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生产与艺术消费之间没有截然的鸿沟,它们相辅相成、互依互靠,两者之间其实有时可以相互转化,如当画家卖自己的作品时他是艺术生产者,而当该画家购买别人创作或所拥有的画作时他又成了艺术消费者;又如剧团创作剧目并进行该剧目的商业演出时是艺术生产者,而当该剧团去剧院观赏其他剧团表演或引进其他剧团剧目并用于演出时它就成了艺术消费者。没有艺术生产根本就不可能产生艺术消费,同样没有艺术消费又怎么谈得上艺术生产呢,因为脱离了市场、流通、交换,生产作为经济术语也就不复存在了。消费与生产本就是商业行为中一对相生相伴的活动。
在谈到艺术生产与艺术消费两者存在着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存、互相联系和互相转化的辩证关系时,章利国教授的结论是这样的:
第一,直接的同一性。也就是说艺术生产本身就是消费,这是指在艺术生产过程中包含着艺术家的心智、劳动力的消耗和艺术品生产资料的消费。一个画家完成一件画作,不但耗费了他自己的心血智慧,他的劳动力,他的身体能力,同时也还要消耗掉诸如纸、画布、油彩、颜料、画笔等等物质材料。……
同时,艺术消费本身也就是生产,这是指艺术消费的过程中包含着艺术消费者的心智体能的发挥和审美创造因素的作用,包含着他的审美能力、艺术修养的提高。……而且欣赏过程也使欣赏者的创造水平得到提高,换句话说,产生出更高层次的审美创造力。……
第二,相互依存,互为前提。艺术生产离不开艺术消费。艺术消费使艺术生产得以最后完成,为艺术生产创造出新的更多的需要,它们成为新的艺术生产和艺术商业经营行为的动力和目的,换句话说,艺术消费创造出艺术生产的观念上的动机。……
艺术消费离不开艺术生产。显而易见,艺术生产为艺术消费提供消费对象、也就是购买、欣赏的艺术作品。没有作为商品的艺术品,也就不存在艺术购买的行为。……
第三,相互创造对方,也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艺术生产规定艺术消费的方式,给它以规定性的性质,使它能够完成,并且把艺术消费的动力和能力当作需要生产出来,从而也就把艺术消费创造出来。……
艺术消费使艺术生产品成为现实的产品。一件艺术品没有受众就不能成为现实的产品,艺术活动也就没有最后完成……假使无人购买,为艺术品付出代价,那么艺术品就只是一件可能的艺术商品,还不是一件现实的艺术商品,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消费创造出艺术商品生产。
章先生提出的第二、第三点毋庸质疑,笔者对章先生提出的第一点看法认为尚有商榷的余地。其实,这第一点结论“(艺术生产与艺术消费)直接的同一性”并不是章先生的首创,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早就有过类似的论述:“……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每一方直接是它的对方。……” 当然,马克思在此主要是针对物质生产与物质消费而言的,事实上,他从来没有明确表示过“艺术生产就是艺术消费”或“艺术消费即艺术生产”,虽然马克思对艺术生产的问题也相当感兴趣,因为“艺术生产”的概念正是马克思首次提出的。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写道:“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种特殊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 但在马克思论证出(物质的)生产就是消费、(物质的)消费即生产之后并没有立即推导说艺术生产即艺术消费、艺术消费就是艺术生产,这么简单的逻辑推导为什么马克思就疏忽了呢?看来这不是一种故意,很可能就是问题没那么简单。而后来的学者、理论家普遍抓住马克思上述的理论,简单地运用联推法就明确提出了“艺术生产即消费,艺术消费即生产”的结论,如果把欣赏等同于创作,这已经不是隔了一层皮,而是隔了一堵墙了,如果是将生产行为和消费行为联系起来,其实是隔了两堵以上的墙。
章先生为了说明“艺术生产本身就是消费”,特地把艺术家在生产过程中心智、劳动力的消耗,艺术品生产资料诸如纸、画布、颜料、画笔等的消耗看作是艺术消费,这多少有点牵强。所谓的艺术消费应该是一种对艺术品进行购买和欣赏的活动,作为经济买卖活动中的艺术产品应该符合两个条件:1.是艺术家艺术创作活动最终获得的现成品(当然,如果是其他原因造成的未完成的艺术半成品作为商品进入了市场流通领域也应该在此列);2.应该是进入艺术市场并参与了流通、买卖过程的艺术创作品,而非指未经艺术化处理过的普通的物品如劳动工具、生活日用品等。缺少了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算做艺术市场所特指的艺术产品,即不能算作品(但可以称为产品或创造品)。也就是说,艺术消费是相对于艺术生产、艺术产品而言的,没有了艺术生产活动、谈不上艺术产品也就称不上艺术消费,只能称为艺术欣赏活动而已。正如通常所说的消费首先是指个人消费一样,艺术消费首先是指个人艺术消费,也就是人们为了满足个人审美需要或者其他功利(收藏、保值等)而消费(购买、欣赏)各种形式艺术品的社会行为。(括号为笔者所加) 审美需要对应着纯粹的精神欣赏,是非消耗的,应当是增加的(增加了审美者的身心体验、增加了审美对象的名声价值和历史价值);普通物品的消费是消耗、减少行为(消耗了使用价值、减少了消费者的使用热情)。收藏、保值等功利性需要对应着商业购买活动,这时产生的过程行为以及审美享受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消费。按照这样的标准,我们来分析和判断创作过程中心智、劳动力的消耗是不是一种艺术消费就不成问题了。艺术生产中精神、体力的投入的确是一种消耗,但绝不是我们提及的艺术消费:心智、劳动力等本身无形,在创作过程中的想象、规划、设计还只是思想,不具备可传播的物性;心智、劳动力本身并不是艺术品,不是艺术现成品(或半成品)的消耗不应该算做艺术市场学、艺术经济学中所指的艺术消费;心智、劳动力的投入直接的作用是创造出艺术品即为了满足创作的愿望而进行的投入,投入后的创造物才具备欣赏、消费的价值,即消费是以产品的物性为基础的第二层次的活动,缺少了艺术市场上第一层次的物性(艺术品),何来第二层次的愉悦(消费),即使文学家伟大的构思仍然需要通过语言或文字的传输才能成为可欣赏的对象;对艺术产品的购买或欣赏活动称为艺术消费,而这里的艺术产品必须参与市场流通并发生了买卖关系才成立,章先生提及的“心智”、“劳动力”在“投入阶段”尚没有参与流通,更谈不上发生了买卖关系,消费之说也就无从成立。因此,心智、劳动力的投入只能算作艺术生产的必要条件根本不能直接等同于艺术市场语境中的艺术消费,顶多只能称为艺术创作性心力消费或艺术生产性心力消费。对于艺术品生产资料诸如纸、画布、颜料、画笔等的消费只能算作艺术品生产资料即归结为对普通物品的消费,也不能等同于艺术市场中特指的艺术消费:因为纸、画布、颜料、画笔等并不是艺术产品(即使艺术大师使用过的此类物质资料也只能算作凝聚了纪念价值的人格化事物),纸、画布、颜料等本身并不直接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或不是主要的审美对象;作为普通商品的生产性资料,人们购买它们往往是看重它们的实用价值而很少关注它们具有什么样的精神价值,纸、画布、颜料、画笔等工具的实用功能是直接吸引人们购买的原因,这与追求艺术品精神性愉悦占主导地位的消费是截然不同的;纸、画布、颜料、画笔等本身是普通的物质商品,没有艺术品的稀缺性特征,因此把它们拿来充当保值、增值的收藏品与艺术品是不能同日而语的;当然如果对纸、画布、颜料、画笔等本身进行了艺术化的加工、美学化的雕琢恐怕情形就不一样了,这正是马塞尔·杜尚(Marcel Duchamp)的小便池的奥义。没有审美的消费,缺少精神价值追求的消费,丧失了收藏价值的消费显然不是艺术市场语境中的艺术消费。把这些艺术生产过程中的物质性消耗统统归纳为艺术消费实际上是一种泛艺化的表现,这不是生活的本来面目。
同时,能不能因为“艺术消费的过程中包含着艺术消费者的心智体能的发挥和审美创造因素的作用,包含着他的审美能力、艺术修养的提高”就可以认为艺术消费本身也就是艺术生产呢?艺术生产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必须生产出艺术产品,第二个条件就是这样的艺术产品必须进入了艺术市场流通领域并有了买卖的实际行动。因为没有流通和买卖的实际行动也就不具有商品属性,即使有了流通和买卖的意愿而尚不曾从艺术创作者手中出手,这样的艺术品只能算作潜在的艺术商品而不是实际的艺术商品,谈不上商品属性与市场特点也就谈不上生产性。因此通过艺术消费和艺术欣赏达到的审美能力、艺术修养的提高显然不能算做艺术生产,因为这种审美能力、艺术修养的提高只是一种精神性的升华,通常不会直接创造出物质性的艺术品(艺术家在艺术欣赏中受到启发创作出新的艺术品除外);艺术消费者审美能力、艺术修养在消费过程中的提高通常也不带有商业目的,更不会产生买卖的实际行动,因此这一过程只能是消费和欣赏总过程中心理、情感自然的变化,是自觉或不自觉中精神意识活动的流变,一般并不产生实际和直接的创作行动,即使产生行动上的变化也是人格修养提升导致的日常言行的自然演化,非有商业意识,更无买卖动机,根本不能算做经济性生产行为。如观众观看一部好电影时精神受到了震撼、审美能力得到了开发、艺术修养产生了提高,这是艺术的教育功能和感化功能产生了社会性作用,这对人的成长、社会的进步的确可以算做一种生产(是非经济意义的生产活动,其实,称为人文成长更为合适)和再创造,但能不能就直接称为是艺术生产值得认真商榷。这就犹如吃一碗饭可以增加营养、增强体质,但吃饭过程只能称为大米消耗而不可能称为水稻生产一样,毕竟人的成长与水稻生产并不是一回事。
马克思的“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主要是针对物质生产和物质消费而言的,这个结论成立的前提就是在正常情况下消费与生产之前都可以加上“物质”二字,如物质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机器、精力等等的消耗也可以称为物质消费,由于消费与生产行为都是物质前提下的一种转化,因此省却“物质”二字而称“生产直接是消费”;同样,对一种物质消费的同时如果产生了一种新物质也就论证和验证了“消费直接是生产”的结论。马克思只是提出艺术生产活动同样遵守物质生产活动的一般规律,这是基于对这两种生产活动的相似之处而言的(它们的确有某些相同的规律),马克思并没有因此否认艺术生产活动与物质生产活动之间有不相同的地方,相反他也承认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是有区别的,只是他为了纠正前人一味把生产与消费割裂、分阶段研究而看不到生产与消费的联系才强调物质“生产直接是消费”并且精神生产也有趋向于物质生产的特点的。如果不理解这样的前提而无限推广马克思“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的这一论点只能会混淆视听、增加明辨是非的难度。把马克思的这一论点直接拿来套用在艺术生产与艺术消费上实际上是一种泛物化的表现。
任何泛艺化和泛物化的行为都不是认知艺术世界和物质世界应有的态度。
艺术生产与艺术消费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相互创造、相互转化的,但它们永远泾是泾、渭是渭,而不可能具有所谓的“直接的同一性”。“转化”不等于“就是”,有区别才会有“转化”,而“就是”表示无区别或抹杀了区别,不能把区别无限扩大,也不能忽视区别或人为捏合区别,这是艺术生产与艺术消费之间的辨证关系。我们讨论这两者的关系不是割裂于艺术产业或与艺术产业毫无关系的,这个问题既然章先生已经提出并得出了部分的结论,笔者以为不得不加以澄清,这种澄清恰恰也为艺术产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理论上的伏笔。其一,艺术生产与艺术消费的这种辨证关系为艺术中介提供了生存与发展的空间,注定了艺术中介必然会产生的先天条件。这个不能全然合拢的空间至关重要,正是有了这个空间才有了翻腾流转的艺术中介,才有了风雨变幻、气象万千、常迁常新的艺术产业,才有了容纳资金流、物流、人流的天地大世界,才有了放飞理想、梦想、心灵与情感的方圆大宇宙。如果说艺术生产是天,艺术消费是地,那么艺术中介就是风雨雷电、山高水长、潮起潮落、花开花谢,而艺术产业就是阴阳鸿蒙、万里星空、有序之四时、无痕之八方。同时,在现代艺术市场中艺术中介作为商品和信息的传递者周旋在艺术生产与艺术消费之间,使它们的依存关系更为集中和紧密,也使它们之间的相互创造、相互转化变得更为方便、更为活跃。诚如日晒江河之水,发为汽,汽升为气,气凝为云,云降为雨雪,雨雪又汇为江河之水。艺术中介正是联结天地的汽、气、云、雨雪与江河之水,而艺术产业才成为潇洒开合、自由飞舞的东西南北连四面、天地有无在八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