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大师鲁宾斯坦说:“演奏钢琴的最大秘诀是:在正确的地方,用正确的指法,弹奏正确的琴键。”法国杰出女钢琴家玛格丽特·朗在谈到技巧时指出:“技巧就是触键,是指法艺术,是踏板,是对总的分句规则的知识……”她将选择和选用良好的指法称为指法艺术,又将指法艺术归结为完整的技巧中的一个部分,这都充分说明了指法在钢琴弹奏中的重要作用。的确,选用良好的指法能节省精力、时间,提高弹奏效率。更重要的是指法的选用体现了演奏者对作品内容、对作曲家风格特征的正确理解和处理。一开始学习弹奏钢琴就离不开指法,因为只要手指接触键盘,发出音响就同时包含着一定的指法,而指法的选用又与手指、手的特性分不开,所有的基本练习:音阶、琶音、和弦等都有它规律性的指法,如白键音阶,右手上行除F大调外都是 1 2 3 1 2 3 4 指,左手上行除B大调外都是 5 4 3 2 1 3 2 1。分解琶音、分解和弦、和弦的指法是最合理最简易的,它根据不同的音程,结合手指和手的特点在弹奏实践中归纳、形成的,已为众所公认。这种指法在初学阶段就应牢固掌握,使之成为下意识的条件反射。因为深奥的乐曲中的指法都是从这些基本指法衍化而来。乐谱上的指法一般可分成两类。一类是作曲家自己证明的,如肖邦作品Urtext版,这些指法较可靠、合理,或表明了作曲家的特定意图。如Urtext版肖邦《第一叙事曲》第 8 小节主题一开始 b B→A用 5 → 5 指。第 93 小节第 2 拍在右手的行进中用左手拇指来取代右手弹第一音,这是肖邦加注的指法,体现了他的风格、特点,又如贝多芬《C小调 32 变奏曲》的末段在长达 5 小节的快速 16 分音符中不断反复使用 2、3 指,这是贝多芬自己证明的,在熟练后较其他指法均匀而轻巧。另一类是由编者加注的,有的很好,也有的不尽合理。科托是研究和演奏肖邦的大师,但他对肖邦乐曲所加注的指法也并不都照用。合理的指法应该根据音乐、作曲家的风格特征以及演奏者本身的生理特点、手的条件来选用。
任何事物都有其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指法也不例外,以下谈谈指法的一般规律:
1.拇指与小指在快速弹奏或经过句中一般避免弹黑键。在音阶和琵音的练习中知道拇指与小指都不接触黑键,这是由它们的生理条件所决定的。当然例外的情形也很多,这就要看指法与音乐,指法与音程排列的关系,结合得好坏。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巴哈《 d小调二部创意曲》第二小节,由拇指#C到小指弹 b B,可以说没有任何其他指法可以取代。巴哈不但解放了拇指,而且拇指、小指弹黑键在他的十二平均律中就不为鲜见,肖邦、李斯特及近现代作曲家德彪西、拉威尔等人的作品中用拇指、小指弹黑键的就更多。
2.模进乐句或类似的经过句尽可能采取相同的指法以保持指法的统一。巴哈的创意曲或平均律赋格当中有所见,如第一册第三首《#C大调赋格曲》第 16→ 18 小节,左手三次以摸进手法出现,所用指法以统一为好,如调性改变、黑白键位置改变,则不应强求一致,而应从实际出发。
3.同音反复时,尽可能换指。在乐曲中遇同音反复时,不论是技术片断还是旋律声部,主要声部还是非主要声部,都尽可能不用同一指法,这样有助于手的放松,并能加强音的表现力,在巴哈的平均律中已有不少这样的例子,平均律第 2 册No. 5(D大调)、No. 8(d#小调)、No. 12(f小调),赋格的主题都是同音反复换指弹奏。贝多芬《暴风雨奏鸣曲》第l乐章的主题,副题都是急速的八分音符,2 个音一个弧线使音乐本身断解如同喘息,指法也必更换。
4.重音骨架音或音量强处尽量避免用弱指,同样抒情、轻巧的片段则避免用强指(拇指)。人的十个手指各有特长,方法正确,配合得当就能弹出美妙动听的乐曲。4 指与 5 指是弱指,虽然他们也能弹出饱满的旋律音,但在快速进行又要求力度强时则必然有它的缺陷。贝多芬的《黎明奏鸣曲》可有两种指法:第一种常用的指法优点在于不需转动拇指,但要将 b E、F用 4、5 指弹出强有力的音,(尤其 4 指弹黑键 b E)除了手指机能很强的人,是很难达到理想效果的。第二种指法则采取转动拇指,避免弱指的弹奏法,在一般情况下,尽量减少拇指的转动,但此处 2 指弹 b B是在强拍上,是节奏重音,紧接着的拇指不会过分突出,而3、5 指弹 b E、F较之5 指要饱满、有力、响亮得多,应该说是好指法。反之,在弹抒情如歌的旋律时又常避免用拇指。
5.从音乐行进的方向来考虑指法。音阶、琶音中之所以转动拇指就是为使手适应行进的方向,到了上行最末一音时就不需再用拇指而用小指了。同一个装饰音,如紧接上方八度音,La就用3 2 1 的指法,如相反,就用3 2 4 的指法。同样,左手伴奏和弦根音用小指,则和弦尽量改用其他手指,以便小指再返回弹根音。
以上仅是指法的一般规律,而且几乎每一项都能找出不少例外。因为钢琴作品本身就品种繁多,内容更是丰富多彩,无法用绝对固定的模式来加以束缚。掌握基本规律只是为了能更灵活自由地运用指法。况且钢琴演奏技术,随着作曲家的创作技术风格而在不断地发展、演变,18 世纪以前的键盘乐曲是为古钢琴和羽管键琴而作,到 18 世纪初才在意大利发明了钢琴。巴哈以前弹琴基本只用 4 个手指,也无指法,巴哈坚持用拇指弹奏,使十个手指都能得到充分发挥,他的 48 首平均律不但是赋格之父,也奠定了钢琴演奏技巧。十二平均律中的指述虽不尽是巴哈本人注明,但由于它的多声部,弹奏时有的声部保持,有的声部行进,有的声部双手交叉弹奏,因此一些规律性的指法就很难适应,尤其在黑键多的调性中,必然突破拇指、小指不上黑键,拇指不宜过多转动等戒律,如十二平均律No. 8#d小调赋格,每次主题出现都不可避免用拇指或小指弹奏黑键。
在 1 小节末至 14 小节右手第 2 声部连续使用 2 1 2 1 的指法。3、4 指超越 5指这种“肖邦式”的指法在巴哈平均律赋格中也早已出现。巴哈的后继者贝多芬,创作了 32 首奏鸣曲,肖邦、李斯特、拉赫曼尼诺夫等人又将钢琴创作和演奏技巧进一步向前推进。随着钢琴创作、演奏技巧的不断发展,指法也必然会有所创新和发展,而且往往从不同方面体现了作曲家的创作特征和风格。肖邦是伟大的浪漫派钢琴作曲家、演奏家。他的创作对钢琴艺术的发展有着巨大的贡献,他的 24 首练习曲及 24 首前奏曲从多方面为后人提供了掌握演奏技巧之核心。仔细地研究这两部经典作品,也会明显发现肖邦独特的指法艺术。肖邦以前的琵音多半是 3 或 4 指转换 1 指,后来肖邦开创了拇指与小指直接转换之先例,他的练习曲第一条OP. 10 No. I C大调及最后一条OP. 25 N. 12c小调都是大琵音练习曲,都是拇指、小指直接衔接的技术与指法,特别是最后一条c小调练习曲,左右手 5、1 指都是在同一个音上直接交替,有白键也有黑键,只要手腕的推动及手掌的收缩、伸展得当,很难的技巧与指法就会变得容易自如。
肖邦不但在琶音中选用 5、1 指直接交接,在快速的级进乐句中也同样选用这种指法,如前奏曲OP. 28 No. 16 d小调(第 10、11 小节,3、4、3 5 小节,3、9 小节)都是在快速进行中 5 指直接接 1 指;OP. 28 No. 24 d小调(倒数第 12、第 8 小节)连续几个八度用 1、5 指交接弹G→F。
在古典作品中半音阶的指法(1、3、1、3、1、2、3)已成为公认的指法,虽然在巴哈的赋格作品中由于声部的控制不得不有所变化、调整,(前面已述)而肖邦却大大发展了弱指——3、4、5 指,并用 3、4、5 指代替 1、2、3 指来弹奏半音阶。肖邦练习曲OP. 10 NO. 2a小调以及练习曲OP. 25 No. 6#g小调双音练习曲都是专门用 3、4、5 指的连接、跨越来弹半音阶。上行时从外侧跨越,下行时从内侧跨越。经过练习,不但大大锻炼了弱指,并能将线条弹得细腻、匀称、流畅,避免了大指笨重的弱点,充分体现了肖邦的诗情画意。这一类的指法上行跨 4 越 5,下行 5 跨越 4 在肖邦作品中到处可见。接连的两个音用同一指法也是肖邦所喜爱的,舒曼的《狂欢节》中第 12 段《肖邦》,不但旋律的优美行进,左手分解大琶音酷似肖邦,就连指法也使人立刻亲切地感到肖邦在你眼前,肖邦的指法是肖邦风格中的一部分,这是舒曼细心体察肖邦作品风格,用音乐描绘人物肖像的杰作。
从触键和内容出发来确定指法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触键是最高的技巧,而一切技巧都是为内容服务的,指法也不例外。前面曾提到,同音反复避免用同一手指。在乐曲中又可举出一些例子:不同的音(不论是级进的半音、全音,还是跳进的四度、五度)反倒用同一指触键。已提过肖邦就好用同一指法来弹两个不同的音,如:《第一叙事曲》主题 b B→A→G用 5、5、4 指;练习曲OP. 10 No. 2 第 26 小节右手 b E→D→#C→C用 5、5、4、5 指。
李斯特的裴特拉克十四行诗No. 104,根据 16 世纪匈牙利诗人裴特拉克一首爱情诗歌改编,旋律既优美动听又热情奔放。第 224 小节为能达到更好的触键效果,用半跳音饱满地唱出右手旋律so、la、#la、si,前三个音连续使用 4 指,与左手一串琶音形成美妙对比,到结尾音si才改用 3 指。格里格a小调协奏曲第一乐章华彩段开始处有一串开阔的琶音式音程,从最低音F到最高音D(相距约五个八度)共 11 个音,根据美国修沫(Schirmer)版普赛·格雷恩格尔(Perey Grainger)注的指法,这 1 个单音不但需要饱满,还需要做出渐强,自下而上一气呵成的效果,故用 3 指最为得当。第二句作渐轻直至PPP时,就恢复了正常琶音的指法,拉赫曼尼诺夫的钢琴作品中也可举出数处类似的例子。
在乐曲中为突出骨架音或旋律音,为减少难度易于弹奏,可使用左右手交替的弹奏和指法,有些并不为原著所证明而是在演奏实践中逐步形成的,贝多芬《大调第四钢琴协奏曲》第一乐章由于速度快力度又要逐渐增强,仅用右手来弹六连音,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可将第二、三、四拍的第一音#G、G、F用左手l指弹,这样既能弹出所要求的重音,右手线条也能弹得更均匀、流畅。贝多芬《奏鸣曲》第三乐章第 167 → 170 小节,为更好地突出旋律线将旋律与伴奏的层次分清,可将 b La、so、#fa、Fa四个音用右手来弹奏。李斯特音乐会练习曲《侏儒》98/拍的段落中有两种指法可供使用,第一种指法右手拇指转动较多。第二种指法其中 5 个音由左手代替。这个音型先后出现八次,故从总的情况来说,第二种指法有它的优越性,使右手在接连不断的 16 分音符中得到休息。没有绝对固定不变的指法。
在一定的原则下,根据乐曲的要求、作曲家的风格,再结合每个弹奏者自身的生理特点、手的条件来灵活地选用指法。手有大、小、宽、窄之分,指的距离有松、紧之分,手指有长、短、粗、细、强、柔之分,不能强求一律。根据乐曲要求,对照各种不同版本,分析、考虑、确定指法,并赋予它一定的艺术处理,是钢琴教学中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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