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思想的产生,都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都有其深刻的理论渊源和深厚的理论基础。党和国家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需要,又以科学的生态文明理论为思想基础和前提。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文明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等,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理论来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丰厚的理论滋养。
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内容丰富的理论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具有对自然发展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解放规律研究的整体视野,反映人与自然的生态文明理论在他们的理论体系中没有任何的缺位。” 基于主题研究所需,本书主要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观进行分析和阐释。
自然界的先在性和客观性是一切唯物主义的出发点。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首先肯定了自然界的先在性,强调了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形成了自然优先观,主要探讨了以下内容:
1.揭示了人的自然属性
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首先阐述了人作为自然存在物的基本属性。他指出:“人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是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 恩格斯指出:“我们连同我的肉、血和头脑都属于自然界,是存在于自然界的。” 这就表明,人是具有自然属性的类存在物,人类来源于自然界,是自然依据其规律演化的产物。人从自然界分化出来并不意味着脱离了自然界,人类必须依赖于自然界而生存。从这个层面讲,有生命的个人存在构成了人类社会及其历史的逻辑起点。
2.自然是人类生产生活之源
自然界的优先性决定了人对自然的依赖性,人对自然的依赖性体现在人的生产生活依赖于自然界提供的物质基础。一方面,人靠自然界生产。因为“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的劳动得以实现、工人的劳动在其中活动的、工人的劳动从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 。自然界提供给人类从事生产、进行创造活动和维持生命活动所需要的材料、对象和工具,是人类生产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人靠自然界生活。人作为生物意义上的生命系统,为了维持生命有机体的延续,必须从自然界中获取一定的物质资料。“无论是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类生活从肉体方面来说就在于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而人和动物相比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人靠自然界生活。” 换言之,人尽管比动物高明,但是人对自然界的依赖性和动物是一样的,离开了自然界就没有人和人类社会的存在,人类必须依靠自然界而生活。
世界上千差万别的事物,各自有着运行发展的规律。自然界也有着自身运行发展的内在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对自然规律的阐释形成了自然规律观,主要包括三个层次:
1.自然规律具有客观性
自然规律是自然现象之间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这种规律是自然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马克思指出:“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 人虽然是有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存在物,但是仍然受到自然的制约,尤其是受到自然规律和自然条件的制约。马克思认为,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消除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总而言之,不是人类为自然立法,而是自然为人类立法。
2.违背自然规律招致自然报复
既然自然规律是客观存在的,那么人类的一切活动要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反对人无视自然规律的错误行为,强调人对自然的实践活动应遵循自然规律,否则会遭受自然的惩罚。马克思曾警示世人,如果不按照自然规律办事,自然带给人们的只会是灾难。人类的一切计划都要以自然规律为前提,只有以自然规律为依据,才能避免灾难的发生。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 与此同时,恩格斯列举了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毁灭森林、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来警示世人。在恩格斯看来,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最终变为不毛之地,源于人们无视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无休止地掠夺自然资源,使得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最终招致了大自然的无情报复。因此,人不能凌驾于自然界之上去改造自然,而是要以尊重规律为前提,才能使自然造福人类。
3.正确认识并利用自然规律
自然规律虽然是客观的,但并不意味着人们只能被动地接受自然界的影响,人的主观能动性决定着人可以正确认识并利用自然规律。外部世界、自然界的规律乃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的基础,与其他一切生物被动适应自然不同,人是主动地适应自然,并且能够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恩格斯认为,“事实上,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所引起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 。因此,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我们要在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同时,学会正确利用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使人类活动朝着有利于自然生态环境的方向发展,也使自然向着有利于人类社会的方向发展,这样才能达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目的。
人与自然和谐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追求,其核心是人在以生产实践活动为中介与自然发生关系时,如何达到一种和谐、均衡的状态。马克思、恩格斯对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进行了分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人与自然的统一
由于人是自然界的产物,人依赖于自然界而生存发展,这样就建立起了人与自然不可分割的联系,即人与自然的统一。在统一关系中,人与自然并非动物式的服从关系。相反,人类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对自然之物进行分析,发现自然界的规律,将自己的意志通过实践活动强加于自然,改造自然,使自然为自己服务。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劳动和自然界在一起它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变为财富” 。也就是说,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互动过程,一方面表现为自然界向人的生成,即人通过物质生产活动,把自然界中人的生活资料和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体现了自然对人的依赖。另一方面,这种互动表现为人向自然界的融化,即人用各种自然物的属性来丰富和充实自己的生命活动,使自己能力的提高和发挥根植于自然系统的演化之中。
2.人与自然的和解
在马克思看来,人与自然之间本来是和谐的关系,但工业文明造成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和冲突,要实现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和谐复归,必须要积极扬弃异化劳动和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恩格斯把世界面临的巨大变革概括为两个和解,即人类同自然的和解及人本身的和解。其中,“人同自然的和解”指的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和谐关系。而“人类本身的和解”,强调的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和谐。实现“两大和解”的关键是“需要对我们迄今存在过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在一起的我们的今天整个社会制度的完全的变革” 。只有变革历史上出现过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私有制度,实现共产主义,才能解决“两大和解”。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 。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中华传统文化蕴含着许多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体现了与现代生态文明相契合的生态智慧。正是这一智慧,指导着中华民族五千年来在开发自然、利用自然、保护自然中繁衍生息,使中华民族经久不衰。”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源头。
世界观是指人们对待世界的根本看法和观点。“顾名思义,生态世界观就是指人们对生态世界、自然世界的根本看法和观点。” 中华文明自古就有追求和崇尚人与自然和谐、天人合一的传统。儒家、道家、佛家作为重要的思想流派,对“天人合一”进行了深刻阐释,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
1.儒家对“天人合一”的论述
“天人合一”指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儒家用仁爱来考察人与自然关系,肯定自然界的内在价值,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推崇“天人合一”。《孔子家语·刑政》曰:“果实不时,不粥于市;五木不中杀,不粥于市;鸟兽鱼鳖不中沙,不粥于市。”这就是说,人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人要尊重自然,以友好的方式对待自然。孟子认为天人相通,“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他将自然视为一个生命体,强调人与自然休戚相关,要求将人类社会置于大自然整体中去考察。董仲舒强调,“天人以类相合一,天人之际,合二为一”。由此可见,“天人合一”的实质是把人与自然看成一个相互依存的整体,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看成“母与子”的关系。既然人与自然、世间万物相互依存而成为宇宙生命的整体,人就应该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
2.道家对“天人合一”的阐释
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道家思想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天人关系,“道法自然”的思想精髓,蕴含着天人合一的生态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道家的代表人物老子第一次提出“自然”这一范畴,讨论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范畴。老子认为,道是万物的本源,“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的道并非一个具体的实物,而是作为一个超然的存在,从中化生出宇宙、自然、人世间的一切秩序和联系,构成了世间万物创生的内在依据,并由于其生长不息、运动不止的本性,所以能生世间万物。以此为据,道家强调“道法自然”,主张从整个宇宙的角度去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认为人源于自然并统一于自然界,人与自然万物是平等的,应该和谐相处、共生共荣、万物一体。正如老子所言:“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老子所肯定的就是人与自然合为一体的基本关系,即天人合一。
3.佛家对“天人合一”的探讨
佛教虽是异域宗教,但经过中国化的改造,其所反映的生命意识与中国传统文化所包含的生命意识实现契合,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佛教思想中包含丰富的生态理论,是中国传统文化与生态学连接的重要纽带。“众生平等”是佛家的基本思想,是指一切众生都有佛性,不仅有情的众生具有佛性,无情的草木等低级生命也有佛性。从人与自然角度来看,佛家的“众生平等”实质上是指自然万物都有佛性,人类要尊重自然、心怀感恩之心对待自然。正是由于主张“众生平等”,佛教把“不杀生”列为佛教五戒十善之首,要求佛教信仰者必须将“不杀生”作为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不仅如此,佛教教义还倡导人们心怀慈悲之心去对待众生,要求人们主动放生,倡导和厉行素食主义。佛家“众生平等”的思想,不仅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而且蕴含保护动物以及生物多样的生态情怀,这种生态情怀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以人为本的思想来源。
人与天地万物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相互之间处于一种血肉相依的生态联系中。这就意味着,人类必须善待自然、爱护自然。中国古代先哲对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有深刻认识,提出了许多有重要价值的生态环境保护思想。
1.保护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产生活的主要来源,善待自然首先要保护人们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春秋时期的思想家管仲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管仲曾在齐国为相。他从发展经济、富国强兵的目的出发,十分注意保护山林川泽和草木鸟兽等自然资源。” 管仲认为,山林川泽是薪柴和水产的来源地,是国家的自然之本,关系人民生活、百姓生计,政府应该把山林川泽保护起来,如果保护不好山林川泽就不配当君主。管仲提出了“以时禁发”的原则,主张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索取要在恰当的时间进行,其他的时间则封禁保护,以严格的立法和严格的执法来保护生物资源。正如“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伐必有时”。在管理原则上,必须遵循“时禁”:“苟山之见荣者,谨封而为禁。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时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 管仲提出“时禁”的目的就是更好地保护自然资源,而保护自然资源的最终目的在于确保自然资源可以被永续利用。
2.保护生态环境
人与生态环境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破坏、毁灭生态环境就是在毁灭我们自己。《淮南子》主张可持续发展,强调保护和加强生态环境的生产和更新能力,主张人们对自然的利用和改造程度不能超过生态环境系统的更新能力。正如《淮南子·人间训》中所指:“焚林而猎,愈多得兽,后必无兽。吾岂可以先一时之权,而后万世之利也哉!” 换言之,烧毁山林来打猎,虽然可以暂时得到很多野兽,但是长此以往势必导致山林里野兽稀少,甚至无兽可猎;怎么能为了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呢?与《淮南子》中的思想一致,程朱学派从人与天地万物一体的角度提出了生态保护思想。程颢主张人对天地万物要施以仁爱之德。朱熹则认为,仁者是“天地万物之心”,人的基本内涵是“心之德”“爱之理”,只有用仁爱之心对待自然,自然才会善待人类。这些思想无不闪耀着生态的光辉,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思想滋养。
生态实践观是人们对遵循自然规律来进行实践活动的根本观点和看法。中国古代先哲主张在自然规律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备取万物用于各个方面,又不荒废万物,从而达到天人合一的状态。
1.农业生产要顺应天时
农业生产是农业文明时代的主要生产方式。从本质上讲,农业生产是按照自然规律进行的天然生产,对自然有着直接的依赖性。由于天时、土地、生物条件对农业生产的重要作用,农民同土地、大自然保持着直接接触。在农业生产中,人们产生了对自然的敬畏之感,认识到只有尊重自然规律、因势利导,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农业生产才能获得成功。这些思想集中体现在我国著名的农学著作中。其中,《吕氏春秋》中强调“时”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要求抓住时机进行农业生产,要“以事适时” 。《齐民要术》注重掌握恰当的时令,对种植和管理农作物的时间有严格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何时播种、何时锄草、何时收割等。在恰当的时节播种,是获得好收成的关键环节之一。如“地势有良薄,良田宜种晚,薄田宜种早”。《天工开物》继承和发扬了传统农业的顺天时、量地利、重人力的“三才论”的农学思想,强调农业要按自然规律进行,对天时、地利、水等要素进行统一的把握和调控,以创造最适合农作物生长的生态环境。此外,我国还有很多农学专著提出了遵循自然规律进行生产的思想,因为不能穷尽对这些思想的梳理,所以这里不再赘述。
2.生活消费要节俭适度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也是中国古代先哲倡导的生态消费和生活理念。孟子提出的生态消费思想,主要体现为以时养物、以时取物、取物不尽物与节用结合。在消费物质资料时,孟子要求“用之食之以食,用之以礼,材不可胜用也” 。孟子认为,这样的消费方式不仅可以使民众拥有充足的物质资料,还能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陈敷农书》也比较系统地论述了中国传统社会主流意识历来所倡导的适度消费理念,主张“然以礼制事,而用之适中,俾奢不至过泰,俭不至过陋,不为苦节之凶,而得甘节之吉,是谓称事之情而中力者也” 。要求享受理性节俭、适度消费带来的好处,规避过度消费带来的危害。由此可见,勤俭节约、适度消费既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提倡的生活理念,又是我们所倡导的绿色消费、绿色生活的思想来源。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我国生态国情,科学总结国内外生态文明建设经验,通过深入实际、洞察民情和理论学习,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思想指南。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容丰富、思想深刻,集中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人与自然关系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关注和思考的重要问题。他坚持科学的辩证自然观,坚持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在准确把握人与自然关系基础上,着眼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人民生活幸福,提出了生态保护的新思想。
1.保护自然
从本体论上讲,人是自然界的产物,自然界是人类的母体,人与自然之间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生态关系决定了人类必须保护自然才能实现永续发展。一方面,强调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优先观,反复强调生态优先、保护生态环境。他指出:“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最为基础的条件,是我国持续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 这一论述揭示了生态环境的优先性、基础性及其在人类生存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把握。另一方面,指明了对待自然的态度和方式。既然生态环境如此重要,那么我们应该以何种方式对待自然呢?在这一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提供了方向和指引,即“你善待环境,环境是友好的;你污染环境,环境总有一天会翻脸,会毫不留情地报复你” 。换言之,人类以何种方式对待自然,自然便以何种方式回报人类。人类只有保护自然,才能实现人与自然共生共赢。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大力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跨越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这些论述既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强烈的责任意识和生态情怀,又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思想指导。
2.顺应自然
生态环境的优先性和自然规律的客观性决定了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改造理应建立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规律的基础之上。在顺应自然这一问题上,习近平同志继承和发展了前人的思想,提出了顺应自然的新思想。一方面人类活动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由于人是自然之子,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界是一个完整、有机的生态系统,具有自身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对此,习近平同志强调,“只有尊重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这个道理要铭记于心、落实于行” 。这就是说,顺应自然、遵循自然规律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人类只有加深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并科学地利用自然为自己服务,才能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实现人与自然共生共赢。另一方面,人类应减少对自然的伤害。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类不合理的实践活动所造成的。要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就要以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为目标,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 ,避免人类行为对大自然造成更大损害,这是保护自然的重要前提。
居安思危、安不忘忧是为人处世的人生哲学,也是人们对待人与自然关系的应有态度。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在我国生态环境问题上表现了强烈的生态忧患意识。
1.居安思危
长期以来,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经济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对生态环境的考量,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现阶段,生态环境问题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且已经演变为重大的民生问题,甚至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故此,习近平总书记警示世人,“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是规律,谁也无法抗拒” 。这里虽然强调尊重自然规律,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居安思危、安不忘忧的生态立场。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我们必须树立生态忧患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防范资源环境生态风险,确保我国资源、环境和生态安全。
2.以史为鉴
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生态问题并非是工业文明的产物,在每一个历史时期都会有生态问题存在,只是生态问题的发生程度与显现程度有所不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 的科学论断,从历史兴衰的高度科学阐释了生态与文明的辩证关系,揭示了人类文明顺应自然规律者兴、违背自然规律者亡的深刻哲理。他以古今中外大量破坏生态环境事件为例,论证了破坏生态环境导致的惨痛教训。就世界历史而言,良好的生态环境奠定了优秀文明发展的根基。然而,四大文明之所以消失湮灭,皆是生态环境恶化所致。就我国历史而言,“现在植被稀少的黄土高原、渭河流域、太行山脉,也曾森林遍布、山清水秀、地宜耕植。由于毁林开荒、乱砍滥伐,这些地方的生态文明遭到了严重破坏” 。由此可见,生态环境的兴衰决定了人类文明的兴衰和人类的生存发展。这就告诫我们,要以史为鉴、吸取生态教训,在从大自然索取的同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人类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要求重点解决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幸福生活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治理作出了重要指示和安排,形成了生态治理观。
1.系统治理
在承认自然的客观性的前提下,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图景,将我们所接触的自然界视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并且构成这一体系的要素之间紧密联系、相互影响。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系统自然观,提出了“生命共同体论”,要求按照系统思维推进生态治理和环境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 这一思想为我国开展生态治理和环境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南。一方面,我们要从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出发,对生态系统进行系统监管,系统推进护山、护林、植树、治水等生态管理和生态建设工作,增强生态治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另一方面,我们要从环境问题的关联性出发,深刻认识到环境问题并非彼此割裂,而是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故此,我们必须把环境治理作为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按照系统工程的方式推进环境治理,切实把资源能源保护好,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提供优美的生存环境。
2.依法治理
法是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用法律权威来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反复强调的重要问题。近年来,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被推上了新的高度。“党和国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和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然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和问题仍然存在。针对此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故此,习近平总书记主张加强生态立法工作,“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不断强化法律的权威性、增强法律的约束力,对阻碍和干预环境保护执法的行为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这不仅揭示了法律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权威性,也彰显了我国对待环境违法事件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随着全球性资源危机、环境恶化和生态破坏等问题日趋严重,生态环境问题成为涉及全球共同利益和每个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鉴于此,人类开始反思单纯追求经济发展而牺牲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道路,开始探求新的发展模式和发展观。“可持续发展”的提出,表达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诉求和实现人类社会永续发展的美好愿望,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的基本共识,也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来源。
工业文明时代以来,由于人们未能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只是从人类自身需求和利益出发,对自然生存发展的需要和自然承载能力置若罔闻,按照人类意愿对自然进行随心所欲的“征服”和“改造”,结果造成了全球性的生态灾难,严重威胁人类生存发展。20 世纪中叶,在欧美和日本等国家不断发生的环境公害事件,唤起了人们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警觉。“正是从大自然对人类的惩罚中,人们逐渐认识到,将经济增长建立在牺牲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是一条‘不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为了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保障当代人和子孙后代共同的、长远的切身利益。
人们在关注生态问题的同时,采取了积极行动。蕾切尔·卡逊《寂静的春天》的出版,将生态环境问题引入公众的视线,从而促使联合国于 1972 年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并由各国共同签署了“人类环境宣言”。随后,《生存的蓝图》和《增长的极限》两本专著的出版蕴含了“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萌芽。1975 年,美国科学家莱斯特·布朗(Lester Brown)出版了专著《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新概念首次出现。1980 年,联合国倡议“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确保全球可持续发展”。1987 年,《我们共同的未来》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模式”,将其明确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的发展” 。此后,《里约宣言》和《全球 21 世纪议程》多次重申了“可持续发展”理念,明确提出了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由此,“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观和战略理念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与运用,从而演化为一个国际化的概念和观念。
提出可持续发展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对工业文明造成的生态危机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矛盾冲突的严重教训进行深刻反思后做出的必然选择。作为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可持续发展具备新的内涵和特点。
1.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从定义来看,“可持续发展”提出后,研究者从经济、自然、社会等多个维度对其进行了界定,由于研究者采用的视角不同,形成了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多种定义。英国经济学家从经济维度出发,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当发展能够保证当代的福利增加时,也不应使后代人的福利减少。” 在自然维度方面,生态学家强调生态的可持续性,把可持续发展理解为自然资源及其开发利用间的平衡。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基于社会的视角,认为可持续发展是指“在不超出生态系统涵容能力的情况下,改善人类的生活品质” 。而被广泛采纳的定义是《我们共同的未来》中的定义,即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由此可见,可持续发展是从环境与自然资源角度提出的关于人类长期发展的战略和模式,其宗旨是共同满足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需求与发展,其目标是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指导人类走向新的繁荣、新的文明、新的发展的重要指南。
2.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从内涵来看,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内涵超出了生态学的单一范畴,将自然、经济、社会纳入一个大的系统之中,构成一个融“自然—经济—社会”于一体的复合系统,追求人类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主要包括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更加强调自然、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和谐统一。其中,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是指既要保护人类生存发展所必需的资源基础,在开发利用时对资源加以保护,提高不可更新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开辟新的资源途径,大力发展新能源,也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系统的承载能力,保护好生态系统,从而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提供自然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指在发展指标上不再单纯把GDP作为衡量发展的唯一指标,而是把消除贫困和生态环境作为最优先考虑的因素,实现经济发展的可持续。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指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处作为价值原则,使人类社会发展建立在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变化规律的基础上。同时,提高全民的可持续发展意识以及人们对子孙后代的责任意识,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可持续发展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事,而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世界各国要在尊重各国主权的前提下,制定各国都可以接受的全球性目标和政策,以便达到既尊重各方利益,又保护全球环境与发展体系的目的” 。为了人类的共同利益和持续发展繁荣,坚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是人类社会的明智选择。
从基本定义和核心宗旨来看,可持续发展既承认人类对环境的利用和享受权利,又承认人类对环境保护、对后人需求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同代人之间、代际之间、不同国别之间在资源、环境和生态方面的权益和公平。自可持续发展理念被提出并逐步被完善为系统的理论后,世界很多国家结合本国实际,纷纷制定了可持续发展战略。1996 年江泽民同志对可持续发展做了新的诠释,“所谓可持续发展,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不要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为代价来满足当代人的利益” 。这一阐释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刻理解,表明了中国政府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和庄严承诺。1992 年《中国 21 世纪议程——中国 21 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而生态文明所倡导的价值追求和奋斗目标与可持续发展的宗旨相契合。“可持续发展理念是生态文明提出的基础,无论是从人类文明发展的宏观角度,还是从生态文明的基本特征、实践要求角度,生态文明都与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密切相关。” 可持续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来源,生态文明建设是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