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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阿拉伯乐舞戏剧文化的输出

阿拉伯国是一个跨越亚、欧、非三大洲领土,包括众多不同人种与民族的庞大的伊斯兰国家群体。原本只生存繁衍在西亚地区的穆斯林,凭借着穆罕默德创建的伊斯兰教,以及以《古兰经》为标志独特的阿拉伯文化,逐步赢得了中国与东南亚地区一些国家的信徒的信任。其中的相关文学、艺术文献中也存有鲜为人知的让人赏心悦目的乐舞戏剧片段。

历史上的阿拉伯诸国领袖,均以穆罕默德创立的伊斯兰教教义为统治手段,并以穆斯林知名学者整理的《古兰经》为底本,大力丰富与输出阿拉伯传统文化,亦在与其他先进地域文化的遇合中,陆续创制出极富特色的阿拉伯乐舞与戏剧。

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与基督教、佛教经典一样,它不仅是该教宗教信仰、礼仪、神学、伦理等方面的立法与理论基础,也同样在宗教信徒的文化与世俗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神圣地位。对此,中国著名学者马坚在《古兰经简介》中论述:

《古兰经》是阿拉伯语文的典范……有了《古兰经》以后,阿拉伯人才有文学,阿拉伯语文才成为一种有力量的语文。随着阿拉伯民族的发展,《古兰经》传播到亚、非、欧三大洲上,对于许多民族的文学史发生了很大的影响。

追溯西亚文化历史,《古兰经》作为伊斯兰文化百科全书,也同样对“丝绸之路”沿途诸国与各民族音乐、舞蹈、美术、戏剧等艺术史产生过旷日持久的影响。

《古兰经》作为东西方文化交流的结晶体,从阿拉伯诸国邻近的古巴比伦、波斯、希伯来、希腊、罗马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作为世界三大宗教文化经典之一的《古兰经》不可能不从古老的犹太教、基督教经典《圣经》中借鉴大量有益文化成分武装自己。根据金宜久主编《伊斯兰教概论》一书考述:

伊斯兰教创立过程中,受到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影响,经文中有大量的故事传说与《圣经》的内容基本相同。据不完全统计,经文中的故事传说,约占全书内容的四分之一……有关于《圣经》的人物,其提及24人,如阿丹(即《圣经》中的亚当)、努哈(诺亚)、易卜拉欣(亚伯拉罕)、易司马仪(以实玛利)、易司哈格(以撒)、鲁特(罗得)、优素福(约瑟)、穆萨(摩西)、达伍德(大卫)、素莱曼(所罗门)、优努斯(约拿)、麦尔彦(玛利亚)、尔撒(耶稣),等等。

伊斯兰教礼拜仪式与犹太教、基督教,以及佛教礼拜仪式有着同样的概念与含义,都是以祭拜的主神灵为对象而举行的“角色的换演”的宗教仪式活动,是一种可称之为生活仪式化的“泛戏剧”。此形式在伊斯兰教宗教“聚礼”与节庆“会礼”中表现得更为突出与具体,如《古兰经》中第62章《聚礼》里写道:

诚信的人们啊!当聚礼日有人召唤你们去履行拜功,你们应该赶快去把安拉称颂……你们应该对安拉多多念诵,但愿你们获得成功。他们一看到买卖兴隆,或娱乐活动,便让你站着而纷纷往外涌,你说:在安拉那里的一切,比娱乐和贸易更贵重,安拉会把好的恩裕提供。

《古兰经》中“聚礼”章中所提供的文化娱乐,系指穆斯林平常与节庆时期的社会文学、艺术活动。阿拉伯民族自古是一个善于文化娱乐的民族,他们有着丰富多彩的文学、艺术传统,其中诗歌与音乐尤为发达。阿拉伯先民是古老的游牧民族贝都因人,他们赶骆驼时吟唱着一种被称之为“曼胡克”韵律的诗歌与“胡达”的歌曲,节奏缓慢、音域广阔、声调平缓、悠长而肃穆。后来,伊斯兰教信徒将其化入宣礼招祷歌、吟诵调、赞美歌、礼拜歌、双节歌等,以及与《古兰经》密切相关的宗教音乐之中。

对于宗教音乐艺术,阿拉伯人自古以来都视其为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阿拉伯人俗话说:“酒是肉体,音乐是灵魂,快乐是两者的产物。”据文献记载,在伊斯兰教之前,阿拉伯人已有了商队歌曲、战争歌曲、宗教歌曲、情歌、颂歌、挽歌、节日喜庆歌曲等多种艺术形式。在阿拉伯世界历史上,有一批游吟诗人,他们写诗谱曲,使诗歌与器乐获得长足发展,同时也出现了一大批职业歌手与歌伎。伊斯兰教盛行之后,阿拉伯人爱好音乐与诗歌的风气丝毫没有减弱。在民间艺术活动中有许多歌手与行吟诗人,他们通晓诗律与音乐歌舞,根据社会需求到处去献艺卖唱。而经济富裕之家则花钱蓄养歌女、歌伎,日夜沉湎于欢歌宴舞、放荡不羁生活之中。

埃及著名学者艾哈迈德·爱敏在其名著《阿拉伯——伊斯兰文化史》中研究介绍,阿拔斯王朝“唱歌之风盛行,歌曲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无论在马路上,在各种公共场合,还是在哈里发的宫殿里,或者在富人、穷人的住宅里都能看到男女歌手……哈里发及其王子们也纷纷自制曲调,自唱自乐” 。在此书中,他还真实地描述麦加、麦地那伊斯兰教信徒沉湎于“娱乐、逍遥、歌舞、宴饮的生活”之种种情景。

根据艾布·法拉吉的《诗歌集》一些诗句描写:“琴手歌女放悲声,美酒浇愁愁更添。”“管弦丝竹奏哀声,琵琶不忍泪抚琴。”艾布·努瓦斯诗云:“纵欲放情乐开怀,猥辞俚曲信口来。夜半更深乐不尽,歌美弦妙配绝音。” 可知阿拉伯人在悲喜世界中对唱歌、跳舞、奏乐之重视。

阿拉伯民间流行的音乐文化娱乐活动所使用的乐器,其中有本地特产,也有外来诸因素,例如美国著名学者希提研究:“从波斯经希拉城而传入的板面琵琶,在这个时期,部分代替了本地的皮面琵琶。另一种得人欢心的弦乐是米耳则法,这是瑟的一种形式。管乐器包括长笛、芦管和号角。打击乐器以妇女特别喜爱的手鼓、鼓和响板,或铙钹为代表。” 阿拉伯音乐理论则借鉴于古希腊,在阿拔斯王朝的黄金时代,阿拉伯诸国学者翻译过许多包括论述音乐理论的希腊语艺术专著,极富代表性的著作如下所述:

亚里士多德关于音乐的两种著作已译成阿拉伯语,一本叫作《问题书》,一本叫作《灵魂书》,都是著名的景教医生侯奈因·伊本·易司哈格(809—873年)翻译的,他还译过格林的一本著作,叫作《声音书》。有两本阿拉伯语的著作,据说是欧几里得的,一本叫作《曲调书》,这是一本伪书,另一本叫作《规范书》。

在古希腊音乐艺术理论的启迪与促进下,阿拉伯世界逐渐拥有了本民族特有的音乐理论书籍。据美国学者希提考证:“肯迪的著作,在其中一本书里,我们发现阿拉伯人中初次明确地使用记谱法……法拉比本人(950年卒)是一位娴熟的琵琶演奏者,又是中世纪时期最伟大的乐理著作家,除了注释欧几里得的各种已散佚的著作外,他还创作了三本新颖的著作。在这些著作中,《音乐大全》是东方最有权威的著作。” 另外还有一本对阿拉伯音乐产生重大影响的是他的《节奏书》。据史书记载,艾布·乃斯尔·法拉比还谱写过《拉克》《乌夏克》与《乌扎勒》木卡姆乐曲,晚年他还亲自改革过“卡龙琴”。继法拉比之后的伊本·西纳不仅精通哲学、医学与其他科学,另外还编撰了音乐论著《音乐的精华》,以及创作过许多广为流传的阿拉伯优秀歌曲。

我们从阿拉伯文学名著《天方夜谭》,即《一千零一夜》中,亦可发现阿拉伯诗歌与音乐受东西方文化影响的大量学术佐证。据有关专家学者考证,《天方夜谭》并非土生土长,究其来源,大体上有三大部分:

一是波斯文的《赫左尔·艾夫萨乃》,这部分是本书的基础,源出印度,本是梵文,3世纪时译成古波斯文,数百年后又译成阿拉伯文。在流传过程中,自然日渐阿拉伯化了。二是10至11世纪形成于伊拉克的阿拔斯王朝故事,亦即巴格达的故事。三是13至14世纪形成的埃及麦马立克王朝的故事。直到16世纪阿拉伯帝国覆亡300年以后,全书才基本趋于定型。

从上述记载的故事中可窥视:波斯、印度、希腊、埃及等地域文化娱乐形式对阿拉伯表演艺术发生的深远影响,例如《阿里·艾尔哲明的故事》中有一个穆斯林婚礼宴乐场面,其中“美丽的婢女一群,歌咏的妇女一队,为婚礼演奏、歌颂、欢呼的人一群……还有埃塞俄比亚娘儿5名,印度娘儿50名,波斯娘儿70名,库儿德娘儿80名,格鲁吉亚娘儿90名,吹箫的黑人1名” 。如此之多国家与地区的艺伎、婢女云集在一起进行文艺表演,可推想当时的阿拉伯国家穆斯林音乐歌舞之繁盛。

堪称反映阿拉伯世界现实生活“百科全书”的《天方夜谭》,以朴素的现实主义与奇幻的浪漫主义手法,生动、形象地描绘了中古阿拉伯人民文化生活的历史画卷,它包容着极为丰富多彩的格言、谚语、寓言、童话、逸闻轶事,恋爱以及冒险的故事传奇。入木三分地刻画了商人、富翁、平民百姓、奴婢、窃贼、帝王将相等人物的艺术形象;真切地反映了阿拉伯世界各国与各民族的社会制度、风土人情、宗教信仰与文化生活。正因为有如此雄厚的社会基础与精神财富,阿拉伯诸国才得以从中汲取丰富的文化营养,以此孕育与发展本民族的音乐、舞蹈、美术、曲艺与戏剧艺术。

在阿拉伯世界,因为受其伊斯兰教废弃对偶像崇拜之教义的制约,故此,反映人物形象的美术造型与戏剧艺术形式不甚发达。《古兰经》中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明确禁止绘制生物,尤其不允许绘画神像,例如在经典篇章“易布拉欣”中专门安排此位伊斯兰教“圣祖”进入原始多神庙宇捣毁各种雕塑之偶像,并借其口大声疾呼:“主啊,求你使这个城镇安宁,请你使我的子孙,远离这些偶像神灵,主啊,它们确实已诱惑很多人执迷不醒。” 在《布哈里圣训实录精华》中,作者也援引了此教旨:“若画有生命之像,真主会让你为画像注入生命以示惩罚,画像绝对给它注入不了生命……你若无其他生计仍想操此技艺,可画些树木之类没有生命的东西。” 在伊斯兰教初期,穆斯林确实严守此戒律,然而后来受其希腊、罗马与波斯文化影响后方逐渐有所松动。

自从产生《天方夜谭》《五卷书》等鸿篇巨制之后,致使封闭的阿拉伯文艺跻身于世界优秀文化之林。随着与东西方诸国的频繁接触,兼收并蓄融合了大量波斯、印度、希腊、罗马、埃及等域外异族文学艺术成分的阿拉伯文化体系,亦不可避免地在其中杂糅进来堪称典范的希腊、罗马、印度宗教乐舞戏剧文化。我们略加辨析,即可从《古兰经》中嵌镶的戏剧性对话与表演场面中得以印证与确认。

中国戏曲理论家颜长珂在校注与评析元代剧作家李潜夫作杂剧《灰阑记》时认为,此戏剧故事与国外宗教经典故事有关。他在“后记”中写道:“《灰阑记》中包拯断案式故事,国外也有流传。最著名的是圣经中以色列王所罗门(?—前937年)判决的这桩案件:两个妓女为争夺一个男孩,吵得难解难分。所罗门吩咐将孩子劈成两半,分给她们每人一半。孩子的母亲情愿不要,而另一妇人则无动于衷。是非也就清楚了。事见《旧约全书·列王纪》。《古兰经》关于‘素莱曼大圣的聪敏和智慧’的叙述中,也有同样的故事”。 除此之外,他认为还有佛经《贤愚经·檀腻革奇》中的“阿婆罗提目法王的详案”。

由《圣经》“所罗门断案”演化为《古兰经》“素莱曼断案”中国古典戏曲“包拯断案”故事与此相似,此种世界戏剧文化共生与文学艺术交流现象充分说明古代“丝绸之路”在输送东西方宗教文化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从而也证明,古代圣经文化、古兰经文化、佛经文化,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希伯来戏剧,希腊、罗马戏剧,阿拉伯戏剧与印度戏剧的强大生命力与文化渗透力。

我们从中国西北地区的撒拉族珍奇保留的“对依奥依纳”戏剧,及其“玉尔”与“花儿”撒拉曲中,亦可考察阿拉伯文化对其潜移默化的影响。

在我国西北地区,我们亦可从青海撒拉族传统戏剧,民歌,新疆维吾尔族民间诗歌中寻觅阿拉伯宗教文化的一些影响。

“诸如撒拉族的对依奥依纳”又称为“骆驼戏”,一般为四个角色表演,外另加一批群众,两人分扮蒙古人与头缠“达斯达尔”,身着长袍的穆斯林“阿訇”,另外两人则反穿羊皮袄扮饰骆驼,在角色的相互对话中,方可获取不少撒拉族先民自中亚撒马尔罕一路东迁的艰难历程信息。目前所见的此剧分为国外与国内两部分,根据有关资料,可将《对依奥依纳》戏剧科白整理记录如下:

蒙古人:阿訇!阿訇!你这是从哪里来?

阿訇:我是从撒马尔罕来。

蒙古人:你牵的这毛长长的、脖子弯弯的、腿高高的是什么?

阿訇:是骆驼。

蒙古人:上面驮的是什么?

阿訇:三十本《可兰经》,一个秤、一个戥、一碗水、一碗土。

蒙古人:你到哪里去?

阿訇:到中国“逊尼”地方传经去。

蒙古人:你是怎样走的?

阿訇:第一站来到了金扎明扎,称称土,量量水,不多不少,恰好压定星。哎呀!太可惜,这是撒马尔罕的地界,我们不能住啊,阿爷们,你们说是不是?

群众:对!

阿訇:再往前走,来到了北平。北平是皇上住的地方,这根本不是我们定居的地方,对不对,阿爷们?

群众:是!

阿訇:往前走,走到“奥土四山”(循化境内),朝上看,是个水草丰美的草山;往下看,也是绿草覆盖的大平川。称称土,差不多;量量水,差不多。可是啊,骆驼不见了,点上火把往下找,火点落在山坡上。正因为这个缘故,这个坡就得名“奥特贝纳赫”(火坡),阿爷们,是不是?

群众:是!

阿訇:找骆驼到了沙子坡,这时天大亮,为此这坡得名“唐古提(亮坡)”。站在沙子坡往下看,眼前一片肥沃的平川,称称土,量量水,恰恰好!这是街子地方呀!一眼清澈的泉水汩汩地流,池塘中卧着我们的骆驼。这街子地方呀,是世界上念“帮克”(做礼拜召唤声),站“责那则”(为亡人忏悔)的尕最(宗教法官)住的地方。这街子呀,是“外来特”(大神大贤)圣地。为此,我们才住了下来。阿爷们,你们说对不对?

群众:对,很对!

我们从撒拉族民间所流行的民族歌曲“玉尔”所唱曲目如《撒拉赛西巴尕》《皇上阿吾尼》《艳姑居固毛》《巴西古溜溜》等,“花儿”曲目《孟达令》《撒拉大令》《哎西干散令》等,亦可明显地感受到这支穆斯林民族浓郁的文化色彩。在此基础上产生的“花儿剧”更是继承了西亚古族善于驾驭民间音乐、舞蹈、诗歌与戏剧的综合艺术才能。

另外,从新疆维吾尔族人民在传统民族文化基础上,积极吸收外民族的诗歌精华,创造出风格独特、结构严谨、形式多样的“阿鲁孜诗歌韵律”,亦能感受到《古兰经》与“波斯古经”对中国与东亚一些地区诗歌与戏剧语言的影响。

阿鲁孜韵律原为阿拉伯、波斯诗歌的韵律,后来随伊斯兰教文化传入新疆,为维吾尔古典诗人所采用。阿鲁孜韵律形式种类很多,以我们现在所知就有十九种,一般都是以诗行结构来区别,也可用诗体性质和形式来划分。

维吾尔诗歌韵律以诗行句式数量构成的如双行诗体“格则勒”“马斯纳维”;三行诗体“穆山来斯”;四行诗体“柔巴依”“穆然拜”“穆斯泰赫扎特”;五行诗体“穆海麦斯”;六行诗体“穆散丹斯”;八行诗体“穆散曼”;以及多行诗体“覃尔吉·班迪”“坎斯坦”等,其中以“格则勒”“柔巴依”和“穆海麦斯”最为著名。

“格则勒”原出自古波斯语,意为爱戴和赞颂,为同韵双行诗,这种诗体主要用来抒写爱情和颂赞诗。自古以来,维吾尔诗坛上曾涌现出大批擅长写“格则勒”的诗人。

“柔巴依”,有人译作“鲁拜”,词源于阿拉伯语,意为四行诗,是一种维吾尔族诗人喜常见的富有哲理的抒情诗体。

“穆海麦斯”源于阿拉伯赞颂诗,每段由五行诗句组成,也深受维吾尔族人民喜闻乐见。

按该民族传统诗歌的表现形式来看,有诗句优美动听、音调铿锵有力的长短句诗体“穆斯台扎迪”;行数在二至八行,形成短小精悍的“克特艾”诗体;常以表现悲哀情绪的悲歌诗体“曼日斯言”;多以表现喜悦心情的颂歌诗体“曼迪黑言”;以及专供游戏娱乐玩赏的诗谜诗体“穆艾玛”和“穆散兰斯”等韵律,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一派丰富多彩、千姿百态的东方民族文学语言景观。

诗歌与戏剧的音乐性首先体现在它的韵脚和节奏上。严格规范的押韵,使文学作品具有优美和谐的文字形式以表达作者的情思,音调铿锵的节奏会使诗句有轻重缓急、抑扬顿挫之感,诗行的字数、整齐,韵脚、平辙而和谐,必然增强诗歌语言的音乐感,读起来朗朗上口。

维吾尔诗歌和戏剧语言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即语言的音乐性。维吾尔叙事长诗和戏剧都是可歌诵可吟唱的,都有鲜明的音乐性。有许多诗歌韵律如“格则勒”“马斯纳维”“穆然拜”和“穆斯台扎迪”等,经常与维吾尔古典音乐套曲木卡姆结合为一体,以供木卡姆民间乐师演唱所使用。 tnrYenkgRH9IV1SlLvO9FxBQqgXeTP2ZEFkbP9OU6BKBsNRlQM4F2F9l79tWj6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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