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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何谓“社会史”

关于社会史的概念,国内外学者多有不同的观点。从20世纪西方新史学的发展来看,西方学界对“社会史”的概念一向存在诸多争议,比如霍布斯鲍姆就归纳西方学者曾在三个层面使用“社会史”这一概念:穷人或下层阶级的历史、社会运动史;生活方式、风俗、日常生活的历史;社会经济史。 布雷维里同样指出了三种关于“社会史”的不同认识:一是关于生活方式和闲暇的历史,二是关于特定社会的整体史,三是关于生活体验而非行为的历史。克拉克则认为“因为‘社会’行为过于广泛”,因而“社会史”是“一个多义词”“不可能把它定义为一个学术范畴”,他介绍了社会史的另外三种观点:一是经济史,二是革命史或社会控制史,三是历史社会学。 20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西方社会史研究论著被大量译介到中国,许多从事社会史研究的中国学者在借鉴西方相关讨论的基础上,积极地进行中国社会史研究的理论探索,就社会史的定义、学科定位、研究对象、研究方法诸多问题提出了诸多不同的认识。其中,如何界定和理解“社会史”这一概念,对社会史研究实践最具指导意义,因此成为社会史理论探索的核心问题,也是争议较多的问题。概括来说,对于社会史的概念,学术界大致形成了专史说、通史说、新的研究方法或研究范式说三种观点。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主要的两派观点是专史说和通史说,而大部分学者所持的是专史说 ,即认为社会史是历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是专门史,与政治史、经济史、思想史、军事史、外交史等专门史并行,又从各自的研究对象出发,将社会史定义为社会生活史 、社会行为史 ,由此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史学领域之外再开拓出一个研究领域。如专史说的主要倡导者冯尔康认为,“中国社会史是研究历史上人们社会生活的运动体系”“以人们的群体生活与生活方式为研究对象,以社会结构、社会组织、人口、社区、物质与精神生活习俗为研究范畴……它是历史学的一个专门史” 。较早将专史说付诸具体研究实践的通论性代表著作是乔志强编写的《中国近代社会史》,他在书中指出社会史与其“平行相邻的政治史、经济史”一样,“都是从属于通史的专史”,以“不属于人类历史生活中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社会生活”作为研究对象 。对这种看法,学界已有过反思,认为“人类在生活中所结成的各种关系,也同样存在于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

相比专史说,持通史说的学者比较少,主要是陈旭麓、张静如两位先生。陈旭麓认为:“真正能够反映一个过去了时代全部面貌的应该是通史,而通史总是社会史。”就中国近代史的研究来说,观察和分析的入口是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意识三方面 。张静如先生也认为,“社会史的对象,应该说是社会整体发展的全过程”,因而“社会史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是历史学中层次最高的部分,是立于各类专史之上的学科” 。两位先生还将自己对社会史的理论认识付诸具体的研究实践,他们的作品也就成为通史说的代表作。陈旭麓的《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在纵论中国近代社会的演变过程中,融进了对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和社会意识的说明 。张静如、刘志强的《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一书,则分为经济、政治、教育与文化、社会阶级与阶层、社会组织、家庭、社会习俗、社会意识8章 。不难看出,他们的研究实践确是在尝试描摹一定时段内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全貌,因此,他们关注的重点其实是在讨论通史编纂的体例,而主要不是社会史的概念问题。

在重新反思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关于社会史理论探讨的过程中,自80年代末以来,一些学者对社会史有了新的认识,出现了仍旧基于学科定位考虑的新学科、综合学科说,以及否认社会史为历史学分支或放弃社会史学科定位努力的新方法说与新范式说。

新学科、综合学科说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末,如王家范因为“不赞成目前认为社会史只是传统史学领域的拓宽,是历史学分支的论点”,提出自己对社会史的理解:“说社会史是历史社会学与社会历史学联姻而诞生的婴儿,虽然未必完全贴切,但也不算离谱。依据‘总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现代思维方式,它只能被确认为一门新学科,而不再归属于历史学或社会学。” 集中反映这一派观点的还有由龚书铎主编,曹文柱、朱汉国副主编的《中国社会通史》,编者大量借用社会学的理论来研究中国社会史,认为“社会史虽然是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但同时又属于历史学与社会学的一个交叉学科” 。编者对社会史的认识显然是在吸收专史说的基础上又有所创新,是在保证社会史的历史分支学科地位的前提下承认社会史兼具交叉学科、综合学科的特点。

新方法、新视野和新研究范式说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赵世瑜在90年代初就提出,“社会史根本不是历史学中的一个分支,而是一种运用新方法、从新角度加以解释的新面孔史学” 。两年后,常宗虎在全盘否定社会史的学科化努力之后,提出社会史只是一种审视历史的新视角、新态度和新方法,主要是全面审视法、跨学科研究法、结构分析法以及新史料、新手段和技术的运用 。赵世瑜在整理旧有想法的基础上,借用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的“范式”(paradigm)概念,即“某一科学群体在一定时期内基本认同并在研究中加以遵循的学术基础和原则体系”,重新提出自己对社会史的理解,“社会史不仅仅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而且是一个史学新范式,一个取代传统史学的政治史范式的新范式” 。这种观点将社会史研究提升到取代政治史旧范式的新范式的地位,从这个意义而言,也更能理解中国社会史研究在20世纪初的起源。持这派观点的学者主张打破研究课题的局限,使得任何史学课题在新的研究范式的观照下,都可以成为社会史研究,也就是说,传统的政治史、经济史、思想文化史的研究内容,都可以从社会史的角度重新加以探讨。

随着研究实践的积累,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就有不少学者试图调和上述几种社会史概念之间的差异。常建华认为,专史说和通史说在研究对象上“并无实质性分歧,专史说不过是强调在社会形态骨架外研究其‘血肉’,而通史说则要把专史的‘血肉’填在通史的骨架中” 。行龙则认为“从具有具体研究对象和内容的学科意义上来讲,社会史可以说是一种专门史。另一方面,从史学研究的方法和视角来讲,社会史以其鲜明的总体性追求,自下而上的视角与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为陈旧的史学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它又是一种新的‘范式’,两者都是社会史蕴含的本质内容” 。张笑川在新近出版的《中国社会史导论》一书中,既因新视角、新范式说的实质是“强调要从整体的观点、综合的观点来研究历史”而将之等同于通史说,又指出专史说与通史说二者的“分歧并不是根本性的,而更多是策略上的”,比如倡导专史说的冯尔康就认为社会史虽然是一种专门史,但同时又和一般的专门史不同,它还要“将其研究置于整体史范围之内,处理好两者关系”,因此两种观点“在最终目标上是一致的” 。这种调整和不同观点间的融合,在某种程度上或许可以说明,多年的研究实践和学术交流已经推动学者在社会史的概念上逐渐形成了某些共识。

换言之,不管学者对社会史的概念抱持哪种看法,就研究实践而言,学者大多认同社会史应当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或研究旨趣,具体表现为:

第一,研究领域的拓展。与传统政治史把精英人物和政治事件作为考察的主要对象不同,社会史极大地拓宽了史学研究的范围,将史学家的目光延伸到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和基层社会,关注被传统史学研究忽视的那些领域。

第二,史料的极大丰富。因为研究领域的拓展,史料的来源和类型也更加多元,除传世典籍(经史子集)、官方档案外,各类民间文献,包括但不限于碑刻、族谱、契约文书、账簿、日记、科仪书、口述资料等各种文类的史料都日益受到研究者的重视,民间文献的价值被反复强调,返回“历史现场”解读文献的研究方法也成为多数学者的共识。

第三,跨学科的研究视野。社会史之所以能在20世纪初以“新史学”的形象诞生,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19世纪以来逐渐发展壮大的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地理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各门社会科学的影响,社会史从兴起之初便始终强调借鉴其他社会科学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这种打破学科畛域的学术自觉与实践,一直是社会史研究的显著特征。

第四,对于“整体史”(total history)研究的学术追求。社会史研究强调在进行历史研究时,不仅要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类历史要素尽可能全面地纳入考察范围,研究“无所不包的历史”,还要探究诸多要素之间的结构性联系,即在具体的社会场景(如地方社会、社会共同体)中揭示各种历史要素间互相发生关联的动态过程。 G6Wng8H7B/NC7SpZcKyf8SyTyHWZGwCHiTpXseZHPuitvXatoox9aoK8kz42wA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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