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正在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作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网络已成为社会舆论最重要的策源地,民意借助网络得以表达和宣泄。借助互联网,一个普通人就有可能做到“一呼百万应”,一件小事情在很短的时间内可能高倍放大为全国性事件。作为一把“双刃剑”,网络既是表达社情民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很好平台,也是传播不良信息、谣言和宣泄不满情绪的新工具。我们的研究主要关注这一现象——网络群体性事件。
本书所称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大批网民通过有线和无线网络,针对特定公共事务和社会现象,在线广泛参与讨论、集中发表意见,在较短时间内对网络虚拟空间乃至现实世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手机网民规模达8.47亿。 随着网络空间的爆料与现实事件的交织涌现,网民的表达意愿和参与意识的持续高涨,网上关注和舆论炒作此起彼伏,网络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瞭望》新闻周刊一度把网络群体性事件应对不力的情形描述为基层党组织“进不去”,思想政治工作“进不去”,公安、武警等国家强制力“进不去”的窘境。 具体而言,网络群体性事件呈现出如下特点。
社会急剧转型,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络来表达利益和诉求。从涉及地域来看,各省直部门、各市州、各县市区,都成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关注点和发舆源地,而且呈现出向基层扩张的趋势。从行业领域来看,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金融证券、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领域,特别是与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是最主要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策源地和敏感带。从参与主体来看,过去上网反映诉求的往往是困难群体,现在已经扩散到包括体制内人士的更多群体和职业。从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来源看,大到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小到个人诉求、情绪发泄,都有可能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
2011年是“微博年”,微博快速发展,用户达3亿,且因其发生快、传播快、牵涉面广,一跃成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重要策源地,其媒体功能进一步凸显。2015年以前商业网站没有新闻采写资质,但微博发布新闻的媒体功能正好填补了这一空白。在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微博的媒体功能甚至可以与传统媒体直接叫板。就全国来说,一些大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如郭美美事件、上海地铁追尾、微博打拐、江西抚州爆炸案等,都是由微博首发,继而引起了媒体和网民的强烈关注。上海地铁追尾等事件,有关当事人都通过微博发布信息,产生了或正面或负面的舆论影响。从微博的特点分析,每条微博140个字的容量,碎片化的信息,倾向性明显,猎人眼球的关键词为表达重点,片面化、猎奇、浮躁、盲目成为微博舆论的最大特色。甚至连一些官方背景的机构和人士也借助互联网发声,力图解决现实问题。
现今,网络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转变为现实生活中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呈现出“上网发帖,下网聚集”“线上骂街,线下游街”“网上泄愤,网下滋事”的景象,网上非理性行为对现实非理性行为的诱发作用越发明显,矛盾的对抗性加剧。江西抚州爆炸案,当事人网上诉求无果,最终选择了玉石俱焚的暴力方式。
网络群体性事件已经呈现出“螺旋式”急剧扩散形式。即最初由发布于网络社区的几篇零碎帖子诱发,事件受关注后得到微博的关注与发散,传统媒体对微博热点事件的迅速跟进为事件注入公信力,以门户网站为代表的网络媒体的转载与传播,使“小事件”转变为社会高度关注的“大事件”。且网民、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大事件”往往被不断深挖、爆料、炒作,使其能够持续发酵并连续放大。如今,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界限、差异性正在逐步消退,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正在走向高度融合。一方面,传统媒体以传统新闻采集资源为基础,逐步向互联网同步发布转型。另一方面,无论传统媒体,抑或新媒体,均积极开放地采用对方的新闻线索和资源,并通过双方互动提升新闻事件的关注度,通过网络传播聚合放大。一些媒体和记者还把从传统媒体上积累的影响力迁移到微博平台,频频发布有关信息和言论,影响事件的发展走向。
由此可见,互联网带来的“网络化”“数字化”“虚拟化”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社会。网络在为人们提供海量信息的同时,其沟通交往、民意表达汇聚等功能,给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带来了颠覆性变革,也给国家治理带来了严峻挑战。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与特征,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和形成机理,揭示其表现规律,加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与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大课题。与此同时,本课题深化了网络危机传播管理的理论研究,对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具有直接的现实价值。
海外对中国网络群体性事件已有相当多的关注,从媒体报道的频率和学术研究的热度可见一斑。
就知名学术杂志上的研究成果而言,2011年国际顶级期刊 Political Communication 刊发了中国政治群体传播专题。2014年Media Culture &Society刊发了互联网与政治动员专栏。2014年 Information , Communica tion & Society 刊发了中国社会的互联网、社会网络与公民参与专栏。在中国的学术期刊中,香港的《传播与社会学刊》2009年第9期刊出媒介事件研究专辑,2013年第26期又刊出媒体与社会抗争专题。新加坡的 Asi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2014年刊发了亚太地区公众和政府的媒体互动。
互联网和其他形式信息技术的使用会给中国带来潜在的社会政治结果和巨大的社会政治影响。 但西方这些研究的政治化倾向强,往往将互联网视为与民主共生、互助的技术,直接影响政治制度和政治统治。受此影响,研究者将网络技术和中国的政治变革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关注的中心是:在社会主义中国,互联网如何破解政府对网络的压制和操控。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杨国斌教授2009年出版的著作 The Power of the Internet in China : Citizen Activism Online (《连线力——中国网民在行动》), 运用多元互动的分析框架,从横向和纵向归纳了中国互联网公民运动的特点,并分析了网络时代中国民众抗争方式的变化等。这些研究的立场和许多结论并不适合中国的情况,不过仍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郑永年教授撰写的《技术赋权:中国的互联网、国家与社会》则解释了互联网如何影响中国国家-社会关系。
网络群体性事件一词,具有中国特色,国外学者一般称其为“网络抗争”“逾界斗争”。 国外相关研究,一般在社会运动理论、抗争政治的理论视野下来思考、研究在互联网上兴起的“逾界斗争”。这些研究主题大都集中于斗争的具体过程、动员机制、议题建构、内在动力,研究方法上,采取实证调查与观察法为主,着重对某些具体案例的微观过程进行深入的剖析,并将西方的社会运动理论、抗争政治理论很好地融入了研究之中,得到了多种具备解释力的理论框架。
20世纪90年代,西方政治学研究者开始关注新媒体的政治含义,其中美国的研究尤其广泛和深入,美国学者认为新媒体,特别是互联网,不仅影响着常规政治,而且还影响着抗争政治的发展。 不少学者认为互联网对公民进行赋权,促进了公共领域和集体行动的形成。梳理相关研究成果,发现西方研究学者主要从动员结构、政治机会、框架化工具三个维度论述网络政治抗争的内在发生机理。
其一,增加信息流,满足用户心理需求。一种解释认为互联网降低了获取信息的成本,发布信息更为便捷,信息交流的增多最终对政治参与产生正面影响。另一种认为,信息只是一种刺激源,用户会主动地选择、过滤信息,当信息符合其内在的心理偏好,产生共鸣,信息才会促使用户参与抗争政治。
其二,促进社会网络的延伸,增加社会资本。在线活动有助于维持并强化已有的社会资本,并建立大量的弱连带关系,实现虚拟空间向现实社会的转化,可以有效地克服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问题。
其三,形成公共舆论平台,塑造公共领域。其两个核心假设是在线讨论会反过来促进现实政治参与,在线讨论的过程是对讨论事件再框架化的一个过程。一方面,在线讨论能提升政治兴趣,提高认知水平,通过信息讨论影响政治参与;另一方面,抗争者通过互联网得以通过叙述的方式重新来构建议题,保持与抗争者的密切联系,共同讨论,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形成认知,达成共识。互联网缩小了媒体与抗争行动者之间的不对称性,使得话语权回归公共空间,使抗争行动成为可能。
西方的研究成果以及社会运动理论对于研究中国网络群体性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但是由于中国与西方互联网发展的情况,用户的成熟度,互联网文化、规模、发挥的功能的不同以及在具体的网络抗争中各自的表现形态、影响的范围、作用过程、危害、作用机理等诸多差异,在研究中国的网络群体性事件时需要批判地吸收、借鉴西方的理论模式与研究工具。
国内2010年前专门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并以此为题的成果较少。经检索,较早的成果是2007年9月发表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及其防范》, 其他的论文多发表于《瞭望》新闻周刊2009年6月1日刊出《应对“网上群体性事件”新题》之后。截至2019年6月,检索CNKI期刊学术论文,以“网络群体性事件”为题的达463篇,从2008年到2018年网络群体性事件学术论文的年度分布见图绪-1。
图绪-1网络群体性事件学术论文年度分布
从CNKI期刊学术论文的学科分布看,公安学261篇,新闻与传播等130篇,公共管理学53篇,教育学40篇,社会学37篇,法学10篇,通信经济学9篇,政治学8篇,图书情报档案学3篇,信息技术学2篇,心理学1篇,环境学1篇,生态学1篇,数学学1篇。
从期刊分布看,《电子政务》12篇,《人民论坛》8篇,《法制与社会》8篇,《新闻世界》7篇,《情报杂志》7篇,《青年记者》《新闻传播》《改革与开放》均为6篇,《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领导科学》《山东行政学院学报》《湖北警官学院学报》《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西部广播电视》均为5篇,《天水行政学院学报》《新闻爱好者》《辽宁工业大学学报》均为4篇,《学海》《理论参考》《东南传播》《公安研究》《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等各3篇。
检索CNKI学位论文,以“网络群体性事件”为题的达147篇。
从CNKI检索学位论文的学科分布看,公安学102篇,新闻与传播学45篇,公共管理学17篇,社会学9篇,教育学4篇,法学4篇,心理学2篇,伦理学1篇,信息技术学1篇。
1.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
2003年被称为互联网舆论元年,以大学生孙志刚收容死亡事件为代表,大量网络事件井喷式地涌现出来。 但直到《瞭望》新闻周刊2009年6月1日刊出专文后,网络群体性事件这一概念才获得了关注和普遍使用, 但当时对其概念的严谨性还存在争议。 总体来看,这一概念的界定分为两类。
(1)以“群体性事件”为核心定义“网络群体性事件”。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定义认为,具有共同的利益或目的的网民群体,以互联网为工具进行组织串联,在现实社会中非正常聚集,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集群事件。 这一定义的核心是强调现实性的群体性事件行为,而仅仅将互联网视为联系、组织的工具。郑大兵的看法类似,将网络群体性事件限定为互联网网络行为而非现实行为,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某些群体为了实现特定目的,利用网络大规模发布、传播某一方面信息,以发泄不满、制造舆论。 更有研究者将其类同于美国的“快闪”行动,即互不相识的网民通过网络联系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快速聚集并实施同一行为,而后迅速解散的行动。
(2)以“网络场域”为核心定义网络群体性事件。代群等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发生在互联网虚拟空间的群集现象,一旦网络出现网民非常关注的话题或新帖后,网络点击率、跟帖率等迅速攀升,网络舆论一呼百应,全面聚焦。 这一界定侧重于对网络群体性事件在互联网上发酵过程的阐述。有的学者将其延伸到现实空间,认为网络公共领域的大规模意见汇聚会影响现实生活, 社会舆论与传播可能促发社会行动。 郝其宏从功能角度提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民围绕某一热点问题在互联网上大规模聚集进而影响现实生活的行为” 。这一界定以互联网舆情传播为基础,侧重其对现实的影响。
至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作用,研究者认为既可能具有积极作用,也可能具有消极作用,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即中性的理解)。
从上述定义来看,学者们的分歧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场域的分歧。一些学者主张发生在网上虚拟空间以及网上诱发网外的集群行为均为网络群体性事件。 另一些学者认为网上诱发网外的集群行为才是网络群体性事件。 二是网络群体性事件是否具有目的性、组织性。有学者认为这类事件具有目的性和组织性;另一些学者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相对自发的、无组织性的。还有学者认为,两种都可能存在。 三是网络群体性事件性质的认定有分歧。有学者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性质不良甚至是敌对的;也有学者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可能积极、正义,也可能是消极的、非制度性的,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即中性的)。 如喻国明就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公民基于利益表达的集体行动,网络热点事件源于政府剥夺了民众对真相的基本信息权利。
网络群体性事件在事件主体、互动平台、发生场域、组织手段、诱致因素、表现形态、演化规律等方面都极大区别于传统的群体性事件,是一种新型的事件。因此,应该从新的维度予以界定,而不能通过套用的方式将其定义为群体性事件的一种“新的特殊形式”,否则难以准确把握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与特征。
基于以上梳理,本书将网络群体性事件界定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大批网民通过有线和无线网络,针对特定公共事务和社会现象,在线广泛参与讨论、集中发表意见,在较短时间内对网络虚拟空间乃至现实世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2.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1)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特征分析。从学者已有的研究来看,网络群体性事件一般具有瞬间性、急剧扩张性、范围无限性等特点。
有学者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往往是瞬间爆发,并在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中交互作用,导致影响范围极广,控制难度极高。
有的学者则分析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物理特征和逻辑特征,所谓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物理特征首要表现是空间特征,其次是时间特征;逻辑特征主要表现在参与人数众多,参与对象跨地域、涉及面广,事件的不确定性,应对工作处置前后难度差异大。 网络群体性事件还具有以下两个特异性:①高度的放大器;②快速的传播器。
一些学者认为传播迅速、影响广泛、网络与现实互相影响、各种网络平台的作用日益增强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显著特征。 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过程中,参与者以互联网环境作为行为支撑,且参与者可能并非利益相关方,呈现出参与超功利化、行为隐性化、成员关系松散化等特点。即网络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参与者多但行为更隐蔽,且行为所受约束极为有限。 在网络群体性事件过程中,由于通过互联网进行互动、联系、意见发表、信息扩散,因此参与者身份具有不确定性,事件影响具有扩散性,信息交流具有非理性等特点。
(2)网络群体性事件与现实群体性事件的特点比较。将二者进行比较,可以发现网络群体性事件具有显著特点。
一是参与主体是虚拟化网民,具有极大的异质性,常以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计算。他们大多没有特别具体的诉求,一般为对诸如公平、公正、真理等抽象理念的追寻或对某个事件表达自己的看法,通过点击、跟帖、转载等方式来完成。二是影响范围通常会超过本地政府管辖范围。三是从组织方式看,虽然借助网络为组织和动员的载体,但动员型和自发型的网络群体性事件组织化程度差异巨大。四是从诱致因素看,网络群体性事件源于现实,各地网民都有所感受,但在现实中却无法表达意愿和表明态度。网络群体性事件另一诱致因素是一些事件极大危害了公平、公正、道德、伦理或法律等社会规范性机制,网民对此表达的是法律、道德、伦理的考量和追问。一般而言,在网络上引起关注并形成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事项在现实中不一定会形成群体性事件。
在比较框架下,有的学者从参与主体、议题属性和传播特征三个维度来辨析其特征。一是从参与主体看,以往学生是中国网民的最大群体,但比例在逐年下降。个体户和自由职业者构成了网民的第二大群体,比例逐年上升。总体上中国网络用户呈现出低龄、低学历、低收入的变化趋势,社会困难群体在网民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二是从议题看,网络群体事件虽数量众多,但主要集中在腐败、社会不公和政府官员的权力滥用上。据中国人民大学喻国明教授梳理,政府和社会大众之间的矛盾是网络群体事件的主要议题,且更多地表现为对政府部门和官员权力的监督和规范。三是网络群体事件要传播首先必须具备显著性的特点,其次,其传播走势取决于其所能激发的互动程度,最后在传播效果上容易出现网络极化的现象。
3.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类型
学术界采用不同的标准划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类型,具代表性观点的有以下几种。
(1)以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诱因为分类标准,有的将网络群体性事件划分为网络舆论引发、网络谣言泛滥失控、利益受损群体利用网络发动、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网络发起四种模式。 四类的划分未遵循同一性标准。有的则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应分为“网络引发模式、网络动员模式、网上与网下群体性事件互相强化模式”三种模式。
(2)有的学者从动员的角度将网络群体性事件划分为焦点型动员、诱发型动员、泄愤型动员和公关型动员四大模式。
(3)还有的研究转向抗争政治的视角,将网络群体性事件划分为“以群体舆论来抗争个人、一个群体抗争另一个群体、网民对政策或制度的抗争、网络文化阵营对现有文化权力体系的抗争四种类型” 。或者从抗争政治的角度将网络群体性事件划分为“权利型冲突、地位型冲突、公共资源分配之争三种类型” 。
(4)有的将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场域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基本上在网络空间展开,但对现实社会也会产生实质影响;二是以网络虚拟组织为中介,主要在现实空间展开;三是网内网外互动进行活动。” 有的学者认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中国出现了以互联网为媒介的集体行动。这类集体行动包括两种形态:第一种是纯粹发生在网络空间的集体行动(cyber space),这一虚拟世界的集体行动,可以称为“在线集体行动”(online collective actions),包括了网络舆论、网络黑客、网上签名、网上公祭等。第二种以互联网为媒介的集体行动则同传统集体行动一样,发生在现实世界,可以称之为“离线集体行动”(offline collective actions)。从表现形式来看,离线集体行动就是传统集体行动,不同之处在于其媒介变成了互联网。
还有的学者提出根据产生原因,网络群体性事件可以分为政治缘起型、道德缘起型、环境缘起型和经济缘起型四种; 按照网民诉求可以分为单一诉求型和混合诉求型两种,其中单一诉求型又分为发泄情绪、还原真相、维护权益、追究责任四类。
当前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类型还存在一种比较合理的划分,即纯网络态、网络态向现实的转变和网络现实的交互态三种。
4.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成因
有的学者将成因归结为网络、网民、政府三个方面,认为网络群体性突发事件并非突发,而是社会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的爆发。其中网络特性是外在诱因,制度供给不足是本质特性。
有的学者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根源于四个矛盾,即同质的符号与个性化的人之间的矛盾,整合的社会与离散的网络之间的矛盾,网民权利与公民责任之间的矛盾,应激心理与理性诉求之间的矛盾。 有的学者认为社会矛盾的积累是网络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导火线”,非理性情绪的感染是网络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催化剂”,网络与网外两大舆论场的对峙是网络群体性事件产生的“点火器”,协商机制的缺位是网络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助推器”。 有的学者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的原因是主流媒体的失语或片面报道。 有的学者运用斯梅尔塞(Smelser)的价值累加理论,从有利的结构、结构性紧张、普遍信念的增长、促发因素、参与者的行动动员、社会控制机制6方面,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制进行分析。 还有的学者指出,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网民的民主、平等、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现实社会中利益表达机制不畅,网络规制有待完善,少数地方政府在施政中损害民众的利益,处置网络突发事件的方式、方法欠科学;境内外敌对分子挑拨引发。 有的学者指出网络群体性事件有四大原因:一是公众共同的利益诉求,二是公众高度关注公权力如何参与社会利益调整,三是公众和政府有关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四是新媒介技术的发展。
以上分析从不同的角度加深了我们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成因的认识。
5.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机制
目前的研究停留在探讨网络舆情影响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的浅显层面,至于对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网络舆情的生成与传播机制的研究则还很少有人涉足,已有的研究如李彪的《网络舆情的传播机制研究——以央视新台址大火为例》, 也仅仅分析了具体的个案和细节。
(1)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分期。有学者把网络群体性事件分为形成期、扩散期、爆发期和终结期四个阶段。 也有学者将其分为危机潜在期、危机突发期、危机蔓延期、危机解决期四个阶段。 另外一些学者根据信息流从不稳定到稳定的过程,将网络群体性事件划分为五个阶段——前兆阶段、爆发阶段、蔓延阶段、缓解阶段和终止阶段。
(2)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演化。网络群体性事件与现实群体性事件的演化规律具有巨大差异。“从宏观脉络看,网络群体性事件以话语或意见为纽带,其网络为行为或活动场域,一般遵循话语出现→话语关注→话语分化→话语平息这一发展脉络和演化路径。”
有的学者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内在演变的机理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形成机理、发展机理、变异机理、作用机理和终结机理。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机理概括了从网络事件发生到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的过程。网络群体性事件从形成到终结都是处于一种动态的变化过程之中,必然遵循某些内在规律来运行,这就是发展机理。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过程中,事件信息往往由于种种原因而发生变异或者扭曲,发生偏离,这则是变异机理。网络群体性事件影响力大在于其作用机理,即体现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蝴蝶效应。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终结机理揭示了网络舆情随着网络群体性事件完结而逐步走向衰落的过程。”
6.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与治理对策
不同学科从不同的视角提出了各自的对策与建议,相应研究十分广泛。
(1)建立实时的舆情预警系统,加强舆情监测与预防。 当前预测网络舆情的走向主要关注以下4个指标:一是网络舆情信息呈现在网站上的热度,二是原帖的点击量、回复数及网友的情感倾向,三是转发量、转发网址的热度、点击量和回复数,四是微博转发量、微博粉丝数及关注度。
(2)转变政府互联网管理理念,从“全能型政府”转向“有限政府”,管理理念从“规制”相应地转向“治理”。
(3)提出了政府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第一法则,“包括第一时间发现危机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准确信息、第一时间进行权威评论、第一时间设置传播议程、第一时间落实责任主体、第一时间回应质询议题、第一时间开诚布公、第一时间开展民意互动等几个法则” 。
(4)从处置机制看,事前要充分发挥预警监测功能,要提高舆情研判和应对能力,健全网络舆情预警制度,完善网络舆情响应制度,建立网民参与制度。事中要发挥正面舆论引导功能,要建立事后的评价机制。
(5)从应对策略看:第一,及时捕捉热点,增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预见性和主动性;第二,政府信息发布制度须公开透明、及时权威;第三,用议程设置牵引舆论;第四,培育网上意见领袖,引导网民自我教育;第五,推动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良性互动;第六,借助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对不良信息及时处理;第七,进行形象修复。
以上研究大多沿用群体性事件概念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进行了界定,总结了这类事件的特征,从多个维度对事件类型进行了划分,对网络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展开了探讨并给出了处置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措施。此外,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成果散见于网络政治学、网络传播学以及危机管理研究的论著之中。这些研究成果对本课题研究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1)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主题看,目前一般性的理论概括、个案研究较多,今后的研究要开始转向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各个主题,更加具体、深入、集中地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心理过程、行为表征、生成及演变过程、内在机制、动力、规律等问题。
(2)在研究视角上,少数文章将网络群体性事件中某些突出的特点与传播学、危机管理、社会学、心理学、社会运动结合,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某个方面的规律性的理论,增加了解释路径。但其限于单一的视角,忽视跨学科研究,以致无法全面地描述网络群体性事件复杂过程的一般图景。
(3)研究方法上,研究文献基本上是以定性研究为主,缺乏对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各个主体的实证调查研究;对处于网络群体性事件中核心地位的信息交流不重视,未进行网络文本的细致分析;忽略对网络群体性事件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分析,因此无法生动、具体地展现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复杂过程,得出的研究结论大都大而化之,缺乏较强的说服力与理论解释力。
因此,为了更准确地探寻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机理与演变规律,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应采取多重视角融合,多学科理论应用的方式,在研究方法上,宜采取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为本课题奠定了较好的研究基础,并为深入、系统地探讨网络群体性事件及其防范与治理问题提供了研究空间。但总体而言,对网络群体性事件还缺乏统一的界定,对这类事件发生机理和演化规律的研究还不足,对应对工作经验的理论分析还不够,需要进一步探讨。
本书选取近几年具有代表性的120起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案例进行分析和比较,运用案例分析、心理分析、内容分析、政治修辞分析等政治学、心理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方法,探讨网络群体性事件演化过程中不同行为主体之间的信息传播,重点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原因、形成机理和基本规律,建立网络群体性事件危机传播管理的基础理论,并指导网络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治理的实践。
在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传播和反馈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演化机制,在演化的不同阶段,信息流动与群体心理的互动呈现不同特点。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实际是危机沟通管理,关键是建立与网络群体性事件各方的沟通与管理机制,包括直接利益方的利益诉求渠道、无直接利益方聚集网民群体的对话渠道和疏导机制、对舆论意见领袖和重点人群的监测与管理机制、与媒体的协同应对机制等。
本书研究的重点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新特征、形成机理及呈现的规律。难点在于,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机理的研究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分析相关因素的作用方式与作用机制尤其是信息的传播和反馈与网民群体心理的作用机制具有一定的难度。
1.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类型
分析总结近几年120起网络群体性事件,可以将其分为三类:一是“在线行动型网络群体性事件”,即网民在网上众声喧哗,形成了强大的“表达对抗”;二是“在线行动引发离线行动型网络群体性事件”,网民先是通过网上签名进行抗议,进而利用聊天工具如QQ等来传递游行信息,用BBS社区发布参与消息,最终发动街头散步、聚集乃至游行;三是“网上在线行动与网下离线行动联动型网络群体性事件”,网上、网下两类群体性事件相互推动,增加了事件的扩散性和对抗性。
2.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新特征
具体表现为:一是多样化的信息来源;二是去中心化的传播格局;三是交互性引领公众舆论;四是信息传播迅速;五是易产生非理性、情绪化倾向等。
3.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机理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演化过程构成了一个复杂系统,并具有系统动力学特征。影响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因素主要有:一是诱因事件、次生事件与深层诱因的耦合程度;二是网络群体性事件中意见领袖的影响程度;三是网民群体心理的作用;四是信息传播方式(表现为多元化、去中心、离散型、重反馈的多向互动型循环传播);五是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网民聚集的规模大小与构成;六是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协同作用;七是政府管理和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效力等。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演化是以上各种影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是多层次、多因素、多重反馈回路、非线性的复杂大系统。互联网时代,网络的交互性、开放性使自上而下的信息流通方式演变为多元化、去中心、离散型、重反馈的多向互动型循环传播,传统的群体性事件信息传播格局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信息的传播和反馈与群体心理的作用机制成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演化的最重要的机制。在虚拟世界中,网民的心理与现实世界有较大的差异,如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网民往往比在现实社会言论更为大胆,更为感性和情绪化;网络的互动性使得网民易相互感染形成一边倒的“极化心理”。应根据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新特征和信息传播格局的新变化,构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机制。具体来说,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演化的静态结构有助于认识网络群体性事件演化的结构和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分析演化的动态过程有助于认识不同阶段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机制。
4.网络群体性事件呈现的规律
网络群体性事件呈现以下规律。一是眼球效应。只有能够吸引网民眼球的事件才有可能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这些敏感内容与主题主要为涉及公共权力、公共利益、公共价值及公众人物等的敏感信息。二是首因效应。传播学认为,当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先披露的信息往往使公众接受后产生先入为主的效果。此即首因效应。三是羊群效应。网民普遍存在从众心理,不管网上的话题是否与自己有关、是否感兴趣,喜欢凑热闹发帖,一些言论大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气势。网络群体性事件还呈现出巨涨落效应、操控效应、共振效应等规律,这些规律有待进一步挖掘、研究。
5.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治理研究
(1)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偶然、非线性、跳跃式发展,使得以往的危机应对机制的效力大大降低。因此,在使用监测软件,建设针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监测预警体系的同时,应重点建设实时的应急管理机制,以便快速反应。
(2)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应整合横向和纵向管理体系资源的应急管理平台,以便协同治理形成合力。
(3)网络群体性事件演化的不同阶段呈现不同特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治理应考虑针对不同阶段性特征采用相应的实时治理措施。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管理实际是危机沟通管理。其应对策略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后,要尽量在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赢得话语权。因为信息发布是网络群体性事件应对的关键,也是舆情引导的基础。政府通过信息发布,既要让公众获悉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事态发展,又要让公众了解事件处置的种种努力。二是真诚应对。把对人的关怀放在首位,高扬社会公正、司法公正、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旗帜,争取公众的同情和理解。 三是主动设置报道议程,有效引导舆论,有效牵引舆论关注的焦点和方向,削减负面舆论的能量。四是主动透明报道排除流言扩散。五是重视舆论意见领袖和重点人群是处理危机的关键环节。六是重视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联动,形成舆论引导的合力效力。
此外,加强互联网法制建设、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增强网民的自律意识,也是十分必要的。
本书主要使用案例分析法、内容分析法、心理分析法、文献研究法等。
1.案例分析法
本书使用的案例分析法,是选择在互联网空间引起较大反响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为研究对象,此类事件的细节较易收集且在论坛、博客、微博、微信、新闻网站留有比较翔实的资料,便于研究。这种研究的优点是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细节和各种相关要素了解较充分,能够作出比较深刻和全面的认识。目前,案例分析法可以分为探索性的案例研究(exploratory case study)、描述性的案例研究(descriptive case study)以及解释性的案例研究( explanatory case study)三种。 本书主要使用描述性和解释性案例研究两种方法。
2.内容分析法
内容分析法是搜集和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网帖、网络文字内容的一种研究方法。内容分析,是对论坛、博客、微博、微信、新闻网站的信息内容进行语篇的、词频的、敌意程度的分析。热词分析、词频分析是内容分析中最简单、最常用的方法,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关键词出现的频率和比例,可以探索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某些规律。内容分析法也可以对内容进行语义分析,对网络信息在各种载体中出现的敏感要素、刺激性要素进行提取与分析。当然也可以从语篇的角度对网上文本内容进行情感程度的分析。
3.心理分析法
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网民心理状况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是,对它的分析却困难重重。从心理学角度来看,民意、舆论等都是网民心理的表达和表现,互联网上的民谚、牢骚、街谈巷议、流言、传闻、“段子”、流行词汇等都是了解网民心理的重要渠道;我们也可以通过线下行动了解网民心理。渗透在这些看法和意见中的网民心理,需要去挖掘、分析和把握。
4.文献研究法
文献研究法是一种通过收集和分析文献资料,以探讨和分析各种社会行为、社会关系及其他社会现象的研究方式。 本课题的研究比较系统地梳理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研究的各种文献资料,收集了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中国人民大学喻国明教授主编出版的2009年以来的中国网络舆情分析报告、中国传媒大学网络舆情(口碑)研究所发布的《中国网络舆情指数年度报告》、上海交通大学谢耘耕教授主编出版的舆情蓝皮书、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所主编的新媒体蓝皮书、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历年《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等,在我们的研究中,也充分运用了这些报告所提供的统计数据。同时,课题组广泛收集了与研究主题相关的国内外专著、期刊文献、学位论文等,对厘清中国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现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构建本书的分析框架和切入点大有裨益。
该研究将着重研究网络群体性事件演化过程中的表现与特征、规律;重点分析网民在信息传播机制、政治修辞、动员策略、议题构建、媒介协同、群体共意、集体行动等动态的信息互动过程中心理及行为的变化与个体心理行为向群体心理行为的转变过程,试图解释如下问题。
(1)为什么网络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但集中在某些特定的主题和领域。
(2)为什么同是网络事件,有些能引起网民的持续性关注,成为一个网络热点事件。
(3)松散的网民是如何被动员到这些网络群体性事件中来的。
(4)网络意见领袖是如何进行议程设置、政治修辞,与网民互动,来引导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走向,构建关注议题的;网民、意见领袖如何构建行动的正当性。
(5)互联网技术及传统媒体的报道与传播是如何影响网民心理及行为的。
(6)网络群体性事件的防范与治理需要什么样的新思维。
本书的创新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研究视角较新,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属性入手而非沿袭原有的定义探讨网络群体性事件。
二是研究方法较新,案例分析、内容分析、心理分析、文献研究等多方法的运用加深了对研究对象的了解。
三是提出了新的观点,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形成机理、基本规律、防范和治理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