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和演绎、抽象与具体是重要的辩证逻辑方法。归纳是物质系统“整形”的归纳,演绎是物质系统“分形”的演绎;抽象是物质系统“分形与整形”的抽象,具体是物质系统“分形与整形”的具体。
归纳是指从个别事实走向一般概念、结论,它是指物质系统中个别组分基质事物在整形中揭示一般组分事物在相同的整形力作用下所形成的抽象的、一般的概念和结论。演绎是指从一般原理、概念走向个别结论,它是指物质系统中一般概念和结论在分形运动中同时受系统整形作用下所产生的具体的、个别的结论。
“归纳是从个别到特殊、从特殊到一般的思维和运动;演绎是从一般到特殊、从特殊到个别的思维运动。归纳和演绎是统一认识过程中的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两种方法。” 从个别走向一般的具体归纳方法是多样的,包括传统归纳、统计、类比等方法,它们从自然和社会现象出发,通过归纳推理认识走向一般原则或结论。恩格斯指出:“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适合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 归纳是认识的基础,在对经验材料作研究的过程中,归纳有其特别重要的意义,但是归纳离不开演绎,比如牛顿的科学贡献中,他不仅运用归纳法,也运用了演绎法。在理论思维中,特别是在建立理论体系和寻找理论体系内在的逻辑结构时,归纳让位于演绎。对此,爱因斯坦说:“适用于科学幼年时代以归纳为主的方法,正让位于探索性的演绎法”;应该“由经验材料为引导,……提出一种思想体系,它一般是在逻辑上从少数所谓公理的基本假定建立起来的。” 欧几里得几何学就是用这种方法建立起来的,爱因斯坦利用逻辑演绎推导出狭义相对论,演绎法是现代科学中极其重要的方法;但它不能排除归纳法,不能离开归纳法。亚里士多德推崇演绎推理形式,培根则认为归纳推理才是引导我们走向真理的科学方法,他们忽视了二者的统一。
抽象是指由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既是亚物质(思维)的运行过程,也是亚物质思维的方法。一方面,亚物质思维经过分析抽取出认识对象的规定,体现客观对象某方面属性、因素在思维中的反映;另一方面,亚物质抽象思维方法,把对象的某个属性、因素抽取出来而暂时舍弃其他属性、因素的一种逻辑方法。“抽象过程的主要手段是思维的分析活动,通过分析把整体分解成各个部分,区分开必然的本质的方面和偶然的现象的方面,从中抽取出各个必然的本质的因素。”
具体是指本能系统辩证逻辑中物质的具体(主要是指机能物质),是指许多规定的统一,包括感性具体和理性具体。马克思指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 从抽象到具体,要遵循它内在的逻辑规律,既要把握从抽象到具体的抽象,又要把握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中介过程,最终实现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终点即具体。辩证思维运动包括“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和“抽象的规定在思维形成中导致具体的再现” 两条相反道路及其统一的认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