正是此类艺术产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核心,这是它们的个性。如保利香港2016春拍,吴冠中的油画《周庄》以2.36亿港币创中国油画拍卖纪录。更为奇特的是1987年,纽约克里斯蒂拍卖行里进行了一次最离奇的当代艺术品拍卖:经过80秒的竞投,一位叫大卫·麦基的艺术品商人以26400美元购得一件艺术品:用铅笔在一面墙上画上的1万条约10英寸长的线。令人惊奇的是,拍卖成交后拍卖行就将这幅“艺术品”毁掉了,以保证购者的独家权益…… 叫消费者花两万多美金什么都没得到,这正是拍卖行的高明,愿卖愿买这不正是生意场上的游戏规则吗?
传播文化型产业一般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投资的,其目的主要是要对一些不可再生性或国宝级的艺术创造成果进行保护和展示。如北京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北宋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见图3—2)就是举世闻名的绘画杰作。据说大英博物馆藏有中国东晋大画家顾恺之的《女史箴图卷》(见图3—3),不管此卷是顾氏真迹还是后人摹本,都堪称人类的艺术绝品。由于具有坚强的财政后盾,此类的艺术产业更为注重社会效益。它们的管理无疑也具有它们的个性特点。不仅仅在中国,就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其比较大而有名的传播文化型产业也多数是由政府投资的,虽然它们其中不乏是有钱老板或个人投资。公共陈列馆的经济来源不一,有些完全由中央政府、各级地方政府来资助。其支出包括围绕建筑物、工作人员、维修保养、展览、教育活动和购买艺术品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其中部分或许也有私人或团体资助。这类赞助人,一般都会得到一些免税利益。艺术品的收藏全是为公共利益。 毫无疑问,接受政府资助的同时,它们同样担负着为政府、为人民服务的使命。社会效益是它们管理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根本追求。
图3-2 (北宋)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局部)
图3-3 (东晋)顾恺之《女史箴图卷》(局部)
任何艺术产业都有其管理的独特要求,如戏剧管理中的“巡回演出的特殊管理问题”、“社区戏剧的指导、组织、管理” 等等就是戏剧管理中的特殊性所在。又如电影拍摄的现场管理、考古挖掘的过程管理、古画装裱修补的技术手段管理等等,这些就属于个性化的艺术管理,并不具备普遍的共性。
无论什么样的艺术产业,它们的管理又必定具有相通的地方,即共性。这是由于它们经营的产品、交往的社会对象几乎相同决定的。所有的艺术产业经营的都是艺术,有可见的物象艺术产品(如书画、雕塑、电影、舞台剧等),也有不可见具体物象的艺术产品(如音乐、相声、广播等) ,但它们都是让消费者得到精神性的愉悦。艺术品的消费终结就是最终留在了消费者的脑子里勾起他的某种独特的体验或奇异的想象。真正艺术的作品不是看见的,也不是听见的,而是想象中的某种东西。 同时,艺术产业接触的对象除了艺术家、艺术中介就是艺术消费者,作为艺术经营主体,艺术产业希望得到更多有价值的艺术作品,更希望艺术市场繁荣。艺术产业管理的共性由此产生,研究、总结出一般性的艺术产业管理的原理也成为可能。寻求各类艺术产业管理理论的共性和普遍性正是本书写作的切入口和写作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