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仅从人口增长与犯罪基数(刑法角度)增长角度分析了某地区人口与犯罪状态的统计特征,它是研究城市犯罪规模与程度的基础,但是,这种角度下的犯罪数量仅是实际社会犯罪的一部分,甚至是一小部分(如果破案率较低的话)。根据我国公安基层单位在犯罪统计方面的现状,盲目统计比较普遍。在对派出所和社区群众的访谈中,得到的犯罪数基本上都多于立案数,不同时期立案数与实际发生数的差别不同,有的立案数还不到实际的40%。不从根本上解决犯罪信息的真实获取,那么就无法谈论犯罪的防控问题。为了得到某地区犯罪总量的真实结论,先从该地区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的统计结果开始分析,图2-1给出了1990—2009年刑事立案数(相对犯罪数)的统计结果。
表2-1给出的是刑事案件分类数统计数据(来自警方的),与实际情况具有较大的差距。
表2-1 某地区2000—2009年刑事案件性质分类统计
续表
图2-1 某地区1990—2009年相对犯罪数统计图
从表2-1中可以反映出目前公安机关在犯罪统计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因此,不利于警务工作研究与决策。虽然犯罪数量信息存在着不真实现象,但它也能反映一个总体的趋势。同时从表2-1可以看出,盗窃案件数量占整个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的绝大多数,一般占到70%左右,如果再加上两抢、诈骗等犯罪,可以看出带有经济目的的犯罪在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构成中可达到80%以上,考虑到检察机关立案的自侦案件主要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这类犯罪也是以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虽然各类犯罪统计数据不能完全反映实际规模,但它反映了总体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