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学界对“社会转型期”的含义并无准确一致的认识。根据第一节对“社会转型”内涵的分析,我们认为社会转型期简单地说就是,从一种社会结构转变到另一种社会结构所经历的过渡时期。换言之,社会转型期就是新旧时代交替或过渡的时期。这其中既有旧时代的成分,也有新时代的成分;既有旧时代的特征,也有新时代的特征。新旧时代的过渡使得这个时期的社会面貌往往表现出一些相当复杂的特征。
我们界定的社会转型期,主要指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的四十余年时间。之所以如此界定,是因为这四十多年来,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经济、政治、法制、文化和意识等领域均有明显的表现。我们主要就从以下四个方面重点阐述。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逐步对计划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在经济活动中引入市场机制。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2000年,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目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完善当中,并形成了中国特色。
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手段是资源配置的主导,人们的衣、食、住、行都要凭计划进行。当时的社会特点是高度统一和同质化,社会生活以政治为中心,而经济活动和文化活动都是其附属。经济、文化活动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公共化、统一化、模式化是这种体制下各个领域的共同特点。同时,国家对各种资源的控制权掌握得很紧,尤其是对各类信息传播的控制。而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是调节资源的配置的主要手段,经济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以往主要由政治活动执行的社会整合功能,使经济活动和文化活动从属政治活动的情况逐渐发生根本性变化,形成以各领域相对分离为特征的社会结构方式。可见,市场经济体制的确要求我们用市场经济的思想来指导人们的行动。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我国经济走上了快速稳步发展的轨道。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使社会物质极大丰富,逐步告别物质匮乏的恐慌年代,“中国已经实现了由短缺经济转向低层次的过剩经济转变” 。同时,消费品的种类也不断丰富,消费层次得到提升。另一方面使人们手中掌握的可支配资源增多了,最直接的体现是收入水平的提高。1978年职工平均货币工资仅为615元,与1952年相比,累计增长38.2%。而改革开放后,工资增长大大提速,特别是进入21世纪,职工工资每年的增加值甚至超过2000元。据统计,2005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扣除价格因素,比2004年实际增长9.6%,增幅比2004年高出1.9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的丰富和人们收入的增加使得消费结构和观念发生了全新变化。
消费结构是指某项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下图是1995~2003年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变动情况。
图1-1 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变动情况
从图1-1可以看出从1995年到2003年,我国公众各项消费项目中文教娱乐服务的上升幅度比较大,其次是交通通信和医疗保健。有数据显示,2001年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年医疗支出343.3元,比1993年增加6.03倍;娱乐文教也是近几年来增长较大的一项。2001年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年娱乐文教支出为690元,1993年仅为194.01元,从1993年到2001年,其所占比重从9.19%增至13.00%,绝对支出增加3倍多。教育投入的增加一方面表明了家长对子女教育投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还反映了整个社会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娱乐投入的增加也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
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居民消费增长点在居住、交通、通信、医疗以及娱乐教育方面。而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吃、穿等基本生存需求为主的消费结构已经被取代了,以人力资本投资的教育、文化、卫生、保健的新消费结构正在形成。
计划经济体制下,受传统节俭观念及经济落后状况的影响,过多强调积累,忽略消费。人们的消费需求局限于纯生理状态,超出生理需求之外的需要,甚至个人的消费行为本身被赋予了更多的消极和否定色彩。但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的前进,消费已不再仅仅作为生产的“附庸”,而是日益独立开来,并发挥着启动经济、稳定社会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就为培育健康的消费观念奠定了社会基础。
总之,社会的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正经历着变化。在消费观念方面,一是消费不再是政治色彩浓厚的行为,而是经济生活的必需。一是人们的消费更加理性,物质消费和精神消费两手抓,精神消费更偏重发展性消费。在消费结构方面,衣、食、住、行及享乐性消费的比重虽然还占很大一部分,但是可以看到,精神发展性消费(文教娱乐)的比重呈稳步上升趋势。
信息已成为与物质、能源、材料并驾齐驱的支柱性资源之一,经济发展越来越离不开信息。甚至有人认为在信息经济时代,信息将是一个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哪个国家掌握了高质量的信息,哪个国家就赢得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和国际竞争的优先权。
我国“十一五”规划将信息化工程作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战略,“十二五”规划提出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十三五”规划将信息化重大工程作为支撑信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项目。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 。可见,信息作为信息经济时代的主要生产要素,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据估计,信息高速公路建成后,信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由21世纪初的5%~20%提高到90%。
档案作为信息资源大家族中的一员,同样具有信息资源可共享、可复用、无消耗、无污染的特点。同时,档案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伴生物,渗透于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其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管理要素参与管理活动,可有效提高经济管理、生产管理的水平;二是作为生产要素进入产品化和产业化的过程,获取经济收益。
随着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开展,我国正经历着由自给、半自给的产品经济社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转型,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信息社会转型,由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型,从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从伦理社会向法理、法治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在这一时期,我国政治体现出以下四点特征:
政治文化包括政治思想、政治心理、政治价值取向。 当代中国的主流政治思想是马克思政治思想,具体来说,我国应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思想作为基本政治观点的导向。政治心理包括政治认知倾向、政治情感倾向、政治评价倾向与政治价值取向。在社会转型时期,我国公民的政治心理总体上是朝着积极的、健康的方向发展。公众逐渐以理性的态度对待政治问题。从客观上说,政治价值观则是政治主体对政治现象所具有的意义、作用的一种认识和评价,表现为政治主体对政治现象的一种价值取向。市场经济条件下公众的主体意识越来越强,人们更多地将自身利益及集体利益结合起来判断政治现象,不再盲从、跟风。这种健康的政治民主化文化的形成,为整个政治文明的建设奠定了社会基础和思想基调。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是民主最主要、最重要的体现形式,合理的决策程序和决策体制是保证决策科学有效并反映民意的根本。我国政府决策正力图并逐步走向科学化和公开化。通过电子政务公开和发布政务信息,切实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他们对政治生活的关切度,赋予他们对政府等政治组织决策有更多的建议、咨询、参谋的机会 ;通过政策公示制度、政策咨询制度、政策听证制度、政策效果评估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通过设立诸如“领导接待日”“热线电话”“市长信箱”等以监督政府施政过程,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制度,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这充分体现了我国打造“阳光政府”的决心。很多事件最终走向良性轨道,都是市民广泛参与、媒体充分讨论、专家学者负责任地发言、地方政府兼听则明的结果。
随着网络的发展以及政务公开的深入,以及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的制定,公众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有关国家大事小情的信息。对国家事务、社会运转的事实了解得更多使得公众也更渴望知道有关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外交等全方位的信息,从而也就获得了在这些方面的话语权,从而事实上表现了公众关注政治生活和参与政治活动的高涨热情。例如,面对美国CNN的辱华事实以及国外媒体对西藏暴乱事件的歪曲报道,国内外华人自发通过各种渠道搜集信息澄清事实表达爱国之情;十九大期间,网民纷纷在线留言寄语十九大,对国家大政方针献言献计;全国人大网站设立“法律草案征求意见”栏目,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征求民众意见,如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共13718人针对《民法典(草案)》提出114574条意见。这些事例均表现出公民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
公众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必然要了解政府在做些什么,换句话说,公众有权了解政务信息,相反,如果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政府说怎样就怎样,公众也就变相被剥夺了参与政治的权利,因而必须承认并保护公众的这种权利,也就是知情权。知情权包括“知情权利”和“知情自由”。知情自由是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组织不受妨碍地获得信息的自由;知情权利是根据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特定的国家机关、公共机构,以及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请求公开信息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6条、第27条、第35条及第41条,《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都承认并保护了公民的知情权,为公众参与政务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国社会的变革和转型,强力地推动中国社会结构的变革。无论是经济层面、社会层面还是政治层面,中国社会处在一个“发展的黄金期和矛盾的凸显期”相互交织的社会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守与激进碰撞,经典与现代融合。于是,传统权威已日薄西山,法律则露出水面,成为人们共同的信仰。进入新时期,在“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等理念指导下,我国的法律体现出了以下三点特征:
国外学者说过,法律的最终目的是社会的福利。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法律理当“以民为天”。首先,法律的重点转向关注民生。2007年,国务院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议案11件,制定行政法规30件,其中绝大多数涉及食品安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民生问题。其次,法律日趋重视人权。目前最高法院已经决定,将以前下放到省级高级法院的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回,由最高法院行使。这真正遵守了现行《刑事诉讼法》有关死刑核准权由最高法院独家行使的明确规定,真正体现了在“人命关天”的死刑核准问题上司法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理念。再次,法律的公众参与的程度越来越深入。随着我国社会发展进入全方位转型期,在市场经济发展模式下,产生了各种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彼此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国家法律在制定和修改过程中,越来越注重吸收各个阶层的意见和建议,立足于国家发展的现实需要,力争实现全社会的公平和公正。在立法环节,公众参与的形式多种多样:听证会、公开征求立法项目或草案、书面征询意见等;在执法环节中,民众的声音也越来越具有分量,在某些情况下甚至能影响法律的判决。2008年,许霆一案由无期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充分体现了公众舆论的力量。
正义根植于信赖,一个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公权力的良性运行。特别是在当前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在政府机构由管理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各种违法乱纪和腐败的行为多有发生。不同的利益群体在社会结构的变革过程中,由于不同的原因,对各自的利益带来不同的变化,有的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利益不断地得到实现;也有的利益群体成为社会改革和变化的利益受损体。而我国社会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是实现全社会各阶层和利益群体的公平、公正。新时期我国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立足于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注重社会利益的全民共享,注重公权力使用的社会价值和阳光透明化。仅在2008年1月,国务院就废止和取消了92条行政法规,同时为了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权力使用的监督,我国颁布并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政府的行为能够得到民众的监督和了解,进而实现“公权为公”。相信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动,法律制度的公平、公正必将愈来愈显现。
只有大家都按一种相似的逻辑思考和理解问题,整个市场经济才有可能运作起来,只有大家遵守相同的规则,整个社会才能有着相同的评判标准。社会的有序运行,需要法律的全方位规范;只有民众认可的法律,才具有法律的意义。近年来,我国的立法进程取得较大的成果,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一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新《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反垄断法》《社会保障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法律体系渐渐健全。同时法律是要实践的,是要解决我们眼下的问题的。法律只有发挥了作用,法治才能得以实现。通过改革开放以来40年的普法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民众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的意识不断深入人心,法律在中国社会转型期成为民众利益的“保护伞”。当然,法律总是根据现实社会的需要制定的,“法律既是对过去的总结,也是对未来的展望”,因而一定程度的滞后性是法律所不可避免的。也正是由于法律具有这样的特点,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进行,需要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为了法治的进步和社会的公正而不断奋勇前行,可喜的是,我们看到,这种努力正在进行。
社会转型是一个立体多维的概念,不但包括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也是社会转型的重要方面。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具有许多传统美德,诸如勤俭、孝顺、以大局为重等,它们是中国文化核心所在。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在坚持和继承优良传统的同时,我国文化呈现出以下四点特征:
在很长的时间内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文明在我国影响深远。长期以来,人们已习惯于信奉和坚持下面的基本文化规范:社会价值体系以仁为中心,社会控制体系以孝为中心,社会权威体系以皇权为中心,社会行为体系以静为中心,社会知识体系以尊经名道为中心。就是这些文化体系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维持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长期存在。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农业文明的地位才开始发生动摇,文化系统的构成要素也相应出现变化。此时,原有的文化规范仍然起作用,同时转向了社会价值体系以智为中心,社会控制体系以人的自主为中心,社会权威体系以平等为中心,社会行为体系以动为中心,社会知识体系以尊崇科学为中心。总之,旧的文化系统仍然活跃在社会活动中,新的文化模式又逐步形成,两者互相冲突又互相渗透,构成了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独特景观。
长期的封建农业社会和闭关锁国政策,使中国形成了一元的文化模式,即前文提到的传统农业文明。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与世界的联系逐渐增多,受西方的影响日益深厚。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全球化的进程,中国日益融入世界文化格局,国外的思想观念、思维模式、生活方式等走入国门,并且大受年轻人的欢迎。同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重新调整,使市民的生活圈(包括经济生活和社会文化生活)相对地从国家政治生活中分离与独立出来,使经济活动、文化活动与政治活动相对分开,获得各自的发展空间。 如此,社会转型期我国文化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文化多元化还是一种新思维,它要求人们从传统的一元式思想方法转变到多元式思想方法,从绝对论转变到相对论。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虽然有民本思想的存在,但总体上来讲,作为自为自主的个人没有真正存在过,作为独立存在的个人的地位、价值、尊严等未被真正承认过,真正意义上的个人也没有出现过,而是以接受专制权力的形式存在着。生活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人们没有个人存在及意义的意识,主要是作为群体中一员的身份存在着。
而在文化多元化的大环境下,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增多,面对的选择多样化,并且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建立起通过财富的物化关系来表现人的价值的平等关系,与此相应的是价值观中个体意识的生成。具体表现在:注重个性发展,主体意识的强化以及开放竞争意识的增强;主张自我发展、自我实现,又反对纯粹的利己主义 ;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不再盲目相信权威;追求私人空间和寻求精神的归属和依托。
总之,社会转型期文化不断强调人的价值和解放,以提高人的素质,张扬人的个性为主题。社会文化的转变不断解放人的束缚,给予人们更大的创造空间,反过来也推动社会的转型和前进。值得注意的是,价值取向的转变并不是集体主义的消亡,实质是在强调在个人价值实现的过程中实现集体目标。
社会转型以来,我国社会进行着全方位的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大冲击。对于这种冲击,人们从拒绝抵抗到逐渐接受到最后心理适应。这种适应表现在,人们开始坦然面对变化,并反思原有思想的不足。面对和反思的结果是走向理性和科学,敢于接受挑战改造现状;摒弃事事靠经验的做法,相信和崇尚科学;关心社会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活动。