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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多重影响

网络群体性事件具有双重影响,邵道生在《光明观察》中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正面功能主要有:丰富中国式民主的内容,有利于高层领导了解民意,有利于改进党风,有利于监督权力,有利于警示干部,有利于揭露腐败,有利于制衡“既得利益集团”,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

一、网民表达民意和利益诉求的一种尝试

2008年被称为“网络问政元年”。网络群体性事件聚焦于转型社会的贫富差距、权力腐败、行业垄断、社会民生、城乡二元分化等话题,某种程度上它是网络民意的一种表现形式和折射。

3G、4G时代,网络技术深入发展,网络新媒体层出不穷,民意表达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展。网络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当前民众利益诉求日益增多,日益复杂化的重要表现,也是一种方便的、低成本的手段和渠道,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社会发展预警指示器的角色。从70码、周久耕、表哥杨达才等一系列事件的论坛爆料,到宜黄事件中的微博维权,网络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民意表达的新尝试,且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深入,成为民意表达的重要手段。

互联网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架起了直接沟通的桥梁,互联网成为了解民情、汇集民智的新渠道。网络舆论的不断壮大推动了网络舆情整体态势的发展,并逐渐发展成为民意上传的重要舆论工具。

二、零时差直播和发布事件信息

3G、4G时代网络技术深入发展,信息的传播速度加快,网下事件几乎能够在网络上实现“同步直播”,微博新媒体为海量飞速的信息提供了传播平台。 移动互联网与微博自媒体融合促使信息传播高速化和实时化,信息内容海量化和多样化,传播方式超时空。“人人织围脖,新闻秒时代”的网络流行语十分形象地勾勒出互联网时代信息的快速有效传播。一旦发生网络舆情事件,论坛、博客及微博等往往同时引发舆论热议。

2009年2月9日晚,中央电视台大楼新址元宵节火灾现场,数千围观群众用手机设备在网络上实现了同步直播,其在网络论坛中的爆料抢在网络媒体、电视平面报道之前。由于论坛、博客、微博等网络新媒体本身具有较强的舆论号召能力,现实社会事件在网络同步直播后,能够短时间引起大规模的舆论热潮和围观,政府部门舆论应对的难度将加大。

三、诠释与设置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议题

媒介具有议程设置功能。 Urban经过实证研究发现,在民众对社会公共事务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的认识和判断与传播媒介的信息发布和报道之间,会存在一种高度对应的关系,也就是传播媒介作为“大事”加以报道的事件,同样也作为大事反映在公众的意识之中。传播媒介所给予的强调越多,公众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就会越高。 麦克姆斯(McCombs)和肖(Shaw) (1972)证实了议程设置( agenda- setting)这一猜想。议程理论认为,公众更倾向于关注媒介所关注的议题,并且会依据媒介对各种议题的重视程度而确立自己对事物重要程度的优先顺序和看法。 即在媒介中被注意的内容,将被人们感知为最重要的内容。

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各方通过信息的筛选与编排,影响网民对当前议题以及议题重要程度的认识,引发网民对原议题和衍生议题的持续关注。所以,网民和媒介之间的互动主要体现在网民的信息来源是媒介,而且在情绪以及意见尚未形成的阶段,媒介的议程设置就会影响网民的态度形成。网民作为信息的创造者、传播者和接受者同样可以形成议题。所以从网民的角度来说,舆论动向及变化也会促使媒介进行跟进或引导。媒介的议程设置理论将网民及网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议程设置不仅关注哪些议题应该被强调,同时也关注这些议题是如何被表达的,其对受众可能会产生什么影响。议程设置理论肯定了媒体对普通民众的影响作用,并且为本研究中网民、网媒之间的互动提供了理论依据。

总之,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议题设置决定什么是我们应该关注的,什么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和每个人关系最密切或者最能满足我们好奇的信息。应该说,网络媒体也许不能决定你如何想、如何做,但在决定你想什么方面往往比较有效。

四、倒逼网络群体性事件解决的走向

网络群体性事件一旦爆发,影响巨大,社会广泛关注,上级政府经常通过问责介入事件,或者促使本级政府对事件高度重视并着力抓紧解决,使事件得以妥善处置,舆情较快平息;同时,网络群体性事件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减少公权行为不当、推进政策与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的作用。

事件产生的强大舆论压力,倒逼政府对相关网络事件的治理。一方面,它往往能促使事件得到合理的解决,推动了相关问题公共治理的进程,促进了社会进步。如“孙志刚事件”推动了收容制度的废除;对“温州7·23动车事件”的处置工作,改进了铁道部及高铁的管理的相关问题;唐慧上访案推动了劳教制度的废除。另一方面,网络舆论负面效应会在一定程度上妨碍相关问题的解决。如许多事件中,舆论和民意影响到司法判决。再如,郭美美炫富事件直接导致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大跌。网络民粹主义盛行,仇官、仇富、仇腐言论流行,网络群体极化现象突出,给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治理带来了不确定性和治理难度。

上访不如上网,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功范例使网民感受到了网络的巨大威力。网民在遇到问题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互联网作为爆料、发声的首选途径。网络群体性事件沿袭了“事件曝光→舆论关注→上级重视→快速解决”的路径,如果没有网络媒体的参与,没有网络这一平台,事件的结果难以估量。

五、加速了网络负面消息和网络谣言产生

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网民变为公民记者,手机变成直播设备,微博变成直播平台,传统媒体中的把关人作用缺失。网民成为信息内容的生产者和发布者,他们不经核实便在互联网空间传播信息,加速了谣言的传播。

谣言无疑是瓮安事件从酝酿到爆发的催化剂。从2008年6月22日李树芬之死到28日发生打砸烧事件的6天里,谣言在瓮安县城广泛传播,流行了好几种版本。例如:“死者脖子上有多处伤痕,显然是被掐死的!”“瓮安副县长的儿子伙同另外一个社会青年把瓮安县三中一女生强奸并残忍杀害。”“女学生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打死!”等。谣言的传播动员了社会底层民众的情感与力量,尤其在信息较为封闭的环境中,特别是在主流媒体集体“失语”的状态中,谣言便获得了极大的衍生空间。每一个获知事件某一细节的人,每一个渴望事件真相的人都会变成积极主动的谣言传播者。瓮安事件的谣言传播第二个阶段是在打砸烧事件发生后,由于政府部门没有及时向社会说明事件情况,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瓮安事件的谣言传向全国。广为流传的瓮安事件打砸烧的暴力图片,七拼八凑的事件解读,个性化、片段化、截面化的瓮安事件照片,解读在互联网上经过网友们的多元演绎,更是神乎其神。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瓮安事件的谣言传向全国。直到6月30日省委书记石宗源赶到瓮安县现场指挥事件处置,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权才回到政府一方。

“郭美美事件”中,天涯论坛上爆料的“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戴名表、儿子驾名车”的谣言, 引起众多网友的声讨,网络舆情不断高涨。

六、为破坏性政治动员提供了基础

互联网和手机的信息传播在集体行动中发挥着组织动员作用,游行示威集结之快、人数之众、主题之明确、形式之松散、组织者之隐秘的特点,得到前所未有的展现。 人称“互联网革命思考者”的克莱·舍基指出:“社会性软件让人们拥有了前所未有的组建群体和共同行动的能力。” 其无边界、去中心的传播关系网络,使每个网民都能即时“动员”和“被动员”,从而最大限度地释放了社会动员能力。

网络群体性事件对现实群体性事件具有放大器和助推器的功能。掌握了互联网技术的普通民众或政治家,利用这些新的工具,在网上及网下组织动员活动,试图对现实事件产生影响甚至推动社会变革。在突尼斯、埃及事件中,无一例外,自始至终网络群体性事件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不少专家认为,事件的根源还是两国现实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领域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如政治上官员腐败现象比较严重、经济上贫富差距过大、文化上面临国内外各种观念冲突、社会上失业人口过多等。但是,如果没有来自互联网的大规模破坏性政治动员,两国政坛不会这么快风云突变。互联网在一些节点上发挥了有目共睹的巨大作用,起到了加速器效应。

七、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2011年温州“7·23”动车事件中,在其他媒体还处于“缺位”状态时,微博迅速爆料,大量转发信息和评论,病毒式传播中大量谣言滋生并以谣传谣,其后各种声音铺天盖地,严重影响事件的处理,政府公信力受到影响。

综观已发生的事件,涉及公共权力、公共部门、公共利益、公共价值等的事件是网民关注的焦点,网上仇贪、仇腐现象频发。以陕西“华南虎照”事件为例,网民由最初质疑华南虎的真假,最终演变成对管理部门公信力的考问,各种猜测、流言充斥着网民的眼球,使管理部门公信力受到严峻挑战。

八、对国家治理与执政安全可能构成严峻挑战

2010年底,在突尼斯发生的政局变动中,社会化网络媒体是关键的助推器。虽然当时突尼斯的网络一直处于严密监控状态,但唯独Facebook没有被禁,而1100万突尼斯人中有200万Facebook用户。于是,Facebook和Twitter成为当地示威人群互相联系的最重要阵地,在突尼斯的“茉莉花革命”中起了推波助澜的重要作用。12月17日,失业大学生青年自焚事件更是火上浇油,将原本就积累已久的矛盾点燃。由此,在反对派的精心策划与推动下,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抗议活动。事件爆发之后,突尼斯网络监管部门开始封锁关键的新闻网站以及抗议者创建的Facebook页面,并试图通过窃取异议者和活跃分子的账号监视抗议活动、压制反对声音,监管部门开始“堵漏”。大量网民通过代理、加密和VPN (虚拟专用网络)绕过审查。此外,还有匿名组织发动了代号为“突尼斯行动”的网站攻击行为,使突尼斯监管机构的网站瘫痪。

社交网站等网络新技术带来的强大的传播能力和组织能力,构成了对国家治理的挑战,不仅是中东北非国家,发达国家也面临着同样的风险。2011年8月,英国伦敦及周边地区爆发了一系列社会骚乱事件。8月4日,警方在伦敦北部托特纳姆区射杀了一名年轻男子马克·达根(Mark Duggan),这一事件成了骚乱的“导火索”。此事发生后有人在Facebook上为他成立了一个页面,很快便吸引了上万名粉丝。管理员发起了“抗议警察暴行”游行。8月6日,约300人聚集在伦敦托特纳姆路警察局附近抗议示威,晚上,示威演变为暴力事件,200多名青年在夜色中朝警察密集投掷砖块、酒瓶、鸡蛋等物品,引发骚乱。接下来的几天,骚乱的规模持续扩大,并且向伦敦周边的伯明翰、利物浦、诺丁汉等城市蔓延。一些骚乱分子利用黑莓手机互相通气,通报警方动向,商讨攻击目标。还有人用群发功能散布大量鼓动骚乱的言论。

从以上多个国家发生的“骚乱”或所谓“革命”经验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网络群体性事件对现实群体性事件具有放大器和助推器的作用。 BWntKLia5R38HOX3aeFjWNrd6CbFjEsGauUUNbDD0hIACoZhwUo+Vacn2NjlRB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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